坏事变好事的句子 公知为什么不管中国的好事坏事,他们都要首先嘲讽反对,即使可能遇见他们嘲讽错了的情况?
中国的公知给民众灌输了一个观念,即中国现阶段所有的问题,贪腐、碰瓷、雾霾、地沟油等等等等,归根结底都是因为体制的问题,如果我们运行欧美那种体制,我们就会像欧美那样美好和发达。他们选择性的失明了一个事实,就是现在世界上绝大多数的国家都运行了欧美的国家体制,但成功把社会变成发达社会的国家,却只占了很小的一部分,绝大多数的国家并没有变的清廉、富裕、文明高度发达和社会安定。
如果把全世界实行民主的国家统计一下,会发现国家能否变的发达,是跟民族高度相关的,凡是西北欧民族,日耳曼、盎格鲁撒克逊人、等等这些民族为主的国家或者为主的殖民国家,都建成了发达的民主国,而迄今为止,没有一个以黑人为主的国家和以阿拉伯民族为主的国家,建成发达民主国。几乎唯一的例外就是大和民族的日本,是西方以外的完全意义上的发达国家,处于二线的韩国、新加坡在政治形态上还是没有完全变成西方国家,证据就是日本的政府就是瘫痪了,也不会影响社会的运行,韩国、新加坡目前还不能做到。只要稍有统计学常识就可以看到这一点,而中国的公知们选择忽略明显不是因为因为智商问题。
那么中国如果施行西方的政治体制会是哪个结果?其实中国已经实验过一次,辛亥革命以后,就曾经举行过完全西方式的全国普选,革命者努力的办共和,结果中国没有变成欧洲、美国,而是变成了现在的利比亚和叙利亚模式。
西方现在的政治制度,并不是单纯的法律条文和政治机构。而是一种高度发达的文明模式,并不只是对政府对权力机构的要求,而是对人民对民众有相当高的文明要求。西方社会经过了十八十九世纪,长时间的启蒙,逐步的进化发展,才做到现在的程度,而别的民族只是照搬制度,民众的文明还远远达不到这种高度发达的制度所要求的程度,制度的力量根本就不会让社会变文明。很明显的对比例子就是印度和澳大利亚,都继承了大英帝国的法律体系和政治制度,我们明显不会认为印度是个清廉和发达的国家。
中国的人民素质,现在的文明程度能不能承载这种发达的民主制度?中国人的智商肯定是不低的,但中国人在群体上,往往表现出很多低等动物的行为模式,比如大家很熟悉的远光狗现象。这种行为模式很难用阶级、贫富、文化程度高低等等社会因素来解析,我觉得是中国文化里面一种很贱的劣根在起作用。法律,本质上是一种社会规则,大家可以到十字路口去劝阻一下闯红灯的普通老百姓,感受一下中国人民对待法律和规则的真正态度是什么。中国老百姓往往只是在法律对自己有利的前提下,才愿意遵守法律和规则,当法律和规则约束这些老百姓的时候,中国民众往往喜欢破坏规则,开始“俺们老百姓不懂法”模式。
中国民众,包括特别需要平等的底层老百姓,其实并不痛恨特权,只是特别痛恨自己没有特权,这也解释了为什么辛亥革命以后,社会重组,中国民众没有一起去为建立公平民主的社会体制努力,而是一窝蜂的去抢夺权力。大多数的民众素质如此,少量的革命者根本不足以扭转整个社会的民意。其实从历史上看,中国人在严格管制的体制下,往往能迸发出更强的生产力和动员能力,1945年以后的战争,其实也可以看做是两种体制的公平投票,最后中国人民用小推车,选择了现在的政治体制。而且49年建国以后,中国也做到了社会的大体平稳。中国现在的经济规模,已经是世界第二,也说明了中国人对严格管制体制的高度适应和高度匹配。(这是很多国家想做到却没有做到的事情)
现在中国公知们似乎以为,只要有适合的法律法规摆在那里,人们就会自觉依法办事,然后一切井然有序,天下太平,且不说规章制度是否适合当下和未来的情况,就是执法者和人民本身素质参差问题就不是“纯法制”可以解决的。还是以交通规则为例,我觉得一个国家的民族对交通规则的态度,就是这个民族对待法律态度的一种表达。中国人学习交通规则已经几十年了,表现怎么样,大家心里都有数。一个觉得闯红灯只是小节的民族,也不会觉得遵守法律是一个必须的事情。民主社会的小政府大社会,是建立在社会力量能够自我纠正破坏秩序破坏规则的能力基础之上的,而中国现阶段,民众连基本的公共观念都很淡,很多人根本就没有公共的观念,这就导致中国的公共力量,弱小到阻止一个在公共场合吸烟人都非常的艰难,人行道上跑汽车大家也熟视无睹觉得很正常。中国社会对规则和秩序的破坏者没有免疫能力。每当出现破坏公共秩序和规则的人,中国人不但不会一起来排除,而是会逐渐出现追随者,大家可以回想一下小区里面私搭乱建的场景。而提供秩序,是一个政府最基础的功能和任务。保障个人自由和各种权利,是在保障秩序的前提之下才可以附加实现的功能。
中国的底层人民,因为被看做受害者,往往被忽视掉底层人民也是社会的加害者。底层相对来说教育程度普遍不高,而道德、公共、文明这些观念,都是足够长时间的教育才能够建立起来的,很多中国人小时候耳濡目染的却是可以不要脸,但绝对不能吃亏。最需要平等的底层老百姓,却也是最不承认平等的社会阶层,比如对待公务员的民意,要么你就好好潜规则,要是想当个好公务员,就要像奴才一样的伺候好我,不然你就是装逼,很多对公务员的特别苛求,正是这种性格扭曲的民意的表现。好像是高晓松说过,中国人永远不会平等的相处,要么我跪着,要么你跪着。中国老百姓潜意识觉得讲道理的人是软弱无力的人,这是一个喊一声“警察打人了”“城管打人了”,大家蜂拥而出义愤填膺;而喊一声“小偷打人了”或者“黑社会打人了”,大家都缩回去,连个屁都不敢放的民族。对秩序,对规则的这种精神分裂式态度,也决定现阶段中国就适合管制式的体制。
一个民族,平日的生活习惯和思想习惯,组成这个民族的民族性格,而民族性格,决定这个国家在历史关头的方向,这是本尼迪克特在《菊花与刀》里面的观点。在很多国家的发展中,民主化往往并没有变成西方化,比如在伊斯兰国家的几次选举中,伊斯兰激进主义的表现都非常的出色。社会的转型、进化是一个复杂而且长期的过程,而中国的公知们却往往忽略掉民主文明的这些特征,把民主化描述成一种治愈社会问题的万能药。这跟西方启蒙大师们是完全相反的做法,这些做法其实不是西方而是来自于东方的权术政治,民主在中国民主人士这里就跟太平天国里的上帝一样,只是一个口号和旗帜,内容什么的根本不重要。在社会实践上,思想启蒙才是建立民主的前提,而中国的公知公然鼓吹只要政治正确就可以不择手段,相对于五毛,中国公知更恨扯掉他们遮羞布的理中客。在理中客介入夏俊峰事件之后,中国的公知们对理中客全力攻击和抹黑,甚至的提出只要政治正确,不择手段也是可以的,不必顾虑不择手段对社会公德公信的破坏,这实际就是“阶级斗争你死我活”的另一种说辞。
民主化不是孤立的进程,需要现代文明的整体推进。亨廷顿就曾经断言,现代民主,是西方文明的产物。这就是说,民主化需要以西方文明作为主体的现代文明为基础,这些文明基础包括但不限于亨廷顿列举的社会多元主义、阶级制度、市民社会、对法治的信念等要素。这些文明要素在十七、十八世纪的欧洲趋于成熟和系统化,才有后来欧洲的民主化。否则,民主化只会带来更大灾难。中国现阶段的种种现象,都是社会整体文明水准制约的结果。等社会整体文明水准有长足进展,中国才能奠定民主化的深厚基础。是文明哺育民主,民主反过来再深化文明;而不是倒过来。中国现阶段的民主乌托邦或民主原教旨主义既不承认民主有适用边界,坚信放之四海而皆准;也不承认民主需要文明基础,认为民主无条件,实际是“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的翻版。这种民主乌托邦把民主空想化、宗教化,实际上是一种看上去美好的祸国殃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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