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实名举报是指举报人使用自己的真实姓名,通过来信、来访、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向纪检监察机关检举、控告党员、党组织及行政监察对象违纪违法问题的行为。实名举报还要提供准确的联系电话和通信地址,联名举报的应署明主要联系人。目前,国内已有部分省份制定了鼓励实名举报办法。[1]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修正案(草案)》第六条规定:监察机关依法受理举报,对实名举报的予以回复;对举报事项、受理举报情况以及与举报人相关的信息予以保密,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2]
纪检监察机关欢迎广大人民群众通过来信、来访以及中央纪委监察部举报网站、12388举报电话等渠道,检举、控告党员干部的违纪违法行为,支持和参与反腐倡廉工作。提倡实名举报,凡是实名举报的,优先办理,及时回复。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不断强化来信、来访、来电和网络举报等渠道,中央纪委监察部建立了监察部官方网站、国家预防腐败局官方网站和信访举报网站,设立了中央、省、市、县四级12388举报电话,受理群众举报。注重从信访举报、巡视监督、在办案件、执法监察、监督检查、专项治理、公检法和审计机关移送案件以及媒体和网络舆情中发现案件线索。2012年立案的案件中,案件线索来源于信访举报的占41.8%,来源于公检法和审计机关移送的占20.9%。注重对办案中发现的有关线索进行深挖细查,查处了一批“窝案”、“串案”,案件线索来源于办案中发现的占7.1%。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还密切关注新闻媒体和网络曝光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先后查处了一批违纪违法案件。比如,有关纪检监察机关根据网络反映,严肃查办了陕西省安监局原局长杨达才、广东省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番禺分局原政委蔡彬等案件,回应了社会关切。
标题:什么是实名举报?
网址:http://u.www.AihuAu.com.net/subject/10207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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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记者实名举报华润董事长宋林
着墨 | 2013-07-17 11:20
【又一媒体人实名举报副部级官员】微博认证为新华社《经济参考报》首席记者的@记者王文志实名举报副部级官员华润集团董事长宋林等高管在收购山西金业资产的百亿并购案中故意放水,致使数十亿元国资流失,宋林等已构成渎职,并有巨额贪腐之嫌。
王文志在微博中称,2010年,华润集团所属的华润电力以百亿元对价收购山西金业集团所属10个资产包80%股权的重大交易中,未对交易充分披露。经王文志调查发现,该交易评估存严重问题,并且违规提前支付收购款项,造成数十亿元国有资产流失。在华润电力收购金业集团资产后,主要资产陷入严重亏损状态,其中一个煤矿――红崖头煤矿沦为当地农民的放养场地。
板凳回目录刘铁男案举报人:曾认为举报会“烂尾”
着墨 | 2013-07-17 11:20
铁男“涉嫌严重违纪”,网友们议论纷纷,一如他当时被网络举报时一样。有网友表示,这或是国内因网络反腐而被组织调查的级别最高的官员。
12日11时,国家监察部网站首页传出了一条不到50字的消息:“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刘铁男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
五个月前,身为《财经》副主编的罗昌平,微博实名举报时任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兼国家能源局局长刘铁男涉嫌伪造学历、与商人结成官商同盟等问题,在网上轰动一时。
今年3月,罗昌平在接受羊城晚报记者采访时,曾用“烂尾”一词来形容这次举报,如今终于“修成正果”。
举报者曾认为举报会“烂尾”
去年的网络反腐风潮中,“80后”罗昌平一“举”成名。这位自诩“人中豪杰,替补鬼雄”的“湘中人士”,是位媒体人。
2012年12月6日,罗昌平在他的微博上,实名举报时任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局长刘铁男,在网络上引发强烈反响。
在举报中,罗昌平称,刘铁男官方简历“称其经济学硕士、工学博士,能查到博士论文但无硕士信息”。同时,其在日本做经济参赞时获得了名古屋市立大学“修士学位”,“但这是荣誉证书而非学位证书”。
除了学历问题,罗昌平还说,刘铁男与商人倪×涛结成“同盟”,其妻子和儿子还在倪的公司持有股份。罗昌平在其微博上,更贴出一张合影照片指称为“刘铁男和其情人徐某”,并称双方因利益关系反目后,女方多次受到死亡威胁。
今年3月,罗昌平在接受羊城晚报记者采访时,曾用“烂尾”形容其举报。但他相信,即便上面不处理这事,举报会对刘铁男的仕途产生影响,“至少重用他的可能性没有了”。
#4楼回目录网络反腐成新兴舆论监督方式
着墨 | 2013-07-17 11:20
网络反腐成新兴舆论监督方式
“这种方式即使成功了,也只是一种个案推动,不会有制度上的贡献。”罗昌平曾在接受羊城晚报记者采访时认为。
近年,像罗昌平这样的“个案式反腐”逐渐衍生出一个名词――“网络反腐”。
中央纪委信访室副主任张少龙近日在接受中国共产党网访谈时说,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普及,网络监督日益成为一种反应快、影响大、参与面广的新兴舆论监督方式。通过网络曝光,纪检监机关确实筛选出一些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的线索,也查处了一批腐败分子。
根据中国人民大学危机管理研究中心发布的《官员形象危机2012报告》,2012年官员形象危机的十大事件中,五件与网络举报有关,分别是:重庆雷政富不雅照事件、陕西“表哥”杨达才事件、太原公安局长之子当街殴警其父涉包庇、广东“房叔”案、邹恒甫实名发微博称北大院长玩弄餐厅女服务员(邹拒绝出示证据后被起诉)。
全国人大代表、律师吴青认为,这是一种新社会现象。“从社会效果来看,雷政富这些人确实有问题,通过这种途径效果好像也不错――除了广州的‘房婶’外。”
推动网络反腐转向法治反腐
今年“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陈思思在充分肯定网络反腐作用的同时,提出应警惕八种乱象:“哗众取宠”、“随意草率”、“捕风捉影”、“践踏权利”、“暗箭伤人”、“打草惊蛇”、“良莠难分”、“煽风点火”。
在建议中,陈思思提出要健全网络反腐相关立法,称全国人大常委会2012年底通过的《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为规范网络反腐提供了上位法依据,有关部门应加快制定细则,保障和规范网络反腐行为。
知名律师朱列玉也赞同立法。他认为现行的民法、刑法规定虽还清楚,但仅有法律没有组织管理不行,“把一个无辜的人的照片发到网上,说成是赵红霞,谁去管?”他建议,将散落于各个法律中的规定整合后,制订专门的管理规章或单行法,有了立法,就会有配套的部门去管理。“这对问题的解决有好处,不能只说其他法律都有,有时候,都有等于都没有。”
在武汉大学教授周叶中看来,网络反腐本质上不是法治的,带有“人治”甚至“运动式”的思维。当前尤其重要的是,应尽快推进顶层设计,加强反腐败国家立法,统领反腐败各个方面的法律制度,改变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状况。
回首举报之路,罗昌平却觉得没必要立法:“网络反腐只是个案上的推动,没有制度上的贡献。”尽管如此,他亦认为反腐要转向法治反腐,这是一条必经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