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备等级是部队战备程度的区分,全军战备等级分为四级战备、三级战备、二级战备、一级战备。战备等级,通常由军队最高指挥机关和军种、兵种指挥机关制定并以法规性文件发布施行。战备等级的进入通常依次由经常战备转入较高级战备,必要时也越级转入所需战备等级。战备等级转换时限的规定,由省军区拟制方案,报军区审批,并报总参谋部备案,紧急情况下,由下达命令的军事机关规定。在位干部加强值班,及时研究、安排战备工作,保持通信联络畅通,随时接受上级的命令、指示;停止人员外出,召回在外干部和骨干,人员在位率保持在70%以上;进行战备动员,明确战备任务和要求;组织必要的收拢集结和紧急集合演练,完善紧急行动的措施;加强敌情研究,密切注视社会动态,掌握敌对势力活动特点,及时上报有关情况;按照上级指示了解战备物资供应渠道和方法,做好接收武器和各种战备物资的准备;边防、海防和战备重点地区的民兵,加强对要点和重要地段的控制、守卫,担负战备值班任务的民兵,集中待命,准备随时执行任务;逐日上报战备工作情况。
战备等级_战备等级 -简介
军队作战准备程度的区分和要求。是军队为增强快速反应能力,应付可能发生的突然情况,保证部队适时转入等级战备状态而采取的重要战备措施,是战备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战备等级,通常由军队最高指挥机关和军种、兵种指挥机关制定并以法规性文件发布施行。
主要内容包括:战备等级的划分;发布进入和解除等级战备权限;战备等级转换方式和要求。
中国人民解放军的战备等级是以平时经常的战备为基础,划分为多个战备等级。
主要包括各级各类部队应完成准备工作事项和指挥机关、人员、装备应达到的准备程度,战备等级的进入和解除由军队最高指挥机关或由它授权的指挥机关以命令形式下达执行。
战备等级的进入通常依次由经常战备转入较高级战备,必要时也越级转入所需战备等级。完成战备等级转换时限通常根据战备等级、部队类型作出相应规定紧急情况下也有关命令明确。
区分战备等级是世界各国军队通行做法,各国军队情况不同,对战备等级划分也不同,在等级设置、作战准备要求、进入和解除等级战备发布权限和战备等级转换方式等方面各有些差异。
战备等级_战备等级 -中国民兵战备等级
划分及制度
分为三级战备、二级战备、一级战备。
民兵组织进入或者解除等级战备,必须根据军事机关的命令进行。民兵组织接到进入等级战备命令后,必须立即按照相应的等级战备要求,转入战备状态。
战备等级的转换,必须根据命令实施。通常情况下,依次转入三级战备、二级战备、一级战备,紧急情况下,也可以越级转入所需要的战备等级。
民兵组织实施战备等级转换,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
战备等级转换时限的规定,由省军区拟制方案,报军区审批,并报总参谋部备案,紧急情况下,由下达命令的军事机关规定。
工作要求
1、进入三级战备状态时。
军政主官进入值班岗位,及时沟通对上对下联系,修订并热悉有关战备方案;掌握所属民兵的在位情况,控制人员外出,做好收拢人员的准备;对所属民兵进行战备教育,了解战备形势和任务;明确所属人员紧急收拢的地点、时限、通知方法及信号规定;组织敌情研究,了解掌握社会动态;边防、海防和战备重点地区的民兵,加强观察和巡逻、警戒,及时报告情况,担负战备值班任务的民兵,在上级指定的位置待命,做好随时执行任务的准备;检查战备工作落实状态,按时上报有关情况。
2、进入二级战备状态时。
在位干部加强值班,及时研究、安排战备工作,保持通信联络畅通,随时接受上级的命令、指示;停止人员外出,召回在外干部和骨干,人员在位率保持在70%以上;进行战备动员,明确战备任务和要求;组织必要的收拢集结和紧急集合演练,完善紧急行动的措施;加强敌情研究,密切注视社会动态,掌握敌对势力活动特点,及时上报有关情况;按照上级指示了解战备物资供应渠道和方法,做好接收武器和各种战备物资的准备;边防、海防和战备重点地区的民兵,加强对要点和重要地段的控制、守卫,担负战备值班任务的民兵,集中待命,准备随时执行任务;逐日上报战备工作情况。
3、进入一级战备状态时。
配齐各级干部,建立组织指挥机构,明确职责分工,保持通信联络全时畅通和指挥不间断;召回在外人员,根据上级指示进行收拢集结,人员在位率保持在90%以上;进行:临战战备动员,明确临战任务和有关规定;值班人员和分队昼夜值班,及时掌握和处置各种情况;请领,接收和分发武器装备、弹药及各种保障物资;根据担负的任务,进行临战训l练和相关的演练;按照上级规定的标准齐装满员,完成各项临战准备工作,在指定的位置集中待命,保持临战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