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品油消费税上调 成品油消费税上调分析

关于继续提高成品油消费税的通知

财税[2015]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促进环境治理和节能减排,现将提高成品油消费税问题通知如下:

一、将汽油、石脑油、溶剂油和润滑油的消费税单位税额由1.4元/升提高到1.52元/升。

二、将柴油、航空煤油和燃料油的消费税单位税额由1.1元/升提高到 1.2元/升。航空煤油继续暂缓征收。

三、本通知自2015年1月13日起执行。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2015年1月12日

注:财政部第一次上调成品油消费税是在2014年11月29日,第二次上调是在2014年12月12日。

成品油消费税上调分析

三涨成品油消费税依据到底何在?

2015年1月1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出通知,决定将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降低180元和230元,测算到零售价格90号汽油和0号柴油(全国平均)每升分别降低0.13元和0.2元,调价执行时间为1月12日24时。至此,自2014年7月至今,我国成品油零售限价也正式出现了“十二连跌”的格局。

事实上,自2013年3月下旬发布新油价机制改革以来,随着成品油计价和调价周期的调整,期间我国成品油价格的调整频率也发生了明显的变化。

然而,早在1998年前,我国的成品油价基本属于完全管制的阶段。正由于这种过度管制的模式长期存在,也直接导致了我国成品油价格基本脱离国际市场的实际价格水平。

显然,经历了多年的探索,如今的新油价机制制度确实给市场更多的灵活性,也逐步适应了国际油价的调价步伐。

但遗憾的是,在新油价机制运行以来,虽然有不少的地方得到了改善,但却仍然存在着诸多的弊端。其中,国内成品油价的调价节奏依然跟不上国际的水平。除此以外,在国内油价下调的过程中,总会存在一股充满行政干预的力量,来阻挡油价的下调空间。

成品油消费税,本来对大家来说是一个陌生的专业词语。不过,随着我国实行成品油消费税三连涨政策后,消费税的概念却变成了家喻户晓。

12日,在我国成品油价格宣布下调的同时,财政部再一次提升成品油的消费税。

具体来看,自2015年1月13日起,将汽车、右脑油、溶剂油和润滑油的消费税在现行单位税额的基础上提高0.12元/升。将柴油、航空煤油和燃料油的消费税在现行单位税额基础上提高0.1元/升。而航空煤油继续暂缓征收。至此,随着本轮成品油消费税的上调,这也是自去年7月份以来,我国第三次上调成品油消费税。

然而,令人感到困惑的是,面对多次的成品油消费税的上调,相关部门给出的解释,就在于进一步发挥消费税在推动大气污染治理、促进发展方式转变等方面的作用。

由此可见,在多次成品油消费税上调的大环境下,确实给我们带来了诸多的疑惑。对此,我国频繁上调成品油消费税的依据到底何在呢?

在我国,减税乃至免税等政策需要进行长期的规划,而后再作出决定。然而,对于突如其来的成品油消费税的上调,却没有太多的征兆。至此,政策的突击出台却偏离了民意,由此让人感到不满。

针对多次的成品油消费税的上调,有权威人士表示,因我国的成品油消费税的征收长期滞后于全球主要国家。对此,顺应国际油价大幅下挫的大趋势,也对成品油消费税进行一定的调整。

事实上,在成品油消费税方面,我国的消费税征收额度确实比部分发达国家要低。

其中,荷兰、意大利、德国、瑞士等发达国家的成品油消费税均为5元/升以上。至于美国,其成品油消费税也达到2.43元/升。相比之下,经过调整后的中国成品油消费税仍然远低于上述发达国家的平均水平。

除此以外,一直以来,我国大部分城市长期处于大气严重污染的状况,而汽车等交通工具的日益普及,用油需求也呈现出前所未有的增长态度,由此也加剧对大气环境的污染。

一般而言,消费税主要针对于部分高耗能、高污染、高消费的消费品征收。而在上述条件逐步具备的基础上,也为成品油消费税的征收创造了条件。

三涨成品油消费税,看似具有充分的理由。然而,若综合分析,我国对成品油消费税多次提价的理由却并不充分。

首先,我国税收种类繁多,在全球范围内,基本属于“数一数二”的水平了。

针对我国的税负之高,或许可以列举一个事例。假设一辆汽车加满一箱油需要耗费360元。然而,在这360元的价格中,并非完全属于油的价值。其中,还包括了增值税、汽油消费税、城市建设费及教育附加费等费用,占比总价超过了30%。换言之,若不计算其它的成本,单是税费就占了近1/3的价钱。由此可见,我国税负之重是难以想象的。

再者,从我国老百姓的收入状况来看,完全无法媲美上述征收高额消费税的发达国家。

虽然当下我国的GDP位列全球第二位的水平,但是人均下来,却是一个不堪入目的数字。据统计,目前我国人均GDP约为6995美元,全球排名约为100名。相比之下,荷兰、美国、瑞士等征收高额成品油消费税的国家,其人均GDP基本达到4万美元以上。对此,若简单按照消费税的征收幅度来衡量其合理性,未必太缺乏可信度。

最后,从保护环境的角度进行分析,看看三涨成品油消费税是否合理。

当下,国家拟将推动大气污染治理作为提升消费税额度的理由。然而,盲目提升消费税的额度,其针对性效果却大打折扣。

多年来,我国也致力于推动大气污染的治理,也投放了大量的资金进行整治。然而,在多年的探索下,我国对大气污染的治理效果并不如人意。

成品油消费税上调 成品油消费税上调分析

然而,就在去年11月初召开的APEC会议期间,北京等多处重度污染地区却出现了久违的蓝天。究其原因,就在于对多家重污染企业的限产、停产,而当地主干道网的平均流量也出现了大幅下降的现象。

由此可见,在重大会议召开之际,保“蓝天”并不难,而关键在于是否付诸行动。

然而,治理大气污染仅仅依靠三涨消费税,就能够达到目的?显然,这并不是根治的方法。而大气污染治理效果的好坏,更多在于国家是否敢于下狠功,撼动污染大企及相关利益者的切身利益。

值得注意的是,成品油消费税既然是取之于民,其增收部分又能否实现公开透明,让其达到真正用之于民的效果呢?

确实,这都是成品油消费税征收背后的难题。笔者郭施亮相信,如果国家能够做到公开透明,把钱真正用到实处,而不是为了填补损失或为部分阶层的利益而盲目涨价。那么,老百姓的埋怨也会少一些。

成品油消费税上调为何再次与油价下跌同行?

1月12日,成品油价格调整窗口开启,国内油价迎来十二连跌。同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通知提高成品油消费税。这是自去年11月28日以来,成品油价格下调窗口期与成品油消费税调整期的第三次“联动”。成品油消费税为何采取“提税与降价同步实施”的调整方式?为此,记者采访了多位专家。

财政部表示,国家连续三次提高成品油消费税,为缓解对居民生活和经济运行的负面影响,都是选择油价下行时推出,提税不涨价,提税与降价同步进行,兼顾了宏观调控需要和社会承受能力。

据了解,作为一个原油对外依存度接近60%的国家,国际原油价格下跌,为我国能源税费等改革提供了较为稳妥和有利的“窗口期”。此前,酝酿14年之久的成品油消费税改革方案,便是在国际油价不断探底的2008年12月推出的。

自2009年1月1日,成品油税费改革方案正式实施后,我国一直维持1元/升的汽油消费税和0.8元/升的柴油消费税单位税额。去年11月28日成品油消费税的上调,是我国对成品油消费税进行改革5年后的首次调整。

从去年11月成品油消费税第一次调整开始,市场便已经意识到,“此次消费税的调整还远没有到位”。伴随国际油价的持续下跌,不排除再度调整成品油消费税的可能性。

值得注意的是,油价下跌与成品油消费税调整的同步实施,并不意味着两者之间存在着因果关系。“提高成品油消费税并非‘心血来潮’,而是势在必行。”上海财经大学公共政策与治理研究院院长胡怡建教授认为,无论油价涨跌与否,成品油消费税都需要进行改革调整。

同时,与上一轮“费改税”不同,在我国面临巨大的能源与环境压力的背景下,结合消费税差别课征的特点,此轮成品油消费税调整被认为是能源政策变化释放出的信号,体现出强烈的节能减排导向性。

国家开发银行前副行长、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刘克崮此前曾表示,成品油消费税还会继续调整,而调整的原则就是抑制资源消费,尤其是那些高耗能之后还污染环境的消费。

据悉,从1993年由净出口国变为净进口国,我国石油消费需求快速增长,对外依存度不断攀升。而与此同时,我国单位GDP石油消耗、机动车每百公里油耗都高于发达国家,较低石油利用效率更加剧了供需关系的紧张。

因此,尽管国际油价持续走低,但财政部财科所所长刘尚希表示,目前国内能源资源依旧处于短缺,不足以支撑“敞开口”的能源消费。而成品油消费税正是抑制石油能源消费需求,尤其是不合理消费需求的重要杠杆。

实际上,通过适当调整成品油消费税,增加能源使用成本,抑制能源过度消费,也是国际上普遍采用的做法。

除了通过税收的杠杆功能,引导能源消费需求,促进节约利用石油资源,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加快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方式变革,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新增的税收收入也将主要向环境保护支出倾斜。

成品油消费税会四连涨吗?

当前,企业经营压力较大,在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营业税方面,政府加税的空间不大,而在消费领域特别是个人消费领域,则有想像空间。油价下调,就成了“无痛加税”的最好契机。在此背景下,如果油价继续下降,已经连续三次上调的成品油消费税,很可能会继续上涨。

昨日零时,成品油消费税新年第一次上涨,这也是过去一个半月当中,成品油消费税的连续第三次上涨。一项税收,连续上涨,大大出乎人们意料。可是,从当前的经济运行态势来看,只要油价继续下行,消费税极有可能继续上涨。

去年12月13日,当成品油消费税在半个月内第二次上调时,面对媒体关于今后是否还会继续加税的提问,财政部税政司和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有关负责人,曾给出这样的回答:成品油消费税的总体负担水平,需要综合考虑经济运行态势、环境资源状况、节能减排要求、收入分配调控需要等多项因素。此次消费税上调,并没有官员表示调整是否到位。显然,上述回答,依然是官方解释的权威版本。

官员的回答,很少直白,但是,只要稍加分析,仍然能够从中读出真相。上述国家财税部门负责人说,在综合考虑的因素当中,排在第一位的是“经济运行态势”,第二、三位是“环境资源状况”和“节能减排要求”。

那么,什么才是财税高官所说的“经济运行态势”呢?

当然,主要是税收形势。现在,能看到最新的官方税收总体形势分析,是财政部网站上的“2014年前三季度税收收入情况分析”,这篇文章中说,去年前三季度税收的主要特点是,税收总收入增幅回落,而回落的主要原因,是税收总收入占比最大的三大税种收入增幅都在回落,占比24.7%的国内增值税收入,同比增速回落0.7个百分点,占比23.2%的企业所得税收入,同比增速回落6.2个百分点,占比14.4%的营业税收入,同比增速回落9.5个百分点。上面三大税种占了税收总收入的62%,可谓举足轻重。

与企业经营状况相关的三大税收增幅在降,而与居民消费相关的税收收入增幅则大多上涨,去年前9个月,税收总收入当中占比11.8%的进口货物增值税和消费税收入,同比增速增加17.3个百分点,占比7.4%的国内消费税收入,同比增速增加2.5个百分点,占比6.3%的个人所得税收入,同比增速增加1.6个百分点,占比2.37%的车辆购置税收入,同比增速增加1.6个百分点。

现在,国内企业经营面临的困难仍然较大,通过减税为企业减轻负担已经成为社会共识。在这种背景下,国家不可能再向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营业税痛下狠手。但是,国家摊子这么大,钱没法少花,税不能少收,要稳定税收增长,国家只能向消费领域,特别是个人消费领域寻找新的增长点,而油价下调,就成了“无痛加税”的最好契机。最近两年,我国的成品油年消费量约为4000亿升,仅成品油消费税三连涨,就能新增近2000亿的税收,而成品油消费税总额,今年有望达到5500亿元左右,在全年税收总收入中占据3%~4%,再加上烟、酒、汽车、化妆品、奢侈品等消费税的增长,消费税极有可能成为稳定税收增长的主力税种。

从全球范围内来看,像油价下跌带来的“无痛加税”的时间窗口非常难得,很多国家都会借此机会做点事情。现在,从学者专家到主流媒体,都在传播“中国油价处于世界中等水平”、“成品油消费税低于美国之外的多数发达国家”之类的观点。可以想象,如果未来油价继续下跌,国家不会放过这样的加税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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