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限行规定
石家庄、保定11月23日零时启动机动车限行措施
记者11月22日晚从河北省公安交管局获悉,石家庄市、保定市自23日零时启动重污染天气II级应急响应措施,机动车实施限行,请广大群众提前做好出行准备。
石家庄市
为切实保障群众身体健康,石家庄市政府决定自23日0时由重污染天Ⅳ级(蓝色)预警应急响应升级为Ⅱ级预警应急响应。三环(不含)以内道路每日6时至24时限行两个号。自第一天(23日)开始,限行尾号按5和0、1和6、2和7、3和8、4和9的顺序逐日延续,以此类推。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准。
保定市
根据河北省大气办《关于启动区域橙色(II级)应急响应的通知》,预计11月23日至26日,保定市将出现重污染天气。经保定市政府领导同意,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II级)预警。
依据要求,保定市交警支队启动机动车牌照尾号限行措施:以车辆牌照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限行依据,周一限1和6;周二限2和7;周三限3和8;周四限4和9;周五限5和0;周六、日不限行。限行时段:每日7:00至20:00。限行区域:保定市区东二环、三丰路、西二环、北二环(含以上道路)以内区域。
11月23日起河北启动区域Ⅱ级预警 石家庄保定邢台限行
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11月22日发布《关于启动区域橙色(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要求自11月23日0时起,石家庄、保定、衡水、邢台、邯郸、定州、辛集市启动区域橙色(Ⅱ级)应急响应。石家庄11月23日起实行机动车尾号限行,首日限行尾号5和0;保定11月24日起实行机动车尾号限行,首日限行尾号1和6;邢台11月23日起公务车单双号限行。
石家庄:11月23日起6时至24时限行机动车20%
11月23日0时起,石家庄市区三环(不含)以内道路实施Ⅱ级预警应急响应限行措施。
中型、重型货车(黄牌)、黄标车、无标车、三轮汽车以及摩托车全天禁止进入三环(不含)以内行驶,引导过境车辆避开主城区行驶。轻型、微型货车(蓝牌)、危险品运输车辆每日6时至24时禁止驶入三环以内行驶。
除上述以外的其他机动车限行20%,三环(不含)以内道路每日6时至24时限行两个号。自第一天(23日)开始,限行尾号按5和0、1和6、2和7、3和8、4和9的顺序逐日延续,以此类推。尾号为英文字母或汉字的以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准。
限行措施不含以下车辆:公共汽车、客运出租车、长途客运车、校车以及持公安交管部门核发的《班车通行证》的通勤班车;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殡葬专用车、邮政专用车、持公安交管部门核发的《抢修通行》工程抢险车以及垃圾环卫、园林绿化等专项作业车;其他临时批准入市的民生保障车辆。
保定:周一至周五7时至20时限行机动车20%
保定市11月23日0时起启动重污染天气II级应急响应措施,启动机动车牌照尾号限行措施。每日7时至20时,保定市区东二环、三丰路、西二环、北二环(含以上道路)以内区域,以车辆牌照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限行依据,周一限1和6;周二限2和7;周三限3和8;周四限4和9;周五限5和0;周六、日不限行。
邢台:11月23日0时起公务车单双号限行
11月23日0时起,邢台市工业企业限排污染物30%以上,关停20吨以下工业燃煤锅炉;对黄标车、无标车、大型货车实施限行,公务车停驶50%(单日单号车通行、双日双号车通行);建筑、拆迁工地停止施工,并加强洒水等降尘措施;路街采用湿式清扫,并实施喷水、喷雾降尘;建议儿童、老年人等易感人群留在室内,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和室外作业时间,幼儿园、中小学校等教育机构停止户外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