舍曲林用于治疗抑郁症的相关症状,包括伴随焦虑、有或无躁狂史的抑郁症。疗效满意后,继续服用舍曲林可有效地防止抑郁症的复发和再发。舍曲林也用于治疗强迫症。疗效满意后,继续服用舍曲林可有效地防止强迫症初始症状的复发。
舍曲林_舍曲林 -警示语
舍曲林自杀倾向和抗抑郁药物对抑郁症(MDD)和其他精神障碍的短期临床试验结果显示,与安慰剂相比,抗抑郁药物增加了儿童、青少年和青年([24岁)患者自杀的想法和实施自杀行为(自杀倾向)的风险。任何人如果考虑将舍曲林或其他抗抑郁药物用于儿童、青少年或青年([24岁),都必须在其风险和临床需求之间进行权衡。短期的临床试验没有显示出,与安慰剂相比年龄大于24岁的成年人使用抗抑郁药物会增加自杀倾向的风险;而在年龄65岁及以上的成年人中,使用抗抑郁药后,自杀倾向的风险有所降低。抑郁和某些精神障碍本身与自杀风险的增加有关,必须密切观察所有年龄患者使用抗抑郁药物治疗开始后的临床症状的恶化、自杀倾向、行为的异常变化。
应建议家属和看护者必须密切观察并与医生进行沟通。除强迫症外,舍曲林尚未被批准用于儿童患者(见[注意事项]-警告,临床症状的恶化和自杀风险,和[儿童用药])。
舍曲林_舍曲林 -成份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舍曲林,其化学名称为:(1S-顺式)-4-(3,4-二氯苯基)-1,2,3,4-四氢-N-甲基-1-萘啶胺盐酸盐。化学结构式:
分子式:C17H17NCl2?HCl
分子量:342.7
舍曲林_舍曲林 -性状
本品为白色薄膜衣片,片芯也为白色。舍曲林_舍曲林 -适应症
舍曲林用于治疗抑郁症的相关症状,包括伴随焦虑、有或无躁狂史的抑郁症。疗效满意后,继续服用舍曲林可有效地防止抑郁症的复发和再发。
舍曲林也用于治疗强迫症。疗效满意后,继续服用舍曲林可有效地防止强迫症初始症状的复发。
舍曲林_舍曲林 -规格
50mg舍曲林_舍曲林 -用法用量
舍曲林舍曲林片每日一次口服给药,早或晚服用均可。可与食物同时服用,也可单独服用。
成人剂量:
初始治疗:每日服用舍曲林1片(50mg)。
剂量调整:对于每日服用1片(50mg)疗效不佳而对药物耐受性较好的患者可增加剂量,因舍曲林的消除半衰期为24小时,调整剂量的时间间隔不应短于1周。最大剂量为4片(200mg)/日。
服药七日内可见疗效。完全起效则需要更长的时间,强迫症的治疗尤其如此。
维持治疗:长期用药应根据疗效调整剂量,并维持最低有效治疗剂量。
儿童人群的剂量(儿童和青少年):
强迫症-在儿童中(6-12岁),本品起始剂量应为25mg,每日一次;在青少年中(13-17岁),本品起始剂量应为50mg,每日一次。
尽管尚未确立治疗强迫症的量效关系,但临床试验证明,患者可以在25-200mg/日范围内给药,可有效治疗儿童强迫症患者(6-17岁)。若本品25或50mg/日的疗效欠佳,增加剂量(最高为200mg/日)可能使患者获益。儿童强迫症患者的体重通常低于成人,给药前应考虑此点,以避免过量给药。舍曲林的清除半衰期为24小时,剂量调整间隔不应短于1周。
舍曲林_舍曲林 -不良反应
虽然不能确定所有事件均是由舍曲林引起的,但我们仍然报告了从临床试验期间及产品上市后的报告中所收集到的所有不良事件。临床试验资料
在舍曲林和安慰剂治疗抑郁症的多剂量对照临床研究中,与安慰剂组相比,常见的不良反应有:
胃肠道:腹泻/稀便、口干、消化不良和恶心。
代谢及营养:厌食
神经系统:眩晕、嗜睡和震颤。
精神:失眠
生殖系统及乳腺:性功能障碍(主要为男性射精延迟)。
皮肤及皮下组织:多汗
在强迫症患者的双盲,安慰剂对照试验中观察到的不良反应与在抑郁症患者的临床试验中观察到的相似。
上市后资料:
舍曲林上市后,已收到服用舍曲林患者不良事件的自发报告。包括有:
血液与淋巴系统:中性粒细胞缺乏及血小板缺乏症。
心脏:心悸及心动过速。
耳及迷路:耳鸣
内分泌:高泌乳素血症、甲状腺功能低下及ADH分泌失调综合症。
眼科:瞳孔变大及视觉异常。
胃肠道:腹痛、便秘、胰腺炎及呕吐。
全身及给药部位:虚弱、胸痛、外周性水肿、乏力、发热及不适。
肝胆系统:严重肝病(包括肝炎、黄疸和肝功能衰竭)及无症状性血清转氨酶升高(SGOT和SGPT)。
免疫系统:过敏反应、过敏症及类过敏反应。
检查:临床化验结果异常、血小板功能改变、血清胆固醇增高、体重减轻及体重增加。
代谢及营养:食欲增强及低钠血症。
肌肉骨骼及结缔组织:关节痛及肌肉痉挛。
神经系统:昏迷、抽搐、头痛、感觉减退、偏头痛、运动障碍(包括锥体外系副反应症状如多动、肌张力增高、磨牙及步态异常)、肌肉不自主收缩、感觉异常和昏厥。还有5-羟色胺综合症相关的症状和体征,如一些因同时使用5-羟色胺能药物而引起的焦虑不安、意识模糊、大汗、腹泻、发热、高血压、肌强直及心动过速。
精神:攻击性反应、激越、焦虑、抑郁症状、欣快、幻觉、女性性欲减退、男性性欲减退、恶梦及精神病。
肾脏及泌尿系统:尿失禁及尿潴留。
生殖系统及乳腺:溢乳、男子乳腺过度发育、月经不调及阴茎异常勃起。
呼吸、胸及纵隔:支气管痉挛及打哈欠。
皮肤及皮下组织:脱发症、血管性水肿、面部水肿、眼周浮肿、皮肤光敏反应、瘙痒、紫癜、皮疹(罕有脱皮性皮炎,如多形性红斑:Stevens-Johnson综合症、表皮坏死溶解)及荨麻疹。
血管:异常出血(如鼻衄、胃肠出血或血尿)、潮热及高血压。
外伤,中毒及术后/手术/操作性并发症:骨折(发生率-未知(无法根据目前所有数据判断)
其它:有报告舍曲林停药后的症状包括:焦虑不安、忧虑、眩晕、头痛、恶心及感觉异常。
舍曲林_舍曲林 -禁忌
本品禁用于对舍曲林过敏者。舍曲林禁止与单胺氧化酶抑制剂(MAOIs)合用(参见【药物相互作用】)。
舍曲林禁止与匹莫齐特合用(参见【药物相互作用】)。
舍曲林_舍曲林 -注意事项
警告:临床症状的恶化和自杀风险
患有抑郁症的成年和儿童患者,无论是否服用抗抑郁药物,他们的抑郁症都有可能恶化,并有可能出现自杀意念和自杀行为以及行为异常变化,这种风险一直会持续到病情发生明显缓解时为止。已知抑郁和某些精神障碍与自杀风险有关,并且这些精神障碍本身为自杀的最强的预兆。然而,长期以来一直有这些的担忧:在某些患者治疗早期,抗抑郁药物可能对诱导抑郁症状恶化、以及产生自杀意念、行为中起着作用。抗抑郁药物(包括SSRIs和其他)短期安慰剂对照研究汇总分析显示,在患有抑郁症(MMD)和其他精神障碍的儿童、青少年和青年(18-24岁)中,与安慰剂相比,抗抑郁药物增加了产生自杀想法和实施自杀行为(自杀意念、行为)的风险;在短期的临床试验没有显示,在年龄大于24岁的成年人中,与安慰剂相比,使用抗抑郁药物会增加自杀意念、行为的风险;在年龄65岁及以上的成年人中,使用抗抑郁药物后,自杀意念、行为的风险有所降低。
在患有抑郁症、强迫症(OCD)或其他精神障碍的儿童和青少年中进行的安慰剂对照试验(共计24项短期临床试验,9种抗抑郁药物,包括4400例患者)和在患有抑郁症或其他精神障碍的成年患者中进行的安慰剂对照试验(共计295项短期临床试验(中位持续时间为2个月),11种抗抑郁药物,愈77000例患者],各种药物引起的自杀意念、行为的风险有很大的差异,但是大部分的药物研究显现较年轻患者自杀风险增加的趋势。在各个不同的适应症中,自杀意念、行为的绝对风险不同,在抑郁症中的绝对风险最高。虽然在各个适应症中的绝对风险有所不同(药物和安慰剂相比),但是,在不同适应症的年龄层中风险相对稳定。表1提供了风险差异(每1000名患者中药物和安慰剂治疗产生的自杀意念、行为风险差异的例数)。
在儿童临床试验中没有自杀事件发生。在成人临床试验中有自杀事件的发生,但是发生的数量不足以对药物在自杀中的影响做出结论。
自杀意念、行为的风险在长期用药过程中(如几个月后)是否会延续尚不可知。但是,从在成年抑郁症患者中进行的安慰剂对照的维持治疗临床试验的证据充分显示,使用抗抑郁药物可以延缓抑郁症的复发。
无论治疗哪种适应症,对接受抗抑郁药物治疗的所有患者,都应当适当监查和密切观察其临床症状恶化、自杀倾向以及行为变化异常情况,尤其在药物最初治疗的数月内,以及增加或减少剂量的时候。
用抗抑郁药物治疗患有抑郁症、其他精神病性或非精神病性障碍的成年和儿童患者时,可以出现以下症状:焦虑、激越、惊恐发作、失眠、易怒、敌意、攻击性、冲动、静坐不能(精神运动性不安)以及轻症躁狂和躁狂。虽然尚未建立这些症状的出现与抑郁症的恶化和/或自杀冲动的产生之间的因果关系,但注意到了这些症状的出现可能是产生自杀倾向的先兆。
当患者的抑郁症状持续恶化,出现自杀倾向,或出现可能是抑郁症状恶化或自杀倾向的先兆症状时,应当仔细考虑包括可能中止药物治疗在内的治疗方案调整。如果这些症状是严重的、突发的、或与患者当前症状不符合时更应如此。
如果决定中止治疗,剂量应当尽快递减,但需意识到突然停药可能会引起某些症状(参见停止舍曲林治疗中的风险描述)。
用抗抑郁药治疗患有抑郁症或其他精神病性或非精神病性障碍的儿童患者时,应当提醒家属以及看护者有必要监查患者是否出现激动、易怒、行为异常变化、其他以上提及的症状以及出现自杀倾向的情况,一旦出现,立即向医疗卫生专业人士汇报这些症状。家属以及看护者应当每日对患者进行以上监查。使用舍曲林时,处方应当从最小剂量开始,并配合良好的患者管理,以减少过量用药的危险。
双相情感障碍患者的筛查:
抑郁发作可能是双向情感障碍的初期表现。一般认为(虽然未通过对照试验明确),单用抗抑郁药物治疗这类发作可能增加具有双相情感障碍危险患者的混合型/躁狂发作的可能性。尚不明确以上提及的症状是否意味着可能出现这种转变。然而,在用抗抑郁药物开始治疗之前,应当对有抑郁症状的患者进行充分的筛查,以确定它们是否具有双相情感障碍的危险;该筛查应当包括自杀家族史,双相情感障碍和抑郁症家族史在内的详细精神病史。应当注意舍曲林未经批准用于治疗双相情感障碍的抑郁发作。
与单胺氧化酶抑制剂(MAOIs)潜在的相互作用:
已有左洛复(盐酸舍曲林,选择性5-羟色胺再摄取抑制剂)与单胺氧化酶抑制剂(MAOI)合用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有时甚至是致命不良反应的病例报告。MAOI包括选择性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司来吉兰;可逆的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吗氯贝胺;单胺氧化酶抑制剂药物,如利奈唑胺(一种抗生素,为可逆的非选择性MAOI)和亚甲蓝。这些不良反应包括高热、强直、肌痉挛和生命体征不稳定、精神状态的改变(包括极度的激越,逐渐进展为谵妄和昏迷)。在最近停用SSRI治疗并开始给予MAOI治疗的患者中也有出现上述反应的报道。有些患者的表现类似于精神抑制药恶性综合征。此外,有限的SSRIs和MAOIs联合用药的动物实验数据提示,这些药物在升高血压、诱发兴奋性行为方面可能具有协同作用。因此,应用MAOI治疗的患者或停止MAOI治疗14天内的患者不能应用舍曲林。同样,在开始给予MAOI治疗前,至少停用舍曲林14天。
5-羟色胺综合征或精神抑制药恶性综合征(NMS)样反应:
有报告显示,在单独应用SNRIs和SSRIs,包括舍曲林,特别是在与5-羟色胺能药物(包括曲普坦类药物和芬太尼)、损害5-羟色胺代谢的药物(包括MAOIs)、安定药或其他多巴胺拮抗剂合用时,可出现潜在危及生命的5-羟色胺综合征或精神抑制药恶性综合征(NMS)样反应。
5-羟色胺综合征可能包括精神状态的改变(例如,激动、幻觉、昏迷)、自主神经系统紊乱(例如,心动过速、血压变化、过高热)、神经肌肉系统失调(例如,反射亢进、动作失调)和/或胃肠道症状(例如,恶心、呕吐、腹泻)。最严重的5-羟色胺综合征与精神抑制药恶性综合征的表现相似,包括高热、肌肉强直、自主神经不稳定可能伴有生命体征的快速波动,以及精神状态的改变。应对5-羟色胺综合征或精神抑制药恶性综合征样体征和症状进行监测。
应注意并尽量避免左洛复与其他能够增强5-羟色胺神经传导的药物合用,因为左洛复与这些药物可能存在药效学相互作用,如:色氨酸、芬氟拉明、芬太尼、5-HT激动剂或圣约翰草(贯叶连翘)。
禁止舍曲林与MAOIs合用治疗抑郁症(见【禁忌】和【注意事项】]-警告,与单胺氧化酶抑制剂(MAOIs)潜在的相互作用)。
如果临床上有合理需要,要联合使用舍曲林和5-羟色胺受体激动剂(曲普坦),建议密切观察患者情况,尤其在治疗初期和增加剂量时(见【药物相互作用】)。
不推荐合并使用舍曲林和5-羟色胺前体物质(如:色胺酸)。舍曲林与任何5-羟色胺能或抗多巴胺能药物,包括安定药合用时,如果出现上述任何事件必须立即停药,并开始对症支持治疗。
糖尿病/血糖控制欠佳
已有接受SSRIs(包括左洛复)治疗的患者新发糖尿病的病例报告。也有报告伴/不伴糖尿病病史的患者出现血糖控制欠佳,包括高血糖和低血糖。因此应监测患者是否出现血糖波动的症状和体征。应密切监测糖尿病患者的血糖,因其可能需要调整胰岛素和/或口服降糖药的剂量。
实验室检查
有报告显示患者服用舍曲林后尿免疫测定筛查实验出现苯二氮卓类药物假阳性的结果。这是由于该筛查实验缺乏特异性。停用舍曲林后数天内可能出现假阳性结果。气相色谱法/质谱分析法等验证性检查可区分苯二氮卓类药物和舍曲林。
闭角型青光眼
包括舍曲林在内的SSRIs类药物,可能影响瞳孔大小,造成瞳孔扩大。该散瞳作用可能引起房角狭窄,导致眼内压升高和闭角型青光眼,尤其对于用药前具有这种倾向的患者。因
此,患有闭角型青光眼或者有青光眼病史的患者,应慎用舍曲林。
一般注意事项
1.引起躁狂/轻躁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