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学院图书馆其前身是1958年宜春大学图书馆,新馆建于2003年,馆舍总面积17500平方米。拥有2000余个阅览座位,馆藏纸质图书130余万册,电子图书近100万册,并购有“中国学术期刊CNKI”、“超星图书”、“维普”、“EBSCO host”等数据库。目前已基本形成了以重点学科文献建设为中心,兼顾理、工、农、医、文、史、法律、经济、外语、艺术、体育等多学科文献并存的文献资源保障体系,并全面实行自动化管理。
宜春学院图书馆_宜春学院图书馆 -宜春学院图书馆
宜春学院图书馆简介
宜春学院图书馆座落于校本部中心地段,馆舍总面积17500平方米。拥有近2000余个阅览座位,200台电脑的电子阅览室,馆藏纸质图书130余万册,电子图书近100万册,并购有“中国学术期刊CNKI”、“超星图书”、“维普”、“中经网”、“EBSCOhost”等数据库。目前已基本形成了以重点学科文献建设为中心,兼顾理、工、农、医、文、史、法律、经济、外语、艺术、体育等多学科文献并存的文献资源保障体系。
宜春学院图书馆执行校长领导下的馆长负责制,属正处级部门。馆内机构设有采编部、流通部、期刊阅览部、馆办公室等。现有在编在岗工作人员48人,硕士2人、在读研究生4人、本科毕业生29人;高级职称11人、中级职称14人、初级职称17人。图书馆服务对象除在校师生外,还开办了部分面向社会开放的外借业务。
图书馆在1996年已实现了自动化借阅管理,新馆建成后,于2003年9月全面采用了“南京汇文”图书自动化管理系统。
图书馆藏书特点为学科门类齐全、专业性强,并藏有精品。现馆藏有《四库全书》(7万9千余卷)、《古今图书集成》(1万卷)、《永乐大典》、《中国大百科全书》、《医统正脉全书》、《坎贝尔骨科手术大全》、《简明不列颠百科全书》(中文版)、《大英百科全书》(93年英文版)等,并初步建立了宜春地方文献库。
图书馆实行“以人为本”、“人性化服务”管理模式,集多种载体的文献为一体,集借、藏、阅多功能服务为一体,辅以开放的管理方式和各种现代化技术设备的应用,为读者开设了图书文献导读、图书文献借阅、文献利用咨询、文献检索教学、数据库资源利用培训等服务项目。馆藏文献全部对持证读者实行开架服务,不断增加开放时间,周一至周日连续式全开放。全馆周开放时数达80小时,部分阅览室开放时间已达98小时。
宜春学院图书馆优雅的学习环境,人性化的服务理念,科学与规范化的管理,为学校的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提供了切实有效的文献保障,为学校的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在江西省两次高校图书馆评估中均获优秀,2005年2月被评江西省教育厅授于“江西省高等学校先进图书馆”光荣称号。
宜春学院图书馆_宜春学院图书馆 -宜春学院图书馆图书借阅规则
1.读者凭本馆发放的一卡通或借阅证可在本书库借阅图书,其中本校教职工每人限借10册,学生每人限借6册,校外读者每人3册。借期教职工为100天,其余人员为60天(寒暑假在内)。由于教学科研特殊需要时,可续借一次(时间为10天)。
2.除笔和记录本外,个人的书刊、书包及其他物品不得带入书库内,须放在指定地点,个人的贵重物品请自己妥善保管。
3.读者凭本人的一卡通或借阅证换取“代书板”入库,入库后可自行到书库查找所需图书,选取图书时应维护图书分类排列管理法,用“代书板”定位,阅毕后应放回原处并保持书刊的整齐,不得随意乱放,以免乱架,给读者和工作人员带来不便,违者,视情节收取5元以上的违规费。
4.读者所需借阅的图书,凭借书证到借书台办理借书手续。然后通过检测仪到出纳台外等候领取图书和借书证。未办理借阅手续而私自将书带出书库者,以窃书论处,并按原书的20倍罚款。
5.图书借出时,读者需对所借图书应进行检查,如发现有涂画,缺页、破损等现象,应当场向工作人员说明,由工作人员盖上污损印章,否则,离开出纳台后,按借书人污损论处。
6.借书证应妥善保管,不得转借他人使用,如有遗失,应及时到借还书处挂失登记,挂失前被冒借书,由本人负责。若使用他人的借阅证借书,工作人员有权予以没收。
7.读者所借图书必须按期归还,如有超期者,应交超期占用费每册每天0.20元。借出的图书如果丢失可赔偿原版本图书,另收加工费5.00元。如无法赔偿原版本书,则按3-10倍赔偿,具体根据每年图书价格上涨情况和本馆收藏情况而定。多卷书每册按全套书原价的1-10倍赔偿。
8.读者所借图书,应妥善爱护和保管。如有污损、缺页、遗失等情况,除按本馆制定的《遗失损坏书刊赔偿制度》负责赔偿外,得视其具体情节报请有关方面严肃处理,必要时将给予纪律处分。
9.读者经过检测仪通道时,如遇系统报警,均需接受检查,不得有不文明礼貌的行为。凡私自将图书带出检测口者,均按“偷窃图书”论处。
10.禁止在书库内吸烟、随地吐痰、乱丢纸屑、吃东西、大声说话。
11.如遇停电,读者应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有序退出库区。
12.离工作人员下班前20分钟必须停止入库选书。
13.读者离校时,应还清所借图书,交回借书证后方可签办离校手续。
宜春学院图书馆_宜春学院图书馆 -宜春学院图书馆报刊阅览规则
1.读者凭一卡通或借阅证人室阅览。一人一座,不得留占座位。
2.读者使用“代书板”选择期刊,阅后归还原位,保持书刊排列有序。
3.读者可携带学习用品进入阅览室,除茶水外,其他饮料、食品等严禁带入阅览室。
4.保持室内安静、整洁,严禁吸烟,请自觉关闭手机、呼机等“蜂鸣”功能。
5.阅览室书刊资料仅供室内阅览,概不外借。如需复印,经办理手续后在本馆复印。过期收迟纳金2元/天。
6.读者必须爱护书刊和阅览室的各项设施,不得在书刊上圈点、涂批、撕割、污损,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宜春学院图书馆_宜春学院图书馆 -宜春学院图书馆自习室阅览规则
1.保持室内安静,整洁。自觉维护室内学习秩序。
2.请保管好个人物品,离开本室时要带走自己的物品.以免丢失。
3.不得以任何物品占留座位,否则,本馆将对占留座位上物品给予清理。如有物品遗失,由占留座位者自负已责。
4.严禁吸烟,除茶水外,其他饮料、食品不得带入室内。
宜春学院图书馆_宜春学院图书馆 -宜春学院图书馆参考咨询阅览室规则
1.本室仅对本校教师、学生二等以上奖学金获得者、读者协会会员开架内阅,概不外借。
2.读者人室时,先交验证件,换取“代书板”,方可到书架取书,离开时凭“代书板”换回证件。
3.读者选取书刊时,要把“代书板”放在取书的位置上,阅后放回原处,再取出“代书板”,以保持书刊的整齐。
4.读者携带学习用品进入该室,除茶水外,其他饮料,食品等严禁带入阅览室。书包、书刊等请放到指定的地点。
5.保持室内安静、整洁、严禁吸烟、随地吐痰和乱扔纸屑。请自觉关闭手机、呼机等“蜂鸣”功能。
6.保护书刊和公共设施,不得在书刊上圈点、撕割、污损等,违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宜春学院图书馆_宜春学院图书馆 -宜春学院图书馆检索室阅览规则
1.读者凭一卡通或借阅证进入本室阅览图书。计算机仅供教师检索资料使用。
2.本室书刊概不外借,仅限本室阅览。如需复印,请办理有关手续。
3.读者人室时,请将书包、书刊等放入指定地点。
4.读者入室先交验证件,换取“代书板”,方可到书架取书,离开时凭“代书板”换回证件。
5.读者选择书刊时,要把“代书板”放在取书的位置上,阅后放回原处,再取出“代书板”,以保持书刊的整齐。
6.保持室内安静、整洁,严禁吸烟、随地吐痰和乱扔纸屑。请自觉关闭手机、呼机等“蜂鸣”功能。
7.爱护书刊和公共设施,不得在书刊上圈点、撕割、污损等,违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宜春学院图书馆_宜春学院图书馆 -宜春学院图书馆图书赔偿规定
l.爱护图书是每个读者的义务。读者应爱护书刊,对所借书刊不得遗失、损坏、拆散、剪裁、圈点、涂划和损污。
2.所借书刊如有损坏或遗失时,以购同版本或新版本书刊赔偿为原则,赔偿的书刊必须整洁完好,污损涂抹者不收。报失后允许1个月内购买,不计逾期费。报失前后的逾期,按图书借阅规则的有关条款处理。另收加工费5元。
3.损失图书在购不到同版本或新版本图书时,按下列规定赔偿:
(1)损失一般图书按原价的3―10倍赔偿。有收藏价值的珍贵图书期刊加重赔偿。
(2)孤本书、外文原版书、工具书,按原价10倍赔偿。
(3)损失多卷集整部图书中的1册,而不能单册零购者,按整部图书价格的平均单册价的l―10倍赔偿。
(4)损失线装书、善本书等古籍书,按照其现有价值的10~20倍赔偿。
4.圈点涂划、污损书刊者,一般图书每页罚款1元,图表类每页罚款2元。凡故意拆散、剪裁、撕页者,按原书刊价格的10倍罚款。
5.已赔偿的图书在赔偿之后找到,并完整无损,可持书及赔款收据退回赔款。
6.凡属偷窃行为者,按所窃书刊原价的10倍处罚。不足50元,按50元处罚。对偷窃珍贵图书者加重处罚。
7.对损坏或偷窃图书情节严重者,酌情给予通报批评、停止借阅书刊的权利,或上报学校给予纪律处分。
宜春学院图书馆_宜春学院图书馆 -宜春学院图书馆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指示、条例、切实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本馆的实际,拟定安全工作计划和措施。
2.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一名馆领导任组长,各部室负责人分别本部门的安全工作的负责人,在校保卫处指导下进行工作。
3.按照消防安全工作重点单位的管理要求,建立馆、部、室三级管理责任制。各书库、阅览室、工作室、办公室的工作人员为当然安全责任人。
4.利用各种形式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安全防患和自我保护能力。
5.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对本部门设置的各种消防设备和器材进行消防安全检查、严禁在消防器材附近堆放物品,发现问题应立即向馆领导和保卫处汇报。
6.严格门卫制度、严禁无证读者或无单位介绍信人员入馆;严禁在闭馆时间开启大门;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馆内;严禁在馆内吸烟、用火;严禁在馆内焚烧字纸、垃圾。
7.加强用电管理,经常对全馆线路和电器设备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修复;严禁在馆内私自乱接电线;严禁使用电炉、电热壶、电热杯等电器。
8.下班前关好门窗、水电、做好防盗、防火、防漏水工作。
9.注意对文献资料的保护,炎热干燥和雷雨季节要经常巡查,做好虫蛀、鼠咬、霉变的预防工作。
10.一旦发生火情、水情、盗情,立即向馆领导和校保卫处报告,并采取相应急救措施。
11.建立消防安全检查制度,工作人员每日下班时自行巡查;部、室每月检查一次;每学期结束前,由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检查一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落实改进措施。
12.计算机网络安全工作,执行学校相关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