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年04月10日 20:02:17分享人:青春的邂逅来源:互联网26
病假,是指劳动者本人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企业应该根据劳动者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一定的医疗假期。病假期劳动者可照常拿工资,对于病假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80%。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等有关规定,用人单位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
病假_病假 -说明
bìn
爱华网本文地址 » http://www.aihuau.com/a/8103420103/92323.html
更多阅读
各区人事局、财政局,市属各机关事业单位:根据广东省人事厅《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后工作人员假期工资计发问题的通知》(粤人薪〔1996〕18号文)精神,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现将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后工作人员假期工资待遇问题通知如
先后接受两家上海公司的委托,查证员工所提供的病假单的真实性。在接受第一家委托之前,即告知企业,律师去医院查证,未必能够得到一个确定的书面回复,未必能够真正地有效果地帮到企业。但是该企业一方面因为听过我的课,十分信任联拓,另一方面
病假,是指劳动者因疾病或非因工受伤,企业批准停止工作进行治病休息的期间。不少企业错误地认为,劳动者生病没有为企业提供劳动,因此企业就可以不必支付任何报酬。其实,劳动者在治疗期间,不仅可以享受医疗保险待遇,而且用人单位需要按照法定
劳动人事部关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假工资计算基数问题的复函劳人险〔1985〕11号“关于病假工资计算基数的请示”(京人(85)第40号)收悉。关于参加了工资改革的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假工资如何计发问题,现复如下:国务
国务院关于发布《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生活待遇的规定》的通知国发〔1981〕52号各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现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生活待遇的规定》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