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志攀(1956年12月12日-),毕业于北京大学。现任北京大学常务副校长(正局级)、党委常委,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兼职)。历任北京大学法律系副主任、主任、法学院院长、校长助理、副校长、校党委常务副书记、校务委员会常务副主任、法律总顾问等职。兼任北京大学亚太研究院院长、北京大学金融法研究中心主任。
吴志攀_吴志攀 -简介
吴志攀
吴志攀,男,汉族,1956年12月出生,四川西昌人,中共党员,1975年9月参加工作,1988年12 月北京大学法学院毕业,研究生学历,教授,博士生导师。
吴志攀_吴志攀 -个人简历
吴志攀
吴志攀,1956年12月12月出生,1975年9月参
加工作,1988年12 月北京大学法学院毕业,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
1978-1982年,北京大学法律系学习,获学士学位
1982-1985年,北京大学法律系学习,获硕士学位
1985-1988年,北京大学法律系学习,获博士学位,并在香港树仁学院进修和讲学
1988-1991年,北京大学法律学系任教,讲师
1991-1992年,美国哈佛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
1992-1995年,北京大学法律学系副教授、教研室副主任、北京大学金融法研究中心主任
1995-1996年,北京大学法律学系副主任、教授
1996-1999年,北京大学法律学系系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1997年作为美国艾森豪威尔基金会学者在美国访学)
1999-2001年,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校长助理
2001.09-2002.01,北京大学校长助理
2002.01-2003.12,北京大学副校长
2003.12-2004.12,北京大学党委副书记、副校长
吴志攀
2004.12-2005.11,北京大学党委常务副书记(正厅级)、校务委员会常务副主
任、副校长、法律总顾问
2005.11-2010.01,北京大学党委常务副书记(正厅级)、校务委员会常务副主任、法律总顾问
2010.01至今,北京大学党委常委、常务副校长、法律总顾问。
2008年11月任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兼)
是最高人民法院专家咨询员,中国人民银行条法司《银行法》起草小组顾问。
2013年9月10日,教育部教任57号文通知: 任命吴志攀为北京大学常务副校长。
任北京大学校友会第八届理事会副会长(常务)
分工:
协助校长负责学校事业发展规划、人事、师资、离退休、国内合作、校友及法律事务工作。分管人事部、离退休工作部、国内合作委员会办公室、校友工作办公室、校长法律顾问办公室。
吴志攀
吴志攀_吴志攀 -主要着作
吴志攀
《金融法概论》(第四版)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
年)
《国际经济法》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
《金融全球化与中国金融法》广州出版社(2000年)
《金融法典型案例分析》金融出版社(2000年)
《资本市场与法律》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
《上市公司法律问题》中国石油出版社(2000年)
《商业银行法教程》和《中国人民银行法教程》金融出版社(1995年)
《国际金融法》法律出版社(1999年)
《商业银行法论》中国人事出版社(1994年)
《香港商业银行与法律》中国法制出版社(1994年)
负责组织《金融法苑》杂志编辑出版工作(1998年至今)
吴志攀
负责组织《金融法制》丛书编辑出版工作(2001年至今
)
《金融法的“四色定理”》2003年,法律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