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木》是作者根据母亲家中一名哑巴农奴安德烈的真实故事写的。小说的结尾是格拉西姆从农奴主家中逃回自己家乡,实际上安德烈始终忠心耿耿地为他的女主人效劳。由于屠格涅夫对结尾的这种处理,格拉西姆的形象获得巨大的完整性和高度的艺术概括。
mumu_《木木》 -简介
《木木》
经典名著 《木木》创作于 1852 年,由于遭到官方的查禁,它在 1885 年才得以发表在《现代人》 杂志上。它是屠格涅夫最为出色的一部短篇小说。《木木》这部小说描写了聋哑人格拉希姆是一个力大无比的大力士,如果不是因为聋哑,会有很多人喜欢他,那结局最终是幸福的. 《木木》取材于现实,戈拉希姆的原型即是屠格涅夫幼年时家中一位名为安德烈的农奴,而地主婆的身上则有屠格涅夫母亲的影子,屠格涅夫对真实的生活加以提炼,使之得到升华。戈拉希姆是一名哑巴农奴,他力大无穷,生性严肃,但在笨拙木讷的外表下,却有颗敏感、温柔、渴盼温情的心。柔弱和善的洗衣女工塔季扬娜是他倾慕的对象,却不幸被任性骄横的地主婆许配给了一个酒鬼,最后被迫远走他乡。为了弥补失落的爱情,戈拉希姆收养了小狗木木,将自己的一腔爱意尽数倾泄在它身上。可这点可怜的慰藉也不能见容于女主人,最后,被迫将木木溺死的戈拉希姆怀着满腔愤恨回到故乡去了。戈拉希姆可谓是俄国农奴的典型代表,他们温驯沉默,老实可靠,但倘若遭受过分的压榨,他们同样会奋起反抗,从戈拉希姆的身上,屠格涅夫看到了俄国的新希望。
mumu_《木木》 -作者
屠格涅夫(1818―1883),俄国作家。生于贵族家庭。早期写诗(《帕拉莎》《地主》等)。1847~1852年发表《猎人日记》,揭露农奴主的残暴,农奴的悲惨生活,因此被放逐。在监禁中写成中篇小说《木木》,对农奴制表示抗议。以后又发表长篇小说《罗亭》(1856年)、《贵族之家》(1859年),中篇小说《阿霞》《多余人的日记》等,描写贵族地主出身的知识分子好发议论而缺少斗争精神的性格。在长篇小说《前夜》(1860年)中,塑造出保加利亚革命者英沙罗夫的形象。后来发表长篇小说《父与子》,刻画贵族自由主义者同平民知识分子之间的思想冲突。后期长篇小说《烟》(1867年)和《处女地》(1877年),否定贵族反动派和贵族自由主义者,批评不彻底的民粹派,但流露悲观情绪。此外,还写有剧本《村居一月》和散文诗等。
mumu_《木木》 -书摘
在莫斯科的一条僻巷,有一座带白色圆柱和阁楼的灰色房子,阳台已经变形,歪歪扭扭的。这里曾经住过一位地主太太,是个寡妇,身边有一群仆人前呼后拥。她的几个儿子都在彼得堡供事,女儿们也都出阁嫁人了。她很少出门,孤独地度过了吝啬、乏味的残年。她充满不快和忧郁的白日早已逝去,她的黄昏则比黑夜还黑。
在众多仆人中,扫院子的格拉西姆最为出色。他身材高大,体型魁梧,却生来就又聋又哑。他是太太从乡下带来的。他和哥兄弟们分开过,一个人住在小木屋里。他可称得上是村里最勤劳、可靠的佃农。他有使不完的力气,一个人能干四个人的活,样样都干得得心应手。看他干活也是一种享受:在犁地的时候,他用巨大的手掌扶着犁,好像根本用不着马,自己一个人就能切开富有弹性的大地的胸膛。在圣彼得节割草的时候,他用力挥舞着手中的钐刀,就是一片小白桦林他也能连根割倒。在打谷的时候,他动作麻利,不停地举起三俄尺长的连枷,两肩结实的椭圆形肌肉像杠杆一样时起时落。他总是一声不吭,这使他孜孜不倦的劳作显得格外庄重。他是个出色的庄稼汉,如果不是又聋又哑,任何一个姑娘都愿意嫁给他……眼下,格
拉西姆被带到了莫斯科,给他买了靴子,做了夏天穿的长衫和冬天穿的皮袄,塞给他一把扫帚和一把铁锹,吩咐他打扫院子。
起初,他一点儿也不喜欢自己的新生活。他从小就习惯了干农活,习惯了乡下的日子。因为残疾,他远离人群,就像肥沃的土地上长着的一棵树一样成长起来,又聋又哑,力大无穷……进城以后,他不明白自己到底是怎么了一一感到心里苦闷,像一头健壮的小公牛一样想不通,想不通为什么被人从茂盛的青草地上牵走,牵到了火车上。眼下,在它健壮的身上,一会儿落一层夹带着火花的煤烟,一会儿又罩一团滚滚而来的蒸汽。火车载着它飞奔,轰隆隆地向前飞奔,奔向哪里,只有上帝知道!格拉西姆干惯了繁重的农活,对他来讲,打扫院子根本算不上什么活,半个钟头就干完了。此时,他便会呆立在院子中间,张着嘴,看着过往的行人,像是要从他们那里得到对自己莫名其妙的处境的解释;或者,他会突然走到一个角落,把扫帚和铁锹远远地扔在一边,扑倒在地,像一头被关在笼子里的野兽,一连几个钟头趴在那里,一动也不动。不过,人总能适应各种环境,格拉西姆最终也习惯了城里的生活。要他干的活不多,就是打扫院子,每天运两次水,每次运一大桶,搬木柴、劈木柴给厨房做饭和房屋烧火用,再就是看家护院,不让生人进来。应当说,他干得尽职尽责:院子里干净得看不到一片木屑和一点垃圾。碰上雨雪天气,运水的老马陷在泥里拉不动车,只要他用肩膀一顶,车和马就都动地方了。他要是劈起柴来,手里的斧子会发出玻璃一样清脆的响声,木块四处飞散。说到生人,有一天夜里他抓住两个小偷,把两人的脑袋往一起用力一磕,连警察局都不用再送了。此后,附近的人们便都敬畏起他来。即便是在白天,一些过路的人――他们绝非小偷,只是生人而已――看到威风凛凛的格拉西姆,总要冲他挥手、喊叫,好像他能听见他们的叫声。格拉西姆与其他仆人的关系说不上亲密,因为大家都惧他三分,却也算友好,因为格拉斯姆没把他们当做外人。他们用手势和格拉西姆交流,格拉格拉西姆都能明白。交待给他做的事情,他都会一一照办。不过,格拉西姆也知道维护自己的权利,吃饭时没人敢抢他的位子坐。总之,格拉西姆是个性情严厉、不苛言笑的人,喜欢按规矩办事。就连公鸡也不敢在他面前相斗,否则,肯定会遭殃。看到公鸡打架,格拉西姆会马上抓住它们的腿,在半空中抡上好几圈,然后一个个抛出去。太太家还养了鹅,不过,鹅可是懂得事理的好家禽。格拉西姆高看它们一眼,照料它们,喂它们食物。他自己就像一只体面的公鹅。厨房上面有个小屋分给他住,他按自己的喜好布置了房间:做了一张大床,床板是橡木板,床腿是四截原木,一张地地道道的大力士睡的床,能承受一百普特的重量。床下放着一口结实的木箱,墙角摆着一张同样结实的小桌,桌旁有一只三条腿的矮凳,也是那么结实。有时,格拉西姆会把凳子高高举起,撒手丢到地上,看着丝毫无损的凳子,发出得意的笑声。平时,小屋是用挂锁锁着的,挂锁的形状像是卡拉奇面包,只不过是黑色的。格拉西姆总是把门锁的钥匙挂在腰带上。他不喜欢别人去他的屋子。
就这样,一年过去了。过了这一年,格拉西姆遇上了一桩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