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丘市,位于山东省省会济南市的东部,距离济南市区约40公里,是济南市下辖的一个县级市,被誉为“小泉城”。1992年8月撤销原章丘县编制改为县级市,即章丘市,仍隶属于济南市。辖11个街道办事处,9个镇,人口106.42万。济南五大泉群之一的百脉泉位于章丘市境内,济南七十二名泉章丘市境内拥有6个。国家级明水经济开发区与济南高新区相邻。胶济铁路、济青高速贯穿境内,交通便利。
章丘区_章丘市 -市情概况
章丘市地处齐鲁腹地,南依泰山,北临黄河,西距省会济南市区50公里,是省辖、济南市代管的县级市,总面积1855平方公里,现辖11个街道办事处、9个镇,908个行政村(居),总人口106.42万。
章丘历史悠久,人杰地灵,是“龙山文化”的发祥地。先人早在9000年前
章丘大葱即在这片沃土上生息繁衍,并创造了历代英才。有城子崖遗址、齐长城、东平陵故城等众多历史遗迹,近年发现的洛庄汉墓、危山彩绘兵马俑名扬海内外。历代名人辈出,是战国时期哲学家邹衍、唐代名相房玄龄、宋代女词人李清照、近代商业资本家孟洛川的故乡。章丘资源丰富,现已探明的矿产资源有25种,是全国重点产煤县(市)、优质铝土出口基地和石灰石储区。境内自然景观优美,有百脉泉、七星台、锦屏山、朱家峪民俗村等风景区。市区群泉喷涌,素有“小泉城”之称。交通便利,胶济铁路、济青路、经十东路和济青高速、济莱高速贯穿东西,O九路、章莱路纵贯南北;济南遥墙国际机场距市区35公里。
近年来,我市紧紧抓住济南东扩的发展机遇,提出了“建设济南大城市框架下富而美的新章丘”的定位,确立了“一二三四六六”的总体发展思路:即紧紧围绕实现全面小康、建设和谐章丘“一个总目标”,牢牢把握富强、和谐“两个主题”,突出产业转型升级、城市功能升级、社会结构升级“三个升级”,坚持富民优先、科教优先、环保优先、节约优先“四个优先”,在更高层次上实施科教兴市、工业强市、依法治市、城镇带动、外向拉动和可持续发展“六大战略”,在更高水平上推进现代产业建设、现代城市建设、新农村建设、和谐社会建设、创新型城市建设、党的执政能力和先进性建设“六大突破”,努力实现科学发展、率先发展、和谐发展,把章丘建设成为全省首善之区的首善之地。
经济实力显著提升。
2007年,完成生产总值320.5亿元,增长18.9%,地方财政收入17.9亿元,增长2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达到11654元和7051元,增长12.4%、13%。全市规模以上企业发展到407家,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到146家,华电章丘发电、中国重汽、可口可乐、中氟化工、丰汇机械、香港安莉芳服装等大项目建成投产,初步形成了以交通装备、精细化工、机械制造、能源动力等主导产业为支撑的发展格局。连续两年位列全国综合实力百强县(市)前50强,列2007年度全国县域经济基本竞争力百强第30位,全国中小城市综合实力百强第40位,全国最具投资潜力中小城市百强第9位。
城乡环境显著变化。
围绕建设现代化山水园林中等城市目标,突出特色,建设精品,实施城区“三纵六横”框架路和村村通硬化路工程,城乡道路通车里程达到2017公里。济南植物园、朱家峪、七星台等景点建成开放,高起点规划了“两泉三河五湖”城市水系,实施百脉泉广场公园一体化、眼明泉公园、清照词园等泉水特色工程,“小泉城”特色进一步凸显。实施大绿化工程,城市绿化面积达到1245万平方米,绿化覆盖率39%,被评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山东省适宜人居环境城市和省级园林城市,百脉泉公园获国家4A级景区称号,被联合国评为“全球优秀生态旅游景区”。
城乡居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
2007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653.61元,增长12.43%;人均消费性支出8156.86元,增长13.35%。农民人民纯收入7051.2元,增长13%;人均消费性支出4322.36元,增长11.78%。农村恩格尔系数34%。城市居民人均住宅使用面积31.88平方米,比上年增长3.91%;农村居民人均生活用房面积38.88平方米,比上年增长1.89%。实施南部山区和北部滩区通自来水工程,自来水入户率达到95%。实施农民转移培训工程,五年累计转移培训农村劳动力7.2万人,农民工资性收入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比例达到40%。
社会事业加快发展。
2004年2月,率先在全省免征农业税。2005年在全省率先全部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杂费,免除贫困家庭学生课本费,并对特困生发放生活补助。投资10亿多元,新建章丘中学、实验中学、实验小学等教育重点工程,完成96所农村中小学标准化改造,办学条件走在全省前列。新建11处高标准敬老院,五保老人集中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3000元
社区建设。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口覆盖率达到98%以上。全面落实拥军优属、优抚安置政策,实现省双拥模范城“五连冠”。扎实推行为民服务,搭建市、镇、村三级为民服务网络,各级干部为群众提供代理服务,群众办事实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残疾、病弱、智障等弱势群体全部纳入低保范围。建立社会救助基金,对重大伤残、特殊重病等弱势群体实施社会救助,对建国前老党员、经济薄弱村支部书记发放生活补助,实现了社会的和谐稳定。先后被评为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市、山东省文明城市、平安山东建设模范市。
章丘区_章丘市 -建置沿革
由于境内有座章丘山(现女郎山)而以山命名。
早在8000多年前,境内即有人类繁衍生息。商代,东、北部为蒲姑国。商末,西部为谭国(都城在今龙山街道城子崖)。春秋时期,先后为谭国和齐国诸侯封地赖邑、宁邑、台邑、崔邑。战国,属田齐。秦,属济北郡。西汉,属青州部济南郡(治东平陵城
)。汉景帝四年(前153年),首次置县称阳丘(治回军镇,今绣惠街道回村)等。东汉时,中部为阳丘县,北部为菅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