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音符号旧称为“注音字母”,为汉字注音而设定的符号。注音符号1913年由中国读音统一会制定,1918年由北洋政府教育部发布,共计39个字母,排列以“ㄍㄎ”开头;1920年改订字母顺序,增加一个字母“ㄜ”共计达40个。注音初期以读音统一会所定字音为标准,故有“万(v)、兀(Ng)、广(Gn)”三个字母,后以北京音为标准,“万、兀、广”只作注方言之用,仍使用的有37个(声母21个,韵母16个)。1930年中华民国政府把注音字母改称为“注音符号”,正式的称呼是国语注音符号第一式。相对于汉语拼音来说,注音符号有时简称注音。1935年,中国国语推动委员会制定新国音为中国的统一语言规范,而使用的拼音符号即为注音符号。而该拼音方式,中国台湾省也沿用至今。
注音_注音 -应用
键盘注音1950年以后,在中国大陆地区,汉语拼音被广泛推广,一般人使用拼音拼读汉字,但是在常用语言工具书中标注汉字读音,仍旧拼音和注音同时使用。在台湾地区,小学生在学会汉字书写之前,必须先进行十周左右的注音符号教学,以作为认识汉字字音的工具;在生活实用上,注音符号是标注生字的拼音,也是普遍的汉字输入法。注音符号在台湾省推行相当成功,小学生皆要求熟练使用。故在台湾闽南语、客家语的教学上,教育部另外增添新符号以能拼读这些“乡土语言”(方言),称之为“台湾方言音符号”,这些新符号已收录至Unicode编码中的“BopomofoExtended”区(Unicode:31A0-31AF)。在2000年前后,台湾省“中华民国教育部”颁布一套通用拼音规则。尝试以之为台湾国语字音拉丁化译音的标准方案,并取代注音符号第二式(MPSⅡ),(2007年)除了台北市与新竹市以外,已经逐渐落实在地名拼写上。
注音_注音 -写法
直式注音符号ㄓ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