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笔法,又称微言大义,指行文中虽然不直接阐述对人物和事件的看法,但是却通过细节描写,修辞手法(例如词汇的选取)和材料的筛选,委婉而微妙地表达作者主观看法。据说孔子编写《春秋》,在记述历史时,暗含褒贬。后世作者为了阐述孔子的思想,撰写了专门的著作以解释《春秋》的内在涵义,特别是其中涉及礼的一些细节。这种作法被称为微言大义或者春秋笔法,被中国古代的传统所褒扬。宋欧阳修组织编修的《新唐书》、《新五代史》大量运用春秋笔法。钱大昕云:“《春秋》,褒贬善恶之书也。”朱熹认为《春秋》并无表示褒贬之义的所谓书法。
春秋笔法_春秋笔法 -出处
《史记・孔子世家》:孔子在位听讼,文辞有可与人共者,弗独有也。至于为《春秋》,笔则笔,削则削,子夏之徒不能赞一词。弟子受春秋,孔子曰:“后世知丘者以《春秋》,而罪丘者亦以《春秋》。”
译文:孔子在司寇职位上审理诉讼案件时,判词若有可以和别人共同商量的地方,就不独自决定判词。至于撰作《春秋》,他认为该写的就写,该删的就删,即使是子夏之流的高足弟子也不能建议一字一句。弟子们听孔子授讲《春秋》时,孔子说:“后代了解我凭的是这部《春秋》,而怪罪我也凭的是这部《春秋》。”(史家讲求秉笔直书,但孔子却利用不太明显的字眼等隐讳的写法,暗暗将自己的主观看法加入其中,对历史人物进行评价。后世对此有褒有贬。)
子夏,孔子弟子。以才思敏捷,文学著称。所以,孔子经常跟子夏探讨文学创作。孔子身后,大多儒家经典是由子夏传下的。但就写《春秋》而言,孔子是不肯让子夏发表意见的。
春秋笔法_春秋笔法 -文学解释
所谓“春秋笔法”,也叫“春秋书法”或“微言大义”,是我国古代的一种历史叙述方法和技巧。顾名思义,一种笔法而已,或者说一种使用语言的艺术,是孔子首创的一种文章写法,即在文章的记叙之中表现出作者的思想倾向,而不是通过议论性文辞表达出来。
春秋笔法作为中国历史叙述的一个传统,来源于据传《春秋》。《春秋》,鲁国史书。相传为孔子所修。经学家认为它每用一字,必寓褒贬。历史上,左丘明发微探幽,最先对这种笔法作了精当的概括:“《春秋》之称,微而显,志而晦,婉而成章,尽而不污,惩恶而劝善,非贤人谁能修之?”(译文:《春秋》的记述,用词细密而意思显明,记载史实而含蓄深远,婉转而顺理成章,穷尽而无所歪曲,警诫邪恶而褒奖善良。如果不是圣人谁能够编写?)
由于孔子编写《春秋》,在记述历史时,暗含褒贬,行文中虽然不直接阐述对人物和事件的看法,但是却通过细节描写,修辞手法(例如词汇的选取)和材料的筛选,委婉而微妙地表达作者主观看法。后世作者为了阐述孔子的思想,撰写了专门的著作以解释《春秋》的内在涵义,特别是其中涉及礼的一些细节。
如“武公怒而戮之,曰:“胡,兄弟之国也。子言伐之何也”,既然已经杀掉了他(关其思),就没必要再用对人的谦称--“子”了
春秋笔法_春秋笔法 -后世应用
微而显:
杜预在《春秋左氏传》中解释:文见于此,而起义在彼。例如《为了忘却的纪念》“她的体质是弱的,也并不美丽”。鲁迅先生意在表明“意志是强的,思想美丽”。
志而晦:
文字简约,含义隐晦。例如《孟子・梁惠王章句下・第八》“闻诛一夫纣矣,未闻弑君也”。杀指无罪而杀,弑指以下犯上,诛则指有罪、有理而杀。这是春秋笔法中比较知名的动词。又例如新闻报道中常有两国进行了坦诚的交流,深入的交流。实际上‘坦诚’的真正意思是,双方在会谈中都直言不讳,并对某些问题发生过激烈的争吵,都在向对方施加压力,都在维护自己国家的利益。‘深入’的真正意思是:双方的分歧很大,交锋激烈,而且是各说各话,每个国家都在坚持自己的看法,两国之间根本没有交集。”
婉而成章:
委婉,避讳。春秋为尊者讳,为亲者讳,为贤者讳,这是中国古代的特有现象,大约起于周,成于秦,盛于唐宋,至清代更趋完密,民国成立后废除,清朝文字狱是人尽皆知。
尽而不污:
客观详尽的记录,不偏离,歪曲,隐瞒。例如《纪念刘和珍君》“从背部入,斜穿心肺”。“中了四弹,其一是手枪,立扑”。从背部入表明偷袭,屠杀,其一是手枪表明有军官参与,是有组织,有预谋的。
惩恶而劝善:
不仅记叙,还进行主观评价,使善者名垂青史,恶者遗臭万年。例如:《五人墓碑记》对被杀五人应在历史留下印记,不厌其烦的记录了五人的名字”颜佩韦、杨念如、沈扬、马杰、周文元。
据说孔子编写《春秋》,在记述历史时,暗含褒贬。后世作者为了阐述孔子的思想,撰写了专门的著作以解释《春秋》的内在涵义,特别是其中涉及礼的一些细节。这种作法被称为微言大义或者春秋笔法,被中国古代的传统所褒扬。宋欧阳修组织编修的《新唐书》、《新五代史》大量运用春秋笔法。
后来在民国初年全盘西化浪潮下,某些疑古派历史学家对《春秋》是孔子编写的说法提出了置疑,并批评这些为春秋作传的著作中也有部分内容为牵强附会。按照某些人的标准,这种风格可能并不被称许,因此这些人使用该词可能包含一定的贬义。而更多肩负社会中流砥柱重责的现代历史学家则在现代历史中传承、弘扬了春秋笔法这一华夏文化传统。至抗战爆发,春秋大义的价值始为更多人所重新认识。
【春秋笔法与公文写作】
《春秋》国务院2000年8月24日发布2001年1月1日起施行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明确规定,公文是“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所形成的具有法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公务文书”。公文中命令、通报、意见等文种,是国家机关表彰先进、批评错误、反映问题、确立舆论方向的重要工具,公文在发挥这些功能时,必须通篇表现出鲜明的立场,体现在文章中,则表现为公开叙事与隐蔽叙事的综合使用。公开叙事是指叙事者的身份是公开的,它提醒着读者,是叙述主体在进行讲述;隐蔽叙事则意味着用“事实”说话,叙事者是隐藏在“事实”的背后进行讲述。二者的差别在文本层次上体现为是主观发言还是用事实说话。最强烈的公开叙事表现为议论,最强烈的隐蔽叙事表现为描写,介于中间的是叙述。在这三种语言表达方式里,叙述在公文中占主导地位,其次是议论,再次是描写。在公文叙述中,如果时不时跳出一个叙述者来主观发言,显然是一件滑稽的事情。为了既能保持公文庄重平实的文体风格,又能体现发文机关鲜明的态度,在隐蔽叙事的文本形式下发出公开叙事的声音,运用“春秋笔法”是最好的解决途径。(节选自《应用写作》学术月刊2005年第4期《如何巧用“春秋笔法”写公文》)
春秋笔法_春秋笔法 -例句用法
春秋笔法运用中较知名的诸如三个表示杀的动词:杀、弑、诛,其实各有深层含义。杀指无罪而杀,弑指以下犯上,诛则指有罪、有理而杀。
《孟子・梁惠王章句下・第八》中魏惠王问关于周武王讨伐商纣之事:“臣弑其君可乎?”指武王是以臣子身份起兵推翻杀死了纣王。孟子回答:损害仁义之人,只不过是个“一夫”(即无道寡助的匹夫、独夫),“闻诛一夫纣矣,未闻弑君也”。(我只知道诛除了一个叫纣的有罪之人,却没有听说过这是以下犯上的弑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