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剩余原则是指消费者愿意支付的价格与消费者实际支付的价格之间的差异。
消费者剩余_消费者剩余原则 -概述
消费者剩余是买者为购买一种商品愿意支付货币量减去买者的实际支付量的节余部分。消费者剩余的概念,是剑桥大学教授马歇尔。在《经济学原理》一书中提出来的。消费者剩余是衡量消费者福利的重要指标,被广泛地作为一种分析工具来应用。产业的社会福利等于消费者剩余加上生产者剩余之和,或者等于总消费效用与生产成本之差。1977年a.k.迪克西特和斯蒂格利茨将内在规模经济引进一般均衡模型,推出了市场考虑最适度边际利润而社会考虑消费者剩余的结论。一般认为, 消费者剩余最大的条件是边际效用等于边际支出。
消费者剩余(consumer surplus)又称为消费者的净收益,是指买者的支付意愿减去买者的实际支付量。消费者剩余衡量了买者自己感觉到所获得的额外利益。简单地说,就是买者卖者都希望从市场活动中获得收益。
消费者剩余_消费者剩余原则 -计算公式
消费者剩余=买者的评价-买者的实际支付消费者剩余_消费者剩余原则 -举例说明
就举买电脑的例子吧。虽然都知道蜀汉公司的电脑质量和性能不错,但是,愿意支付的价格是有差异的。孙权富甲一方,愿意出9 000元的价格买天想电脑;张辽觉得关羽不会骗他,愿意出8 700元;周瑜愿意出8 300元;曹操只愿意出8 000元成交。假如现在蜀汉公司就只有1台电脑可卖,由4位买者竞价,最后的胜出者肯定是孙权,当他以8 750元买到这台电脑的时候,他的额外收益是多少呢?比起他愿意出的9 000元来,他还得到了250元的“消费者剩余”。假如现在有4台天想电脑出售,为了使事情简单化,就统一以8 000元的相同价格卖出,结果会是怎样的呢?
我们可以发现,除了曹操没有得到消费者剩余之外,其他几个人都不同程度地得了消费者剩余。其中最多的当然是孙权,他获得了1 000元的消费者剩余,张辽获得了700元的消费者剩余,就连周瑜也获得了300元的消费者剩余。这样算来,4台天想电脑的消费者剩余之和是2 000元。实际上曹操虽然没有获得消费者剩余,也并没有觉得自己吃亏,因为他没有以高于自己愿意支付的价格去买。
消费者剩余_消费者剩余原则 -影响因素
1.垄断对消费者剩余的影响
西方经济学认为,垄断导致产量减少、资源浪费和技术上的低效率。垄断使消费者剩余向生产者剩余转移。处于垄断地位的厂商作为谋求垄断利润的组织,必然造成较低产量和较高价格,使消费者剩余减少,并造成社会性损失(即无谓损失)。哈伯格对垄断引起的社会福利损失进行了测度,提出了“哈伯格三角形”。塔洛克认为“哈伯格三角”没有全部包括垄断引起的福利损失,并提出了“塔洛克方块”。波斯纳对“塔洛克方块”进行了数学化处理和进行实证检验。2.政府规制对消费者剩余的影响
政府规制一般都有着维护公共利益的目标,但是因为每一项规制措施出台的背后都有多种力量的博弈,在实际过程中却往往偏离这一目标。奥尔森提出了著名的“集团规模”理论。他认为,政府对某个产业的监管从设计到实施都首先从被监管对象的利益出发,并非从公共利益出发。斯蒂格勒提出“监管市场”理论,认为所有的监管制度同样由需求和供给来决定,政府对产业的监管调控进程往往被少数存在利益相关性的厂商所左右。佩兹曼认为,产业部门比消费者更有积极性去影响政府决策。小的利益集团比大集团更容易组织,它们能比大集团表现出就某项规制政策的更强烈的偏好。由此,规制将倾向于保护小的利益集团,而以牺牲大团体的利益为代价。3.寻租对消费者剩余的影响
寻租与消费者剩余之间有内在的联系。冯分析了“对人为剩余的寻求”,这种剩余包括两个部分:消费者剩余和生产者剩余。Parente和Prescott研究发现,如果要素提供者共谋成为下游厂商的垄断供给者,使得均衡产出是应用较落后的技术来实现较低的效率,将使得穷国相对更穷,而消除垄断权力会使得相关行业的国内生产总值提高2倍以上。4.税收对消费者剩余的影响
不合理的税制会减少消费者剩余。超额负担问题是西方财政理论中最古老的问题之一,Dupuit在1844年的著作中已经进行了论述。20世纪初,西方财税理论界开始用马歇尔的基数效用理论来分析超额负担问题,从而形成了所谓的马歇尔式超额负担理论。其核心是以消费者剩余理论为基础,说明课税扭曲了被课税商品与其他商品的消费选择,并由此造成超额负担。哈伯格在《公司所得税的归宿》中提出了“三角形”超额负担理论,并进行数理推导,得出了在线性需求曲线条件下测定超额负担的计算公式。5.国际贸易和关税对消费者剩余的影响
一个国家不一定能真正从贸易中受益。如果消费者从国外厂商所生产的产品中得到的利益大于国内生产者所遭受的损失,即国内消费者剩余的增加大于国内生产者剩余的减少,那么进行国际贸易就是有利的。进口税变化对消费者剩余、生产者剩余和社会福利的损益都有影响。 Brander和Spencer开创了战略性进口贸易政策的研究。他们假设生产完全替代品的一个本国企业与一个外国企业在本国市场上进行古诺式竞争,则关税一般会提高本国福利。消费者剩余_消费者剩余原则 -内涵阐述
消费者剩余源于递减的边际效用。更确切地说,它表现为一种物品的总效用与其市场价格之间的差额:人们之所以能够享受“消费者剩余”,并从他们各自的购买行为中获得福利感, 其根本的原因就在于对所购买的某一物品的每一单位,即从第一单位到最后一单位,支付了相同的价格,而且所支付的又都是最后一单位的价格。然而,“边际效用 递减规律.告诉我们:对同一物品因占有的次序的不同给人们带来的满足感就不同,因而人们所愿意支付的价格也就不同。随着人们对同一物品占有数量的增加,边际效用是递减的,即每增加一单位商品的效用是递减的.但总效用是增加的,当总效用达到极大值时,边际效用趋于零;当超过极大值继续消费时边际效用为负,从而总效用开始下降。由于商品的价格是由最后一单位商品的效用决定的,而最后一单位商品的效用低于它之前的每一单位商品的效用(事实上每一个处于n+1位置上的商品的效用,都低于位于它前面的商品的效用,或者说前面的每一单位的商品的效用,都高于最后一单位商品的效用),因而人们在他们的购买行为中,就可以从前面的每一单位中享受到效用剩余。如果以货币为效用衡量尺度来说明一个人对水的消费,比如说水的价格是每加仑1美元(在供给等于需求的前提下,最后一单 位水,第8加仑水的效用决定水的价格)就可以得到水的需求曲线。
因为第一加仑的水非常有用,能够消除极度的饥渴,消费者愿意为它支付9美元(即消费者价格是9美元)。但是这一加仑水的真实代价只不过是水的市场价格1美 元,于是,消费者就从中得到了相当于8美元(9美元-1美元)的“消费者剩余”。假如第2加仑的水对消费者来说值8美元,但水的成本依然为1美元,于是消 费者又从第2加仑的水的购买中获得了相当于7美元(8美元-1美元)的“消费者剩余”。如此推论下去,直到第9加仑的水,它对消费者来说只值50美分,从而消费者价格低于市场价格,“消费者剩余”为负,从理论上来说,消费者是不会购买这一加仑的水的,而在第8加仑水上,消费者达到了均衡(消费者购买了全部 “消费者剩余”)。
从消费者对水的购买行为中我们可以看到,尽管消费者为购买8加仑的水只支付了8美元,但消费者从8加仑水的购买中却得到了价值44美元(9美元+8美元+ 7美元+6美元+5美元+4美元+3美元+2美元)的总效用。这样,消费者也就得到了超过其支付额36美元的“消费者剩余”。由于在购买行为中,消费者总是按照最后一单位的价格支付全部单位的价格,因此他们得到了成本之上的效用剩余。然而,“消费者剩余”作为一种额外的效用,仅只是一种心理感觉。如上分析,这并非消费者真的得到了36美元的现钞,而是得到了价值36美元的福利感或满足感。然而正是这种满足感或福利感,对消费者来说,如同亚当斯密所说的 “看不见的手一样”,左右着消费者的购买行为,从而影响着市场上的需求。
事实上,无论人们是否意识到,在现实的买卖行为中都存在两种价格。一种是由收入和偏好决定的消费者价格,另一种则是由市场供求关系决定的市场价格。前者遵循着边际效用递减规律,而后者则遵循着供求规律;前者之和体现了消费者获得的效用之和的总量(对同一物品的购买),后者则体现了消费为获得一定的效用总量 所实际支付的货币总量。消费者价格与市场价格之差,就是体现消费者满足感或福利感的“消费者剩余”。因此,当消费者以低于消费者价格购买到自己所需要的商品时,心里会很舒服,有一种划算的感觉,甚至有一种占了便宜的窃喜。当这种便宜感很大、很强烈时,消费者的购买行为完全可能再继续下去,直至购买到这种 “便宜感”减弱、消失为止。这就是为什么人们会对价格变得便宜的商品自然多买的原因所在。反之,当一个消费者的购买行为的结果使其大呼上当或感到吃亏时, 那一定是失去了“消费者剩余”,从而失去了一种满足感或福利感,甚至在某些情况下还会切切实实地失去了可以计算的有形的货币收入。当我们明白了消费者价格 和市场价格之间的关系后,我们就可以解释虚假广告和不法商家雇佣“托”来害人的“原理”――通过夸大商品的效用或人为制造紧缺感,提高消费者价格,从而增加购买者的“消费剩余感”,诱发人们的购买行为。
消费者剩余_消费者剩余原则 -理解消费者剩余应注意的问题
在理解消费者剩余时要注意两点:第一,消费者剩余并不是实际收入的增加,只是一种心理感觉。
第二,生活必需品的消费者剩余大。因为消费者对此类物品的效用评价高,愿意付出的价格也高,但此类物品的市场价格一般并不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