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答辩状怎么写
离婚答辩状格式
作者:北京市婚姻继承收养法律研究方向知名律师陈剑峰 联系电话:13910909615
注:以下答辩状为本律师承办的真实离婚案件,为保护当事人隐私,文中姓名均为化名。
答辩状
答辩人(被告):周孝平,男,汉族,1966年3月*日出生,住北京市宣武区太平街*号院*号楼*单元*室,联系电话:1391*******。
被答辩人(原告):黄喜玲,女,汉族,1969年11月**日出生,住北京市宣武区太平街*号院*号楼*单元*室,联系电话:1390*******。
案由:离婚
被告就离婚一案,发表答辩意见如下:
被告与原告自1993年2月**日登记结婚16年多以来,夫妻感情一直尚可。夫妻间性关系也较为和谐。只因夫妻双方在赡养被告父母的问题上产生些许摩擦和矛盾,原告才提出离婚。原告认为,双方夫妻感情尚可,感情并未破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32条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被告和原告之间不存在法定离婚的条件和情形,请原告珍惜16年多的夫妻感情为上。被告不同意离婚,为此,请贵院依法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 致
北京市宣武区人民法院
答辩人(被告):周孝平
2013年*月**日
离婚答辩状范文
答辩人:XXX,女,汉族,1974年05月08日生,云南省大理市人,住云南省大理州大理市下关镇人民南路XX号7栋3单元1楼4室。身份证号5329XXXXXXXXXX,联系电话139872XXXXX。
被答辩人:XXX,男,汉族,1971年06月1日生,云南省大理市人,大理市XX医院医生,联系电话139873XXXXX。
答辩人因XX起诉离婚一案,根据相关事实及法律答辩如下:
一、答辩人同意解除与XXX的婚姻关系
我与XXX感情确已破裂,无和好可能。正如原告所述,由于双方婚前相处时间较短,缺乏深入了解,感情基础薄弱,婚后双方经常因家庭琐事争吵,且原告在争吵之后多次打电话到被告单位无理取闹,严重影响了被告的生活及工作。基于双方均同意离婚,原、被告双方已经多次尝试协议离婚,在协商过程中,双方自2008年6月起一直分居至今,因此,被告同意解除与XXX的婚姻关系。
二、 请求人民法院对双方共同财产依法进行分割,共同财产情况:
1、共同财产:位于大理市XX大道2号7幢2单元2层201号房产一套,产权证号大理市房权证下关字第2010XXXX号,建筑面积108.26平方米,当时购买价为358737.00元,现市值大约为500000.00元左右;
2、共同债务:因购买上述房产向银行按揭贷款25万,目前尚欠银行款项211766.03元。
三、针对原告的诉讼请求上的第二条进行的答辩:
1、原告在婚前买给被告的首饰不能算夫妻共同财产,因为这是原告婚前以缔结婚姻为条件进行的赠与行为,后来双方已经缔结结婚,该赠与物也已经实际交付,赠与合法有效,应该视为被告方的个人财产。而且,退一步讲,该首饰系被告方的时候用品,根据婚姻法规定,在离婚时也应该归被告所有;
2、原告声称其母亲给双方买房钱30000.00元,与事实不符。该30000.00元实际是原告母亲在结婚前10天左右拿给女方(被告)的彩礼,根据婚姻法及婚姻法司法解释,应该属于被告方所有,并非原告所述的共同债务。
综上所述,答辩人认为:原告的起诉状杜撰事实,混淆视听,其诉讼主张与事实不符,与法律无据,特提出上述答辩意见,请法院核实并予以采纳。
此致
大理市人民法院
答辩人: XXX
2009年2月18日
附:本答辩状副本2份。
不同意离婚的答辩状
答辩人:某女
答辩人因原告某男提起离婚诉讼纠纷一案,现针对原告的诉状作出如下答辩:
一、 答辩人坚决不同意离婚,具体理由如下:
答辩人和原告经人介绍相识,婚前经过相互了解,原告
对答辩人紧追不放,三番五次到答辩人家中提亲,结婚前后原告经常到答辩人工作单位接答辩人联络感情,出双入对,感情很好。婚后一直至2007年6月份夫妻感情很好,男主外女主内,家庭和睦。答辩人原来有工作,因原告母亲病故后,答辩人身怀有孕,才辞掉工作专心伺候丈夫和公公、养育子女。原告及原告家人经常夸奖答辩人是贤妻良母,答辩人也一直陶醉在幸福的家庭里。2007年9月份原告一纸诉状如晴天霹雳,怎么也不会想到原告变化的这么快,甚至疯狂到了扬言和发短信息要杀害我全家人,并让答辩人舅舅来收尸。更为甚者,答辩人和原告还没有离婚,10月1日晚上8点,天下着小雨,原告不让答辩人和女儿进屋,答辩人要求把女儿的衣服取出来,原告都不让。答辩人和女儿只好留落街头,可见此人之心,多么恨心。这使答辩人长时间处于痛苦的深渊之中,思来想去,原告离婚的原因有以下两点。
原告及原告家庭重男轻女、传宗接代的封建思想非常严重,第一胎为女孩以后,原告就千方百计的要求答辩人辞掉工作,逃避计划生育管理,并两次卖房移居到现住的某社区,其根本目的是摆脱原告单位和原告同事的管理和监督。 遗憾的是原告自从患乙肝病以后多次复发,病情一直没有得到有效控制。尽管如此,答辩人委曲求全,积极配合原告生育二胎,在准备生二胎的过程中,答辩人到医院就医时,发现患有卵巢囊肿,在短期内不能生育。在这种情况下原告自欺欺人、恼羞成怒,将不能生育男孩子的责任迁怒于答辩人,对答辩人横鼻子竖眼,这也看不惯那也看不惯,答辩人一直保持忍气吞声、息事宁人的态度去迎合原告,但最终也没有唤回原告的宽容和谅解。原告通过离婚再娶的手段去“合法”生育二胎男孩儿 ,是原告此次提出离婚的主要原因之一。原告此次提出离婚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是近几年来,原告经济收入迅速提高,住房条件和交通条件明显改善,财产积累超过百万元,原告头脑澎涨,生活方式腐化堕落,经常出入星级酒店和高档洗浴中心,早出晚归、夜不归宿,陶醉于纸醉金糜、花红酒绿的糜烂生活,人生观和世界观发生质的变化,开始嫌弃结发妻子,梦想通过离婚以后过上一种香车美女洋房高薪的西方生活。以上是原告提出离婚的真正原因,至于原告在诉状提到答辩人打麻将纯属于捏造事实无中生有,原告为了诋毁答辩人还故意设制圈套。要说打麻将,原告是经常在外边打麻将,答辩人劝说原告时,原告还说自己打麻将是工作需要,是交际手段,以自己身体不好不能喝酒为由经常在外边打麻将彻夜不归。
原告虽然提出了离婚,答辩人不能同意离婚,因为答辩人和原告生活八年知道原告的本质不坏、人品不错,只是2007年5月份以后才突起异心,思想发生了变化,为了女儿不失去父爱,答辩人有决心、信心、能力去挽救和感化原告,从法律上讲原告的起诉也根本不符合感情破裂的条件,至今原被告仍同床共枕,和以前所不同的是近一个月以来原告整夜甜言蜜语劝说答辩人协议离婚,离婚后再复婚。
二、 如果原告鬼迷心窍、执迷不悟、一头钻进死胡同,
答辩人也只能无可奈何同意离婚,但是离婚的过错责任全部在原告,答辩人要求人民法院充分保护妇女和儿童的合法权益,依法作出支持答辩人如下请求的公正判决。具体答辩要求:
1、生女某某还随答辩人生活,原告承担扶养费和教育费,一次性给付答辩人生女抚育费113063.6万元(21743元×40%×13年=113063.6元),生女应该随答辩人生活的证据和理由,庭审时详细陈述。
2、答辩人与原告经济收入有明显差距,离婚后会造成答辩人的实际生活困难,原告应在离婚时一次性给付答辩人经济帮助款5万元。
3、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应充分体现保护妇女和儿童的合法权益的原则。原因是离婚的过错责任全部在原告(在第一个问题里面已经说明了在此不再赘说)。夫妻共同财产如下:(1)某自然村独院一处中的第二层房屋五间、西屋三间及整座房屋和院子的装修(第一层五间的主体投资属答辩人的公爹单独投资),2004年夫妻共同投资25500元,现价值约10万元(答辩人申请价格鉴定或竟价)。(2)某家属院两套房屋的卖房款共计14万元,全部由原告控制。(3)某花园房屋一套的卖房款18万元(该套房屋的购买和出售都是原告背着答辩人偷干的,卖房款现被原告控制)。(4)某区房屋一套车库一间共计30万元含装修费(现住。购房时答辩人父亲出资15万元)。(5)面的一部(原告用于出租)。现代一辆(全部由答辩人父亲出资用于答辩人接送女儿等家用,所有购车手续和上户手续都由答辩人的父亲掌管,但据原告发给答辩人的短信息说他已经偷卖了,请法庭核实)、东风悦达奇亚一辆(是原告用婚内收入购买作为自己的代步工具),车价共计25万元(都由原告控制)。(6)股金17万元(都由原告控制)。(7)住房公积金5万元。(8)债权10万元(原告控制欠条)。(9)基金(约20万元待查)。(10)某集团高息存款7万元。(11)原告向外多人发放高利贷至少30万元以上(待查)。以上共计184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有证据能够充分证明的是(1)-(8)项127万元。(9)-(11)项的准确数额申请人民法院调查取证。关于以上财产分割,答辩要求将第(4)项财产判归答辩人,另答辩人分割其他夫妻共同财产90万元。
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还有以下大件生活用品:家俱4180元、抽油烟机1300元、电脑4500元、液晶显示器1600元、电动车1850元、空调1800元、饭桌茶机1300元、数码相机2300元。上述物品是婚后购置。离婚时应全部判归答辩人。理由是原告的现在的经济实力和销费水平,根本不在乎上述物品,但作为弱势群体的弱女子居家过日子还得使用上述物品。况且原告在协议离婚期间多次强调这些东西他都不要了。
夫妻共同债务,原告称借原告父亲21万元,原告三姨10万元,原告五舅3万元,是原告为了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在协议离婚时捏造的,原告在和答辩人协商时,多次诱骗答辩人签字确认,答辩人明知原告是在弄虚作假,拒绝了签字。况且原告捏造的三笔债务的债权人是有利害关系的近亲属,依法不予采信。相反,正是由于答辩人的娘家在结婚八年以来源源不断地借给原告现金,利用原告职务上的便利让原告放高利贷、炒股、买基金、以及作其他有利可图的生意,原告及答辩人才有了上述财产的积累,时至今日,夫妻共同债务46万元全部是借答辩人父亲和经答辩人之手借的,这46万元是答辩人通过娘家的关系在社会上借的,没想到原告颠倒黑白,编造自己借了34万元,还想用雕虫小技诱骗答辩人签字确认,自己说自己借了父亲的钱和近亲属的钱,这种说法表面看来很精,实际上很蠢,在法律上根本站不住脚。原告如果不昧良心就应该勇敢的认可自己的妻子为其向外借的债务。
基于以上的事实,原告应承担夫妻共同债务23万元。
关于结婚时的陪送物品原、被告均认可,现在家中共同使用,离婚时应判归答辩人所有,另外双方共同确认陪送物品价值2万元。
综上所述,原告重男轻女逃避计划生育管理和财富积累丰厚后去追求腐朽生活才提出离婚。婚生女应判归答辩人扶养,更有利于女儿的身心健康,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及债务的分担应充分体现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原则。向弱势一方重点扶持倾斜,特请求人民法院尽快作出支持答辩人上述答辩要求的公正判决。
此致
某某人民法院
答辩人:某女
离婚答辩状范文
答辩人:XXXXX
答辩人就被答辩人XXXX起诉离婚一案,提出以下答辩意见:
一、被答辩人所述与实不符。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答辩人同意离婚。
1. 被答辩人主张答辩人在家中无事生非,常常人为制造矛盾和磨擦,导致感情破裂与实不符。实际情况是,被答辩人及家人重男轻女,其家人对答辩人扬言“生男管,生女不管”,在答辩人生下一女孩后,根本没有准备任何孩子用品(包括奶粉),一切都是答辩人母亲准备的,被答辩人和他的家人不闻不问,因为是女孩,被答辩人家中十分不满,答辩人还在做月子期间,被答辩人对答辩人置之不理,更谈不上照顾日常生活,答辩人无奈,强忍着熬过月子,满月后没有办法为了照顾孩子才借钱回娘家生活。而不是象被答辩人所说的制造矛盾后不辞而别。
2.答辩人于2009年确曾因感情破裂提起过离婚诉讼,但在诉讼过程中,被答辩人威胁答辩人,如果离婚要伤害答辩人家人等等,答辩人及于被答辩人的强势威胁,在法官做工作的前提下,无奈才撤回诉讼,但这并不表明答辩人不同意与被答辩人解除婚姻关系,事实上被答辩人的行为让答辩人伤透了心,失望至极,答辩人日日都在盼望能从这个婚姻中解脱出来。
3.被答辩人主张多次前往答辩人娘家看望,与实不符。自答辩人无奈回娘家后,被答辩人只去过一次,且没有给女儿任何抚养费用,无论从感情上还是金钱上,答辩人都愧对为人父的责任。
本案中,答辩人与被答辩人无论从性格还是生活上都有很多不同,但答辩人都有思想准备,也在努力去做,为的就是组成一个家庭不容易,要为对方多考虑,要为孩子多考虑,要为家庭多考虑,所以答辩人在与被答辩人生活中能忍则忍,能让则让,为的就是家庭能够和谐美好。但被答辩人及其家人的行为太让其失望,被答辩人重男轻女,对子女不管不问,不承担抚养义务,虐待答辩人,威胁答辩人的行为已彻底伤透了答辩人的心,夫妻感情也确已破裂,答辩人请求法院判决离婚。
二、婚生女孩XXX由答辩人抚养,被答辩人按法律规定承担抚养费用。
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答辩人要求抚养女儿。具体理由有三点:第一,孩子从出生一直由答辩人抚养,其已经适应目前的生活方式,被答辩人重男轻女,对孩子不管不问,跟随其生活不利于孩子的成长。二,孩子现在不满两岁,日常生活需要母亲照顾,且女孩跟随母亲无论从以后的生活还是生理期教育都对孩子有益。三,被答辩人长期跑业务,根本无暇照顾孩子,孩子跟随其生活不利用孩子的健康成长。综上,及于孩子成长考虑,由答辩人抚养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
被答辩人应支付抚养费用。抚养费义务是一项法定的义务,抚养费用也是法定的费用,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之规定,子女不管跟随哪方抚养,对方都要承担抚养费用,据此,依照法律规定被答辩人应支付抚养费用。
三、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分割。
双方结婚后,对家庭房屋进行了翻新加工,依据《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之规定,请求法院依法分割共同财产。
四.被答辩人应支付答辩人生活困难补助费10000元
答辩人结婚后辞去了工作,在家照顾家庭,怀育孩子,不是为了家庭的幸福生活,答辩人是不可能将来之不易的工作给辞去,答辩人之所以这么做,是出于对被答辩人的信任,将后半生,甚至是一辈子托付给了自己最亲近的人。然世事难料,现在被答辩人起诉要求离婚,答辩人现无住房,经济条件比较困难,依据《婚姻法》第四十二条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之规定,被答辩人应支付答辩人生活困难补助费,以便答辩人渡过难关,保护答辩人作为妇女的合法权益。
综上,答辩人答辩意见供合议庭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