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口岸是中国电子口岸执法系统的简称。该系统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借助国家电信公网,将各类进出口业务电子底账数据集中存放到公共数据中心,国家职能管理部门可以进行跨部门、跨行业的联网数据核查,企业可以在网上办理各种进出口业务。中国电子口岸是国家进出口统一信息平台,是国务院有关部委将分别掌管的进出口业务信息流、资金流、货物流电子底帐数据集中存放的口岸公共数据中心,为各行政管理部门提供跨部门、跨行业的行政执法数据联网核查,并为企业提供与行政管理部门及中介服务机构联网办理进出口业务的门户网站。
中国电子口岸网_电子口岸 -业务流程
电子口岸
在现行的“电子口岸”企业用户新入网资格审核、企业基本信息变更及办理操作员卡、报关员卡业务过程中,企业需自行到各个部门进行审批。由于各个部门办公地点分散且对外办公时间各有不同,给企业的审批工作造成较大的不便。为了方便企业,提高工作效率,制卡中心提供企业部门审核代办服务,并承诺在递交资料次日起第7个工作日完成审批工作(发生自然灾害、电脑网络故障等原因除外)。 1、企业办理各项业务需审批部门时,可向制卡中心提出要求代办服务;
2、制卡中心核对业务所需资料无误后收取企业资料所有原件及复印件,作录入数据及审批用,向企业发放“代办业务受理回执”(以下简称代办回执);
3、递交资料次日起第7个工作日,制卡中心以电话形式通知企业审批已完成,企业可凭单位证明、代办回执及领卡热闹身份证原件到制卡中心领取法人卡、操作员卡及相关证件原件。
注:1、企业相关证件原件须留在制卡中心以用于进行部门审批,如企业急需使用,可提前一天电话咨询制卡中心后,凭单位证明及代办回执到制卡中心领取证件原件,审批日期将由企业交回证件原件次日起重新计算7个工作日。
中国电子口岸网_电子口岸 -发展
电子口岸
中国海关(以下简称海关)信息化始于1988年,当时的想法很简单:省时省力。当年3月,海关上了一套办公自动化系统,时称“H883”系统。
“H883”系统的主要特点是把手工工作电子化。当时,这套系统还真管用。1994年,“H883”走过了6个年头,这时候,海关发现,它似乎不太灵了――海关对信息化的要求渐渐从计算机代替手工劳动上升到管理层次。所以,海关提出,随着进出口业务的发展,旧的海关管理法规已经不适应要求了,必须要建立现代海关制度,从管理体制上进行变革,而建立这个制度的基础以及实现变革的主要手段就是信息化。这个问题提出后,海关出台了一个长远的规划。
这个规划实际上就是中国电子口岸执法系统(以下简称电子口岸)的蓝图。经过多年的改造已日趋成熟。2000年,《海关法》修订,确立了电子数据的法律效力――过去,电子数据不能作为法律依据。1988年,韩国和中国台湾早已确立了电子数据的合法性,电子数据的法律效力为电子口岸的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保障。
电子口岸由12个部委参与,因为口岸管理不止海关一家,或者说,海关只是口岸管理的一个环节。“发证机关是外经贸部、经贸委,还有动植物检疫、出入境检验,除了政府部门,还有港务、运输公司等企业,如果没有这些环节的支持,海关实际上走不通。”1998年的时候,海关萌发了一个设想:由海关带动相关部门的信息化发展。
这并不意味着其他部门的信息化需要海关“指导”,实际上,相关部门一直进行自身的信息化建设,而且许多部门做得相当不错。问题在于,各个部门的信息是割据的,不共享的,对于某一个部门而言,工作效率会有相应提高,但是对于办理具体手续的企业却并不省事。比如办一批货物的进口,先去外经贸部领许可证以及办理相关手续,到海关报关的时候,也要办一堆手续,去口岸管理部门,还得办许多手续,企业叫苦不迭的现状并没有得到根本好转。
1998年,海关总署给国务院打了个报告,希望相关部门联合起来,共同组成电子口岸。这个想法很快得到了国务院的响应,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