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或土著,是指某地方较早定居的族群,当前对于原住民议题的讨论多半应在民族国家所进行的殖民事业的脉络之下来理解。外来统治者为安抚或控制原住民,以遂行其统治目的,会制订各种不同的政策,而往往对于原住族群的生活方式多加干扰,甚至可能造成灭族的结果。即便前一阶段的殖民主义扩张已经在二次大战之后的解殖民运动后告一段落,但类似的问题仍存在于原住民与解殖民之后成立的新兴国家之间。有时后者会被称为内部殖民,而与传统的外部殖民加以区别。
原住民_原住民 -简介
中文在讨论此一问题时,亦有原住民族一词的使用,与原住民主要的区别在于:前者强调各原住民族群各自作为一个“民族”(people)而在国际法上应有包括追求民族自治(self-determination)等相应的集体权利;后者则或作为通称、或仅指涉原住民个人作为在异族统治下的民族国家中受到内部或外部殖民的个别原住民个体。香港英治时期把新界的原住民(即中国人)称为原居民,其称呼至今未改。
原住民_原住民 -台湾原住民
简介
台湾原住民在学术分类上属於”南岛民族”(Austronesian),是指汉人移居台湾以前,最早抵达台湾定居的族群。依据语言学、考古学及文化人类学的推断,台湾原住民在台湾的活动已有数百至数千年之久。早期的台湾汉人,由於种族沙文主义作祟,都将属於台湾南岛民族的人称之为”番”。台湾原住民各族群所使用的语言都是属於南岛语系(Austronesian),在人类学上被归属於南岛民族。近年来,由於民主化后的台湾各个族群之族群意识高涨,基於相互尊重的原则,1994年起改称为”原住民”,并普遍获得采用。但亦有人认为使用”先住民”一词更为贴切。从人类学和古文化的角度看来,台湾原住民族的缺齿、纹身、口簧琴、卉服、织贝、腰机纺织、贯头衣、亲族外婚、父子连名、年龄分级、老人政治、鸟占、猎首、灵魂崇拜、室内葬等,都是属於该文化的特质。南岛民族是现今世界上分布地域最广的民族,由东非洲外海的马达加斯加岛,直到南美洲西方的复活节岛,其间所有的大小岛屿,除了澳大利亚与少数说巴布亚语民族的区域之外,都是南岛民族的领域,东西的延伸距离,超过地球圆周的一半,总人口大约2亿5000万之多。
分类
依照一般常见的分类方式,台湾的原住民可以再分为平埔族和高山族两大类。基本上,这个称呼的由来也和比较晚近才移民台湾的汉人有关。在台湾的清治时期,汉人曾依原住民汉化程度的深浅将其分为”土番”和”野番”,其后又依原住民归化与否将其分为”熟番”和”生番”。其中,已归化的原住民大部分居住在西海岸的平原上,而未归化的原住民则多居住在中央山脉一带,於是自闽粤二省移民到台湾的汉人,即称居住在平地之原住民为”平埔番”,而称居住在山地的原住民为”高山番”。日治时期以后,日本殖民政府仍然沿用”平埔番”和”高山番”作为政治上的分类,只是将”番”字改为”族”字。如果根据中华民国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员会所认定的标准来看,该委员会认定的台湾原住民族总共有12个族群,除了传统”高山族”的9个族群以外,尚有邵族、噶玛兰族、以及原来被认为是泰雅族之亚族的太鲁阁族。
所谓”高山族”和”平埔族”的分类,在某种程度上可能是有问题的。一方面,不管是高山族或平埔族,他们都属於学术分类上的”台湾南岛民族”,只是因为因袭过去历史上汉人对他们的称呼与分类,而”在方便上”被分成两大类。另一方面,所谓”高山族”的这个称谓,本身就不符合事实的描述。因为,并不是所有的高山族都是住在高山上,比如说住在台湾东部花东纵谷的阿美族、以及居住在兰屿岛的达悟族(旧称雅美族),就不是居住在高山上。因此,已经有学者对这个问题堤出呼吁,认为”当今国家政策,不应延续清国及日治以来从统治观点的分类与命名;需打破”高山”与”平埔”的两分法,应设法还给各族命名权”(黄美英2001)。因此,在使用”高山族”这个称呼时,宜小心斟酌。
战后的学者仍然依循过去的这种二分法来对台湾原住民进行分类。举例来讲,日本学者土田滋就以语言作为主要的判准,将台湾的原住民分成”高山族”和”平埔族”两大类。前者包括现今住在台湾高山地区和东部的9个族群:泰雅族、赛夏族、布农族、邹族、鲁凯族、排湾族、卑南族、阿美族、和雅美族。后者则包括原居於台湾北部和西部平原、现已几近消失的10个族群:凯达格兰族、噶玛兰族、道卡斯族、巴则海族、巴布拉族、猫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