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财务处领导对全处的安全保卫工作负有领导、教育、检查的责任。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每个科室的安全由主管会计负责,每个工作岗位的安全由该岗位的会计人员负责,造成不良后果,均由本人承担。
二、全体财务人员必须忠于职守,认真履行各自职责,提高安全意识,对未移交前由本人经手的会计帐雹会计凭证、会计报表、收款收据、各种资料、软盘、会计资料在本人的权限范围内,按照规定的要求,妥善保管,以确保万无一失,未经批准,以上资料不得私自外借和带回家中,对重要文件,领导批示应单独登记造册并按有关规定妥善保管。
三、加强对空白支票、转帐支票、汇票以及印鉴等的管理,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将空白支票等票据带出财务处,以免丢失,有关人员需用现金支票、转帐支票、汇票等购物,必须按有关规定的程序办理,财务处对领用的票据,必须登记号码,如票据发生丢失,应立即向有关部门挂失,并向有关领导报告,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四、财务处应严格按照常信院会计档案管理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有关会计资料按规定的要求装订整理,并及时认真办理会计资料归档手续,以防造成会计资料丢失。
五、切实加强对现金的管理,严格按中国人民银行《现金管理条例》执行。每日终了,出纳人员必须清点库存现金,并在下班前,将多余的现金缴存银行,不得将大量现金存放于保险柜中。财务人员到银行提取现金时,应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必要时请保卫处派人随同押运;每学期开学收取学费时,应注意安全,发现异常及时报告。
六、出纳岗位换岗交接后保险柜密码应重新设定
七、加强对计算机及财务软件的使用管理。严格按会计电算化管理办法执行,对凭证输入人员必须添加口令,密码。同时,计算机维护人员应对资料进行及时备份,确保财务资料的安全。
八、保证非本处财务人员不得进入报帐柜台内。
九、保险柜、计算机等重要设备,原则上谁使用、谁保管、谁负责。保险柜必须使用密码、钥匙应随身携带,妥善保管,以防遗失或被盗。
十、财务人员对财务秘密,有保密义务。严禁将个人现金、贵重物品存放在办公室内,如有失窃,责任自负。
十一、每日下班,应注意检查办公室门窗是否关好,电源是否关闭。要经常检查各科室防盗报警器是否运转正常。发现失灵,应及时报告保卫部门,及时予以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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