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性的呼唤读后感(篇1)
在暑假里,我读过许多书,其中令我印象最深的就是<<野性的呼唤>>,让我懂得了,为了生存就要奋斗。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条狗,名叫巴克。整个故事以阿拉斯加淘金为背景,讲述了在北方险恶的环境下,巴克为了生存,如何以一条驯化的南方狗退化到似狗非狗,似狼非狼的野蛮状态的过程。巴克是一条硕犬无比的朵交狗,它被贪心的仆人从南方主人家偷出来卖掉,几经周折后开始踏上淘金的道路,成为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在残酷的驯服过程中,它意识到了公正与自然的法制,恶劣的生存环境让它懂得了生存而不择手段,从而学到了狡猾与欺诈,后来它自己将生存智慧发挥到了运用自如的境界,经过残忍,你死我活的争斗,巴克最后终于确立了领头犬的地位。在艰辛的拉雪橇途中,狗们面对着许多痛苦:挨打.挨饿.甚至死亡,但巴克适应环境快得惊人,超越每只狗,它们的主人几经调换,最后,巴克与一位主人约翰.桑顿结下了难舍难分的深情厚谊。这位主人曾将它从极端繁重的苦役中解救出来,而巴克又多次营救了它的主人,还帮他还回了债务,最后,在它热爱的主人和其它伙伴惨遭印第安人射杀后,它便走向荒野,响应它这一路上多次聆听到的,非常向往的那种野性的呼唤。
巴克就是我们的榜样,为什么这只原本被驯服的南方狗会在北方险恶的环境下生存呢?就是因为它适应能力极强。如果我们没有这个能力,生活就十分困难,当你换个环境生活,你又会如何?生病、甚至死亡。但假如我们能像巴克一样适应能力极强,不管在什么环境下,都能轻松地生存下去,饥饿、口渴这些都是多虑的。举个例子,如果地震来了,没有食物,挨饿你能够承受吗?如果你被压在石板下几十个小时,喘不过气来,这痛苦你能够忍受,能够坚持吗?假如你能,就说明你的适应能力十分强。但我相信,有许多人不行,因为我们平时的生活环境太好了,所以根本无法承受生活的变化。我们平时要多锻炼,多磨练自己,考验自己。就像我这次去新加坡,耳朵又闷有痛,导游说有可能是因为水土不服的关系,根本原因其实就是我的适应能力差。所以我在这里,再一次提醒大家:我们的适应能力一定要很强,无论在什么艰难的环境下都要坚持。
虽然巴克是一条狗,但是它的艰苦卓绝的经历,它的智慧勇敢,都使我敬佩,使我感动,从而也让我明白:在险恶的自然与环境下,只有精英与超人,有着小说中的巴克那样的精神,才有生存下来的可能。其实,为了生存奋斗是一种努力,更是一种坚持。我一定要向巴克学习,自己定下一个目标,就一定要把它完成,永不退缩。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篇2)
杰克・伦敦是个天才,他的《野性*的呼唤》是一本伟大的书。当然,这是一个关于叫做“巴克”的狗的故事,不过读了之后,你就会发现,这本书远不是写狗那么简单。
1、为了一点生存
什么比活着更重要?哪怕是痛苦地活着。在生与死之间,巴克是毫不犹豫地选择了活,而且他必须面对的是痛苦地活。
巴克原本是一只贵族狗,他的父亲是一头巨大的圣伯纳德狗,而母亲是一只苏格兰牧羊狗,因此他没有父亲那样伟岸的身躯。可是米勒法官私宅里的优 裕生活、米勒家族对他独一无二的宠爱以及其他狗只对他普遍的敬意赋予他那140磅的身躯某种特殊的尊严,使他时时处处显示出一种浓厚的皇家派头。然而他的 厄运来自于他对“熟人”的过分信任,他被米勒家的园丁骗出园子然后卖掉,从此开始了与以前的生活有着天渊之别的艰辛生活。
人们把古代那些大户人家的公子统称为“纨绔子弟”,如果这样推理的话,巴克也可以被称作“纨绔狗”了。但巴克具有的是《红楼梦》中贾宝玉那样 的“纨绔”,这种“纨绔”只是绝对的养尊处优,但是心地绝对的善良单纯,从来没有欺凌弱小的邪念。所以,当他们离开了养尊处优的环境时,恐怕比乞丐还要可 怜。
为了活下去,巴克终于学得聪明了。他在挨了人类的痛打之后,终于醒悟:自己根本不可能与一个手持棍棒的人抗衡。从此,他彻底明白了什么叫做“棍棒的法则”,他知道了,在他以后的生活中,不再有所谓的“文明”,他必须唤醒自身的潜能狡猾地对待它。
除此之外,更为残酷的是狗群之间的争斗,这种争斗才是真正致命的。它充满了浓浓的血腥味道。巴克在戴伊海岸第一天的遭遇成为了他终生难忘的一 课。那时他眼看着他的伙伴科利以自己惯有的友好方式向一条爱斯基摩狗表示亲近,然后又看着那条狗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撕开了科利的脸然后跳开,是的,这是狼 的搏斗方式。然后30至40只狗将他们团团围住,沉默。科利最终被撞翻在地,不能起来,于是那群围观的狗群嗥叫着蜂拥而上将科利层层压住,终于,科利痛苦 的尖叫湮没于茫茫的雪海之中……准确地说,科利最终被撕成了碎片。
这个猝不及防的残酷的事实告诉巴克,在狗的世界里,唯一的法则是“牙齿”。无论如何,你绝对不能倒在对方的脚下,否则只有死路一条。在人类所 谓的名言中有“胜者为王,败者未寇”一说,而在巴克的世界里,败者连为寇的资格也没有,你一旦倒下了,就会直接成为砧板上任人宰割的鱼肉。
当然,巴克自此与“领队狗”斯匹茨之间的恩怨也由此深深地结下了。
2、为了一种信念
在九死一生的拉雪橇的生涯中,狗们不断受到人类棍棒的鞭挞,恶劣环境的折磨,同时也不断地煎熬于残忍的自相残杀。然而,一旦他们拉车上路,就会变得精神抖擞,团结一致,成为一群不折不扣的“英雄”。他们会把自己在队伍中的位置看得比生命还重要。
是的,作为狗,他们同样有着一种信念,就是这种执著的信念支撑着他们早已疲惫与痛苦的身躯和灵魂勇敢前行。因此,白天他们犹如一群勇猛的骑士,而夜晚,他们就回归成了一群孤独痛苦的游魂。
巴克与斯匹茨的种种夙愿也终于在争夺“领队狗”的位置上徐徐落下了帷幕。巴克最终以他们狗群惯有的“牙齿的法则”残忍地打败了斯匹茨,这让这位荒原的统治者最终完成了他的杀戮。
值得一提的是,在这个狗群中,有两只“与世无争”,强悍却从不主动以武力示人的狗――索尔莱克斯和戴夫。他们从不觊觎“领队狗”的位置,但他 们自己的位置也坚决不会拱手送人。他们对一切世事都置若罔闻、视而不见,而只有在拉雪橇、让他们处于自己应有的位置时才能让他们活力四射。戴夫身受重伤仍 然不肯放弃,他磕磕绊绊地竭尽所有的力气去拖曳雪橇,然而最终还是望着远去的队伍发出了无奈而又痛彻心扉的哀号……戴夫是可怜的,也是可敬的。
3、为了一个人的爱
在艰难的跋涉中,狗只们依次死去,死于严寒,死于饥饿,死于棍棒,死于疾病,死于争斗……巴克在绝望等死的时候被约翰・桑顿拯救了。巴克从此与这个叫做桑顿的主人建立了真正的友谊。
巴克以前的主人有的对他也不错,在长途跋涉中,他们担心巴克的脚吃不消,会主动为他做“皮鞋”甚至为他按摩脚,但巴克很清楚,他们这样做更多的则是屈从于利益的需要。而只有桑顿,他用他仁慈和宽厚的爱感动着他,并深深和永久地攫住了巴克的心。
巴克深深陶醉于自己与主人笃厚的感情中,陶醉于对主人的崇拜中。他会长时间贪婪地、专心致志地注视着主人,而主人也会同样地报以凝视。他们常 常会默默无言,而眼睛里却闪耀着心灵的感受。巴克也常常在睡梦中惊醒,他会赶快小心翼翼地走到帐篷边谛听主人的鼾声,他太担心桑顿会突然消失于他的世界。
巴克曾两次不顾生命危险救了桑顿,在湍流中的那一次,巴克还断了三根肋骨。他更是为了主人毅然拉动了一个载有一千磅盐的雪橇,为桑顿赢得了一大笔金钱。
原来世界上果然有这么一种感情、这么一种灵犀同于爱情的热烈,但又超越了爱情的某种“狭隘”,它表面上是那么的波澜不惊,可又能让你心甘情愿为它去惺惺相惜,不离不弃,甚至生死相依。
4、为了一声古老的呼唤
无论是在以前艰难的岁月中,还是在以后与桑顿相处的幸福时光里,森林中始终有一种神秘的呼唤在召唤着巴克,而且越来越搅的他心神不宁,他对那 种呼唤的渴望也越来越强烈。这种呼唤属于古老的年代,属于蛮荒的世界。它的召唤使巴克早已被驯化的体内的某种东西慢慢苏醒了。巴克明白,那种东西是属于他 的祖先的,当然,也本来应该是属于他的。那是深植于他们家族代代相承的骨髓里的谁也无法抹杀的一种野性*。
可抉择对巴克来说毕竟太难了。当他准备抛弃一切与他的狼兄弟奔向森林的那一刻,他猛然回头了,是的,为了桑顿,为了在人类社会中最后一点难以 割舍的眷恋,他还是回头了。想起了裴多菲的那首诗: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这一次深深地对它表示怀疑了。当然,我怀疑的不是原 诗的本意,而是长久以来人们引以得意的“狭隘”的理解之后的曲解之意。
桑顿最终还是死了。在淘金的过程中,他死在了印第安人的手里。巴克为此发疯了,他咬断了很多印第安人的喉咙,终于为桑顿报了仇。在这次与人真正的对决中,巴克有了一个新的认识:杀人甚至比杀狗容易的多。要是没有弓箭、投枪和木棒,他们永远不是对手。
主人已死,巴克对人类社会终于无所留恋,也无所牵挂。于是,他追随着长久以来他所深深渴望的那神秘的野性*的呼唤进入了森林,他从心底热烈回应着它,从此与狼共舞,过起了原始动物的生活……
然而,红尘恋恋,在巴克的心里还是为桑顿永远地留下了一块柔软的栖息地。于是在每个夏季,都会有一头巨大的、皮毛光滑的“狼”穿越森林来到山谷的空地凭吊,他会在那里久久地沉思,离开之前还会发出一声悠长而悲伤的嗥叫……而这份感情则早已超越了一般意义的死生契阔!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篇3)
《野性的呼唤》是杰克・伦敦最负盛名的小说。故事主要叙述一只强壮勇猛的狼狗巴克从人类文明社会回到狼群原始生活的过程。
巴克是一头体重140磅的十分强壮的狗。它本来在一个大法官家里过着优裕的生活,后来被法官的园丁偷走,辗转卖给邮局,又被送到阿拉斯加严寒地区去拉运送邮件的雪橇。巴克最初被卖给两个法裔加拿大人。这些被买来的狗不仅受到了冷酷的人类的虐待,而且在狗之间为了争夺狗群的领导权,也无时不在互相争斗、残杀。由于体力超群、机智勇敢,巴克最终打败斯比茨成为狗群的领队狗。他先后换过几个主人,最终被约翰・索顿收留。那是在巴克被残暴的主人哈尔打得遍体鳞伤、奄奄一息时,索顿救了它,并悉心为它疗伤。在索顿的精心护理下巴克恢复得很快,由此他们之间产生了真挚的感情。巴克对索顿非常忠诚,他两次不顾生命险救了索顿的命,并在索顿和别人的打赌时,拼命把一个载有一千磅盐的雪橇拉动,为索顿赢了一大笔钱。不幸的是,在淘金的过程中,索顿被印第安人杀死。狂怒之下,巴克咬死了几个印第安人,为主人报了仇。这时恩主已死,它觉得对这个人类社会已无所留恋。况且,一段时期以来,荒野中总回荡着一个神秘的呼唤声。这个声音吸引着它。那来自森林深处的呼喊便时时诱惑着巴克,那是一种凄凉怪诞、叫人毛骨悚然的调子,可巴克却很高兴跟着一起嚎。原始动物的强悍习性在它身上越发强烈,在一次捕猎中,巴克尝到了那种嗜血的欲望和因杀戮而获得的快乐……最终成为了狼王。
人类社会存在着竞争和人类具有的向上的精神就是一种古老的野性的体现吧。野性,是它带来了征服万物的欲望与野蛮。就像巴克一样,当所有的事实都在告诉它世界上只有征服者和被征服者时,来自本性深处的不屈的斗志被唤醒,因为它知道这一切就是生命的价值。
在当今竞争激烈的社会,胜负就在一刹那间,导致人类不能有半点喘息与犹豫,面对危机只有勇敢接受,并最终征服……
但野性并不仅仅是残酷,它也带来了古老的友情,可以说是文明与古老的结晶。当巴克最后一个主人索顿死的时候,它仰望苍天,发出长长的嗥叫。这嗥叫是伤感的,是忠诚的,是震撼人心的。巴克对索顿浓浓的爱意正是野性的另一种表达方式。
所以我想说生命是矛盾的,世界是复杂的,但这个复杂的世界正是由自然最简单的方法造就的。让世界充满生机的是它,同时把世界推入地狱的亦是它――野性。它有狡猾,也有忠诚;它带来野蛮,也带来了友情。就这样吧,这便是真实的生命,多彩,灿烂,生生不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