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用风力发电机主要应用在农村、牧区、山区,发展中的大、中、小城市或商业区附近建筑,解决当地用户用电需求。随着国家不断出台相关扶植政策,家用风力发电机作为分布式电源的一种,以其小型模块化、分散式、布置在用户附近的高效、可靠的发电模式成为一种新型的、具有广阔发展前景的发电方式和能源综合利用方式。
家用风力发电机_家用风力发电机 -发展历史
风能利用史人类对风能的利用已有几千年的历史,最初主要是利用风力提水灌溉,及海水晒盐和
风车风力驱动的磨坊。这在当时是人类利用自然界的力量,利用风力和水力代替人力和畜力来驱动工作机械,提高了生产力。至于人类利用风能来驱动船只航行,则可追溯到更久远的年代。风力发电机
我国小型风力发电机;
我国在70年代开始较大规模地开发和应用风力发电机,特别是小型风力发电机,当时研制的风力提水机用于提水灌溉和沿海地区的盐场,研制的较大功率的风力发电机应用于浙江和福建沿海,特别是在内蒙古地区由于得到了政府的支持和适应了当地自然资源和当地群众的需求,小型风力发电机的研究和推广得到了长足的发展。
家用风力发电机_家用风力发电机 -家用风电
由于目前石油等不可再生能源价格一直上涨,所以各国都在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而风能便是其中之一,因风能不会产生污染,加上国家政策的支持,相关技术上的日益成熟,故风力发电前景十分良好。
1.行业现状(1)发展起步。我国从20世纪80年代初就把小型风力发电作为实现农村电气化的措施之一,主要研制、开发和示范应用小型充电用风力发电机,供农民一家一户使用。目前,1 kw以下的机组技术已经成熟并进行大量的推广,形成了年产1万台的生产能力。近10年来,每年国内销售5000~8000台,100余台出口国外。目前可批量生产100、150、200、300和500w及1、2、5和10 kw的小型风力发电机,年生产能力为3万台以上,销售量最大的是100~300w的产品。在电网不能通达的偏远地区,约60万居民利用风能实现电气化。截至1999年,我国累计生产小型风力发电机组18 .57万台,居世界第一。
(2)从事小型风力发电产业的开发、研制、生产单位不断扩大。自中国第一部《可再生能源法》于2005年2月28日在全国人大十一届十四次大会通过以来,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应用出现了新的机遇,大家看好可再生能源的发展前景,从事小型风力发电产业研制、开发、生产的单位达到70家。其中,大专院校、科研院所35家,生产企业23家,配套企业(含蓄电池、叶片、逆变控制器等)12家。
(3)小型风力发电机组产量产值利润有新的增长。2005年据23个生产企业报表统计,共生产30kW以下独立运行的小型风力发电机组共33253台,比上年增长34.4%,其中200W、300W、500W机组共生产24123台,占全年总产量的72.5%,机组容量为12020kW,总产值8472万元,利税992.9万元。2006年,预计小型风力发电行业无论是产量、产值、利税等方面将有较大增长,目前正在统计中
(4)出口外销数量增加,国际市场看好。2005年15个单位共出口小型风力发电机组5884台,比上年增长40.7%,创汇282.7万美元,主要出口到菲律宾、越南、巴基斯坦、朝鲜、印尼、波兰、缅甸、蒙古、韩国、日本、加拿大、英国、美国、荷兰、智利、格鲁吉亚、匈牙利、新西兰、比利时、澳大利亚、南非、阿根廷、香港、台湾等24个国家和地区。
(5)推广应用范围不断扩大。除了传统的广大农牧区用户应用小型风力发电机组照明看电视以外,由于汽油、柴油、煤油价格飞涨,且供应渠道不畅通,内陆、江湖、渔船、边防哨所、部队、气象、微波站等使用柴油发电的用户,逐步改用风力发电或风光互补发电。此外,生态环保公园、林荫小道、别墅庭院等地方,也购买安装小型风力发电机组,作为景观,供人们休闲欣赏。
由于广大农牧民生活水平提高、用电量不断增加,因此小型风力发电机组单机功率在继续提高,50W机组不再生产,100W、150W机组产量逐年下降,而200W、300W、500W、1000W机组逐年增加,占总年产量的80%。由于广大农民迫切希望不间断用电,因此“风光互补发电系统”的推广应用明显加快,并向多台组合式发展,成为今后一段时期的发展方向。
风光互补发电解决方案:
风光互补发电
应用场景:
风光互补发电站是针对通信基站、微波站、边防哨所、边远牧区、无电户地区及海岛,在远离大电网,处于无电状态、人烟稀少,用电负荷低且交通不便的情况下,利用本地区充裕的风能、太阳能建设的一种经济实用性发电站。
解决方案:
风光互补发电系统解决方案主要应用于道路照明、农业、牧业、种植、养殖业、旅游业、广告业、服务业、港口、山区、林区、铁路、石油、部队边防哨所、通讯中继站、公路和铁路信号站、地质勘探和野外考察工作站及其它用电不便地区的供电。
风光互补系统主要由风力发电机、太阳能电池方阵、智能控制器、蓄电池组、多功能逆变器、电缆及支撑和辅助件等组成一个发电系统。夜间和阴雨天无阳光时由风能发电,晴天由太阳能发电,在既有风又有太阳的情况下两者同时发挥作用,实现了全天候的发电功能,比单用风机和太阳能更经济、科学、实用。
风光互补多台组合式系列发电系统是将多台小功率风力发电机安装在同一个地方,集中向配套的多个大容量蓄电池组同
时充电,并由一台大功率的控制逆变器统一控制输出。这种配置优点是:(1)小型风力发电机组的技术成熟,结构简单、质量稳定、安全可靠、经济实惠;
(2)装拆、搬运、维护方便,操作简单;
(3)若需维护或故障停机时,其余组机照常发电,不影响系统正常使用;
(4)多台成群的风光互补发电系统自然成为一片观赏景点,又是一座无环境污染的绿色电站。
随着国家《可再生能源法》及“可再生能源产业指导目录”的制定,相继还会有多种配套措施及税收优惠扶植政策出台,必将提高生产企业的生产积极性,促进产业发展。
目前中国尚有2.8万个村,700万户计2800万人口没有用上电,且分散居住在边远山区、农牧区、常规电网很难到达。有关专家分析,700万无电户中,300万户可用微水电解决用电,而400万户可以用小型风力发电或风光互补发电,满足用电需要。
发展趋势:①功率由小变大。户用机组从50、100w增大到300、500w,以满足彩电、冰箱和洗衣机等用电器的需要。②由一户一台扩大到联网供电。采用功率较大的机组或几台小型机组并联为几户或一个村庄供电。③由单一风力发电发展到多能互补,即“风力―光伏”互补、“风力机―柴油机”互补和“风力―光伏―柴油”互补。④应用范围逐步扩大,由家庭用电扩大到通讯和气象部门、部队边防哨所、公路及铁路等。
3.存在问题
(1)由于原材料价格不断上涨,小型风力发电机组生产成本,也不断提高,而购买风机
的广大农牧民经济收入有限,因此企业销售价不能随着上涨,企业利润空间很小,无利可图,促使有的企业开始转产。如原内蒙古商都牧机厂现在已开始生产并网型大型风力发电机组的塔架,大型电焊机、卷扳机已经到货,正准备投产。
(2)有的配套件质量不稳定,性能差,特别是蓄电池,逆变控制器,影响整机发电系统的效率和可靠性。
(3)尽管目前风光互补发电系统推广应用很快、需要量大,但由于太阳能电池组件价格太高(每WP30~50元)。如果不是目前国家大量补贴,农牧民自购有较大困难,所以说太阳能电池组价格制约风光互补发电系统的发展。
(4)少数企业生产的小型发电机组质次价高,而且产品没有通过国家检测中心测试鉴定就批量生产销售,售后服务不到位,损害了消费者利益。
家用风力发电机_家用风力发电机 -应用扩展方案
应用场景
[1]分布式风力发电系统主要运用领域:可在农村、牧区、山区,发展中的大、中、小城市或商业区附近建造,解决当地用户用电需求。
解决方案
分布式风力发电的原理,是利用风力带动风车叶片旋转,再透过增速机将旋转的速度提升,来促使发电机发电。依据现有风车技术,大约是每秒三米的微风速度(微风的程度),便可以开始发电。风力发电正在世界上形成一股热潮,因为风力发电不需要使用燃料,也不会产生辐射或空气污染。系统主要由风力发电机、蓄电池、控制器、并网逆变器组成。
方案特点
运用钕铁硼永磁材料,超载能力强;
封闭式输电滑环,电缆不缠绕;
具有防腐、防酸雨、防盐碱的特性;
微型风机,2.5级风发电储能;
使用寿命长达15年;
具风向调节,超强风控制功能;
过充过放保护,直流恒压充电;
运行简单,无人工值守与特殊维护;
实际占地面积少,对土地要求低,在山丘、海边、河堤、荒漠等地形恶劣的条件下均可运用;
风轮不仅有同时还增加了立式及风叶的多种艺术造型。
家用风力发电机_家用风力发电机 -国家相关政策
国家能源局于2013年11月18日发布《分布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以及《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分布式光伏发电是指在用户所在场地或附近建设运行,以用户侧自发自用为主、多余电量上网且在配电网系统平衡调节为特征的光伏发电设施。
第三条鼓励各类电力用户、投资企业、专业化合同能源服务公司、个人等作为项目单位,投资建设和经营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第四条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分布式光伏发电规划指导和监督管理;地方能源主管部门在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指导下,负责本地区分布式光伏发电规划、建设的监督管理;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负责对本地区分布式光伏发电规划和政策执行、并网运行、市场公平及运行安全进行监管。
第五条分布式光伏发电实行“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就近消纳、电网调节”的运营模式。电网企业采用先进技术优化电网运行管理,为分布式光伏发电运行提供系统支撑,保障电力用户安全用电。鼓励项目投资经营主体与同一供电区内的电力用户在电网企业配合下以多种方式实现分布式光伏发电就近消纳。
第二章规模管理
第六条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依据全国太阳能发电相关规划、各地区分布式光伏发电发展需求和建设条件,对需要国家资金补贴的项目实行总量平衡和年度指导规模管理。不需要国家资金补贴的项目不纳入年度指导规模管理范围。
第七条省级能源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分布式光伏发电发展情况,提出下一年度需要国家资金补贴的项目规模申请。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结合各地项目资源、实际应用以及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征收情况,统筹协调平衡后,下达各地区年度指导规模,在年度中期可视各地区实施情况进行微调。
第八条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下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年度指导规模,在该年度内未使用的规模指标自动失效。当年规模指标与实际需求差距较大的,地方能源主管部门可适时提出调整申请。
第九条鼓励各级地方政府通过市场竞争方式降低分布式光伏发电的补贴标准。优先支持申请低于国家补贴标准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
第三章项目备案
第十条省级及以下能源主管部门依据国务院投资项目管理规定和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下达的本地区分布式光伏发电的年度指导规模指标,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实行备案管理。具体备案办法由省级人民政府制定。
第十一条项目备案工作应根据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特点尽可能简化程序,免除发电业务许可、规划选址、土地预审、水土保持、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估及社会风险评估等支持性文件。
第十二条对个人利用自有住宅及在住宅区域内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由当地电网企业直接登记并集中向当地能源主管部门备案。不需要国家资金补贴的项目由省级能源主管部门自行管理。
第十三条各级管理部门和项目单位不得自行变更项目备案文件的主要事项,包括投资主体、建设地点、项目规模、运营模式等。确需变更时,由备案部门按程序办理。
第十四条在年度指导规模指标范围内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自备案之日起两年内未建成投产的,在年度指导规模中取消,并同时取消享受国家资金补贴的资格。
第十五条鼓励地市级或县级政府结合当地实际,建立与电网接入申请、并网调试和验收、电费结算和补贴发放等相结合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竣工验收等一站式服务体系,简化办理流程,提高管理效率。
第四章建设条件
第十六条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所依托的建筑物及设施应具有合法性,项目单位与项目所依托的建筑物、场地及设施所有人非同一主体时,项目单位应与所有人签订建筑物、场地及设施的使用或租用协议,视经营方式与电力用户签订合同能源服务协议。
第十七条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设计和安装应符合有关管理规定、设备标准、建筑工程规范和安全规范等要求。承担项目设计、咨询、安装和监理的单位,应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应资质。
第十八条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采用的光伏电池组件、逆变器等设备应通过符合国家规定的认证认可机构的检测认证,符合相关接入电网的技术要求。
第五章电网接入和运行
第十九条电网企业收到项目单位并网接入申请后,应在20个工作日内出具并网接入意见,对于集中多点接入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可延长到30个工作日。
第二十条以35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接入电网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由地市级或县级电网企业按照简化程序办理相关并网手续,并提供并网咨询、电能表安装、并网调试及验收等服务。
第二十一条以35千伏以上电压等级接入电网且所发电力在并网点范围内使用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电网企业应根据其接入方式、电量使用范围,本着简便和及时高效的原则做好并网管理,提供相关服务。
第二十二条接入公共电网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接入系统工程以及因接入引起的公共电网改造部分由电网企业投资建设。接入用户侧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用户侧的配套工程由项目单位投资建设。因项目接入电网引起的公共电网改造部分由电网企业投资建设。
第二十三条电网企业应采用先进运行控制技术,提高配电网智能化水平,为接纳分布式光伏发电创造条件。在分布式光伏发电安装规模较大、占电网负荷比重较高的供电区,电网企业应根据发展需要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并网运行监测、功率预测和优化运行相结合的综合技术体系,实现分布式光伏发电高效利用和系统安全运行。
第六章计量与结算
第二十四条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本体工程建成后,向电网企业提出并网调试和验收申请。电网企业指导和配合项目单位开展并网运行调试和验收。电网企业应根据国家有关标准制定分布式光伏发电电网接入和并网运行验收办法。
第二十五条电网企业负责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全部发电量、上网电量分别计量,免费提供并安装电能计量表,不向项目单位收取系统备用容量费。电网企业在有关并网接入和运行等所有环节提供的服务均不向项目单位收取费用。
第二十六条享受电量补贴政策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由电网企业负责向项目单位按月转付国家补贴资金,按月结算余电上网电量电费。
第二十七条在经济开发区等相对独立的供电区统一组织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余电上网部分可向该供电区内其他电力用户直接售电。
第七章产业信息监测
第二十八条组织地市级或县级能源主管部门按月汇总项目备案信息。省级能源主管部门按季分类汇总备案信息后报送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
第二十九条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和运行信息统计,并分别于每年7月、次年1月向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报送上半年和上一年度的统计信息,同时抄送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监管机构、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中心。
第三十条电网企业负责建设本级电网覆盖范围内分布式光伏发电的运行监测体系,配合本级能源主管部门向所在地的能源管理部门按季报送项目建设运行信息,包括项目建设、发电量、上网电量、电费和补贴发放与结算等信息。
第三十一条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委托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中心开展分布式光伏发电行业信息管理,组织研究制定工程设计、安装、验收等环节的标准规范,统计全国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运行信息,分析评价行业发展现状和趋势,及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经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批准,适时发布相关产业信息。
第八章违规责任
第三十二条电网企业未按照规定收购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余电上网电量,造成项目单位损失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的规定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第九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本办法由国家能源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表1: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汇总表(略)
附表2:1兆瓦以上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信息表(略)
家用风力发电机_家用风力发电机 -主要类型
目前家庭用风力发电机的价格因发电功率不同而不同,价格从几千元到上万元不等,国内目前像1KW的一般卖7000~13000元左右。
1.有尾舵型(螺旋桨型)目前市面上流行的就是这种类型,即电机轴与支撑架是垂直安装的,靠尾舵来适应风向,以达到风向改变时也能发电的目的,此类型结构简单,尺寸小、安装使用方便、成本低、效率高等特点。
有尾舵型风力发电机2.无尾舵型
既电机轴与支撑架垂直,可以利用来自各个方向的风,具有风切音较小的优点,但风能转换率会比螺旋桨型的要差一些,不过结构上比螺旋桨型的还要简单。以上是从叶片的形状上来分,其实对于整体系统的设计上很重要,即使是相同的叶片,其他系统不同,在风能的利用便会相差很大。
垂直轴风力发电机
家用风力发电机_家用风力发电机 -组成功能
家用风力发电机一般有风轮、发电机(包括装置)、调向器(尾翼)、塔架、限速安全机构储能装置和逆变器等构件组成。发电机由机头、转体、尾翼、叶片组成:各部分功能为:叶片用来接受风力并通过机头转为电能;尾翼使叶片始终对着来风的方向从而获得最大的风能;转体能使机头灵活地转动以实现尾翼调整方向的功能;机头的转子是永磁体,定子绕组切割磁力线产生电能,风力发电机因风量不稳定,故其输风力发电机一般有风轮、发电机(包括装置)、调向器(尾翼)、塔架、限速安全机构储能装置和逆变器等构件组成。发电机由机头、转体、尾翼、叶片组成:各部分功能为:叶片用来接受风力并通过机头转为电能;尾翼使叶片始终对着来风的方向从而获得最大的风能;转体能使机头灵活地转动以实现尾翼调整方向的功能;机头的转子是永磁体,定子绕组切割磁力线产生电能,风力发电机因风量不稳定,故其输出的是13~25V变化的交流电,须经充电器整流,再对蓄电瓶充电,使风力发电机产生的电能变成化学能。然后用有保护电路的逆变电源,把电瓶里的化学能转变成交流220V市电,才能保证稳定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