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城市_现代城市 -现代城市的定义
城市,是以非农业产业和非农业人口集聚形成的较大居民点(包括按国家行政建制设立的市、镇)。一般而言,人口较稠密的地区称为城市(city),一般包括了住宅区、工业区和商业区并且具备行政管辖功能。城市的行政管辖功能可能涉及较其本身更广泛的区域。其中有楼房、街道、医院、学校、商业卖场、广场、公园等公共设施。
“城市”的提法本身就包含了两方面的含义:“城”为行政地域的概念,即人口的集聚地;“市”为商业的概念,即商品交换的场所。而最早的“城市”(实际应为我们现在“城镇”)就是因商品交换集聚人群后而形成的。而城市的出现,也同商业的变革有着直接的渊源关系。最初城市中的工业集聚,也是为了使商品交换变得更为容易(可就地加工、就地销售)而形成的。在城市中直接加工销售相对于将已加工好的商品拿到城市中来交换而言,则正是一种随着工业城市的出现而产生的一种商业变革。城市包括包括有城市规模、城市功能、城市布局和城市交通,而这几方面所发生的变化,都必然地会对城市的商业活动带来影响,促使其发生相应的变革。
现代城市_现代城市 -现代城市的特点
国内外的学者,从经济、社会、地理、历史、生态、政治、军事等不同的角度,对城市下过各种各样的定义,其数不下三十余种。
美国一位社会学家曾说,什么是城市?它是有相当大的面积和相当高的人口密度的一个地域共同体,其中住有各种非农业的专门人员。法国的一位地理学家对城市的看法则别出心裁,他说城市既是一个景观,一片经济空间,一种人口密度;也是一个生活中心或劳动中心;更具体点说,也可能是一种气氛,一种特征或者一个灵魂。
此外,关于城市的定义还有“城市是人群的生态系统”、“城市是物质生产的分配空间”、“城市是独特的历史进程”……等等。
马克思主义的经典著作对城市问题也作了精辟的论述,马克思说:“城市本身表明了人口、生产、工具、资本、享乐和需求的集中;而在乡村所看到的却是完全相反的情况,孤立和分散”;列宁指出:“城市是经济、政治和人民精神生活的中心,是前进的主要动力”。
我国对于城市本质和特征的最权威的提法,已写入了《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之中,即:“城市是我国经济、政治、科学技术、文化教育的中心,是现代工业和工人阶级集中的地方,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起主导作用”。
一稿通认为,关于城市的定义可以综述为:城市是国家经济、政治、科学技术和文化教育的中心,是现代工业与第三产业集中的地方,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起主导作用。
城市是是一定区域范围内政治、经济、文化、宗教、人口等的集中之地和中心所在,伴随着人类文明的形成而发展的一种有别于乡村的高级聚落。 以非农业产业和非农业人口集聚为主要的居民点,包括按国家行政建制设立的市镇。中国《城市规划法》第三条规定:“本法所称城市,是指国家按行政建制设立的直辖市、市、镇。”城市的法律涵义,是指直辖市、建制市和建制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