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连坐制,是济南市交警部门针对酒驾问题,出台并实施了抄告单位、追责同饮者、强制刑拘等一系列新政,其中,新政里有这么一条:如果与被查处的机动车驾驶人同桌饮酒,而且未尽到劝阻义务,也将承担一定的“连带责任”。这一规定被解读为酒驾“连坐”。
连坐制_酒驾连坐制 -简介
酒驾连坐制
从2012年2月9日开始济南交警部门出台酒驾新规――“如果与被查处的机动车驾驶人同桌饮酒,而且未尽到劝阻义务,也将承担一定的‘连带责任’”、“对与被查处的机动车驾驶人同桌饮酒的人员,一律到公安机关依法进行询问,并通过技术设备的甄别,来确认其是否也存在酒驾的行为,对没有酒驾行为、也没起到劝阻或维护公共安全责任和义务的,要抄告其单位,由单位加强教育。”
连坐制_酒驾连坐制 -正反观点
酒驾连坐制
酒驾同饮者将被处罚”出街后,公众或弹或赞。
网友“胡印民”认为“这种‘法外之法’的添加,不仅不是‘从严执法’,很可能会侵犯民众的合法权益。对于地方上的执法部门而言,最迫切的其实并不是制度探索,而是严格履行法律规定,在法律授权下做好工作。
投反对票的市民陈先生认为,醉驾必拘的处罚力度已经有足够震慑力,罚款、连坐,更像是画蛇添足。
赞成者则认为,对同饮者处以“连坐”处罚可以减少酒驾,让酒驾处于更多人的监管中。
连坐制_酒驾连坐制 -官方回应
济南交警支队宣传处处长表示,新规并不能称为“连坐”,也不会对同饮者追责,只是一般的启动调查。交警发现酒驾事故,对酒驾司机同饮者进行询问,是按照正常程序进行取证调查,并非要处罚同饮者。
即对没有酒驾行为、也没起到劝阻或维护公共安全责任和义务的,要抄告其单位,由单位加强教育,起到警示作用。这就是说,酒驾同饮者将受到的连带责任,仅仅是一种批评教育,而不是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