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士是什么级别
院士是某些国家所设立的科学技术方面的最高学术称号,一般为终身荣誉。在中国,院士通常是指中国科学院院士或中国工程院院士。
中国工程院院士(以下简称院士),是中国设立的工程科学技术方面的最高学术称号,为终身荣誉。中国工程院院士由选举产生 。
中国工程院资深院士,是对年满80周岁的院士授予的称号。资深院士不担任院及学部的领导职务,不参加对院士候选人的提名和选举,可以自由参加院士会议及咨询、评议和学术交流等活动。享受资深院士津贴 。
院士评选
国内人选
1、标准条件
在工程科学技术方面作出重大的、创造性的成就和贡献,热爱祖国,
中国工程院院士李德毅
中国工程院院士李德毅
学风正派,品行端正,具有中国国籍的高级工程师、研究员、教授或具有同等职称的专家(含居住在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以及侨居他国的中国籍专家),可被提名并当选为中国工程院院士[1] 。
增选院士每两年进行一次,必要时,可提前或延后进行。每次的增选院士名额,由中国工程院主席团讨论决定。
2、评选细则
2.1院士候选人的提名途径:
(1)中国工程院院院士可直接提名候选人。每次增选,每位院士提名候选人数不超过两名;获得不少于三位院士提名的候选人为有效。
(2)各有关工程科学技术研究、设计、建造、运行机构、学术团体、高等院校、企业等,可按规定程序并经过民主推荐和有关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遴选后,提名候选人。
对居住在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以及侨居他国的中国籍学者、专家的提名,按(1)进行。不受理本人申请院士候选人。
2.2院士候选人的评审和选举
由各学部组织院士进行。选举时,实行差额、无记名投票。参加投票的院士人数达到或超过本学部应投票院士人数的三分之二,选举有效;获得赞同票超过投票院士人数二分之一的候选人,按本学部应选名额依次当选,满额为止。不选举已故专家、学者为院士。
选举结果经院主席团审议批准,书面向全体院士通报并正式公布。
2.3院士称号的撤销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第三条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承认其公民具有双重国籍的规定,院士加入外国国籍后,即为自动放弃院士称号。
(2)当院士的个人行为涉及触犯国家法律,危害国家利益或涉及丧失科学道德,背离了院士标准时,可依据以下程序撤销其院士称号,即:有不少于五位院士书面提议,或者经学部常委会、主席团提议,要求撤销其院士称号,经其所在学部常务委员会调查核实,进行审议后,由本学部全体院士投票表决;参加投票表决人数达到或超过本学部应投票院士人数的三分之二,赞同撤销其院士称号的票数达到或超过投票人数的三分之二时,可作出撤销其院士称号的决定。此项决定,经院主席团审查批准生效,并通报全体院士。
院士本人提出辞去院士称号的辞呈,经院主席团会议审查认可后生效,并通报全体院士。
2.4院士的义务和权利
积极促进工程科学技术的研究、开发和应用,努力创新,不断作出成绩;提倡科学精神,维护科学道德,发扬优良学风,起表率作用;积极培养人才,推动工程科学技术队伍建设;参加工程院及学部的活动,承担工程院及学部组织的咨询、评议任务,促进工程科学技术与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对国家工程科学技术的发展和决策有建议权;对院士候选人和外籍院士候选人有提名权;在院士会议上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享受国家规定的有关待遇。对年满80周岁的院士授予资深院士称号。资深院士不担任院及学部的领导职务,不参加对院士候选人的提名和选举,可以自由参加院士会议及咨询、评议和学术交流等活动。享受资深院士津贴。
外籍人选
1、标准条件
具有很高的工程科学技术水平和在国际上享有良好声誉,对中国工程科学技术事业发展做出贡献或在促进我国工程科学技术界国际交往方面有重要作用的外国籍专家、学者,可被提名并当选为中国工程院外籍院士(以下简称外籍院士)。
2、评选细则
2.1外籍院士的提名、评审与选举
外籍院士增选,与国内院士增选同期进行。外籍院士候选人,必须获得不少于五位院士的提名。每次增选,每位院士至多可提两名候选人。外籍院士正式候选人,由院主席团经过讨论并实行无记名投票确定。外籍院士由全体院士会议实行无记名投票选举产生。参加投票的院士人数达到或超过应投票院士人数的三分之二,选举有效;获得赞同票达到或超过投票院士人数三分之二者当选。
2.2外籍院士的义务和权利
外籍院士对中国工程科学技术发展和本院工作有建议权;可应邀出席本院及学部组织的有关会议和学术活动,可获得本院赠送的出版物。外籍院士不参加选举活动。外籍院士如取得了中国国籍,可转为本院院士,并享有同等义务、权利及有关待遇。
资深院士
资深院士:对年满80周岁的院士授予资深院士称号。资深院士继续享有咨询、评议和促进学术交流、科学普及等权利和义务;但不再担任院及学部的领导职务,不再参加对院士候选人的提名和选举,可以自由参加院士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