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融资,是指票据持有人在资金不足时,将商业票据转让给银行,银行按票面金额扣除贴现利息后将余额支付给收款人的一项银行授信业务,是企业为加快资金周转促进商品交易而向银行提出的金融需求。票据一经贴现便归贴现银行所有,贴现银行到期可凭票直接向承兑银行收取票款。在我国,商业票据主要是指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以商业票据进行支付是商业中很普遍的现象,但如果企业需要灵活的资金周转,往往需要通过票据贴现的形式使手中的“死钱”变成“活钱”。票据贴现可以看作是银行以购买未到期银行承兑汇票的方式向企业发放贷款。贴现者可预先得到银行垫付的融资款项,加速公司资金周转,提高资金利用效率。
新增信贷中票据融资
票据融资_票据融资 -融资优点
票据融资
票据融资方式的好处之一是银行不按照企业的资产规模来放款,而是依据市场情况(销售合同)来贷款。企业收到票据至票据到期兑现之日,往往是少则几十天,多则300天,资金在这段时间处于闲置状态。企业如果能充分利用票据贴现融资,远比申请贷款手续简便,而且融资成本很低。票据贴现只需带上相应的票据到银行办理有关手续即可,一般在3个营业日内就能办妥,对于企业来说,这是“用明天的钱赚后天的钱”,这种融资方式值得中小企业广泛、积极地利用。对中国众多的中小企业来说,在普通贷款中往往因为资本金规模不够,或无法找到合适的担保人而贷不到钱,因此,票据贴现无需担保、不受资产规模限制的特性对他们来说就更为适用。
票据贴现的另外一个优势就是利率低。票据贴现能为票据持有人快速变现手中未到期的商业票据,手续方便、融资成本低,是受广大中小企业欢迎的一项银行业务。贴现利率在人民银行规定的范围内,由中小企业和贴现银行协商确定。企业票据贴现的利率通常大大低于到银行进行商业贷款的利率,融资成本下降了,企业利用贷款获得的利润自然就高了。
票据融资_票据融资 -产生原因
央行副行长易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及《票据管理实施办法》、《支付结算办法》、《商业汇票承兑、贴现与再贴现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票据的签发、取得、转让及承兑、贴现、转贴现、再贴现应以真实、合法的商业交易为基础,而票据的取得,必须给付对价。显而易见,中国现行法律、法规是禁止纯粹融资性票据的。当然从释放自有资金的角度讲,通过签发出票、背书转让实现的票据支付功能本身也蕴涵了融资功能。现在以“票据贴现”为名义的票据融资普遍存在,不仅银行、企业乐于从事和参与票据贴现业务,还陆续诞生了为数不少的专门提供票据融资中介服务的公司(“票据掮客”)。
正常情况下,票据融资会在银行和企业之间形成双赢局面。一方面,银行通过提供票据贴现服务既可以向持票人、出票人分别收取一定的贴现利息和手续费(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银行承兑汇票的出票人应按票面金额的万分之五向承兑银行交纳手续费),又可以从出票人处吸纳一定的存款(依据不同信用等级收取不等的承兑保证金,通常为票面金额的30%),还可以持票向其他银行办理转贴现或向中国人民银行申请再贴现;另一方面,因贴现率远低于同期流动资金贷款利率,融资代价和难度相对较小,持票人通过贴现可以及时获得现金,加速资金周转,降低财务成本,甚至还可规避汇率风险。
但最近几年票据融资有愈演愈烈之势,甚至屡屡出现银行违规操作和诈骗银行的现象。通常的操作手法是,首先在企业集团内部通过关联企业(或是关系密切,建立了某种默契的上下游企业、合作伙伴)签订并无真实交易关系的虚假合同,备齐银行审查所需全套文件、单证,然后由一家企业申请银行开立承兑汇票,由另一家企业申请贴现,从而套取银行资金。个别企业专门为此成立 “皮包公司”,专事这类灰色操作,事后即销毁资料并注销公司;亦有个别作为出票人的企业到期表示“无力足额交存票款”,从而寻求与银行达成妥协,转为短期贷款,以此达到持续套取银行信用的目的;更甚者,与银行内部工作人员勾结,利用伪造、变造的银行承兑汇票套现。现在另有一种“融资公司”,其操作模式更为多元化,其可以为客户垫付承兑保证金,同时协助客户向银行申请开立承兑汇票,客户再用贴现所得款项归还“融资公司”垫付的承兑保证金,同时支持一笔手续费。
值得关注的是,中国人民银行于2005年9月5日下发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完善票据业务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该通知对票据贴现事项做了较大幅度调整:(1)明确规定商业汇票的真实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由承兑行和贴现行负责审核,转贴现行和再贴现行(中国人民银行)只负责审核票据的要式性和文义性是否合规;(2)贴现申请人应向银行提供的单证范围由增值税发票扩展至普通发票。部分业内人士认为,这意味着扩大了可以进行票据融资的企业范围,拓宽了企业融资渠道,或许还昭示着融资性票据的逐步松绑。
票据融资_票据融资 -运作程序
票据融资业务流程图
(一)票据贴现融资的种类及各自特点
1.银行承兑汇票贴现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是指当中小企业有资金需求时,持银行承兑汇票到银行按一定贴现率申请提前兑现,以获取资金的一种融资业务。在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时,银行则向承兑人提示付款,当承兑人未予偿付时,银行对贴现申请人保留追索权。
特点: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是以承兑银行的信用为基础的融资,是客户较为容易取得的融资方式,操作上也较一般融资业务灵活、简便。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中贴现利率市场化程度高,资金成本较低,有助于中小企业降低财务费用。
2.商业承兑汇票贴现
商业承兑汇票贴现是指当中小企业有资金需求时,持商业承兑汇票到银行按一定贴现率申请提前兑现,以获取资金的一种融资业务。在商业承兑汇票到期时,银行则向承兑人提示付款,当承兑人未予偿付时,银行对贴现申请人保留追索权。
特点:商业承兑汇票的贴现是以企业信用为基础的融资,如果承兑企业的资信非常好,相对较容易取得贴现融资。对中小企业来说以票据贴现方式融资,手续简单、融资成本较低。
3.协议付息票据贴现
协议付息商业汇票贴现是指卖方企业在销售商品后持买方企业交付的 商业汇票(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承兑汇票)到银行申请办理贴现,由买卖 双方按照贴现付息协议约定的比例向银行支付贴现利息后银行为卖方提供 的票据融资业务。该类票据贴现除贴现时利息按照买卖双方贴现付息协议 约定的比例向银行支付外与一般的票据贴现业务处理完全一样。
特点:票据贴现利息一般由贴现申请人(贸易的卖方)完全承担,而协议付息票据在贴现利息的承担上有相当的灵活性,既可以是卖方又可以是买方,也可以双方共同承担。与一般的票据相比,协议付息票据中贸易 双方可以根据谈判力量以及各自的财务情况决定贴现利息的承担主体以及分担比例,从而达成双方最为满意的销售条款。
(二)票据贴现的申办条件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规定签发的有效汇票,基本要素齐全;
2.单张汇票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
3.汇票的签发和取得必须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并以真实合法的交易 关系和债务关系为基础;
4.承兑行具有银行认可的承兑人资格;
5.承兑人及贴现申请人资信良好;
6.汇票是以合法的商品交易为基础;
7.汇票的出票、背书、承兑、保证等符合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贴现申请人所需提供的资料:
1.贴现申请书;
2.未到期的承兑汇票,贴现申请人的企业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及有关法律文件;
3.经年审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企业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董事会决议及公司章程;
5.贴现申请人与出票人之间的商品交易合同及合同项下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6.贴现申请人的近期财务报表。
(四)票据贴现申请手续
中小企业在申请票据贴现时,手续比较简便,主要有:
1.贴现申请人持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承兑汇票到银行分支机构,填制《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申请书》或《商业承兑汇票贴现申请书》;
2.银行按照规定的程序确认拟贴现汇票和贸易背景的真实性、合法性;
3.按银行的要求提供有关材料;
4.计算票据贴现的利息和金额:
贴现利息=汇票面值×实际贴现天数×月贴现利率/30
实付贴现金额=汇票面额一贴现利息
5.按照实付贴现金额发放贴现贷款。
各银行票据融资产品推荐
5.3.1 工商银行票据融资业务
票据融资_票据融资 -票据融资的风险防范
票据融资高企的背后是信贷投向的不均匀。商业银行规避风险和企业套利的动机导致票据融资增多,业内对这一点的认识较为一致。但是对于票据融资的主体,尚缺乏足够的重视。
中小企业以目前的规模,通常很难取得金融机构授信,票据融资的可能性就更小。多了这层了解,如果票据融资过多,有可能会出现“旱的旱死,涝的涝死”,信贷结构失衡进一步加剧。
由于票据融资具有成本低廉、手续简单、办理快捷等特点,深受企业的青睐。企业可以不付高额的贷款利息就能很容易的融到资金。票据法规定,票据必须是基于真实的贸易背景下开具的。但是一些企业为了获得资金的流通不牺开出虚假的票据,加之银行审核机制的薄弱,给了非法之徒以可趁之机,票据融资风险性可想而知。
票据融资_票据融资 -相关报道
信贷投放的增速
央行2009年02月12日公布的1月份货币信贷数据显示,当月新增存贷款双双登上万亿级台阶,其中,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增加1.62万亿元,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达31.99万亿元;当月人民币各项存款增加1.51万亿元,同比多增1.28万亿元,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达48.16万亿元。业内人士指出,随着银行抢食优质客户的战役逐渐结束,信贷增速在后续的月份中将无法与1月份数据持平。
尽管1月份的非金融性公司及其他部门贷款增加1.5万亿元,但仔细分析信贷结构后可以发现,尽管短期、中长期贷款及票据融资贷款的绝对额都创下了新的纪录,但结构却发生了微妙变化。短期贷款占该类贷款的比例由去年12月份的30%下降至22.69%;中长期贷款占比由33.06%上升至34.86%;票据融资占比则由30%增加至41.59%。
此外,当前票据市场利率较低、企业有套利机会,这成为票据融资量不断攀升的主要原因。兴业银行资金运营中心首席经济学家鲁政委指出,票据融资往往被视为一种无风险信贷,即使是在票据之中,依然无法排除有相当部分票据其实是具体承担着扩张性政策项目企业所开出的。中央财经大学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也认为:“票据贴现成本低,对企业来讲有这方面的需求,尤其是春节前后,大家对资金的需求量相对较大”。
尽管居民贷款的增量与企业贷款相比微不足道,但其较去年下半年以来的增量仍然值得关注。1月份居民贷款增加1214亿元,其中短期贷款增加621亿元,为2007年4月份以来的最高值。一位来自监管机构的人士表示,这与银监会提出的加强消费信贷支持有关,同时,也说明了民众的信心在逐渐恢复。
短期贷款多为1年以内的贷款,包括信用卡贷款、车贷、个体经营者的贷款等。来自权威部门的消息显示,商业银行对居民消费的支持力度很大。工行1月份个人贷款新增近160亿元,其中个人住房贷款增加132亿元,是2008年全年该行个人住房贷款增加量的20%。此外,刷卡消费额达840亿元。中行的消费贷款在去年年底和今年1月份也出现了大幅增长。
票据融资_票据融资 -存在问题
首先,票据贴现未惠及“三农”和中小企业。虽然央行曾经给各地分支行系统下发了对“三农”和中小企业贷款的再贴现额度任务,但事实上商业银行票据融资的项目主要是与政府投资相关的贷款,涉农中小企业贷款的占比很小。[1]
其次,票据融资规模有虚增现象。票据资产很容易产生乘数效应。银行签发汇票的保证金比例在10%~100%之间,如果企业以30%的保证金拿到100%金额的票据,收款企业贴现后再去银行以100%的保证金比例申请更大金额的票据额度,如此循环,票据融资的规模就很容易“虚增”,并不一定能真实反映宏观经济的回暖情况。
还有,商业银行极易发生操作风险和信用风险。首先从签发银行看,如果银行对企业提供的商品交易合同或增值税发票未加以严格审查,就为其签发无贸易背景的银行承兑汇票;或在实际操作中有章不循,随意放大银行信用,超规定限额签发银行承兑汇票;甚至擅自放宽保证金的收取比例或放松抵押担保的条件,为一些资信度不符合规定的企业签发汇票,则会造成极大的操作风险。再从企业看,票据融资一般是中短期贷款,很容易发生企业利用虚假合同套取票据额度的情况。而且,在当前股市行情转暖的情况下,巨额的融资性票据在贴现后或回流向股市或期市。这些对于商业银行来说,又将会构成信用风险。
为确保商业银行的票据融资能够更好地体现金融服务经济,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笔者提出如下政策建议:
加强对票据融资业务的政策引导。引导金融机构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信贷政策取向,积极稳妥地开展票据融资业务,鼓励企业、基层商业银行积极办理票据贴现,满足企业在生产和发展中的合理资金需求;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妥善协调和处理好票据融资与信贷投放的关系,合理匹配和优化票据融资的期限和品种结构,统筹把握好票据贴现的节奏,在确保金融机构收益率和流动性的前提下,实现票据业务与信贷业务的均衡和可持续发展。
商业银行要结合实际适时调整资产负债和票据据融资业务结构,规避票据业务发展中的信用风险;结合中小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的经营特点和发展实际,制定办理银行承兑汇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指导性意见,增强票据融资对经济特别是中小企业发展的推动作用。同时,加强内部控制和人员素质建设,努力防范业务操作风险。
严格检查商业银行票据融资业务中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的情况,把好流程关,杜绝和防范票据欺诈风险。当前,央行已开始授意商业银行排查票据融资的风险,控制重点主要集中在是否有真实贸易背景。这项工作很及时,须抓实抓牢。同时还要重视预警监督,实施责任追究制度。
目前商业银行执行央行颁发的《全科目上报统计制度》,是将“票据融资”归入“各项贷款”的统计科目中,但票据资产与贷款资产存在本质上的差异,比如票据资产的流动性强,交易额大,利率弹性高,交易对象涉及企业客户、同业机构或央行,巨额的票据资产波动会对货币市场利率及货币供应量产生较大的影响,因此对其分析的意义更在于统计流量,而归入贷款资产中体现的只是存量统计;又如贷款资产的核算方式为权责发生制,而票据资产的核算方式为收付实现制,两种核算方式对资产净值的内涵是不同的。所以,若将其归入“有价证券及投资”统计科目单独统计和管理,将更能体现金融统计的流动性和相关性原则,能更准确地反映商业银行的资产结构和贷款资产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