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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綦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綦江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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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公室(挂信息科牌子)
负责局机关政务、事务的组织落实与督办;负责局机关文电、会务、机要、保密等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政务接待、车辆调度、安全保卫、行政后勤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全局综合目标考核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信息和调研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宣传工作;承担重要文稿起草工作;承担新闻发布工作;牵头办理人大意见和建议、政协提案;承担信息规划、信息化建设和管理工作。
(二)政策法规科(挂群众工作科、信访室牌子)
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宣传和咨询工作;监督指导行政许可、审批工作;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工作;承办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法律事务;受理对检查、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及其申诉;收集社情民意,综合分析群众意见、建议和对突出问题的反映,及时向区委群众工作部汇报重要的群众工作信息和不稳定因素;贯彻落实国家信访条例;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访工作的管理规则、办法和集体上访、罢工处理措施;负责处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工作;牵头组织协调处理有重大影响的群体性突发事件;综合分析信访信息并提出政策建议;督促检查信访事项处理和落实情况;负责落实企业军转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
(三)规划财务科
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承担编制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资金(基金)预算、决算工作;参与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统筹社会保险基金的计划编制;拟定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监督制度;依法监督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的收支、使用、管理;组织实施社会保险基金和业务(工作)经费的内部审计工作;承担局机关及所属非独立核算单位的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及核算检查工作;承担本系统数据统计工作。
(四)公务员管理科(挂区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办公室牌子)
拟订公务员队伍建设规划,综合管理行政机关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贯彻执行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政策法规,依法对公务员实施监督,保障公务员合法权益;综合管理公务员分类、录用、考核、职务任免与升降、奖惩、培训、调配、交流与回避、辞职辞退、申诉控告、职位聘任等工作;综合管理全区表彰奖励工作;按审批权限承办法定人事任免事项;负责军队转业干部的安置、管理与服务工作,负责自主择业的转业干部职务补贴区级承担部分的核定、发放和社会保障方面的具体事务;协调随调随迁家属的安置等工作。
(五)事业单位管理科(区职称改革办公室牌子)
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结构调整和宏观管理规划;综合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人事管理等工作;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组织实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开招聘、竞聘上岗、考核、任免、调配、培训、奖励、惩戒、辞聘解聘等工作;负责紧缺急需人才的引进和智力引进工作;牵头开展事业单位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贯彻执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综合管理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承担职称、专家综合管理和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规划、选拔、培养工作;承办国家、市、区级专家推荐选拔工作;承办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事宜,完善专业技术人员职(执)业资格制度;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六)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科(挂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办公室牌子)
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福利、津补贴、休息休假和离退休政策;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参与机关事业单位工(公)伤认定、伤残等级鉴定工作;参与住房、医疗制度改革;负责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统发、工资统计和工资基金管理;负责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龄确认;负责高级专家延长退休年龄的审批管理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退休审批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综合管理;贯彻落实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职)人员离退休(职)费待遇;负责易地退休干部管理;负责机关事业单位科级及其以下退休职工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二次人才资源开发工作;负责全区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工作。
(七)人力资源科
综合管理全区人力资源市场;牵头研究制定全区人力资源市场发展政策、规划和工作措施;牵头组织实施农村乡镇人才队伍建设计划;负责社会职业中介机构、培训机构、人力资源市场的指导和监管;负责人才开发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管理工作;负责拟订机构改革人员定岗和分流政策;协助紧缺急需人才的引进工作。
(八)就业促进科(挂区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职业能力建设科牌子)
贯彻执行就业促进法律、法规;牵头拟订就业规划、年度计划;贯彻执行劳动者平等就业政策;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指导和规范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牵头研究制定全区就业再就业、就业训练、职业介绍、农村劳务开发工作的发展规划和工作措施;组织落实就业援助制度和特殊群体就业政策;监督专项就业资金使用情况;负责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负责全区劳服企业的指导、管理、服务工作;贯彻落实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政策;拟订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规划;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和高技能人才培养与激励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完善落实职业技能资格制度;监督管理全区技工学校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负责组织全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实施,推动全区职业技能竞赛活动。
(九)劳动关系科(挂工伤管理科、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建立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综合管理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工作,指导签订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组织实施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政策;审批企业特殊工时制度,指导企业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指导企业落实职工福利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指导破产企业改革改制和人员分流安置;指导企业职工聘用、考核工作;牵头拟订全区劳动能力鉴定办法和劳动鉴定机构管理规则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工(公)伤认定、伤病残等级鉴定工作;组织全区参保单位工伤职工及供养亲属的劳动能力初次鉴定和复查鉴定,配置辅助器具、职业康复的初次确认,延长停工留薪期、疾病与工伤相关联和旧伤复发的初次鉴定或确认;负责本区未参保单位职工和其他委托的鉴定和确认;配合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做好病退休鉴定的组织服务工作;承担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十)社会保险管理科(挂区社会保障监督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负责贯彻实施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法律、法规、政策;牵头拟定本区社会保险发展规划、改革方案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牵头拟定全区社会保险公共业务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社会保险相关信息公开、发布工作;负责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执行政策和开展工作情况进行监督管理;负责社会保险定点服务机构和补充保险承办机构资格审批,并对其执行社会保险政策情况进行监督管理;负责企业职工工龄确认;负责企业参保人员退休审批工作;牵头开展各项社会保险稽核业务工作;负责涉及社会保险基金违法违纪案件的调查工作;负责金保工程的组织实施;负责牵头实施社会保障卡的管理服务工作;承担区社会保障监督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十一)监察仲裁科
拟订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负责监督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及人员的执法行为;牵头协调处理劳动者劳动保障方面的维权工作,组织或参与查处重大案件;综合管理全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负责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和调解员队伍建设;负责劳动保障监察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相关数据、报表的统计上报工作。
(十二)党群政工科(与纪检监察室合署办公)
负责提出加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的意见和建议;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职工考核、精神文明建设和宣传、统战、群团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干部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和劳资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本系统的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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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庆市綦江区社会保险局
1.服务范围(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市的养老保险政策,指导各镇(街道)开展养老保险工作。
(2)审核办理社会保险申报、变更、注销等登记手续,建立参保人社会保险档案。
(3)办理种各类养老保险参保、转移、接续、退休审核等业务工作,保障个人权益记录的准确、完整,接受参保人的咨询服务。
(4)负责计算和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支付退休人员死亡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养老保险基金。
(5)负责参保稽核工作,加强养老保险基金监督。
(6)负责各类养老基金的核算、管理。
(7)负责各类养老保险信息化系统的建设和管理。
(8)指导各镇(街道)开展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9)指导破产、兼并、关闭、解散企业欠缴养老保险费处置工作。
(10)承办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2.内设机构9个:综合科、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科、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科、退休管理科、居保科、审计稽核科、财务科、社会保险公共业务管理科、统计信息科。
(二)重庆市綦江区就业服务管理局(挂区农村劳务经济发展办公室、区农民工综合服务中心牌子)
1.服务范围(职责)
(1)负责全区城乡劳动力的统筹就业工作和城乡劳动就业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
(2)制定全区就业再就业、就业训练、职业介绍、农村劳务开发工作的发展规划和工作措施。
(3)负责镇(街道)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平台建设,指导社区(村)开展“充分就业社区和充分转移就业村”的创建工作;负责对镇(街道)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机构开展城乡就业工作的指导、督促和管理工作。
(4)负责全区就业再就业培训工作的实施和管理;负责对定点培训机构开展技能培训的指导、管理、检查和监督工作。
(5)负责失业保险政策贯彻实施并承办失业保险各项业务;负责失业保险基金管理和失业保险待遇核发工作;负责失业保险参保人员档案的代管工作;指导破产、兼并、解散、关闭等企业失业保险征收和收缴工作。
(6)负责全区职业介绍服务工作和人力资源市场信息化网络建设,分析全区劳动力供求状况及变化数据;负责民办职业介绍机构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维护全区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的稳定。
(7)负责全区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的管理和协调服务工作。
(8)负责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负责协调农民工的管理服务工作。
(9)负责农村劳务经济发展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并组织实施。
(10)承办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2.内设机构8个:综合科、财务科、失业保险科、市场科、创业指导科、城乡统筹就业科(挂劳务开发科牌子)、培训鉴定科、信息产业人力资源保障科。
(三)重庆市綦江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服务范围(职责):
1.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督促监察对象贯彻执行情况。
2.监督检查监察对象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
3.依法受理和查处监察对象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举报、投诉。
4.依法查处和纠正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5.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监督职责。
(四)重庆市綦江区工伤保险管理中心
服务范围(职责)
1.负责受理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工伤保险登记、缴费申报,确定缴费费率。
2.参与工伤事故及认定的调查和劳动能力鉴定工作。
3.负责工伤保险参保扩面和基金的预、决算编制工作。
4.负责管理工伤保险基金、核定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5.负责工伤保险基金的会计、核算和统计报表工作。
6.负责免费提供工伤保险待遇查询和政策咨询服务。
7.受上级机关委托,负责与本行政区域的工伤医疗服务机构签定服务协议。
8.负责组织开展工伤职工职业康复工作。
9.及时、完整、准确地记录参加工伤保险的个人缴费和用人单位为其缴费,以及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等个人权益记录,定期将个人权益记录单免费寄送本人。
10.负责全区工伤保险参保人员档案的代管工作。
11.承办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重庆市綦江区生育保险管理中心
服务范围(职责):
1.负责受理全区用人单位的生育保险登记、缴费申报,确定缴费费率。
2.负责生育保险参保扩面和基金的预、决算编制工作。
3.负责管理生育保险基金、核定和支付生育保险待遇。
4.负责生育保险基金的会计、核算和统计报表工作。
5.负责免费提供生育保险待遇查询和政策咨询服务。
6.受上级机关委托,负责与本行政区域的生育医疗服务机构签定服务协议。
7.及时、完整、准确地记录参加生育保险的个人缴费和用人单位为其缴费,以及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等个人权益记录,定期将个人权益记录单免费寄送本人。
8.负责全区生育保险参保人员档案的代管工作。
9.承办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重庆市綦江区劳动争议仲裁院
服务范围(职责):
1.承担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的立案受理处理工作。
2.负责对仲裁庭、仲裁员进行管理。
3.负责管理仲裁委员会的印鉴、文件、档案、经费。
4.负责办理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5.负责办理仲裁委员会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重庆市綦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
服务范围(职责):
1.组织实施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的总体规划,为本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提供信息服务。
2.负责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系统网络建设与维护,社会保险信息管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建设及更新、维护,社会保障信息综合统计和查询。
3.负责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办公自动化建设和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安全保密工作。
4.负责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资源数据库的建设和维护,并开展信息调查和分析预测,为“五险”信息共享和交换提供技术支持。
5.负责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的审核、发布和上传工作。
6.负责社会保障卡的管理服务工作。
7.承办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重庆市綦江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服务范围(职责):
1.负责全区人才求职登记、人才信息库管理和人才信息查询工作;负责全区人才流动手续的办理,流动人才、全区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工作人员以及应往届大中专毕业生的人事关系、人事档案管理及转递工作;承办单位及个人的人事代理业务。
2.负责全区人才资源开发服务工作,包括人才输出、人才派遣及人才猎头等服务。
3.负责全区引进国外智力项目的开发和管理。
4.负责组织举办全区的综合类人才交流大会暨大中专毕业生供需见面会和日常的人才招聘会;负责全区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的业务指导和组织协调等工作。
5.负责完成全区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职员以及工勤人员的培训计划;负责制定全区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职员以及工勤人员的培训方案并组织实施培训工作。
6.负责实施全区下岗失业职工、城镇失业人员的就业再就业培训工作;负责实施全区的创业培训(SYB)以及微型企业创业培训工作;负责实施全区的农民工岗前培训、在岗技能提升培训以及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
7.负责全区各类人事考试(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资格、职业资格、执业资格、职称辅助考试以及工人技术等级考试)的报名、培训、考试资料征订发行及考试的具体工作。
8.负责全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登记。
9.承办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重庆市綦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档案管理中心
服务范围(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划本中心档案工作,制定本中心档案管理工作规章制度。
2.负责档案信息工作现代化建设。
3.负责管理除区委组织部管理的领导干部以及教育系统、卫生系统干部以外的机关事业单位干部人事档案。
4.负责管理全区就业、社保等相关民生档案。
5.负责本局机关文书及相关科室(单位)业务档案的整理、保管及利用。
6.负责按规定办理管理的人事档案以及相关民生档案的转递、查阅、利用等。
7.保守档案机密,做好档案保护工作,确保档案安全。
8.完成上级业务部门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重庆市綦江区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统发中心
服务范围(职责):
1.负责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及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统一发放、审核等事务性工作,督促检查统发单位的工资发放情况。
2.承办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统发数据的收集、统计、分析等工作。
3.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统发系统的建设维护。
4.承办上级业务部门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一)重庆市綦江区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管理服务中心
服务范围(职责):
1.承担全区机关科级以下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
2.负责做好全区机关科级以下鳏寡、特困、重病、高龄、残疾等离退休人员的救助和慰问工作。
3.负责全区机关科级以下离退休干部的走访、节日及住院慰问、来信来访等工作。
4.负责全区机关科级以下离退休干部参加学习和相关活动的组织。
5.负责协调各有关职能部门做好全区机关科级以下离退休职工的管理服务工作。
6.承担易地退休人员来区定居和转外地安置的协调工作。
7.承办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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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
党委副书记、局长罗隆文 主持局行政全面工作,主管局办公室、规划财务科。
党委书记、副局长郑仕全 主持局党委全面工作,主管局党建党务、党风廉政、干部人事、信访稳定工作,牵头负责全区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考录、调配、奖惩、任免、职称、工资、退休干部等工作,分管公务员科、工资福利科。
党委委员、副局长刘井泉 协助负责就业再就业、职业能力建设、重点产业招工、劳务等工作。主持区就业服务管理局工作,分管就业促进科、南州劳务公司。
党委委员、副局长杜 莉 协助王宏伟同志工作(主要在区工业园区管委会工作)。
党委委员、副局长罗昭龙 协助负责养老保险、生育保险、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主持区社会保险局工作,分管区生育保险中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马大学 协助负责局党委日常工作,负责局纪检监察、群团、档案、协会、人才交流服务与培训考试、联系街镇等工作。分管纪检监察室、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区人力社保档案管理中心。
党委委员、副局长王宏伟 协助负责劳动关系、监察、仲裁、工伤保险、劳动能力鉴定等工作。分管劳动关系科、监察仲裁科、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区工伤保险中心和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党委委员、副局长邓希平 协助负责社会保险综合管理、政策法规、信访稳定、安全应急、综治、人力资源、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设置、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等工作。分管政策法规科、事管科、人力资源科和社会保险科。
二、局领导班子成员AB角
罗隆文郑仕全
刘井泉马大学
罗昭龙邓希平
王宏伟杜 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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