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重点镇是当地县域经济的中心,承担着加快城镇化进程和带动周围农村地区发展的任务。各地有关部门要按照提高质量、节约用地、体现特色等要求,在政策、土地及项目安排上对全国重点镇建设发展予以扶持。2004年2月4日,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国土资源部、农业部、科技部决定批准确,全国重点镇1887个。2013年8月,7部委决定对2004年公布的全国重点镇进行增补调整。2014年7月21日,住建部等7部委公布《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公布全国重点镇名单的通知》。原2004年公布的全国重点镇名单同时废止。3675个镇入选全国重点镇。
全国重点镇_全国重点镇 -简介
全国重点镇是当地县域经济的中心,承担着加快城镇化进程和带动周围农村地区发展的任务。
首批
全国重点镇
2004年2月4日,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国土资源部、农业部、科技部批准确定的全国重点镇共1887个。六部委对全国重点镇实施动态管理,通过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和跟踪监测评估,及时对全国重点镇名单进行调整。
增补
2013年8月12日,住建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农业部、民政部、科技部联合下发通知,拟对2004年公布的全国重点镇进行增补调整。此举为进一步实施有重点地发展小城镇的战略。
全国重点镇的增补调整推荐条件是人口达到一定规模、区位优势明显、经济发展潜力大、服务功能较完善、规划管理水平较高、科技创新能力较强。各地应于2013年11月30日前将省级推荐名单和材料报送住房城乡建设部。全国重点镇增补调整名单计划于2014年4月前公布。
全国重点镇_全国重点镇 -原则
坚持城、镇协调发展。全国重点镇增补调整要从促进城、镇协调发展出发,按照构建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城市化战略格局的要求,使全国重点镇数量、分布与城市布局相协调,形成合理的级配,改变城、镇发展失衡的状况。
坚持有重点地发展。通过全国重点镇增补调整工作,落实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的战略,部署实施有重点地发展小城镇,防止不切实际的低水平分散建设。
坚持区域和城乡统筹。落实中央继续实施区域发展总体战略的部署,充分考虑不同区域经济发展实际情况和基本公共服务的需要,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统筹考虑周边地区劳动力、政策、资金、技术等发展要素资源的配置情况,科学确定全国重点镇。
坚持以地方为主体。全国重点镇的增补调整要充分尊重地方政府小城镇建设管理事权,尊重县级人民政府发展县域经济的选择,根据全国重点镇推荐条件,按照确定的程序,开展增补调整工作。
全国重点镇_全国重点镇 -条件
(一)人口达到一定规模(二)区位优势明显
(三)经济发展潜力大
(四)服务功能较完善
(五)规划管理水平较高
(六)科技创新能力较强
全国重点镇_全国重点镇 -程序
(一)原有全国重点镇重新推荐
(二)新增补镇的推荐
(三)已推荐镇的审核
(四)全国重点镇认定
全国重点镇_全国重点镇 -相关新闻
专家提醒“防止小城镇遍地开花”据统计,我国建制镇有1.7万多个,1/3的小城镇人口不到5000人,人口超过10万人的仅有56个,且主要分布在大城市周边经济比较好的地方。住建部村镇建设司司长赵晖日前强调,我国小城镇在城镇人口当中的比重很低,最高仅达到过27%,远远低于德国的70%和美国的65%。
中国社科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所研究员牛凤瑞昨日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指出,中国区域差异很大,“现在强调每个县至少一个重点镇,计划经济思路非常重,要防止小城镇遍地开花。”他担心,重点镇增补将会使原本有重点的城镇化工作失去重点。应该着手推进那些符合条件的城镇升级为城市,比如东部地区有的城镇已经达到40万-50万人的人口规模。
住建部在文件中也强调,要有重点地发展小城镇,将县域中心、副中心等优先发展的重点镇纳入全国重点镇范围,防止不切实际的低水平分散建设。
全国重点镇_全国重点镇 -发展任务
全国重点镇孤岛镇
根据2004年住建部等六部委下发的通知要求:
1、全国重点镇要结合本镇中长期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实事求是地制定推进本镇建设与发展的工作方案,并报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2、要立足于完善城镇功能、繁荣农村经济和增加农民收入,充分运用市场机制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快建设与发展步伐。
3、要编制科学合理的城镇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严格按规划进行建设。坚持节约用地,严格保护耕地。
4、从2004年开始,力争经过五到十年的努力,将全国重点镇建设成为规模适度、布局合理、功能健全、环境整洁、具有较强辐射能力的农村区域性经济文化中心,其中少数具备条件的要发展成为带动能力更强的小城市,使全国城镇化水平有一个明显的提高。
全国重点镇_全国重点镇 -名单
以下为2004年公布的首批全国重点镇名单:
北京市(14个)
昌平区小汤山镇,大兴区西红门镇、榆垡镇、房山区长沟镇、窦店镇,怀柔区北房镇,门头沟区潭柘寺镇,密云县溪翁庄镇,平谷区峪口镇,顺义区北小营镇,后沙峪镇,通州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