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少伟,男,西北政法大学教授,民商法学院院长,硕士生导师。
李少伟_李少伟 -简介
李少伟
李少伟,男,1985年毕业于西北政法学院哲学专业,
1990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学专业,在读博士研究生。
西北政法大学教授,民商法学院院长,民商法学硕士研究生导师组副组长,私法文化与法典化研究所所长。
兼任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理事、陕西省法学会理事、陕西省委政法委特约研究员、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法律顾问、陕西省干部培训特聘教师、西安市政法系统队伍建设监督员、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仲裁员和律师等职。
李少伟_李少伟 -研究方向
长期从事民商法学教学、研究工作,主要研究方向为私法文化、民商法基础理论、债与合同法理论。
先后为本科生讲授民法学、商法学等课程,为研究生讲授民法研究专题、民商法研究专题、债与合同法专题、社会法专题等课程。
注重法学专业学生的学术创新意识和专业实践能力的培养,并将其作为民商法学院教学改革和他主持的校民法学教学团队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这项改革已经取得了初步成效,受到了肯定。
李少伟_李少伟 -科研项目
他所主持的“合同法法理与适用研究”(1999年西北政法学院重点项目),“交易风险的成因、防范与救济――西部大开发中的合同纠纷研究”(2004年陕西省教育厅项目),“商法基础理论与体系构建研究――中国商事立法模式选择”(2005年西北政法学院重点项目)和参与的“WTO与科技成果转化”(2002西安市科委重点项目)、“民法基本概念、范畴研究”(2003年西北政法学院重点项目)已经完成研究工作。目前正在进行他所主持的国家社科基金研究项目“现代民法文化与中国民法法典化研究”(2006年)和参与的国家社科基金研究项目“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民法价值”(2004)的研究工作。
李少伟_李少伟 -荣誉奖项
李少伟教授等五人的“民商法第二课堂实践教学模式探索”在2008年获西北政法大学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
“民商法实践教学模式探索”于2009年获陕西省政府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
2010年7月被西北政法大学授予校首届教学名师称号。
专著《法律文化导论》获2007年陕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二等奖,
专著《法律文化与法制现代化》获2005年陕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三等奖,
论文《商法的规范对象――商事关系论要》获2007年西安市第五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三等奖,
论文《论作为物权变动法律事实的加工》获2007年西北政法大学科研成果二等奖,
论文《因狭义无权代理所订合同之法律后果》获2001年陕西省外国经济学说研究会优秀科研成果(法律经济学类)一等奖,
专著《法律文化与法制现代化》获1998年北方十五省、市、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优秀图书奖,
专著《交易风险的成因、防范及救济》获2008年北方十五省、市、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优秀图书奖。
李少伟_李少伟 -学术观点
他认为民商事法律制度及其理论源远流长、博大精深,在其流变过程中被赋予了深刻的文化内涵,具有其特定的价值诉求;并且其产生、发展的轨迹与商品经济、市场经济具有不解之缘,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因此,对民商法的研究不能仅仅局限于制度、规则层面,还应将其放置于文化的视域下,探索和考量其应然的内在精神和价值理念。对于我们这样一个缺乏私法文化和商品经济传统的国度,这种研究尤为必要和重要,因为它涉及到我们需要建立什么样的民商事法律制度的根本性问题。与此相应,在研究方法上则应开阔视野,运用哲学、伦理学、经济学、社会学等理论进行跨学科交叉研究,从某种意义上讲,这也是任何一个学科研究方法上的共同趋向。
李少伟担任西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院长后,提出人才建设是基础、科研建设是核心的学科建设工作思路。
李少伟_李少伟 -出版著作
《法律文化与法制现代化》(两人合著,陕西人民出版社1998年出版);
《法律文化导论》(两人合著,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5年出版);
《交易风险的成因、防范及救济》(两人合著,陕西人民出版社2006年出版);
《私法文化:价值诉求与制度构造》(两人合著,法律出版社2009年版)等专著4部。
主编《合同法》(法律出版社2009年出版)和《民法学教程》(法律出版社2009年出版)2部教材。
在《法律科学》等学术期刊发表学术论文三十多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