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马非马,这是中国古代伟大的逻辑学家公孙龙(约公元前320--250年)提出的一个著名的逻辑问题,出自《公孙龙子・白马论》。公孙龙可以算是一位非常有趣的哲学家。他的一些哲学命题向人们在认识方面的常识挑战,经他那么一挑战,本来习焉而不察的一些问题引起众人的注视。比如说,“白色的马是马”,这个判断为人们的常识所知,无须乎怀疑。然而,公孙龙怀疑了,提出了一个流传千古的哲学命题―――“白马非马”。
白马非马_白马非马 -概述
白马非马白马非马,这是中国古代伟大的逻辑学家公孙龙(约公元前320--250年)提出的一个著名的逻辑问题,出自《公孙龙子・白马论》。公孙龙可以算是一位非常有趣的哲学家。他的一些哲学命题向人们在认识方面的常识挑战,经他那么一挑战,本来习焉而不察的一些问题引起众人的注视。比如说,“白色的马是马”,这个判断为人们的常识所知,无须乎怀疑。然而,公孙龙怀疑了,提出了一个流传千古的哲学命题―――“白马非马”。
白马非马_白马非马 -历史典故
白马非马-有关书籍公孙龙说:“马者,所以命形也;白者,所以命色也。命色者非命青工也,故曰白马非马。”意思是说,“白”是指马的颜色,“马”是指马的形体。“白”是用来称呼马的颜色的,不能称呼马的形体,因此,“白”与“马”两个概念合在一起所包含的意思就不是“马”了(即不是抽象的“马”的概念)。
公孙龙说,如果你到马厩里去取马,黑马与黄马都是你取的对象;如果你只取白马,那么,黄马与黑马就不是你取的对象。取马的时候,黄马和黑马都来了,它们可以看成一样,姑且说作有马,而不可以说作白马。可见,白马不是马的道理就很明白了。
公孙龙高于一般人的认识能力,他不满足“白马是马”的这样常识,它从这种常识的判断里看出了一种矛盾的东西,既概念与判断的矛盾。在公孙龙看来,“白马”的概念是非常具体的,“马”的概念是非常抽象的。然而,常识的判断却是非常矛盾的:“白马是马”。这等于说,具体的白马是抽象的马;因此,他要向常识挑战了,大呼一声:“白马非马!”如果把他的这个哲学命题诠释一番,则应读作:具体的马不是抽象的马!具体的事物不是抽象的事物!
由此可以看出,“白马非马”这个哲学命题的提出,标志着人类认识能力的提高,已经注意到了具体与抽象、个别与一般、特殊与普遍、个性与共性的关系问题。公孙龙首次提出这样的问题,为哲学增添了新的范畴。
白马非马_白马非马 -科学角度
中国历史上多只是注重了对白马非马的文字研究和逻辑思想研究。实际上,白马非马包含了最质朴的科学变化含义在内。用文字解释白马非马是很苦难的;但是转换方式,用化学反应和化学分子构成来阐述“白马非马”就很容易明白。食盐的化学成分:氯化钠(NaCl)。只要一句简明的:氯化钠非钠,几乎是只要有化学知识的人都可以懂得的。同样如此,碳酸钠非钠,硫酸钠非钠;氧化钠非钠。由此对应黄马,黑马就都可以解释了。”
――这个所谓科学视角不太恰当,“白马非马”这句表述没能避免“是(非)”的两种含义造成的歧义,一种是表示两个概念完全等同(不完全等同);一种是表示两个概念的种属关系(不存在种属关系),严格讲应该表述为“是一种(不是一种)”。按第一种含义“白马非马”就是正确的,但是按照第二种含义“白马非马”就错了。氯化钠和钠不存在种属关系,氯化钠不是钠的一种,不论采用“是”的哪一种含义“氯化钠非钠”都是成立的。换成“氯化钠非含钠物质”,则变成了彻底的“白马非马”论。
白马非马_白马非马 -公孙龙子
公孙龙,六国时辩士也。疾名实之散乱,因资材之所长,为“守白”之论。假物取
譬,以“守白”辩,谓白马为非马也。白马为非马者,言白所以名色,言马所以名形也;色非形,形非色也。夫言色则形不当与,言形则色不宜从,今合以为物,非也。如求白马于厩中,无有,而有骊色之马,然不可以应有白马也。不可以应有白马,则所求之马亡矣;亡则白马竟非马。欲推是辩,以正名实而化天下焉。龙于孔穿会赵平原君家。穿曰:“素闻先生高谊,愿为弟子久,但不取先生以白马为非马耳!情去此术,则穿请为弟子。”龙曰:“先生之言悖。龙之所以为名者,乃以白马之论尔!今使龙去之,则无以教 焉。且欲师之者,以智与学不如也。今使龙去之,此先教而后师也;先教而后师之者,悖。“且白马非马,乃仲尼之所取。龙闻楚王张繁弱之弓,载亡归之矢,以射蛟口于云梦之圃,而丧其弓。左右请求之。王曰:‘止。楚人遗弓,楚人得之,又何求乎?’仲尼闻
之曰:‘楚王仁义而未遂也。亦曰人亡弓,人得之而已,何必楚?’若此,仲尼异‘楚人 ’与所谓‘人’。夫是仲尼异‘楚人’与所谓‘人’,而非龙‘白马’于所谓‘马’,悖。”“先生修儒术而非仲尼之所取,欲学而使龙去所教,则虽百龙,固不能当前矣。” 孔穿无以应焉。
中国古代论辩学者公孙龙论述"白马"之名有异于"马"之名的一个逻辑命题。这一命题原是战国时齐国稷下?辩士儿说最先提出的,但其史料没有保存下来。后来公孙龙力倡"白马非马"之说,在《公孙龙子》一书中专有《白马论》一文,对这一命题作了详细的分析和论证。一些逻辑学者认为这一论证主要意思是:
白马非马_白马非马 -论证意思
①"马"这一名是只命形不命色的;"白马"这一名是既命形又命色的。但"马"之不命色并不是否定马有色,而只是强调"马"不取其确定的颜色,它实际上是包括各种颜色的。"白马"之命色,是专取其确定的白色的,可以不包括黄色、黑色等非白色。从逻辑上分析,"白马"与"马" 虽然具有马形的共性,却又有 "包括各色"与"仅指白色"的区别,这就从内涵上区别了"白马"和"马"这两个种属概念。
② "求马,黄、黑马皆可致;求白马,黄、黑马不可致"。即黄马与黑马都可以标作马,但不能标作白马,因此求马与求白马是不能等同的。即"马"中是包括黄、黑马的,"白马"中不包括黄、黑马,从而在外延上揭示了"白马"与"马"这两个概念的区别。公孙龙还在《白马论》中指出,"马固有色,故有白马",这就明确肯定了马中是包括白马的。由此表明,公孙龙从类的种属关系上,承认"白马是(包含于)马"这一常识命题,并确定"白马"与"马"的区别不是排斥和全异的关系,而是种概念和属概念的关系。
③ 根据公孙龙的分析,"非"在"白马非马"这一命题中只是作 "有异"、"不等同" 解,并不作"全异"、"不包含于"解。《迹府篇》也曾明确指出,公孙龙的 "白马非马",即是"异白马于所谓马" 之意。因此,"白马非马"这一命题也明确揭示了一般与个别的辩证关系。但有些学者认为 "非"只是作 "不属于"或"全异于"解,"白马非马"就是指"白马不属于(全异于或不包含于)马",因而是一个割裂个别与一般的诡辩命题。
白马非马_白马非马 -人物花絮
古龙这样说过:白马非马,女朋友不是朋友。是对这句话的最好理解!
在我国战国中期,赵国的公孙龙在《白马论》中提出了诡辩论的命题“白马非马”。公孙龙认为,事物和概念都是有差别的,所以概念与概念之间也绝没有联系。在他看来,“白马”与“马”这两个概念不同,因此它们之间毫无联系,从而推断出:“白马”不是“马”。他认为“白马”这个概念是既名“色”又名“形”的,而:马”这个概念只是名“形”,故而“白马非马”。公孙龙为了证明“白马非马”的命题,提出了另一论据:“求马,黄黑马皆可致;求白马,黄黑马不可致。”这样论述自然是荒唐可笑的。
“白马非马”的命题错在何处呢?从根本上说是割裂了一般和个别、共性和个性的关系,是主观任意地混淆和玩弄概念的结果。“白马”。和“马”这两个概念是有区别的,其区别就是“马”这一概念与“白马”这一概念内涵不同,它们的外延也不一样,“马”的外延比“白马”广,它包含了“白马”在内的所有的马。这两个概念在逻辑上说是类属关系即蕴含关系,在哲学上也是般和个别、共性和个性的关系。从一般和个别的关系看,“马”和“白马”是有区别的,“马”是对所有的马如白马,黑马,黄马等…般性质或共性的概括;各种具体的马则是“马”的一种。它们一个是抽象的靠理性思维概括的;一个是具体的可以通过感性认识直接感知的。“白马”与“马”又是相互联系的,一般的“马”只能通过具体个别的马而存在,离开了具体个别的马是找不到一个抽象的“马”的;具体个别的马又都属于一类,有其共有的一般性质不存在不表现共性的具体颜色的马。公孙龙在哲学史上看到了“马”和“白马”的区别,就这一点说,他的命题具有合理的因素。但是,他否认“马”和“白马”的一般和个别、共性与个性的辩证关系则是形而上学的。特别是他从根本上否认“白马”是“马”,也就违背了客观实际,从而导致了主观任意地玩弄概念的诡辩论。
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决不能像公孙龙那样主观任意地割裂事物的联系,抓住事物的一个方面,而否认另一个方面。否则在理论上和实践上的危害是极大的。
春秋战国时代的名家代表人之一的公孙龙子有许多有趣的诡论,其中最为有名的要算是白马非马论了。相传的故事大概是这样的,有一天公孙龙子骑著一匹白马要进城,该城门的看守官说,依照规定马不可以进城。於是公孙龙子就开始他的论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