国家环保总局([现更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对外保留国家核安全局的牌子。下设各级环保监测中心,宣教中心,执法中心,大气污染与自然环境生态中心等多个部门和相关咨询研究机构。
国家环境保护部_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主要职责
党组成员、副部长 潘岳
国家环保总局
国家环保总局
([现更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的职责是:
1、拟定国家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定行政规章;受国务院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拟定国家环境保护规划;组织拟定和监督实施国家确定的重点区域、重点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生态保护规划;组织编制环境功能区划。
2、拟定并组织实施大气、水体、土壤、噪声、固体废物、有毒化学品以及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法规和规章;指导、协调和监督海洋环境保护工作。
3、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监督检查各种类型自然保护区以及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环境保护工作;监督检查生物多样性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工作;向国务院提出新建的各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审批建议;监督管理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牵头负责生物物种资源(含生物遗传资源)的管理工作;负责外来入侵物种有关管理工作。
4、指导和协调解决各地方、各部门以及跨地区、跨流域的重大环境问题;调查处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协调省际环境污染纠纷;组织和协调国家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负责环境监察和环境保护行政稽查;组织开展全国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
5、制定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并按国家规定的程序发布;负责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备案工作;审核城市总体规划中的环境保护内容;组织编报国家环境质量报告书;发布国家环境状况公报;定期发布重点城市和流域环境质量状况;参与编制国家可持续发展纲要。
6、制定和组织实施各项环境管理制度;按国家规定审定开发建设活动环境影响报告书;指导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负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指导全国生态示范区建设和生态农业建设。
7、组织环境保护科技发展、重大科学研究和技术示范工程;管理全国环境管理体系和环境标志认证;建立和组织实施环境保护资质认可制度;指导和推动环境保护产业发展。
8、负责环境监测、统计、信息工作;制定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组织建设和管理国家环境监测网和全国环境信息网;组织对全国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组织、指导和协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和新闻出版工作;推动公众和非政府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国家环境保护部_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基本原则
党组成员、副部长 张力军
9、拟定国家关于全球环境问题基本原则;管理环境保护国际合作交流;参与协调重要环境保护国际活动;参加环境保护国际条约谈判;管理和组织协调环境保护国际条约国内履约活动,统一对外联系;管理环境保护系统对外经济合作;协调与履约有关的利用外资项目;受国务院委托处理涉外环境保护事务;负责与环境保护国际组织联系工作。
10、负责核安全、辐射环境、放射性废物、放射源管理工作,拟定有关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参与核事故、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工作;对核设施安全和电磁辐射、核技术应用、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工作实行统一监督管理;对核材料的管制和核承压设备实施安全监督。
11、负责总局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组织开展全国环境保护系统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负责环境保护系统领导干部双重管理工作。
12、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对外保留国家核安全局的牌子。
国家环境保护部_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历史沿革
一九七二年,中国派出代表团至瑞典参加第一届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FirstUnitedNationsConferenceontheHumanEnvironment)。翌年,中国成立了环境保护领导小组。一九八三年,中国政府宣示环境保护为国家方针。一九九八年,是中国洪灾特别严重的一年,中国政府将保护小组升格为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2008年3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五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草案,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升格为环境保护部。
国家环境保护部_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组织机构
副部长 吴晓青
国家环保总局主要包括以下职能司(局)、厅:
办公厅:主要是协助总局领导处理和协调总局机关的日常工作
规划与财务司
政策法规司
行政体制与人事司
科技标准司
污染控制司
宣传教育司
自然生态保护司(总局生物多样性保护办公室)
核安全管理司(辐射安全管理司)
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司
环境监察局
国际合作司
机关党委
国家环境保护部_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直属事业单位
党组成员、副部长 周 建
国家环保总局包括以下直属事业单位: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机关服务中心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
中国环境报社
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中心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规划院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北京会议与培训基地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兴城环境管理研究中心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北戴河环境技术交流中心
国家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
国家环境保护部_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派出机构
中央纪委派驻纪检组长 党组成员、傅雯娟
国家环保总局包括以下派出机构: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华东环境保护督查中心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华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西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西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东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北方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上海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广东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四川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东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西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
国家环境保护部_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领导小组
部长 周生贤
部长周生贤
周生贤,男,汉族,生于1949年12月,宁夏吴忠人。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1968年7月参加工作,1972年加入中国共产党。高级经济师。
历任宁夏回族自治区同心县副县长,中共同心县委书记、宁夏西吉县委书记、固原地委委员,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副秘书长、秘书长。1993年5月任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副主席。1998年4月任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常委、政府常务副主席。1999年2月任国家林业局副局长、党组副书记(副部长级)。2000年11月任国家林业局局长、党组书记。2005年12月任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局长、党组书记。2008年3月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部长、党组书记。是中共十六届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中共十七届中央委员会委员。
副部长潘岳
潘岳,男,1960年4月出生,汉族,江苏南京人,历史学博士,副研究员。
1976年―1982年,在解放军第三十八集团军、铁道兵第十三师服役。1982年―1986年,任经济日报资料员、中国环境报记者组组长。1986年―1988年,任国家空中交通管制局研究室副主任兼机关团委书记。1988年2月―1988年12月,任北京房山区委外联处处长兼外经委副主任。1988年12月―1989年12月,任中国技术监督报社副总编辑。1989年12月―1993年2月,任中国青年报副总编辑。1993年2月―1994年5月,任团中央中国青年研究中心主任。1994年5月―1998年3月,任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副局长。1998年3月―2000年1月,任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党组成员。2000年1月―2003年3月,任国务院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副主任、党组成员。2003年3月任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副局长,党组成员。2008年3月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副部长。
副部长张力军
张力军,男,1952年7月出生,汉族,吉林桦甸县人,理学硕士,经济师。
1976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5年12月毕业于东北工学院有色冶金系。1969年12月在吉林省磐石县长崴子公社汶水二队插队。1975年12月―1978年5月在吉林市锗厂三○四车间任代理技术员、副主任。1978年5月―1984年6月在吉林市计划委员会任科员、副处长。1984年6月―1989年7月在吉林省舒兰县先后担任副县长、县委副书记、县长。1989年7月―1993年1月在吉林省环境保护局任局长、党组书记。1993年1月―1997年2月任中国环境报社社长。1997年2月―1998年7月任国家环境保护局计划财务司司长。1998年7月―2002年8月任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规划与财务司司长。2002年8月―2004年12月任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污染控制司司长。2004年12月任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副局长、党组成员。2008年3月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副部长。
副部长吴晓青
吴晓青,男,1956年3月出生,满族,辽宁凤城人,民建成员,大学文化,工程师。1982年毕业于云南大学物理系。1982年8月至1984年3月在云南省昆明钢铁公司研究所工作。1984年3月至1986年7月在昆明工学院任教。1986年7月至1992年2月在云南省科委工业处工作。1992年2月至1994年7月任云南省科技开发中心副主任。1994年7月至1998年11月历任云南省科委科技产业开发处处长、主任助理、副主任。1998年11月至2003年1月任云南省环保局局长,民建云南省副主委、主委、民建中央常委。2003年1月至2005年10月任云南省副省长,民建中央常委、云南省主委。2005年10月任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副局长。第九届、第十届全国政协委员。2008年3月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副部长。
副部长周建
周建,男,1953年11月出生,汉族,山东梁山人,法学硕士,工程师。1975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0年1月在湖北省襄阳县参加工作,1971年9月至1973年9月为解放军5713厂工人。1973年9月至1976年12月在北京航空学院航空材料系航空金属材料腐蚀与防护专业学习。1976年12月至1982年4月任解放军5713厂技术组长。1982年4月至1985年4月任武汉市环保局管理处干部、办公室副主任。1985年4月至1988年10月先后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国家环保局干部、人事处副处长。1988年10月至1998年7月历任国家环境保护局人事处副处长、政策研究处处长兼局长秘书、党组秘书,政策法规司副司长、人事司副司长、办公室主任(期间于1989年9月至1991年7月在武汉大学法学院在职攻读法学硕士学位)。1998年7月至2006年12月先后任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办公厅主任、规划与财务司司长。2006年12月任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副局长、党组成员。2008年3月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副部长。
副部长李干杰
李干杰,男,1964年11月出生,汉族,湖南望城人,工学硕士,高级工程师。1984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89年清华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1989年7月在国家核安全局北京核安全中心参加工作,先后任助理工程师、工程师。1991年9月至1993年1月在法国核安全与辐射防护研究院进修。1993年3月至1998年7月任国家核安全局主任科员、副处长、处长。1998年1月至1999年1月在湖南省平江县挂职,任县委副书记。1999年1月至2000年7月任中国驻法国大使馆一等秘书。2000年7月至2001年7月任国家环保总局核安全司正处级干部、副司长。2001年7月任国家环保总局核安全中心主任(正局级)兼党委副书记。2002年7月至2006年12月任国家环保总局核安全司司长(兼任核安全中心主任、党委副书记至2005年7月)。2006年12月任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并兼国家核安全局局长。2008年3月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副部长。
纪检组组长傅雯娟
党组成员 胡保林
傅雯娟,女,汉族,生于1949年8月,浙江鄞县人。同济大学建筑管理专业大专学历。1968年7月参加工作,1972年加入中国共产党。高级经济师。历任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林业机械筑路总队桥梁大队女子架桥队副队长,地区总工会副主任,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国家建筑工程总局、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副处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建筑业管理局办公室主任。历任建设部建设监理司副司长,人事劳资司副司长,人事教育劳动司副司长、司长,人事教育司司长。1999年3月任建设部党组成员、人事教育司司长,2001年6月任建设部副部长、党组成员。2007年8月任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党组成员,中央纪委驻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纪检组组长。2007年10月当选为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2008年3月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党组成员,中央纪委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纪检组组长。
党组成员胡保林
胡保林,男,汉族,1953年3月出生,陕西汉阴人,1974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9年10月参加工作,北京师范学院化学系化学专业毕业,武汉大学法学院环境法专业在职法学硕士,工程师。1969年10月至1975年10月为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一师七团十四连战士、排长。1975年10月至1978年7月在北京师范学院化学系化学专业学习。1978年7月至1984年7月在北京师范学院地理系任教。1984年7月至1988年10月先后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环保局干部、政研处副处长。1988年10月至1998年7月先后任国家环保局政策法规司副司长、政策法规司司长、行政体制与人事司司长(期间于1989年9月至1992年7月在武汉大学法学院环境法专业在职攻读硕士学位)。1998年7月至2008年9月先后任国家环保总局行政体制与人事司司长、办公厅主任(期间于2005年4月至2006年4月挂任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助理)。2008年9月任环境保护部办公厅主任。2009月2月任环境保护部党组成员、办公厅主任。
总工程师 万本太
核安全总工程师陆新元
国家环境保护部_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历任局长(部长)
党组成员、副部长 李干杰
曲格平(1987年―1993年)
解振华(1993年―2005年)
周生贤(200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