裸官,即裸体官员,是指配偶和子女非因工作需要均在国(境)外定居或加入外国国籍,或取得国(境)外永久居留权的公职人员。裸体官员的出现,反映出贪官风险意识的增强,这和反腐败力度的逐渐加大成正比。2010年2月22日,监察部网站发布《国家预防腐败局2010年工作要点》,监管裸官首次作为预防腐败局工作重点被提出。2010年4月23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审议了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和关于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2011年3月5日,中国对“裸官”进行登记管理。2014年1月,中共中央印发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修订后的条例加入了“裸官不得提拔”、“被问责干部两年内不得升职”等与实际联系紧密的内容。
裸官_裸官 -产生原因
裸官产生
之所以出现这种“裸官”、“逃官”现象,总的来说,有六大方面的原因:
一、是由于我们的某些官员信仰上出现了危机;
二、是监管制度不健全,给了贪官们可乘之机;
三、是官员的权力过大,给贪官为所欲为创造了条件;
四、是社会风气不正,导致很多拉贪官下水的“纤夫”存在;
五、是上级领导或主管部门睁只眼闭只眼,给了贪官们 “可持续”钻空之机;
六、是大量的贪官被发现后,因为种种关系不被处理或轻微处理,致使“进行中”的贪官胆大妄为、前赴后继。
背后现象
裸体官员
“裸官”现象在一些官员中早已暗中流行。在大权在握,炙手可热之时,将妻儿全部移民海外,既便于将腐败所得转移出境,又为自己腐败行为一旦暴露留好后路。即
使不慎“翻船”、外逃又未成功,一人“受过”,也可保得家人安全富足。而事实上,“裸官”如庞家钰未能出逃而落网者,远少于成功出逃者。“能捞就捞,不行就跑,跑了就了”,似乎已成了贪官们心照不宣的“心诀”。而成功外逃,则又说明贪官的准备是行之有效的。
从贪官们的早早准备到最后一跑了之,折射出问题的另一面,这就是我们有关方面的没有准备。因为没有准备,于是在与早有准备的贪官的较量中,有关方面是顾此失彼,贪官则游刃有余,更甚至在贪官逃之夭夭之后,有关方面才如梦方醒却已措手不及。
贪官的堕落,是一个从量变到质变的的过程,其间不可能没有蛛丝马迹。至于他们为外逃所作的种种准备,更是不可能真的人不知鬼不觉;这一切本来恰是对有关方面的提醒、警示,可惜的是有关方面竟然视而未见。从这个角度看,与其说是早有准备的贪官们骗过了没有准备的有关方面,不如说是有关方面的没有准备给贪官们的早有准备提供了可趁之机。
历史特性
裸体官员
有人把“裸体做官”者形容为中国官场上的“野鸽子”。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他们身上具备有一些“野鸽子”的特点:
其一,他们妻子儿女都在国外,自己孤单一人,没有“家”的感觉。
其二,他们四处吃“野食”。因为自己有退居的地方,也就胆大妄为,肆无忌惮,四处吃“野食”,能贪则贪,能捞则捞。
其三,他们随时可以“飞”走。由于他们是孤家寡人,身边没有什么拖累,一旦出现对自己不利的风吹草动,自己随时可以拍拍翅膀“飞”走,根本不用考虑自己“飞”走之后的影响。
“裸体做官”现象,无论其是否存在腐败事实,其裸体做官的行为本身,说到底反映了这些官员对国家的忠诚出了问题,也反映出他们根本不打算和自己的人民患难与共,而是随时准备脚底抹油。在任何国家,官员不忠于自己的国家,这都是一个极端严重的问题。“裸体做官”现象在不同地方多次出现,实际上使国家的政治、经济乃至军事安全均处于一种危险的状态,同时也使国家和民族的凝聚力、向心力受到严重影响。
裸官_裸官 -社会现象
外逃首选
裸官最喜欢外逃的国家是加拿大
2000年以来,外逃腐败分子多根据自身的实力和关系往往选择自己避难的国家。
小贪官,往往是周边国家:那些涉案金额相对较少、级别低一些的贪官,往往首先选择逃往泰国、缅甸、马来西亚、蒙古和俄罗斯等周边国家,这样,他们的逃亡和生活成本都不会太高。
不太发达的国家:非洲和拉丁美洲:那里的一些国家正处于转型期,有的国家法制不很健全,这些贪官往往会隐姓埋名,靠赃款过着深居简出的生活。
对大贪官们来说,往往选择一些发达国家:西方发达国家尤其是移民国家,是他们的“最好”逃亡地,比如美国、加拿大和澳大利亚等。
人数统计
裸官数量
裸体官员
在2012年两会上,
全国人大代表、国内著名反腐专家、中共中央党校教授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