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玛目,系阿拉伯语单词['D%E'E]的汉语音译,波斯语音译为['E'E],英语音译为[Imam],是对领导者的尊称。在当代,含义为领袖、表率、率领者、楷模、祈祷主持,可以理解为法学权威,此词汇的阿拉伯语原词在阿拉伯世界很少使用,但是波斯语、汉语词汇比较多见,各自的具体含义区别很大。
伊玛目_伊玛目 -领拜人
伊玛目广场
伊玛目本来是领拜人,要负责带领穆斯林大众做礼拜。礼拜的时候,所有参加者必须遵守伊玛目的领导,必须跟随做礼拜。具体而言,不能先于伊玛目作出动作,比如:抬头,必须在伊马目抬头之后才可以抬头,否则就是有罪。
伊斯兰教禁止修行,要求有经济能力且身心健康的青年男女适龄必须正常婚姻,要求人们尽可能依靠生产性的体力、脑力劳动收入而生活。因此,从伊斯兰昌盛时代伊始,伊斯兰社会就不设专职的宗教职务,伊玛目就是义工,不是宗教职务,此项工作没有收入,只有付出。但是,随着社会发展,根据伊斯兰社会立法原则,各历史阶段、各地区会根据不同情况通过民主讨论作出合适的、互相有差异的决定。比如:有的地区,穆斯林大众的组织内部,就会适当给与伊玛目一些物质补偿。
伊玛目的地位,来自文化学识、道德威望、政绩功勋。因此,不论肤色、民族、家庭背景,早在穆罕默德宣传伊斯兰思想的时期,明确规定,即使伊玛目是被解放的奴隶,也要被尊敬。
以下解释出现的多数派(逊尼派)、少数派(什叶派)均指各自群体中,人数居大多数的学派,其中的苏菲学派被单列。
伊玛目_伊玛目 -原意
领拜人,从古至今都没有变化。但是在不同的时期、不同类别的团体中,伊玛目被赋予了很多新含义,区别很大,主要有5点:
伊玛目_伊玛目 -区别
伊玛目
1、在伊斯兰昌盛时代的早期,多数派(逊尼派)、少数派(什叶派)同时都使用伊玛目一词,来尊称伊斯兰国家的行政首脑,主要就是哈里发,少数是其他知名将领、知名学者。这个尊称在当时的时代,是穆斯林大众赋予。比如,可以说:某人是伊玛目阿布哈尼,含义是:他是像父亲一样受尊敬的领导。并非所有行政首脑都能得到公认的尊敬,因此,也不是都能得到这个伊玛目的称呼。
2、在四大哈里发时代之后,一些主要的少数派(什叶派)组织、团体、政权等,用伊玛目一词,专指伊斯兰宗教团体组织内地位最高者(领导人),也就是宗教思想的领袖(领导人),形成十二伊玛目一说,来源自伊斯兰教位列第二位的法典《圣训》,其他还有七伊玛目等学说。这些主要的少数派(什叶派)主张伊玛目是人,但是,伊玛目具有和普通学者本质属性一样、程度更为高级的减罪可能,能引导穆斯林大众走正道。在少数派(什叶派)组织结构中,在对人的各种称谓中,伊玛目一词,标志着被称呼者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但是伊玛目依然是人,不具备神性。由于伊斯兰教的原则是不设宗教职务,因此对这个词汇的解释就成为大问题,也是因此原因,那些带有常任职务含义的普通词汇,少数派(什叶派)均不用来形容伊玛目,比如,不使用领导人、首长等词。少数派(什叶派)给伊玛目的解释是,没有专门的薪酬,不是专职职务,是学者兼导师,接受穆斯林大众的赠与,从事伊斯兰思想教育事务,依靠学术劳动获得收入。我国对少数派(什叶派)内部的大多数团体的伊玛目,正式翻译是:(某什叶派组织的)精神领袖,例如:哈马斯精神领袖亚辛,亚辛就是一位伊玛目,而哈马斯是一个少数派(什叶派)政治、军事团体。
3、在我国西北地区,明、清两朝至解放前的时期,受到源自也门的苏菲学派影响,产生门宦这种穆斯林社区组织形式,与当地的教坊同时并存,并互有影响。伊玛目一词用来称呼门宦内的教主,教主是政、教合一的领袖。苏菲学派来自四大哈里发时代之后不久的也门,那里产生了集权统一的封建国家。由于存在不设宗教职务的规定,伊玛目一直都被用于称呼最高统治者,但是与少数派(什叶派)中的大多数做法不同,苏菲学派的观点是伊玛目首先是个行政首长,其次要兼顾伊斯兰思想教育,并非专门负责伊斯兰教事务。
4、在多数派(逊尼派)中,伊玛目一词,完全没有少数派(什叶派)学说中的宗教领导的含义,多数派(逊尼派)一般用伊玛目一词称呼教义学、教法学、圣训学、经注学、哲学等领域的高级学者,以及各伊斯兰学派的思想、理论奠基人和其中的权威学者。因此,在历史上,多数派(逊尼派)内部有很多阿訇(教师)被称为伊玛目。
5、中国地区的穆斯林群体文化,由于唐、宋、元、明的历史原因,最早来源,从教政上分类属于多数派(逊尼派),从教法上分类属于哈奈飞学派,社区组织形式称为教坊。在元、明两朝的更替中,经过战争中血腥杀俘和禁止杀俘之后,中国内地的教坊融合了少数派(什叶派)的部分思想,在教坊中形成了近现代看到的掌教制度。其中的伊玛目,又名:领导者、掌教、大掌教,在清真寺内带领穆斯林群众礼拜,就是领拜人。这符合多数派(逊尼派)的教政规定,也符合哈奈飞学派的教法原则。另外受到少数派(什叶派)影响,伊玛目还要负责掌管教坊内的伊斯兰法律和教规,这也是基于著名的阿里伊玛目被公认曾经是一位优秀的法官。与少数派(什叶派)不同之处是,中国穆斯林的伊斯兰思想的正规教育,伊玛目不能涉及,完全是阿訇(教师)负责。由于伊玛目的特殊性,在中国,除了新建清真寺之外,为了伊玛目顺利完成领拜,必须保证伊玛目的正统性、公认性,因此在解放前伊玛目都是世袭。除了一些经过穆斯林大众公议之后的特殊情况,绝大多数不支付伊玛目薪酬。由于教坊仅仅是自治组织,不是行政单位,穆斯林大众的法律事务,一直以来遵循行政统治的规定,多数情况不需要依赖伊斯兰法律和教规。因此,伊玛目仅仅是协助学董、阿訇,利用自己的地位、资格,居中调解普通民众纠纷。伊玛目除了名义上的大掌教之外,本质就是一个清真寺的老资格义工。
伊玛目_伊玛目 -逊尼派
在现代的多数派(逊尼派)中间,认为对人的称呼不可过高、过尊,尤其认为这个称呼是来自众人对某人的公论,因此在当代数亿穆斯林中,不可能真正得到一个公论。一般情况下,在多数派(逊尼派)中间,仅仅用伊玛目称呼古代著名学者,尤其是古代收集、整理、考证、编纂《圣训》的著名学者,因为他们受到公认的尊重,一般不使用伊玛目作为对当代人的称呼,仅仅是在穆斯林大众礼拜的时候,用于称呼领拜人,而且是少数情况下的临时性称呼。
在现代多数派(逊尼派)中,没有词汇具备宗教首长、宗教领导人、精神领袖等等含义,只有世俗称谓。一般使用谢赫(沙伊克)、哈希姆等词汇,称呼各种世俗性质的团体、组织、行政、军事等方面的首长。
伊玛目_伊玛目 -后记
宗教方面,多数派(逊尼派)坚持认为,没有任何人领导任何(宗教)事物,包括(宗教)精神,所有涉及宗教的事务,除了古兰经、圣训、类比推理,其他均为穆斯林大众众议,民主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