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园区(logistics park)是指在物流作业集中的地区,在几种运输方式衔接地,将多种物流设施和不同类型的物流企业在空间上集中布局的场所,也是一个有一定规模的和具有多种服务功能的物流企业的集结点。现代物流园区主要具有两大功能,即物流组织管理功能和依托物流服务的经济开发功能。
物流园区_物流园区 -建设要求
规划与评审
嘉峪关现代物流园区
物流园区的规划应结合国家物流产业规划要求、所属地的物流产业导向,根据所属地的城市总体规划、用地规划和交通设施规划等进行选址,编制符合所属地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的物流园区详细规划,并通过规划评审。物流园区建设应做好各功能区的规划,建设适合物流企业集聚的基础及配套设施,引导区域内物流企业向物流园区聚集。物流园区建设应加强土地集约使用和发挥规模效益,物流园区的规模不小于1平方公里,货运服务型和生产服务型物流园区所配套的行政办公、商业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应不大于园区总用地面积的10%,贸易服务型和综合服务型应不大于30%。
交通影响
物流园区建设应开展项目对区域内各类交通设施的供应与需求的影响分析,评价其对周围交通环境的影响,包括建设项目产生的交通对各相关交通系统设施的影响,分析交通需求与路网容纳能力是否匹配,并对交通规划方案进行评价和检验。
物流园区建设应按交通影响评价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提出减小建设项目对周围道路交通影响的改进方案和措施,处理好建设项目内部交通与外部交通的衔接,提出相应的交通管理措施。
物流园区应建有能满足入驻企业活动所需的由主要道路、次要道路和辅助道路构成的道路系统,其主要道路、次要道路应纳入城市道路系统统一规划建设。
物流园区应建立并与国家现有的建筑标志系统、设施标志系统、机动车路标系统以及步行道标志系统的设计相衔接的园区标志系统。
环境影响
青海朝阳物流园区
物流园区规划与建设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按环境影响评价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减少环境污染,保护环境。
物流园区应建立与其规模相适应的环境保护和监管系统,并定期开展环境质量监测活动。
物流园区的环境空气应达到GB 3095(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的二级标准。
物流园区装卸作业区环境噪音应达到JTJ231(港口工程环境保护设计规范)中装卸作业库场标准,非装卸作业区环境噪音应符合GB12348(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中规定的Ⅳ类标准。
物流园区应规划环卫设施,组织收集入驻企业产生的废弃物,并委托有资质的经营单位来收购和处理这些废弃物。
鼓励物流园区的入驻企业通过GB/T 24001(环境管理体系规范使用指南)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基础设施建设
物流园区应配套建设与园区产业发展相适应的电力、供排水、通讯、道路、消防和防汛等基础设施,并纳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总体规划,应与城市基础设施相衔接。
物流园区基础设施的建设,应遵循“一次规划、分步实施、资源优化、合理配置”的原则,防止重复建设,以降低基础设施的配套成本。
物流园区各种基础设施的地下管线敷设,应符合GB 50289(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要求。
物流园区应提供满足入驻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需要的电力设施,应根据所属地电网规划的要求,建设符合GB 50293( 城市电力规划规范)和GB 50052(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要求的电力设施和内部应急供电系统。
物流园区应遵守节约用水的原则,提供满足入驻企业的供水设施,并编制符合GB 50282(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规定要求的用水规划;应建设完善的排水设施,应编制符合GB 50318规定要求的排水规划,并与所属城市总体规划相适宜。
物流园区如需进行供热设施建设,应符合CJJ 34(城市热力网设计规范)的规定要求;如需进行燃气设施建设,应符合GB 50028(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的规定要求。
物流园区应统一建设消防设施和防汛除涝设施,其消防设施工程应由具有消防工程施工资质单位建设,各类建筑的建设应符合GB 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物流园区内各种防汛除涝设施的建设应符合国家及所属地相关法律和规章的规定。
物流园区应为工商、税务、运管、检验检疫等政府服务机构的进驻提供条件,并逐步完善“政府一站式服务”的功能。
物流园区应为银行、保险、中介、餐饮、住宿、汽配汽修等各项支持服务机构的进入提供相应的配套设施,并为入驻企业提供必要的商业服务。
信息化设施建设
物流园区应建设具有基础通信平台、门户网站、信息管理平台、电子服务平台以及信息安全等功能的信息化设施。
物流园区应为入驻企业提供具有数据通信、固定电话、移动通讯和有线电视等方面基础功能的基础通讯设施。
物流园区应逐步建设具有对外宣传、电子政务、电子商务、信息服务、园区信息管理等功能一体化的门户网站,能为园区内企业提供物流公共信息;设有保税物流中心的物流园区,应建设符合海关监管要求的计算机管理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