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立困难老人、高龄老人津贴制度,推动老年福利由救助型向普惠型发展。提倡以省为单位向全国80岁以上的老人发放高龄津贴,2011年7月4日,民政部部长李立国在2011年民政工作年中分析会上表示,全国已有14个省份全面建立高龄津(补)贴制度,惠及800万人。
高龄津贴制度_高龄养老津贴制度 -简介
高龄养老津贴制度
高龄养老津贴制度(Old age pension allowance system;Advanced age retirement allowance system ),是2010年3月全国两会期间民政部统一各省市自治区建立的高龄养老津贴制度,简称高龄津贴制度,即全国80岁以上的老年人可享受津贴。
民政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司长王振耀在2010年3月9日表示,民政部正在进行相关规划,将在全国社区普及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并开展专业护理员的培训工作。
高龄津贴制度_高龄养老津贴制度 -金额和属性
高龄津贴不能叫高龄保障,津贴保障就是要对生活的质量有所承诺,各省落实上就80岁就给60块钱一个月。生活的好与坏,60块钱并不能保障,只是给的零花钱。这种尊老行为,象征性地给点零花钱,谈不上保障,算福利范畴。
民政部开始议项时是提70岁,但是各地协调的时候,差距就比较大。因为80岁以上的老人只占老年人口的15%,70岁以上的就可能只占50%,90岁以上的只占老年人口的1.5%,100岁以上只占老年人口的千分之一。大多数省份把高龄老人的年龄补贴标准定在80岁,有一些地方甚至定到100岁,而且还必须是当地有户籍的老人。
高龄津贴制度_高龄养老津贴制度 -有望全国统一
高龄养老津贴制度
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立困难老人、高龄老人津贴制度,推动老年福利由救助型向普惠型发展。
全国人大代表李国玲认为,中国社会主要的养老模式是家庭式养老,但随着第一代独生子女的父母进入老年,两个年轻人负担四个老人的养老重任,无力、无暇应对的问题日益凸显。
李国玲认为,养老问题关键的是确立政府资金投入主渠道作用,应建立养老服务补贴制度,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立困难老人、高龄老人津贴制度,推动老年福利由救助型向普惠型发展。
官方回应:民政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司长王振耀表示,目前我国的高龄津贴制度很不平衡,除上海、北京、天津外,在省、自治区一级只有宁夏进行了统一规范,规定按月给80岁以上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其他很多地方都是零敲碎打,比如有的地方规定是给90岁以上老人发高龄津贴,有的标准是80岁。
“很有意思的是,宁夏都统一发放高龄津贴,很多沿海发达地区反而至今未能全省统一。这是观念问题,而不是经济水平的问题,很多地方在具体项目上规划得太少。”王振耀说,民政部今年想在全国统一高龄津贴制度,因全国90岁以上的老人相对较少,民政部提倡以省为单位向全国80岁以上的老人发放高龄津贴,目前相关文件正在起草中。
高龄津贴制度_高龄养老津贴制度 -各省情况
宁夏回族自治区率先建立高龄养老津贴制度
高龄养老津贴制度
2009年05月10日从民政部获悉,宁夏回族自治区五月九日正式建立高龄老人津贴制度,实现了老年人社会福利由低水平救助向高标准保障的重大突破。这也是中国第一个建立高龄老人津贴制度的省区。
宁夏高龄老人津贴的发放标准,实行分类分档发放。一百岁以上的老年人每人每月按三百元、九十至九十九岁老年人每人每月按当地低保标准的百分之一百三、八十至八十九岁老年人按当地低保标准享受高龄津贴。津贴发放标准随老年人年龄段按年份调整,并随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群众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和低保标准变动适时进行调整。
宁夏是中国西部经济欠发达地区,正逐渐迈入人口老龄化社会。有关数据显示,目前,宁夏全区八十岁以上高龄老人有三点九三万人,占老年人总数的百分之六点八三,预计到二0一0年,宁夏八十岁以上老年人将达到五点七三万人,占老年人总数的百分之八点四。
宁夏高龄津贴制度具备三个显著的特点:一是由省里出台政策明确为高龄津贴;二是将八十岁以上城乡老年人统一纳入保障范围;三是在发放方式上,实行按月发放。凡具有本区户口、且年龄在八十周岁以上的农村老年人和城市低收入家庭中无固定收入的老年人,均可享受政府给予的高龄津贴。
高龄津贴制度_高龄养老津贴制度 -进展
高龄养老津贴制度2011年7月4日,民政部部长李立国在2011年民政工作年中分析会上表示,全国已有14个省份全面建立高龄津(补)贴制度,惠及800万人。
根据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全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达1.78亿人,占总人口的13.26%,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1.19亿人,占总人口的8.9%。
2011年以来,民政部继续推动各地建立高龄补贴制度,目前建立高龄补贴制度的省份已由去年6省市扩大到14个省(区、市),高龄老人的基本生活进一步得到有力保障。
同时,为加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根据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的要求,民政部目前已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拟制了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二五”规划。起草了老年福利事业推进年实施意见,拟从2011年起,连续5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老年福利事业推进年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