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庆平,男,1937年8月29日出生,汉族,出生地辽宁省黑山县,大专文化程度,原系湖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曾任海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住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茶港北院7-8号。因本案于1998年4月13日被刑事拘留,同年4月27日被逮捕。
孟庆平_孟庆平 -简介
孟庆平,1937年8月29日出生,汉族,辽宁黑山人。大专文化程度,原系湖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曾任海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住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茶港北院7-8号。因本案于1998年4月13日被刑事拘留,同年4月27日被逮捕。
孟庆平_孟庆平 -经历
孟庆平13岁上学,学习勤奋,刻苦努力,聪明好学,博闻强记,其记忆力后来在海南、湖北的工作中表现出来,对一些数字可以记到小数点后面的
几位,曾被一些领导同志誉为计算机头脑。
1961年毕业于鞍山冶金专科学校。
1962年孟庆平在鞍山冶金专科学。校毕业后,和当时很多优秀青年一样,主动向组织提出,要去最艰苦的地方,去祖国最需要的地方,被分配到海南昌江县的石碌铁矿,在那里一干就是22年,勤勤恳恳,兢兢业业,从采矿工人一直干到矿长,表现很好。
1965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海南铁矿矿长、党委书记,中共海南行政区委副书记,海南行政区公署主任,海南行政区人民政府负责人,海南省副省长。是第六届全国人大代表。因本受贿案于1998年4月13日被刑事拘留,同年4月27日被逮捕。
1983年,当时中央一位主要领导同志到海南视察,孟庆平在汇报中谈了自己对改革和经济建设的一些见解,得到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视和肯定。
1983年8月,他作为“四化”干部,被提拔担任海南行署党委副书记。
1998年12月,中央纪委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等有关部门,严肃查处了湖北省原副省长孟庆平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中央纪委决定,并报经中央批准,开除孟庆平党籍。
孟庆平_孟庆平 -被捕
据新华社北京12月29日电 中央纪委最近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等有关部门,严肃查处了湖北省原副省长孟庆平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中央纪委决定,并报经中央批准,开除孟庆平党籍。检察机关已依法将其逮捕。
孟庆平的主要违纪违法事实有:1989年8月、1992年5月,在任海南省副省长期间,先后两次批示,帮助个体工商户庄某某弄虚作假,倒签日期,违反规定补办征地手续,使庄得以购买海口市坡博村的土地,与他人合作经营,获得巨额利润。为感谢孟庆平,庄通过孟的妻子郭秀英先后送给孟港币10万元、人民币10万元。1990年至1993年,庄某某每年春节去孟庆平家拜年,先后四次又送给郭秀英人民币共3.5万元。1993年4月,孟庆平到湖北赴任,海南某房地产公司经理符某
某送给孟人民币3万元。1994年前后和1996年底,符又先后送给孟人民币2万元和3万元。1989年前后,庄某某还送给郭秀英人民币1万元。另外,孟庆平腐化堕落,生活糜烂,乱搞两性关系,玩弄女性。
中央纪委的通报指出,孟庆平出身贫苦家庭,是党把他从一个放牛娃培养成一名大学生。大学毕业后,他自愿申请到海南边陲工作, 在条件比较艰苦的铁矿工作多年。然而,随着职务的升高,他思想上放松了要求,热衷于结交“大款”,与他们拉拉扯扯,称兄道弟,同
流合污,由一名高级领导干部蜕变为一个地地道道的腐败分子。孟庆平走上违法犯罪道路,根本原因是他不讲学习,不讲政治,不讲正气,贪图享受,丧失理想和追求。孟庆平的腐化堕落,为开展“三讲”教育活动提供了一份典型的反面教材。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从孟庆平案件中吸取沉痛教训,自觉做到一身正气,坚持原则,不断提高政治鉴别力和政治敏锐性,在工作和社会交往中保持清醒的头脑和应有的警觉,看人要准,交友要慎;绝不能徇私情而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绝不能把社会上的不良习气和庸俗作风带到党内来;更不能以权谋私,搞权钱交易,成为不法利益的代言人和“保护伞”。要自觉加强学习, 加强修养,不断充实、丰富自己,提高精神境界,脱离低级趣味,增强抵御各种诱惑的能力。要严于律己,遵纪守法,珍惜自己的奋斗历程,珍惜自己的政治荣誉,珍惜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