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卓吾(1527-1602)名贽,号卓吾,又号笃吾、宏甫,别号温陵居士,福建晋江(今泉州)人,是明代著名的思想家、史学家、文学家。他在嘉靖三十一年(1552)中举人后入仕,历任河南共城(今辉县)教谕、刑部郎中、户部员外郎、云南姚安知府等官职,为官正直清廉,体恤民情,深受百姓爱戴。后因不满朝政而辞去官职,漂泊于湖北、南京、北京等地,潜心学问,教授子弟。一生著述颇丰,主要有《焚书》6卷、《续焚书》5卷、《藏书》68卷、《续藏书》27卷、《初潭集》20卷、《李氏文集》20卷、《李氏丛书》12种等。他曾评点过的《水浒传》、《西游记》、《浣纱记》等,仍是至今流行的版本。
李贽_李卓吾 -年表
李卓吾
嘉靖四十二年(1563)
任北京国子监博士。“三年服阕,尽室入京……居京邸十阅月不得缺,囊垂尽,乃假馆授徒。馆复十余月乃得缺。称国子先生如旧官。”
隆庆四年(1570)
调任南京刑部员外郎,至万历五年(1577)止,共七年。在南都任职的七年中,相识耿定向、耿定理、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