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大主义(朝鲜语:????)是一种儒家的外交理念和政策,特指1392年―1895年朝鲜王朝对中国明朝和清朝称臣纳贡、积极效仿的政策。“事大”一词出自《孟子》中的“以小事大”一语,后来在中国分裂时期(如五代十国时期)常出现于较弱小国家(如南唐、吴越)对较强大国家(如后周、北宋)的外交文书中。后来被引入朝鲜,成为朝鲜王朝时期对华政策的代名词。如朝鲜礼曹中“事大司”居于各司之首,近代朝鲜开港后主张效忠清王朝的官僚集团被称为“事大党”,朝鲜对明清王朝的奏表中也经常出现“事大”一词等。
事大主义_事大主义 -出处
原文
“事大”一词语出《孟子·梁惠王》下篇:孟子对曰:“惟仁者为能以大事小,是故汤事葛,文王事昆夷。惟智者为能以小事大,故太王整事獯鬻,勾践事吴。以大事小者,乐天者也;以小事大者,畏天者也。乐天者保天下,畏天者保其国。《诗》云:‘畏天之威,于时保之’。”解释
孟子回答说:”只有仁人能以大国的地位侍奉小国,所以商汤曾侍奉葛国,周文王曾侍奉昆夷。只有聪明的人能以 小国的地位侍奉大国,所以周太王曾侍奉獯鬻,勾践曾侍奉吴国。能以大国地位侍奉小国的,是乐于听从天命的人;能以小国地位侍奉大国的,是畏惧天命的人。乐于听从天命的能安定天下,畏惧天命的能保住他的国家。正如《诗经》上说的:‘畏惧上天的威严,才能得到安定’。”事大主义_事大主义 -概况
事大主义最早运用在中国。《周礼·夏官·司马》有言:“比小事大,以和邦国。”东汉·郑玄注:“比犹亲。使大国亲小国,小国事大国,相合和也。”西晋·孙楚《为石仲容与孙皓书》:“见机而作,《周易》所贵;小不事大,《春秋》所诛。”《续资治通鉴·宋仁宗庆历四年》:“若以元昊于北朝失事大之体,则自宜问罪。”五代十国时期,南唐、吴越等南方小国面对已统一北方的后周、北宋等大国,被迫称臣纳贡,他们称这种政策为“事大”。如《新五代史》卷六十二,南唐世家曾记载:“(南唐中主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