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都律师事务所的总部位于北京市中央商务区,另在上海市、深圳市和大连设有分所,均具有现代化的办公条件和一流商务环境。
京都律师事务所京都律师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市中央商务区,另在上海市、深圳市和大连设有分所,均具有现代化的办公条件和一流商务环境。新的分支机构正在建立之中。这些机构正在整合各地资源,为委托人提供更有成效的法律服务。是1995年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为中国建立较早、规模较大的著名综合法律服务机构。
京都律师_京都律师事务所 -概述
山西宇晋案专家论证京都律师事务所由著名律师田文昌教授和一批知名青年律师、学者创立,在十几年的精诚努力中,于法律业务、律师事务所管理和社会活动诸多领域皆有卓越表现,获得业内和社会广泛赞同,曾获得“北京市优秀律师事务所”称号,并被提名为“中国优秀律师事务所”候选单位。
京都律师曾办理过数千件诉讼、仲裁和非诉讼法律案件,代理案件具有较高的社会关注度,部分案件曾被评为优秀案例或被作为经典案例录入有关数据库。京都具有提供综合性法律业务服务的出色能力,京都律师的业务操作水准和案件解决结果始终获得高度评价,在疑难、复杂、跨专业诉讼领域,京都享有盛誉。
张振祖律师承办案讨论京都拥有合理的律师人力资源结构,现有执业律师一百余名,大多毕业于国内外著名法学院,均获得法学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部分律师还兼有金融、知识产权、国际贸易等其他专业学位,能够熟练应用外语工作,多数律师还具有在企业、行业协会、大学、司法机关或外国律师事务所的工作经历。京都现有合伙人二十二名,平均年龄约四十岁,从事律师工作均在十年以上。部分专家律师身兼法学会、律师协会和其他行业学术组织的成员或负责人,参加或主持部分法律研究项目,他们还先后参与多部重要法律的修改论证工作。
此外,京都还常年聘请十余位在国内外享有盛誉的法律、经济和管理专家担任顾问,精心指导京都的业务和管理活动。
现设立有民商事、刑事、金融、房地产、知识产权、国际、公司、破产、环境能源、信息技术和法律风险防控等十一个业务部门,另设有业务部,负责业务常规管理和业务拓展。在各主要法律业务领域,京都均有一批出色的专家律师担当业务主办人,并由主管合伙人负责解决方案的设计与实施领导。
韩嘉毅律师承办案讨论在市场对综合性法律服务需求突出的形势下,京都重视律师事务所业务结构的综合化和律师分工专门化的结合,并以团队化管理为保障,能够有效应对客户面临的各种错综复杂的法律事务。
京都是国内较早实行管理合伙人制度的社会中介组织,在律师事务所管理中借鉴国内外优秀管理经验,持续研究并探索建立适合中国内地特点的管理模式。在决策、执行与监督的分工上,在合伙人、业务部门和行政系统管理以及律师事务所发展战略设计与律师个人发展模式等方面,京都已积累丰富经验。
京都的客户行业广泛,分布于海内外众多地区,那些与当前经济发展关系紧密或有前景的新兴行业的客户,对京都的综合服务能力始终给予信任。
在拥有常年客户群体的同时,京都与北京和中国内地众多的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工商界、学术界和新闻媒体等相关部门保持长期、稳定、密切的工作关系,同港澳台地区、英国、美国、加拿大、日本、德国和俄罗斯等国家的相关政府部门、部分专业机构以及律师事务所仍在继续长期的项目合作和学术交流。
在积累客户资源之外,京都重视提升律师的多种理论素养,探索理论与实务的有效结合途径。京都律师注重以学术著作的方式总结执业经验,进一步提升执业水准,在法律专业以及综合报刊上,不断有京都律师富有创见的文章刊出。除坚持律师业务培训和支持个人著述外,京都还编撰《京都辩护词精选》、《京都代理词精选》、《京都论证集》等京都特色的系列著作,全面展示京都律师风采的大型所刊《京都律师》、《京都应用法律研究》以其丰厚的内容和精美设计而受到各方瞩目。
网络“宋祖德现象”法律问题研讨在提供专业法律服务的同时,京都持续关注社会民生法治,以演讲、调研、提案、办刊等多种方式参与社会公共法律事务,已成为京都律师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京都认为,当代中国律师不仅要具备高超的法律技能,还需要博大的视野和人文情怀。
多年以来,京都以其敬业精神和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不断赢得国内外众多客户的赞誉及法律界的认可。“真诚、高效”、“理论素养好”、“善于钻研创新”已成为公认的京都律师特色。京都律师的法律活动、社会活动经常引起新闻媒体的关注,在很多重要的报纸、刊物等平面媒体中,常刊有京都律师的案例报道,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CNN电视台等重要媒体的有关视频节目中,经常会出现京都律师的形象。
“强化责任观念,修炼气质风度,树立精品意识,提供系统服务”是京都一直推崇和坚持的执业理念。
我们将秉承这一宗旨,持续提升自身素质,超越过去,以继续依法维护海内外客户的最大合法权益,在法治进程中实现自身价值。
京都律师_京都律师事务所 -业绩
中关村证券案专家研讨会公司、企业业务
曾代理大量经济诉讼及仲裁案件,代表案例包括:国海、华鑫、华龙证券公司证券纠纷案,133名客户诉农业银行XX分行巨额金融期货纠纷集团诉讼案,希望集团诉某公司合同纠纷案,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北京办事处借款合同纠纷案,东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办事处贷款纠纷案,南京华厦实业有限公司应诉XX日报社巨额赔偿案,中国航空结算中心反担保纠纷案,抚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国债回购纠纷案,百福期货经纪咨询有限公司期货合同纠纷案,中国对外建设总公司工程纠纷案,许继集团有限公司侵权纠纷案,鞍山钢铁集团与辽阳某公司购销合同纠纷案,郑州煤炭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纠纷案,华融信托投资公司委托贷款合同纠纷案,健力宝股权纠纷案,中国联合石油公司债权执行案,深圳森林王木业有限公司应诉不正当竞争案、华北制药有限责任公司与美国XX公司合资纠纷仲裁案等。
为数十家公司股份制改造、产权界定、风险投资等提供法律服务,为数十家公司设立、解散、破产及清算等提供服务,包括:重庆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改制,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武汉办事处资产调查,西安城市合作银行产权界定,柳州空压集团资产重组,北京中期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北京市科委重大招投标项目等。
与中国企业兼并重组研究中心、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战略合作伙伴。
韩嘉毅律师承办企业并购案研讨曾先后担任百余家企事业单位及政府机关的常年法律顾问,包括:中国航空结算中心、国家开发银行、河北露露企业集团、长峰集团、辽宁方大集团、新疆啤酒花股份有限公司、清华同方人工环境有限公司、重庆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水利电力对外公司、科瑞集团有限公司、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寰球工程公司、东方时代投资有限公司、联通时科(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中国石油沈阳分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市场部、北京邮电大学、国家图书馆、北京海洋馆、装甲兵工程学院、中国和平利用军工技术协会、财政部国家农业评审中心、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北京中关村技术交易中心、宁夏广厦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日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北京凤凰航空实业公司、蓝星清洗股份公司北京分公司、中国航空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北京市仁爱教育研究所、汇中天恒投资有限公司、聚友集团、天街置业有限公司、内蒙古亿利集团、辽宁抚顺特殊钢(集团)公司、安徽金种子集团有限公司、大连市林业局、大连市中山区政府、大连市建筑业协会、吉林敖东制药股份公司、上海外高桥期货经纪公司等。
张国文律师承办的一起不正当竞争案分析会金融、证券业务
曾经服务的项目有:国家开发银行贷款项目评审,中国飞天集团重组,大连建筑科学设计研究院股权重组,新疆啤酒花股份有限公司重组及股改,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通化金马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化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股票的发行与上市,河南思达股份有限公司、吉林轻工股份有限公司、吉诺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的收购兼并及重组;担任北京北邮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西安拓普传感器股份有限公司、青海雄鸡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中国机械进出口集团公司所属企业等十余家企业股份制改造法律顾问。此外还为西安达尔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担任配股专项法律顾问,受聘为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光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等主承销商法律顾问,担任中国光大银行等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担任北京创业投资协会理事。
房地产业务
曾代理全国首例因商品房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退房案,新疆深圳城有限公司要求返还工程款案,海南琼科工贸公司与多家公司联建房屋纠纷案等数百起房地产合同诉讼、仲裁案件;代理人民教育出版社购买办公楼业务,北京市机电设备总公司与国信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合作开发光华大厦业务,曙光花园产权交易申领权属证书等大量房屋买卖及产权交易业务;为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市商业银行等银行房屋按揭贷款项目提供法律服务;先后担任首都工程建设公司、北京亚运花园房地产开发公司、北京恒富房地产开发公司、广安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东发房地产实业开发公司、民源大厦、华辉苑小区等数十家公司及其项目的法律顾问。
张国文律师承办的一起名誉侵权案讨论会国际业务
曾承办过大量涉外诉讼、仲裁业务,典型案件包括:天津某公司与韩国太峰陆电子公司建筑工程纠纷案,中国航空服务有限公司与香港XX国际运输有限公司合资纠纷仲裁案,香港洋行与成都XX集团商标纠纷仲裁案,沈阳惠联有限公司诉澳大利亚Yavuz公司货损案,海城市西洋进出口公司诉BBC租船物流公司并克鲁勃航运有限公司货损案,日本人内海完治朗诉加藤邦彦借款合同案(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次适用外国法审理案件),日本清水建设株式会社诉大连国际商贸大厦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纠纷案(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受理的标的额最大的一起案件),大连金石滩花卉中心与荷兰欧亚花卉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案,大连金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中外合资大连金石高尔夫俱乐部有限公司股权投资案,辽宁省建设投资公司诉美国海德集团公司、凤城热电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案,日本国平城商事株式会社诉山东省中鲁远洋渔业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日本富士贸易株式会社收购大连富士模塑微电子有限公司中方股权案等。
为数十家外资企业设立、改组、解散及清算提供法律服务,包括:参与中国科学院与德国某电子公司合资项目,中国铁路运行信号总公司与伊朗德黑兰地铁工程项目,爱和谊保险公司法律调查项目,大型跨国公司沃尔玛在中国内地的收购项目,亚洲银行引资谈判,英国哈金森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在中国江西九江、庐山开展分时度假业务,日商岩井株式会社与大连獐子岛渔业集团合资经营大连祥翔食品有限公司全程法律服务,俄罗斯尤代克集团公司在大连投资全程法律服务,外商独资里维埃拉餐饮有限公司在华投资全程法律服务等诸多非诉讼业务。曾先后为法国S/A VIAION NUMERIC 公司、日本TCP公司、日本顾德维尔公司、GFK亚洲公司北京代表处、美国BUSINESS OBJECTS (大中国区)、GFK市场咨询(上海)有限公司等公司提供法律服务或担任法律顾问。
国际业务部律师曾作为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和瑞典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的仲裁员参与涉外仲裁案件。此外,还办理了大量涉外律师见证等非诉业务。
同时,与美国、加拿大、瑞典、荷兰、匈牙利等驻华使馆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为来华外国人士及企业提供法律帮助。
田文昌律师指导律师办案知识产权业务
在曾经代理的众多知识产权案件中,许多案件产生重大影响,如方正电子有限公司软件侵权案、北京普新纪元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与著名网络歌手唐磊著作权纠纷案、科普作者韩某应诉北京XX矿泉壶公司等4家矿泉壶生产企业名誉权纠纷案、潘长江被诉著作权纠纷案、著名策划人叶茂中被诉著作权纠纷案、鸟人艺术著作权纠纷案、仁爱教育研究所与多家出版社及电子学习机生产厂商著作权纠纷案、画家雷公诉《XX晨报》等五单位著作权纠纷案、珠海金镭联激光主盘制造有限公司著作权纠纷案等。同时,为中国五矿集团、北京故宫博物院、通万维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和多家出版社、文化公司等数十家单位提供专利、商标和域名等法律服务。
韩嘉毅律师承办的一起案件讨论会刑事业务
曾承办大量重大、疑难刑事案件,如:原云南省省长李嘉廷贪污受贿案,原河南省副省长吕某故意杀人案,中国第二富豪杨斌虚假出资案,张培明贪污受贿案,国洪起金融诈骗案(被媒体称为“证券诈骗第一案”),沈阳刘涌组织、领导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陕西商洛陈某等组织、领导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黑龙江省张某兄弟(人称大地主、小地主)组织、领导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被定性为“黑龙江涉黑第一案”),中国证监会发审委工作处官员王某受贿案,“金新信托”总经理王宏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陕西西安杨永明诈骗、受贿案(宝马彩票案),湖北省企业家商某受贿案,黑龙江省企业家朱某贪污案,辽宁省企业家卢某贪污、虚报注册资本案,湖北省企业家商某受贿案,山西宇晋钢铁有限公司虚开用于抵扣税款发票案,中国惠州外轮代理公司走私普通货物案,北京肖某挪用巨额公款案,山东邹某刑事赔偿案,福建石某间谍案,福建邮电XX局特大走私案,北京1996年XX抢劫银行案,律师康某包庇案,辽宁人大代表侯某故意杀人案,空姐杨某故意杀人案,全国首例因销售“网络外挂”侵犯著作权案,控告左书平、周晓猛、尚雪峰致河北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原党委书记梁云才死亡案,控告天津大邱庄禹作敏案等。
本所成功办理过大量无罪辩护(包括检察机关不起诉、撤诉等)案例,如:某跨国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谢某走私、制造毒品案(曾被定性为建国以来特大走私、制毒案),湖北省天门市李某投机倒把案(申诉),河北省某镇长赵某受贿案,北京市林绍宗等100余万元诈骗案,江苏省倪伟玩忽职守案,山东省尹吉巧交通肇事案,山东省冯杰诈骗案,山西省王兴江虚开用于抵扣税款发票案,北京市鲁某挪用公款案,天津市蓟县张某挪用资金案,河北省迁安市杨某私分国有资产案,北京市通州区原新华市场副总经理赵某贪污案,抚顺矿务局郭某故意伤害(致死)案,辽宁省普兰店市崔某职务侵占、虚开增值税发票案等。
本所组建了刑事业务部,提倡和实行团队化辩护,曾多次组成阵容强大的辩护团办理共同犯罪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购销合同案讨论民事、行政业务
曾经代理全国首例81名乘客诉XX航空公司误机索赔案,全国首例网络flash悬赏广告纠纷案,全国妇联与中央工艺美院浮雕纠纷案,王伯昭诉香港演员张卫健、谢霆锋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艾滋病患者李某诉山西某医院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牛某诉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中南财经大学学生张某诉某医院医疗事故损害赔偿案,歌手郑钧出版合同纠纷案,演员赵薇演出合同纠纷案,语言学家伍某被诉名誉权纠纷案,解放军文艺出版社名誉权纠纷案,律师李某诉贵州遵义公安局非法拘禁案,北京市某小区众业主诉市建委颁发房屋所有权证面积争议案,山东肥城25户居民诉镇政府违法拆迁案等。许多案件在专业领域内具有典型性,产生广泛影响。
大连案专家论证会网络业务
建立京都律师事务所网页,编辑网上法律杂志,提供网上法律咨询,多次组织网络法律问题研讨会,对本所律师进行网络技能和网络法律业务培训,为多家网络公司提供常年或专项法律服务。
理论研究业务
多次召开重大疑难案件专家论证会、重要法律问题研讨会,多次参加有关学术会议。编辑出版《中国著名律师辩护词、代理词精选?田文昌专辑》,编辑《京都律师事务所辩护词、代理词精选》、《京都论证集》、《京都案例选》、《京都律师》(月刊)等书刊。参加编写《证券法实务手册》、《合同法实务全书》、《刑事辩护学》、《律师制度教程》等著作和法律教材。
京都律师_京都律师事务所 -部分客户名单
01.中国人民银行总行02.中国科学院
03.中华人民共和国原纺织工业部
04.中华人民共和国原水利部
05.中国银行总行
06.财政部国家农业发展评审中心
07.北京市人民政府科技委员会
08.中共宁波市委、宁波市人民政府
09.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
10.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
抚顺改制案专家论证11.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港油田
12.松下电器有限公司
13.伊藤忠商事株式会社
14.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
15.中国建设银行
16.中国银行香港分行
17.中国光大银行总行
18.北京市商业银行
19.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1.光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2.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
23.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北京办事处
24.重庆国际信托投资公司
25.中国华融信托投资公司
26.中国长城工业公司
27.中国水产集团总公司
28.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9.北京希格玛晶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30.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
31.长春长影影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2.中国药材集团
33.河北露露企业集团
34.北京利达海洋生物馆有限公司
35.辽宁抚顺特殊钢(集团)公司
36.首都工程建设公司
37.北京中关村技术交易中心
38.北京东发房地产实业有限公司
39.鞍山钢铁公司
40.华北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41.顺天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42.北京亚运花园房地产有限公司
43.北京中保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44大连金世纪房屋开发有限公司
45.北京鹫峰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46.韩国外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47.北京凯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48.中国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49.中国和平利用军工技术协会
50.加拿大斯坦利实业有限公司
京都律师_京都律师事务所 -荣誉
《地上地下》著作权纠纷案讨论会京都律师事务所与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国内多家著名高校保持着学术互动。以十余名著名专家、学者为核心组成的专家顾问团,一直在精心指导和支持京都律师事务所的各项业务活动。此外,京都律师事务所同英国、美国、加拿大和日本等国家的相关政府部门、专业机构以及律师事务所都有良好的、较为频繁的学术交流和项目协作,有的还建立了长期的业务合作关系。多年以来,“京都律师”的敬业精神和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不断赢得国内外众多客户的赞誉及法律界的认可。“真诚、高效”,“理论素养好”,“善于钻研创新”已成为“京都律师”的主要特色。“京都律师”经常引起新闻界的关注,《人民法院报》、《法制日报》、《中国律师》、《中国法律人》等有关专业报刊都曾刊登京都律师的专业文章和案例报道,北京电视台《热线律师》、《法治进行时》节目、广东电视台《法律沙龙》节目、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法律帮助热线》、《东方之子》、《东方时空》、《法制在线》、《人物》、《面对面》等有关节目中,经常出现“京都律师”的形象;有关“京都律师”的案例报道或其专业文章也时常在国外新闻媒体做相应报道。
京都所荣誉及资质
- 北京市创业投资协会 理事单位
- 北京市优秀律师事务所
- 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出版社《中国审判》常务理事单位
- 北京市优秀党支部
- 首届全国律师电视辩论大赛支持奖、初赛优秀团体奖
- 深圳分所获得“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达标单位“的光荣称号
- 上海分所荣获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命名2003-2004年度上海市静安区文明单位称号
京都律师事务所已经获得的相关资质
- 破产管理人资格
- 证券法律业务资格
- 产权界定法律业务资格
- 股份制改造法律业务资格
- 税务代理资格
- 国家基本建设大、中型项目招标、投标法律业务资格
- 大连分所获得破产管理人资格
非法拘禁案专家论证会京都所律师荣誉
- 田文昌律师担任第三届全国十佳公诉人暨优秀公诉人评选活动评委
- 田文昌荣获法制日报、中央国家机关2005年度中国法制人物暨十大法制新闻评选“2005年度法制新闻人物”提名
- 孟冰律师荣获中国室内环境工作委员会颁发的“全国影响室内环境保护行业发展十大杰出人物”奖
-孟冰律师、吕宝祥律师荣获“北京市优秀律师”称号
-王众律师被上海市静安区司法局评为“静安区优秀民商代理律师”
- 王众律师当选上海市静安区青年联合会第六届委员会委员,同时担任该区第二工作委员会政法部界别组组长
-戴福律师被北京市律协评为2005年《北京律师》杂志“优秀撰稿人”
-陈立群律师荣获2004年度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全国工程建设优秀法律顾问”
- 田文昌、王九川律师荣获《司法部首届全国律师业务案例》“金獬奖”
- 田文昌1996年“东方之子”
- 田文昌为北京市首届十佳律师
- 李秀娟律师被评为全国省部级劳模
京都律师_京都律师事务所 -上海分所
办案过程中的协调技巧交流京都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成立于1999年,自成立以来,上海分所以其拥有的高素质人才、提供的优质服务,在上海金融、证券、公司业务等法律服务领域获得了较高评价。 曾多次荣获上海市静安区文明单位称号。
优秀的律师团队是一个律师事务所成功的基石。京都律师事务所始终注重从全国各地、各种渠道广泛吸收具有多方面才能的综合性人才,以期建立多样化、专业化的律师队伍。正是基于对人才的注视,京都律师事务所建立了行之有效的人才引进机制,受聘律师均经过严格的遴选和培训。上海分所在较短的时间内已经迅速聚集起一支素质优良、专业精通的律师队伍。
上海作为一个国际性的大都市,大量的法律业务具有国际化、跨国化的特点。京都上海分所的客户包括来自不同国家、地区、语言及文化背景的客户,中文、日语和英文是上海分所的日常工作语言。
京都律师_京都律师事务所 -深圳分所
风险规避交流北京京都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于2000年8 月正式挂牌营业。作为京都律师事务所设在深圳的分支机构,深圳分所既能凭藉着精湛的法律业务素质和对当地经济环境及业界需求的熟谙,独立地为广大客户提供及时、有效和高质量的法律服务;又具有与北京本所与设在其他地区的京都分所共同协作承办案件、共享人力物力资源的优势。自创立以来,深圳分所的业务发展迅速,在经济、民事、刑事诉讼领域及金融、证券、房地产、涉外法律服务等非诉讼领域均取得了开拓性进展,已经成为在深圳特区有影响的大所。2005年被评定为“深圳市律师事务所规范化管理达标单位”。
深圳分所有专职律师 20人,均毕业于国内外名牌法学院,部分律师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每个律师在专业执业领域都具有丰富的业务经验和各自的业务专长。 深圳分所现有办公面积 360 平方米,并配备了高效的信息处理设备,拥有先进的信息资料系统和网络通讯系统。优良的办公条件辅以完善的管理制度及勤勉的管理人员,分所的工作得以高效运行。
深圳分所从二十一世纪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对律师行业的新要求出发,确定了自己的治所目标是:建立一个管理体制先进、业务结构合理、法律精英荟萃,具有相当国际业务实力的现代化一流强所。
京都律师_京都律师事务所 -大连分所
理论研讨会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大连分所(简称京都大连分所)是2003年2月8日经辽宁省司法厅(辽司[2003]12号文件)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现有执业律师十六名,其中大部分为从业十年以上的资深律师,多数有政府机构、法院工作的经历。海外留学生、双学历及硕士以上学位的律师占相当比例,平均年龄在 38岁,除从事传统法律业务领域外,还从事多种国内前沿法律服务领域,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和法律服务技能,并以良好的职业道德和集体智慧为委托方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专业化服务。经过数年的发展,京都大连分所已显示出勃勃生机和活力,成为中国辽宁和大连较有影响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
京都大连分所是京都北京总所继设立的上海分所、深圳分所后,在中国东北地区设立的第三个分所。京都大连分所的法律服务范围主要辐射辽宁省及东北地区北。京都所与美国、加拿大、日本、香港等地律师事务所机构有长期广泛的合作关系。
陕西涉黑案讨论京都大连分所现有律师,多数毕业于国内外知名法学院校,受过正规系统的法学教育,所学知识领域涉及法律、金融、证券、企业管理等多种学科,其中部分律师还拥有国外工作经历,能熟练运用英语进行工作。律师的专业化素质在律师业务的发展中不断提高,团队协作与配合的优势日益彰显。大连分所律师具有多种法律从业资格,包括证券法律业务资格、产权界定法律业务资格、股份制改造法律业务资格、国家基本建设大、中型项目招投标法律业务资格、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保险代理资格、税务代理资格、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等。
在各非诉讼业务领域,京都大连分所亦取得突出业绩,尤其在金融、企业股份制改造、中外合资项目、融资、证券、期货、知识产权和建筑、房地产等方面提供过出色的法律服务。并为多家大型企业和政府部门提供常年法律服务。
京都律师_京都律师事务所 -参考资料
http://www.king-capital.comhttp://bbs.chinacourt.org/index.php?s=&act=SA&a=118http://duihao.oicp.net/html/lvshishiwusuo/20080128/1726.html
http://www.lawyerlib.com/lawoffice-431.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