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简称中国银行(香港)或中银香港,是中银香港(控股)有限公司的最主要资产,也是香港第二大的商业银行集团,在香港分行超过300间。中银香港由12间中国银行的附属银行及机构,于2001年10月1日重组合并而成,并于2002年10月在香港交易所挂牌上市。中银香港是港元的三间发钞银行之一,也是银通柜员机网络及缴费系统创办者之一,以及最大的会员银行。此外,它也是香港人民币交易的指定结算银行。中银香港与其母公司中国银行在法律上为两个独立个体,但在行政管理及保险证券等业务上关系密切不可分割。
中银香港_中银香港 -简介
香港夜景按资产及客户存款计算,中国银行(香港)是香港主要商业银行集团之一,
中银香港通过设在香港的近300家分行、400多部自动柜员机和其他服务和销售渠道,向零售客户和企业客户提供全面的金融产品与服务。中银香港是香港三家发钞银行之一,也是香港银行公会轮任主席银行之一。此外,中银香港在中国内地设有14家分支行,以切合香港及中国内地客户对跨境银行服务的需求。
中银香港(控股)有限公司于中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下称“中银国际”)是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国银行”)旗下的全资附属投资银行机构,是中国银行开展投资银行业务的主力平台。中银国际于1998年7月10日在香港注册成立,其前身是始建于1979年的中国建设财务(香港)有限公司,2001年9月12日在香港注册成立,以持有其主要营运附属公司中国银行(香港)的全部股权。中银香港(控股)在成功的全球公开售股后,其股份于2002年7月25日开始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上市。
十家银行包括中国银行香港分行,七家内地成立银行(广东省银行、新华银行、中南银行、金城银行、国华商业银行、浙江兴业银行和盐业银行)的香港分行,以及香港注册的华侨商业银行和宝生银行。
中银香港_中银香港 -企业构架
为避免使权力集中于一位人士,本公司董事长及总裁分别由两人担任,中银香港两者之间分工明确并已在董事会的职责约章中作出明文规定。简而言之,董事长负责确保董事会适当地履行其职能,贯彻良好公司治理常规及程序;此外,作为董事会的主席,董事长亦负责确保所有董事均适当知悉当前的事项,及时得到充分、完备、可靠的信息。而总裁则负责领导整个
治理架构
管理层,推行董事会所采纳的重要策略及发展战略。
董事会在考虑有关的业界做法和公司治理国际最佳惯例的基础上,下设四个常设附属委员会─稽核委员会、提名及薪酬委员会、风险委员会、战略及预算委员会,负责协助董事会履行其职责。此外,董事会亦会按需要授权一个完全由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的独立董事委员会,负责审阅、批准和监控根据有关法律和监管规定要求须由董事会批准的关连交易(包括持续关连交易)。
各附属委员会均具有清晰界定的职责约章,并就其职权范围内的有关事项向董事会提出意见,或在适当情况下按转授权力作出决定。所有附属委员会均获指派专业秘书部门,以确保有关委员会备有足够资源,有效地及恰当地履行其职责。董事会及附属委员会亦有参与各专业秘书部门的年度考核工作,以保证及提升各专业秘书部门的服务质量及向董事会及附属委员会提供充分的支持服务。此外,根据其职责约章的规定,董事会及各附属委员会亦会定期评估及审查其工作程序及有效性,以确定须予改进的地方。
中银香港_中银香港 -公司治理
治理原则
为保障股东、客户和员工的利益,本公司致力维持和强化高水平的公司治中银香港理。除了全面符合香港当地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香港金融管理局、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香港联交所等监管机构的各项规定和指引外,本公司不时对所采用的公司治理实务作出检讨,并力求符合国际和当地有关公司治理最佳惯例的要求。其中,本公司已全面符合由香港金融管理局发出的监管政策手册CG-1“本地注册认可机构的企业管治”。
股权构架
中银香港已全面符合香港上市规则附录所载的《企业管治常规守则》(《守则》)中的所有守则条文,同时亦在绝大多数方面符合了《守则》中所列明的建议最佳常规。其中,本公司已对外披露季度财务及业务回顾,以便股东及投资者可以更及时地掌握关于中银香港的业务表现、财务状况和前景的信息。
董事会作为本公司治理架构核心,与管理层之间具有明确分工。董事会负责给予管理层高层指引和有效监控。一般而言,董事会负责:
制订本集团的长期战略并监控其执行情况;
审批年度业务计划和财务预算;
批准有关年度、中期及季度业绩;
审查及监控本集团的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
负责本集团的公司治理及合规;及
监察本集团管理层的工作表现。
董事会特别授权管理层执行已确定的策略方针,由其负责日常营运并向董事会报告。为此,董事会订立了清晰的书面指引,特别明确了在何种情况下管理层应向董事会汇报,以及在代表本集团作出何种决定或订立何种承诺前应取得董事会批准等。董事会将定期对这些授权和指引进行重检。
风险管理
集团深信良好的风险管理是企业成功的重要元素,因此,在日常经营管理工作中强调风险管理对于业务健康发展的保障作用,实现风险控制与业务增长的有机平衡。集团业务的主要内在风险包括信誉风险、法律及合规风险、策略风险、信贷风险、市场风险、利率风险、流动资金风险及操作风险。集团的风险管理目标是提高股东价值,同时确保风险控制在可接受的水平之内。中银香港_中银香港 -企业文化
优秀的企业文化,能激励员工对工作的热情。我们相信,要达致更理想的业绩,必须要为我们的企业文化注入新动力。经过精心策划、集思广益,董事会在2004年批准了本集团的愿景、使命和核心价值观,使之成为我们的企业文化基础。因此,本集团正式为构建贯穿全行的企业文化和精神打开了序幕,并藉此推动本集团在二十一世纪不断前进。愿景
我们的使命是:服务客户.优质专业
激励员工.尽展所长
回报股东.增创价值
我们的核心价值观是:
以人为本-我们珍惜每个人
团结协作-我们共同协作,迈向成功
讲求绩效-我们按成就给予奖赏及报酬
进取创新-我们鼓励创意
恪守诚信-我们诚实可靠,坚守商业道德和操守
关爱社会-我们关心社会并致力回馈社群
将本集团的使命及核心价值观的英文首字母连起来,正好是“中银精神”(BOCSPIRIT)-信息简单但铿锵有力,鼓励我们全体员工发挥团队精神,迈向共同目标。
公益活动
中银香港在港服务90年。在承诺为股东创造最大价值、致力为客户提供优质金融服务的同时,一直与中银香港慈善基金(下称"基金")合作,积极支持及参与各类回馈社会的活动。中银香港在2006年连续第四年获香港社会服务联会称许为"商界展关怀"机构,以表扬本集团积极履行良好企业公民的责任。本集团积极开创多元化的社会公益活动,致力:
培育社会人才
推动体育发展
弘扬文化艺术
支持环保绿化
参与公益慈善
中银香港_中银香港 -公司总部
中国银行香港分行的总部最初设于中环德辅道中2A号的中国银行大厦,于1950年中银香港落成,外型仿照上海外滩的总行。
中国银行大厦(前)及中银大厦(后)夜景
直到由美籍华裔建筑师贝聿铭设计,位于美利楼原址兴建的中银大厦于1989年落成,并于1990年5月17日启用,正式成为中银在香港的新总部。
中银大厦楼高70层(305米,连旗杆高达369米),为首座位处美国境外而楼高超过1,000英尺的建筑物,也是1989年至1992年间香港及全亚洲最高的建筑物。建筑的整体风格吸收了竹子快速生长的特点,象征着生机和前景。整座建筑物的拐角由四根加强混凝土柱支撑,三角形框架将建筑的压力转移到四个柱子上。外面用玻璃幕覆盖。独特的外型使它成为香港的地标之一。此建筑当时造价只约为10亿港元。
中银大厦最初由中国银行香港分行建造,其花园道入口仍然标著“中国银行”,而不是中银香港(BOCHK)。所有权转归中银香港后,中国银行租回几层用作办公。
中银香港_中银香港 -相关信息
2010年7月13日,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与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长肖钢签署了《关于向台湾提供人民币现钞业务的清算协议》,授权中银香港为台湾人民币现钞业务清算行。根据协议,中银香港将与台湾方面许可的台湾商业银行的香港分行签订人民币现钞业务协议,由这些分行作为交易主体,通过其总行向台湾当地的金融机构提供人民币现钞供应与回流服务。台湾人民币现钞兑换业务开办以来一直是由香港的两家商业银行提供抛补,新的安排与台湾方面原有的安排最根本的不同点是,中银香港是经人民银行授权的人民币业务清算行,有关授权可以确保中银香港为台湾人民币现钞业务提供公平、及时、准确、专业的人民币清算服务,从根本上解决目前台湾人民币现钞货源不稳定、残旧钞多、兑换成本高等问题。更为重要的是,这一安排将进一步为海峡两岸人员往来提供便利,也为逐步建立两岸货币清算机制和加强两岸货币管理合作奠定了基础。
人民银行与香港金融管理局签署了合作备忘录,双方同意就香港人民币业务清算行办理台湾人民币现钞业务的情况,加强交流并交换相关业务数据等信息,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有关业务进行监管并相互配合。央行表示,通过香港人民币清算行为台湾提供人民币现钞清算服务,主要有两方面考虑:一是中国大陆仍实行资本账户管制,出于管理上的需要,目前境外人民币清算服务主要通过香港人民币清算行进行;二是香港已有一套较为完善的人民币业务管理办法,有关业务的启动、运作、拓展及风险管理都较容易安排。目前的安排也是经过与台湾方面协商一致后确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