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工资改革方案 事业单位工资改革方案 事业单位工资改革方案-简介,事业单位工资

涉及3000多万人利益的事业单位工资改革再度提上日程。据悉,目前,中编办、人保部等相关部委正在抓紧制定《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和《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意见》。这两份文件将成为下一步事业单位工资改革的指导性文件。“财政补贴”的事业单位获得的财政支持将会逐步减少,而“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将被推向市场,不过它们将获得一定的“过渡期”。而“参公”和“全额拨款”类的事业单位,短期内相对较为“保险”。此外,一些事业单位将被重组或剥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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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_事业单位工资改革方案 -简介


事业单位工资改革方案临近年末,一度踯躅不前的涉及3000多万人利益的事业单位工资改革再度提上日程。目前,中编办、人保部等相关部委正在抓紧制定《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与这一文件一并制定的还有一份《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意见》。这两份文件将成为下一步事业单位工资改革的指导性文件。
另据了解,一些部委已经按照国务院相关部署,对其下属事业单位在资产清查、财务监管、划拨转让、人事编制等方面展开工作。这是在为上述两份文件出台后,全面展开事业单位工资改革做准备。中国拥有事业单位大约126万多个,从业人员3000多万,70%以上为技术人员。这些事业单位大体可以分为“参公(即参照公务员)”、“全额拨款”、“财政补贴”、“自收自支”四类。
知情人士透露说,在推进工资改革过程中,“财政补贴”的事业单位获得的财政支持将会逐步减少,而“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将会被最终推向市场,不过在此之前,仍将获得一定的"过渡期"。而"参公"和"全额拨款"类的事业单位,短期内相对较“保险”。此外,一些事业单位还将被重组或剥离。

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_事业单位工资改革方案 -实施范围

(一)这次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的实施范围,限于下列单位中2006年7月1日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
教育、卫生、科学研究事业单位。
文化、艺术、体育、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事业单位。
农业、林业、水利、水产、畜牧、兽医事业单位。
交通、海洋、地质勘察、测绘、气象、地震事业单位。
社会保障、社会福利、检验检疫、环境保护、环境卫生、园林绿化、房地产管理、物资储备事业单位。
机关、团体附属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
列入事业编制的各类学会以、协会、基金会、监管机构。
其他事业单位。
(二)经批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各类企业所属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所属独立核算的企业,不列入这次事业单位收入分配改革的范围。
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实施。

岗位工资的实施


事业单位工资改革方案1、专业技术人员
专业技术人员按本人现聘用的专业技术岗位,执行相应的岗位工资标准。具体办法是:聘用在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执行一至四级岗位工资标准,其中执行一级岗位工资人员,需要经人事部批准;聘用在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执行五至七级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执行八至十级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助理级专业的技术岗位的人员,执行十一至十二级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员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执行十三级工资标准。
在事业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专业技术岗位并完成岗位聘用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工资暂按以下办法执行:聘为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执行四级岗位工资标准;聘为副高级专业技术的职务的人员,执行七级岗位工资标准;聘为中级专业专业技术的职务的人员,执行十级岗位工资标准;聘为助理级专业技术的职务的人员,执行十二级岗位工资标准;聘为员级专业技术的职务的人员,执行十三级岗位工资标准。待完成规范的岗位设置并按规定核准后,专业技术人员再按明确的岗位等级执行相应的岗位工资标准。
2、管理人员
管理人员按本人现聘用的岗位(任命的职务)执行相应的岗位工资标准。具体办法是:聘用在职岗位的人员,执行一级职员岗位工资标准;聘用的部级副职岗位的人员,执行二级职员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局级正职岗位的人员,执行三级职员工资标准;聘用在局级副职岗位的人员,执行四级职员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处级正职岗位的人员,执行五级职员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处级副职岗位的人员,执行六级职员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科级正职岗位的人员,执行七级职员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科级副职岗位的人员,执行八级职员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科员岗位的人员,执行九级职员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办事员岗位的人员,执行十级职员岗位工资标准。
3、工人
工人按本人现聘用的岗位(技术等级或职务)执行相应的岗位工资标准。具体办法是:聘用在高级技师岗位的人员,执行一级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技师岗位的人员,执行技术工二级岗位工资标准;聘用高级工岗位的人员,执行技术工三级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中级工岗位的人员,执行技术工四级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初级工岗位的人员,执行技术工五级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普通工岗位的人员,执行普通工岗位工资标准。
国家制定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规定,对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岗位等级设置进行管理。各地区、各部门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制定实施意见,报人事部备案。各事业单位根据国家规定和本地区、本部门的实施意见,按上级主管部门核定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岗位等级具体实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规定由人事部另行制定。

薪级工资的实施


事业单位工资改革方案工作人员按照本人套改年限、任职年限和所聘岗位,结合工作表现,套改相应的薪级工资。
套改年限,是指工作所限与不计算工龄的在校学习时间合并计算的所限,其中须扣除1993年以来除见习期外年度考核不计考核等次或不合格的年限。不计算工龄的在校学习时间,是指在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大专以上院校未计算为工龄的学习时间(只适用于这次分配制度改革,不涉及工龄计算问题)。在校学习的时间以国家规定的学制为依据,如短于国家学制规定,按实习学习年限计算;如长于国家学制规定,按国家规定学制计算。
任职年限,是指从聘用到现岗位当年起计算的年限。
套改年限和任职年限的计算截至2006年6月30日。
工作人员按现聘岗位套改的薪级工资,如低于按本人低一级岗位套改的薪级工资,可按低一级岗位进行套改,并将现聘岗位的任职年限与低一级岗位的任职年限合并计算。
工作人员高等级的岗位聘用到较低等级的岗位,这次套改可将原聘岗位与现聘岗位的任职年限合并计算。
工作人员按套改办法确定的薪级工资,低于相同学历新参加工作人员转正定级薪级工资的,执行相同学历新参加工作人员转正定级薪级工资标准。

绩效工作的实施

国家对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实行总量调控和政策指导。
各地区、各部门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制定绩效工资分配的实施办法。
事业单位在上级主管部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按照规范的分配程序和要求,采取灵活多样的分配形式和办法,自主决定本单位绩效工资的分配。绩效工资分配应以工作人员的实绩和贡献为依据,合理拉开差距。

津贴补贴的实施

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建立科学合理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实施范围和类别的评估指标体系,建立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水平正常增长机制和实施范围、类别调整机制。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的方案另行制定。
规范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管理。对在事业单位苦、脏、累、险及其他特殊岗位工作的人员,实行特殊岗位津贴补贴。国家统一制定特殊岗位津贴补贴政策和规范管理办法,规定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的项目、标准和实施范围,明确调整和新建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的条件,建立动态管理机制。除国务院和国务院授权的人事部、财政部外,任何地区、部门和单位不得自行建立特殊岗位津贴补贴项目、扩大实施范围和提高标准。

工资分类管理的实施


事业单位工资改革方案对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所确定的不同类型,实行不同的绩效工资管理办法。具体人事部、财政部另行制定。
在事业单位新的分类办法和地区附加津贴制度出台前,经费来源主要由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暂按工作人员上年度十二月份基本工资额度和规范后的津贴补贴核定;经费来源部分由财政支持和经费自理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可分别高出一定幅度。
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应结合单位公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和绩效考核结果核定。对公益目标任务完成好、考核优秀的事业单位,适当增加绩效工资总量;对公益目标任务完成不好,考核较差的事业单位,相应核减绩效工资总量。
对知识技术密集、高层次人才集中的事业单位,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可给予适当倾斜。

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_事业单位工资改革方案 -正常调整工资办法

(一)正常增加薪级工资
从2006年7月1日起,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工作人员,每年增加一级薪级工资,并从第二年的1月起执行。
(二)岗位变动人员工资调整办法
工作人员岗位变动后,从变动的下月起执行新聘岗位的工资标准。岗位工资按新聘岗位确定,薪级工资按以下办法确定:
由较低等级的岗位聘用到较高等级的岗位,原薪级工资低于新聘岗位起点薪级工资的,执行新聘岗位起点薪级工资,第二年不再正常增加薪级工资;原薪级工资达到新聘岗位起点薪级工资的,薪级工资不变。
由较高等级的岗位调整到较低等级的岗位,薪级工资不变。
在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之间变动的,薪级工资按新聘岗位比照同等条件人员重新确定。
(三)调整基本工资标准
国家根据经济发展、财政状况、企业相当人员工资水平和物价变动等因素,适时调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基本工资标准。基本工资标准的调整由国家统一部署,具体方案由人事部、财政部拟定,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
(四)调整津贴补贴标准
国家根据经济发展和财力增长及调控地区工资收入差距的需要,适时调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根据财政状况和对特殊岗位的倾斜政策,适时调整特殊岗位津贴补贴标准。

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_事业单位工资改革方案 -高层次人才和单位主要领导分配激励约束机制


事业单位工资改革方案(一)高层次人才分配激励措施
1.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以及为国家做出重大贡献的一流人才,经批准,执行专业技术一级岗位工资标准。
2.对有突出贡献的专家、学者和技术人员,继续实行政府特殊津贴。
3.对承担国家重大科研项目和工程建设项目等为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优秀人才,给予不调程度的一次性奖励。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4.对基础研究、战略高技术研究和重要公益领域的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逐步建立特殊津贴制度。对重要人才建立国家投保制度。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5.对部分紧缺或者急需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经批准可实行协议工资、项目工资等灵活多样的分配办法。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二)事业单位主要领导收入分配激励约束机制。
国家对事业单位主要领导收入分配制定指导意见,选择有条件的事业单位进行试点,探索建立单位主要领导收入分配激励约束机制。政府人事、财政等部门制定事业单位主要领导的收入分配办法,结合考核合理确定其收入水平,使事业单位主要领导的收入与单位的社会经济效益及长远发展相联系,规范事业单位主要领导的收入分配,并加强监督管理。在试点的基础上,不断完善事业单位主要领导收入分配激励约束机制。

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_事业单位工资改革方案 -加强收入分配宏观调控

(一)建立工资分级管理体制
国家主要负责制定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政策和工资标准,对各类事业单位的收入分配进行政策指导和宏观管理,合理调控地区间、部门间事业单位的收入水平;各地区、各部门主要负责贯彻落实事业单位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调控本地区、本部门事业单位收入水平,加强对事业单位收入分配的监督管理。
(二)完善收入分配调控政策
国家制定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的指导意见和工作人员兼职兼薪管理办法,完善事业单位收入中可用于工作人员收入分配的资金管理政策,将工作人员的工资收入纳入国家调控范围,规范收入分配秩序。
(三)加强工资收入支付管理
事业单位应当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工资和津贴补贴有关会计核算办法》规定,设立专门账薄进行核算管理。事业单位发放给工作人员的收入一律纳入专门账薄核算,不得账外列支。事业单位要建立工作人员个人工资银行账户,工资支付应以银行卡的形式发放,原则上不得发放现金。
(四)严肃收入分配纪律。
新的收入分配制度入轨后,各地区、各部门和各事业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的政策规定,一律不得在国家收入分配政策以及工资列支渠道之外,直接或变相发放津贴、补贴和奖金。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按各自的管理权限和职能,加强对事业单位收入分配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综合运用法律、经济和行政等手段,加大对违反政策行为的查处力度,坚决杜绝政出多门、资金渠道混乱的现象,维护收入分配政策的严肃性。

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_事业单位工资改革方案 -新聘用人员工资待遇

(一)新参加工作的各类学校毕业生见习期工资标准分别为:初中毕业生570元,高中、中专毕业生590元,大学专科毕业生655元,大学本科毕业生685元,获得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含学制为六年以上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班毕业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710元。
见习期工资执行期满后,上述人员按所聘专业技术岗位或管理岗位执行相应的岗位工资标准,薪级工资按以下办法确定:初中毕业生执行1级薪级工资标准,高中、中专毕业生执行2级薪级工资标准,大学专科毕业生执行5级薪级工资标准,大学本科毕业生执行7级薪级工资标准。,获得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含学制为六年以上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班毕业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执行9级薪级工资标准。
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初期工资标准为770元,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初期工资标准为845元。明确岗位后,按所聘专业技术岗位或管理岗位执行相应的岗位工资标准,薪级工资分别执行11级和14级薪级工资标准。
到艰苦边远地区或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工作的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可提前转正定级,转正定级时薪级工资高定1至2级。
(二)新参加工作的工人,实行学徒期和熟练期制度。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待遇以及学徒期、熟练期期满后的定级工资待遇,由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三)其他新聘用人员,已明确岗位的,岗位工资按所聘岗位确定,薪级工资比照同等条件人员确定;未明确岗位的,由所在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其工资待遇。

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_事业单位工资改革方案 -相关政策


事业单位工资改革方案(一)中小学教师、护士的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标准提高10%。
(二)对在县以下基层单位工作的农林科技人员,继续按《国务院批转劳动人事部、农牧渔业部、林业部、财政部关于加强农林第一线科技队伍的报告的通知》(国发[1983]74号)的规定执行。
(三)军队转业干部按本人现聘岗位(职务)套改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如现聘岗位低于转业时部队原职务的,根据其现执行工资待遇对应的岗位套改工资。
(四)到事业单位工作的退役运动员按本人现聘岗位(职务)套改岗位工资,薪级工资按所聘岗位并参考本人原体育津贴水平和同等条件人员的工资水平确定。
(五)这次套改增资,事业单位原工资构成中津贴比例统一按30%计算。单位工资构成中津贴比例高出30%的部分,套改后纳入绩效工资总量;特殊岗位工资构成比例提高部分,暂时予以保留,今后逐步纳入特殊岗位津贴补贴。
(六)事业单位未聘及缓签聘用合同人员参加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具体办法由各地区、各部门确定。
(七)被授予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且1993年工资制度改革以来按国家规定高定了工资档次的人员,仍保持荣誉的,薪级工资可适当高定。

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_事业单位工资改革方案 -组织实施

这次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党中央、国务院各部门所属在京事业单位由人事部、财政部组织协调,各部门组织实施。地方事业单位和党中央、国务院各部门(少数部门除外)所属京外的事业单位,由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一组织实施。县以上城镇集体所有制事业单位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具体办法。
各地区、各部门要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和本实施办法,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拟定具体实施意见,报送人事部、财政部审批.

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_事业单位工资改革方案 -改革方向


事业单位工资改革方案知情人士称,由中编办、人保部等相关部委正在抓紧制定《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意见》,两份文件可能会一同出台。这意味着,此番事业单位工资改革,将与事业单位改革本身同步推进。
据工资改革参与人士透露,一些涉及国家安全,对政策和经济管理工作有明确辅助作用,以及明显以社会公益性为属性的事业单位,将继续得到财政保障;目前这类事业单位的工资分配大多以"参照公务员"和"全额拨款"的形式获得,不过,在国家部委所属的事业单位中,比例在少数。对于一些以业务突出、主要以行业或专业业务为主的事业单位,将继续获得财政扶持。此类事业单位工资收入主要以财政补贴形式获得。
但对于一些工资收入"自收自支",主要面对市场,并已经开展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将在相关部委的扶持下,尽快推向市场。此外,一些职能重合、长期亏损、课题任务量不多的事业单位将会被打包重组或彻底剥离。
此外,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津补贴发放依旧是改革重点。津补贴是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的组成部分之一。但在2006年人事部下发的《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中,并没有对津补贴的发放做出规定。这也让津补贴成为事业单位工资收入的另一隐蔽但却重要的收入来源。
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工资福利研究室主任何凤秋说,目前事业单位津补贴情况繁杂,占总收入比重差异较大。如何将合理的津补贴规范到统一的岗位绩效工资制度中来,同时又不至于引发新的矛盾,是有待研究解决的问题。
人保部相关人士说,事业单位工资改革,最终的目标是尽量推向市场,变成类咨询公司。但该人士表示,这是一种理想的模式,需要很长时间。

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_事业单位工资改革方案 -改革难点

国务院共有社科院中科院等直属事业单位14个,有国资委、科技部等相关部委29个,税务总局、工商局等直属机构18个,以及部委管理的国际局10个。在这些机构下面,基本上都有数目不等的相关事业单位。这些种类繁多,人员规模庞大的事业单位的工资改革成为此次改革的难点。
事实上,中科院和社科院在2008年被选为进行工资改革的试点。两年已过,这两个"先行先试"的事业单位推进的工资改革依然困难重重。
2010年12月1日,社科院人士说,院里工资改革基本已经停止,没办法再推进了。该人士透露,停止的原因在于社科院向人保部争取的"一级以上研究员岗位比例达到60%以上"这一要求至今没有得到批复。他称,定岗定薪都不是关键,关键是最上面的人员级别定不下来,下面都不好做。
即便是在中科院,推进的工资改革也仅仅停留在定岗定薪的层面,而对于绩效究竟该如何考核,相关的津补贴参考标准如何一直没有明确的说法。

事业单位工资改革方案由于体制遗留原因,科技部掌管着包括国家发改委、工信部、财政部等众多部委下属的科研型事业单位的工资费用。这一权利,由前国家科委承袭而来。每年,科技部都要对几乎全部部委所属的科研事业单位的支出费用统一匡算,然后上报财政部拨款。
科技部人士称,最近几年来的局面是,国务院部委设置瘦身,但是相应事业单位却在逐年扩编。仅以科技部为例,199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之后,科技部下属事业单位只有两三家,单现在已经发展至近10家。目前,每年科技部匡算出来的国务院部委相关事业单位的工资等费用支出已经近500亿。而十年前,才不过几十亿的规模。
科技部人士说,事业单位工资改革应该推进,否则都吃财政,只会包袱越来越重。对于那些盈利能力强,能挣钱的事业单位应该剥离出去,推向市场。但他也表示,一步到位推向市场根本做不到。
事实上,多数部委事业单位都不看好此轮工资改革,某部委的一家事业单位负责人预测,"这一轮改革依旧会胎死腹中"。

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_事业单位工资改革方案 -相关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通过前段时间准备工作,各单位对工资改革中有关工资套改的信息材料基本收集完毕。从7月20日起,人事局工资科将对事业单位工资改革方案进行审批。现将方案审批事项通知如下,请按照执行。
一、方案报审时间安排
工资科根据情况电话通知单位,按约定的日期进行报审。
二、工资改革方案审核程序
第一步:数据审核
各单位将从《山东人事编制综合管理信息采集系统》“数据收发”模块发送出的“单位名.mdb”文件拷到U盘上,并带下列表格进行审核:
1、特殊情况记录表对参加工作时间、现任职务层次、任职时间、任职年限等信息不确定的人员,长期病休需要扣除工龄的人员,要仔细填写此表,待核实档案后确认。
2、事业单位参加套改人员情况统计表
3、事业单位工资改革确定套改职务申请表
既有专业技术职务又有副科级及以上行政职务(含军转干部)的人员填写此表,并按照个人申请的职务进行录入信息、套改工资。不填此表的人员暂停工资套改。
“申请理由”参照以下格式填写:
我在单位主要从事管理岗位工作,经本人认真考虑,决定按正科职务层次参加工资套改,今后如果职务不发生变动,不再更改工资标准。
我被单位聘任为会计师专业技术职务,主要从事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经本人认真考虑,决定按会计师职务参加工资套改,今后如果职务不发生变动,不再更改工资标准。
录入数据时注意以下问题:

事业单位工资改革方案1、将参加套改的全部人员数确定,不能出现漏套、重套或多套的情况。
套改工资的人员为06年6月底正式在册的人员,不包括06年6月30日未定级(信息系统无法测算其工资)或正处于判刑、立案审查的人员。
2、进入套改模块点查看是否有红色,主要检查录入信息是否正确,有无漏填错填导致不能套改。
3、进入工资审核模块审核看是否有红色,主要审核录入信息是否与相关子集相对应。
第二步:报表
参加工资套改人员信息采集数据经审核无误后进行报表。点工资套改页面菜单中的“报表”,然后点击要查看的某种报表,即可进入该报表界面,打印某种报表。扣除连续工龄的人员要填写此表,注明扣除原因及时间。
各单位需带以下材料并注意以下问题:
1、事业单位审批表(三)_人员花名册
此表由系统报表处直接点打印;一份;A3纸张;聘干人员执行科员办事员的在花名册上铅笔标注。
2、增加离退休费方案审批表(二)_离退人员花名册一份,A4纸张。
3、事业单位人员审批表
每人一份;A4纸张;按照“事业单位审批表(三)_人员花名册”上的序号排列,并用铅笔在左上角标注序号,审批表后面附下列复印件并在左上角处装订:
(1)工龄认定表复印件
参加工作时间与工龄起算时间不一致的,如果缺少此表,以工资卡为准。
单位统一复印;A4纸张;经办人签字;单位盖章。
(2)需按照最高学历套改的学历毕业证复印件
单位统一复印;A4纸张;经办人签字;单位盖章。
(3)不计算工龄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证复印件,单位统一复印;A4纸张;经办人签字;单位盖章。
(4)专业技术人员聘书复印件,单位统一复印;A4纸张;经办人签字;单位盖章。
(5)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复印件,单位统一复印;A4纸张;经办人签字;单位盖章。
(6)按科员、办事员参加套改的聘干人员聘干证书复印件
单位统一复印;A4纸张;经办人签字;单位盖章。

事业单位工资改革方案三、信息录入中有关问题的操作解释
1.在工资套改模块中能否直接修改数据?为何在全部在职人员中无法编辑数据。
工资套改模块中可以直接修改数据,全部在职人员中“编辑”项不可用,无法修改数据。必须选择需要套改的各类人员,点工具条上方的“编辑”,黄底和白底可直接修改;蓝底不可修改,必须在“人员维护”中修改,修改完毕,进入工资套改模块点“前置处理”,修改后的数据才能显示在套改界面中。
2.在人员维护中修改人员信息,发现工资套改里的信息没有相应的变化。
在工资套改界面,单击上方工具条的“前置处理”,点“是”。
注:“前置处理”的作用是从人员维护中重新收集数据,因此在“人员维护”中修改了信息别忘了点“前置处理”,看是否已经修改。
3.某人已过试用期,为何在工资套改模块中全部在职人员中显示此人,在各类人员中不显示此人。
进入“人员维护”,选择“A023:试用(见习、初期)情况子集”将此子集下的空白条删除或者正确填写最后一项“转正(期满)定级时间”。
注:A023子集中最后一项“转正(期满)定级时间”如为空或录入的时间在06年6月30日后,系统将默认其处于见习期,在各类人员中不显示,所以建议大家将此子集认真填写,没有试用期的不要留下空白条。

事业单位工资改革方案4.事业单位管理人员或工人信息填写完整,点测算,为何无法测算出其工资?
双击“06年6月底职务层次”,选择事业单位中的“九级职员(科员)”或“四级(中级工)”,不要选机关中的“科员”或“中级工”。
注:人员岗位类别必须与其职务相对应,事业单位人员不能录入机关上的职务。
5.某人为党校大学学历,最高学历中录入大学本科,为何在工资审核时总为红色。暂不理会。
6.事业单位聘干身份执行普工工资的人员如何录入信息。
参照《工资套改中有关具体问题的说明》第1条,聘用制干部在管理岗位上工作的可以按科员、办事员套改工资。
录入信息:
岗位(身份)标志:管理人员。
06年6月底职务层次:本科学历的填“九级职员(科员)”;大专及以下学历的填“十级职员(办事员)”。
06年6月底职务层次任职时间:办聘干后取得本科学历的填取得本科学学历的时间,办聘干前取得本科学历的填聘干时间;大专及以下学历的填办聘干手续的时间。
7、事业单位既有行政职务又有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此次工改如何录入信息。
事业单位既有专业技术职务又有副科级及以上行政职务并填写“事业单位工资套改确定职务申请表”的人员,按照个人申请的套改职务录入信息并进行套改;未填写申请表的暂不套改。
例:某人既有专业技术职务又公布副科级职务,06年6月底执行职称工资,此人选择副科级职务套改工资,则录入信息方法:岗位(身份)标志填管理人员,“工改子集”中按副科级职务录入信息。
8、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或考取工人技术等级,06年6月底前执行普工工资的人员如何套改。
按照聘任的专业技术职务或考取的工人技术等级录入信息,套改工资。
9、此次按规定享受农林水浮动、固定工资待遇须高定薪级工资的如何录入信息。
参照《工资套改中有关具体问题的说明》第14条,不符合条件的一律不准高套;符合条件的可在工资套改模块自行高套。
如何高套:选择需要高套的人员,点工资套改模块工具栏中的“编辑”,再点“例外处理”,在出现的对话框“高低定类别”中选择“高定薪级”,“填写1或者2,“原因”填写“某年某月―某年某月在镇xx站工作固定工资”,最后点“确定”,在“例外高低定薪级”栏显示高定的档数,进行工资测算时系统会自动高套。

事业单位工资改革方案10、单位工作人员如果没有低一级职务,可否按照参加工作时间填写低一级职务层次。
工作人员如果没有低一级职务,不能填写低一级职务。例:某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99年参加工作,04年直接考取中级职称,则06年6月底低一级职务层次、任职时间、任职年限都不要填写。
军转干部93年10月以后提拔为排职的,任办事员时间从任排职时间算起;93年10月以后提拔为副连职的,任科员时间从任副连职时间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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