稻草人杀人案简要概述 李维汉 李维汉-简要概述,李维汉-家庭成员

李维汉(1896年6月―1984年8月11日),湖南长沙人,是中国共产党早期主要领导人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官员。李维汉1919年赴法国留学,后参与中国共产党欧洲支部的筹建工作,成为中国共产党最早的党员之一。八七会议后,李维汉一度进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成为主要领导人之一。中国解放后任中共统战部部长。其夫人金维映曾为邓小平第二任妻子,1941年在莫斯科的精神病院里担任志愿护士时被德军轰炸机空袭炸弹炸死。其子李铁映、李铁林也均在中国共产党内先后身居要职。

李维汉回忆录_李维汉 -简要概述

李维汉,(1896一1984)又名罗迈,湖南长沙人。中国共产党的早期领导者之一,长期从事统战工作和民族工作。1916年考入湖南省立第一师范学校。


李维汉与毛泽东

1918年和毛泽东、蔡和森等组织革命团体新民学会。1919年10月赴法国勤工俭学。1922年6月与周恩来、赵世炎等共同组织旅欧中国少年共产党,负责组织工作。同年10月代表中国少年共产党回国接洽加入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年底加入中国共产党。1923年4月任中共湘区委员会书记。1925年1月出席中共四大,当选为中央执行委员会委员。

1927年5月在中共五大后举行的中央委员会会议上当选为中央政治局委员,还被任命为中央秘书长。同年7月中共中央改组,成立临时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他是五名常委之一。在中共八七会议上,担任会议主席,和瞿秋白、苏兆征等被选举组成临时中央政治局。1928年中共六大后,作为中央巡视员,视察上海工作。1929年任中共江苏省委兼上海市委组织部长、书记。1930年9月任中共江南省委(管辖江苏、安徽、上海市、浙江等地)书记兼上海市委书记。在中共六届三中全会上被补选为中央委员、中央政治局候补委员。1931年1月中共六届四中全会时被撤销中央委员、中央政治局候补委员的职务。会后赴莫斯科学习。1933年回国到江西苏区,任中央组织部干事,后任部长。1934年1月在中共六届五中全会上被补选为中央候补委员。长征中任军委第二野战纵队司令员兼政治委员、总政治部地方工作部部长。中央红军长征到达陕北后,仍任中央组织部部长。1936年9月任中共定边少数民族工作委员会书记。

1937年1月任中共陕甘省委书记。3月任中共中央群众工作委员会书记。不久又任中央党校代理校长、陕北公学副校长和党团书记。1939年任中央干部教育部副部长、中共中央西北工作委员会秘书长。他先后起草了《回回民族问题提纲》和《蒙古民族问题提纲》,均经中央讨论批准,这是中国共产党系统地研究少数民族问题的开端。1940年10月任中央宣传部副部长。1942年参加延安整风运动,兼任中央研究院新闻研究室和教育研究室主任。同年9月调任中共西北局委员、陕甘宁边区政府秘书长。1946年1月,参加政协中共代表团赴重庆,协助周恩来做了大量的工作。是年底回延安后,任中共中央城市工作部副部长,后改任部长。1948年底至1964年,任中共中央统一战线工作部部长,主管党和国家的统战工作、民族工作、宗教工作,成就卓著。1949年10月,当选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秘书长。同时,还被任命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务院秘书长、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委员。1951年5月作为中央人民政府首席全权代表同西藏地方政府全权代表进行谈判,达成了《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促成了西藏的和平解放。1954年11月任国务院第八办公室主任。1956年在中共八大上当选为中央委员。在“文化大革命”中,受到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的迫害。1979年任中央统战部顾问。1982年,在中共十二大上当选为中央顾问委员会副主任。他是第一、第二届全国人大会常委会副委员长,第二、第三、第五届全国政协副主席。1984年8月11日在北京逝世。晚年著有《回忆与研究》。

李维汉回忆录_李维汉 -家庭成员

稻草人杀人案简要概述 李维汉 李维汉-简要概述,李维汉-家庭成员
1934年,李维汉与金维映(曾为邓小平第二任妻子)结婚。1941年,金维映在莫斯科的
李维汉与儿子李铁映、李铁林合影精神病院里担任志愿护士时被德军轰炸机空袭炸弹炸死。

1942年李维汉与吴景之结为革命伴侣,2009年8月4日,吴景之因病医治无效,在北京逝世,享年100岁。

长子,李铁映,是中共第十二届中央候补委员、委员,十三届、十四届、十五届中央委员、中央政治局委员。

次子,李铁林,1943年生于延河边,1948年坐在毛驴驮着的箩筐里翻过了太行山,后随解放大军进入北京。先后在育英小学、北京四中上学,1968年毕业于清华大学自动控制系。当过工人、技术员、工程师和党务工作者。

李维汉回忆录_李维汉 -人物生平

1896年6月2日,李维汉出生于长沙县高桥镇学仕桥村一个知识分子家庭。
其曾祖父原为福建渡东人,后因家族乔迁原因,各派支分散各地,其曾祖父变乔迁至长沙,李维汉属陇西李氏第40代子弟。

早年经历

1916年,李维汉考入湖南省立第一师范
李维汉与邓小平学校第二部。1917年,暑期毕业,留校任初级部主任。在第一师范期间,同毛泽东、蔡和森等相识。1918年4月,同毛泽东、蔡和森等一道在长沙组织新民学会。
1919年10月,赴法国勤工俭学,在蔡和森的影响下,接受并信仰了马克思主义。
1921年,同周恩来、赵世炎等商量酝酿组织旅欧中国少年共产党。
1922年6月,旅欧中国少年共产党成立,李维汉负责组织工作。同年,受旅欧中国少年共产党的委托,回国申请加入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1922年底,由毛泽东、蔡和森介绍加入中国共产党。
1923年4月~1927年4月,他接替调往中央工作的毛泽东,担任中共湘区委员会(后改称中共湖南省委员会)书记。在其任职的4年中,他领导湖南人民开展反帝反封建反军阀的革命斗争,使湖南成为中国大革命运动中最活跃的地区之一。中共中央曾两次在报告中表扬李维汉领导的湘区区委斗争策略“稳当周到”。

中央工作

1925年1月,出席中共四大,当选为中央执行委员会委员。
1927年1、2月间,毛泽东到湖南考察农民运动,写了著名的《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湖南省委和李维汉完全同意毛泽东的报告,并首先在湖南省委机关刊物《战士》上全文发表。1927年5月,在中共五大后举行的中央委员会会议上李维汉当选为中央政治局委员,还被任命为中央秘书长。1927年7月12日,根据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的指示,中共中央改组,成立临时中央常务委员会,陈独秀停职。李维汉为临时中央常务委员会五个委员之一。在大革命遭受失败的严峻形势下,他参与决策发动了南昌起义。随后,他和瞿秋白主持召开了著名的八七会议,李维汉担任会议主席,会议总结了大革命失败的经验教训,彻底结束了陈独秀右倾投降主义在中共中央的统治,确定了土地革命和武装反抗国民党反动派的总方针。会议选举瞿秋白、李维汉、苏兆征等组成中共临时中央局。八七会议开始了中国革命由大革命失败到土地革命战争兴起的历史转变。

李维汉

1928年6月,中共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在莫斯科召开,和任弼时一道留守中央。六大后,任中央巡视员,视察上海工作。
1929年春起,任中共江苏省委兼上海市委组织部长,以后改任书记。
1930年9月,任中共江南省委(管辖江苏、安徽、上海市、浙江等地)书记兼上海市委书记。
在中共六届三中全会上被补选为中央委员、中央政治局候补委员。
1931年1月,中共六届四中全会时,被撤销中央委员、中央政治局候补委员的职务。会后赴莫斯科学习。
1933年,回国到江西苏区,任中央组织部干事,后任部长。1934年1月,在中共六届五中全会上被补选为中央候补委员。1935年1月遵义会议上,他拥护毛泽东在中央的领导,反对张国焘的分裂主义。
长征中任军委第二野战纵队司令员兼政治委员、总政治部地方工作部部长。中央红军长征到达陕北后,任中央组织部部长。

边区工作

1936年9月,任中共定边少数民族工作委员会书记。
1937年1月,任中共陕甘省委书记。
1937年3月,任中共中央群众工作委员会书记。不久又任中央党校代理校长、陕北公学副校长和党团书记。
陕北公学培养了大批革命的知识青年,许多人后来成为革命和建设的骨干。
1939年,任中央干部教育部副部长、中共中央西北工作委员会秘书长。他先后起草了《回民族问题提纲》和《蒙古民族问题提纲》,均经中央讨论批准,这是中国共产党系统地研究少数民族问题的开端。
1940年10月,任中共中央宣传部副部长兼中央研究院新闻研究室和教育研究室主任,负责中央研究院整风学习的领导。
1942年,参加延安整风运动,兼任中央研究院新闻研究室和教育研究室主任。
1942年9月到1946年4月,任中共西北局委员、陕甘宁边区政府秘书长。在这个期间,陕甘宁边区在发展生产,开展文化、教育、卫生工作和少数民族工作,建设“三三制”政权,搞好同党外人士的合作共事关系等方面,都做出了成绩,取得了经验。李维汉在上述各项工作中,都作出了重要的贡献。
抗日战争结束后,旧政治协商会议召开,1946年4月,中央决定由李维汉参加政协中共代表团。李维汉任政协代表期间,在重庆、南京、上海等地广泛接触各方面的人士,协助周恩来做了大量工作。
1946年底,政协中共代表团撤回延安,担任中共中央城市工作部副部长,以后改任部长。

统战部长

1948年,任中共中央统一战线工作部部长,直至1964年底,主管中共和中国的统战工作、民族工作、宗教工作。1949年4月,任中共代表团代表,参与同中国国民党和平谈判代表团的谈判。

楚图南与李维汉在平山李家庄
1949年6月15日,在新政治协商会议筹备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上,他被推选为新政协筹备会常委会秘书长,负责政协代表的提名。他经过广泛听取意见,反复酝酿,提出了一份由各党派、区域、军队、人民团体和特邀代表等5个方面共600多名代表组成的名单,受到毛泽东的高度赞赏,称赞说“这是一部包罗万象的天书”,李维汉“出的力最大”。同时,李维汉还参与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开国大典的具体筹划。毛泽东曾对新中国成立后是否实行联邦制的问题向他征询意见。李维汉提出的在统一的(单一制的)国家内,实行自治地方制的建议,经中央讨论,作为中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列入《共同纲领》。

1949年10月21日,担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秘书长。
1951年5月,作为中央人民政府首席全权代表同西藏地方政府全权代表进行谈判,达成了《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促成了西藏的和平解放。
1952年12月,发出《关于满族是否是少数民族的意见》,指出:满族是中国境内的一个少数民族,包括汉八旗在内,都算满族,一律享受民族优惠政策。1954年11月,任中国国务院第八办公室主任。1956年,中共八大,当选为中央委员。
1964年12月,李维汉被撤掉中央统战部部长的职务。随后又被撤掉全国人大常委、副委员长和全国政协常委、副主席的职务,李维汉被迫离开了工作岗位。

晚年生活

“文化大革命”期间,李维汉受到迫害,被批斗40余次,关押8年之久。“文革”结束后83岁的李维汉重新获得自由。当时的中国百废待兴,作为中央组织部顾问的李维汉根据自己长期革命斗争的经验,多次向中共中央和中央领导提出一些重要建议,受到中央的重视和采纳。晚年的李维汉还把大部分精力投入在撰写回忆录上,他把晚年写回忆录当作为党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他经常对人说:“为什么说老干部是宝贵财富?我想有两条,第一条是保持革命晚节,做一个像样的、合格的共产党员。第二条就是应该多收集一点党的、革命的历史资料,交给党,为将来写好中共党史做点贡献”。
1982年,中共第十二届全国代表大会上,被选为中央顾问委员会副主任。
1984年8月11日在北京逝世,享年88岁。

李维汉回忆录_李维汉 -轶事典故

经历三次左倾错误

身为中共中央的主要领导人或地方的主要领导,李维汉亲身经历了党在第二次革命战争时期发生的三次“左”的错误。
李维汉(中间)
第一次是指1927年11月至1928年4月以瞿秋白为代表的“左”倾盲动主义。它源于八七会议,形成于上海临时政治局扩大会议,结束于中共“六大”。当时李维汉为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并担任中央的组织部长。李维汉在《回忆与研究》(p228)中说:“我写这篇回忆录,把上述情况全部摆出来,其目的在于解剖和和批判秋白为首的临时政治局的盲动主义错误,同时也是解剖和批判我自己,因为我是临时中央政治局的主要成员之一。”第二次是指1930年6月至9月以李立三为代表的“左”倾冒险主义。它源于中共“六大”。立三路线包含了李维汉的意见。第三次是指1931年1月至1935年1月以王明、博古为代表的“左”倾机会主义。在反“罗明路线”中李维汉扮演了重要的角色,“罗明路线”就是发现的。正因为于此,1941年9月13日下午,毛泽东在政治局临时会议上说,在苏维埃后期的“左”倾机会主义错误中,博古应负主要责任,李维汉次之,张闻天又次之。

遭受两次错误批判

从1962年中共中央北戴河会议、北京工作会议和党的八届十中全会开始,作为中央统战部部长的李维汉遭受了错误的批判和不公正的待遇。中央统战部在部务会议范围内开展了政策、思想检查,特别是对李维汉自1956年以来所提出的统战工作和民族工作的理论观点,进行不点名的批判。会议先后开了40多次,历时半年之久。
1964年5月,毛泽东在中共中央工作会议上提出中国会不会出修正主义、会不会出赫鲁晓夫的问题。会后,中央统战部便开始了对李维汉的第二次批判。在部务会议上作了两次检查,李维汉被迫承认犯了反党反中央反毛泽东的错误。他当时主观上是这样想的“自己已是快70岁的人了,如果硬顶着不检查,万一被开除党籍,就再没有为党工作的机会了。”李维汉对中共党充满了感情,他一生的基本信念是:一要党,二要革命,不管遇到多大的风浪,受多大的委屈,也要坚决留在党内为党继续工作。1964年12月,被撤职后的李维汉被迫离开了工作岗位。

李维汉回忆录_李维汉 -人物贡献

李维汉

李维汉作品长期主管中国共产党和中国的统一战线工作、民族工作和宗教工作,在理论上和实践上作出了卓越贡献。他善于根据中国的实际情况学习和运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创造性地提出一套适合中国国情的有中国特色的理论和政策,得到党中央和毛泽东同志的采纳。其荦荦大者:在统一战线工作方面,李维汉系统地调查了我国国家资本主义问题,提出经过由低级到高级的各种形式的国家资本主义,主要是经过公私合营,对我国资本主义工商业实行利用、限制、改造和和平赎买,逐步完成由资本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在改造过程中,提出企业和人是资本主义留给我们的两项财富,要把企业改造和人的改造结合起来实行双重改造。在全行业合营之后,提出统战工作以教育为主、以教育方法为主的方针。在三年经济困难时期,提出经过“神仙会”调整关系、调动服务,并采取自己提出问题、自己分析问题、自己解决问题(“三自”)和不打棍子、不抓辫子、不戴帽子(“三不”)的方法继续进行自我教育。1962年在中共中央统战部内一个书面意见中提出阶级关系和统一战线的面貌起了根本变化,并同陈毅一道提倡民主高潮、专业高潮等。

在民族工作方面,李维汉在新中国建国以前提出联邦制不适合中国的国情,建议采取在统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得到党中央和毛泽东的采纳。接着,共同纲领明确规定:“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应实行民族区域自治”。1950年,李维汉主持制定政务院《培养少数民族干部试行方案》和《筹办中央民族学院试行方案》,大量培养民族干部。1952年李维汉主持制定了《民族区域自治实施纲要》,经中央人民政府通过实施。1951年5月,李维汉作为中央人民政府首席全权代表同西藏地方政府全权代表在友好的基础上进行谈判,达成了《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通称《十七条协议》),对祖国的统一大业作出了重大贡献。1953年,李维汉提出在一部分民族关系比较特殊的少数民族地区,采取和平改革的方针,也得到中央的采纳。1961年,李维汉在西北民族工作会议上讲话,针对当时民族工作中存在的“左”的错误,在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系统地总结了建国以来民族工作的经验。1962年中国民族工作会议上,又进一步阐发了这些经验。



李维汉手札

在宗教工作方面,李维汉提出中国宗教有五性(群众性、长期性、国际性、复杂性,在一部分少数民族中还有民族性),必须坚持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以后又提出必须改革宗教中的压迫剥削制度,宗教必须适应社会主义制度。

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以后,李维汉坚决拥护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讨论,坚决拥护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路线,坚决拥护拨乱反正,反对两个凡是,反对个人迷信,立场坚定,态度鲜明。他对三中全会后党中央的领导充满信心,对党和国家欣欣向荣的景象由衷地感到高兴和鼓舞。同时,他坚决维护毛泽东的历史地位和毛泽东思想的科学体系,正确地评价党的历史,维护党的威信。他屡屡声称自己是毛泽东的学生,并创造性地宣传毛泽东思想,特别是毛泽东统一战线思想。他以长期革命斗争的丰富经验、高度的理论水平和锐利的眼光,对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重大问题,深思熟虑,积极向党中央提出重要的建议,受到党中央的重视和采纳。他不顾年高、体弱、多病,奋不顾身地进行工作,积极完成党中央交办的工作,系统地撰写革命回忆录。在撰写革命回忆录中,他坚持实事求是,真实第一,以集体为主,总结经验为主,反对突出个人,突出自己,也不隐讳或推卸自己历史上的缺点和错误。他发表的回忆录,受到史学界的好评,被誉为典范。李维汉回忆录未完成便去世,这是党和人民的一大损失。

李维汉回忆录_李维汉 -后世纪念

李维汉故居,位于湖南省长沙县高桥镇维汉村新屋组,为砖木结构,占地面积4000平方米,建筑面积1280平方米,共有大小房屋44间。2011年整修后设有4个展厅,面积达200余平方米,共收集194张图片,按时间顺序生动再现了李维汉的一生经历。被认定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李维汉回忆录_李维汉 -大事年表

1916年李维汉考入湖南省立第一师范学校。

1918年李维汉和毛泽东、蔡和森等组织革命团体新民学会。

1919年10月李维汉赴法国勤工俭学。

1922年6月李维汉与周恩来、赵世炎等共同组织旅欧中国少年共产党,负责组织工作。同年10月代表中国少年共产党回国接洽加入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年底加入中国共产党。

1923年4月李维汉任中共湘区委员会书记。

1925年1月李维汉出席中共四大,当选为中央执行委员会委员。

1927年5月在中共五大后举行的中央委员会会议上李维汉当选为中央政治局委员,还被任命为中央秘书长。同年7月中共中央改组,成立临时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他是五名常委之一。在中共八七会议上,李维汉担任会议主席,和瞿秋白、苏兆征等被选举组成临时中央政治局。

1928年中共六大后,李维汉作为中央巡视员,视察上海工作。

1929年李维汉任中共江苏省委兼上海市委组织部长、书记。

1930年9月李维汉任中共江南省委(管辖江苏、安徽、上海市、浙江等地)书记兼上海市委书记。在中共六届三中全会上被补选为中央委员、中央政治局候补委员。

1931年1月中共六届四中全会时李维汉被撤销中央委员、中央政治局候补委员的职务。会后赴莫斯科学习。

1933年李维汉回国到江西苏区,任中央组织部干事,后任部长。

1934年1月李维汉在中共六届五中全会上被补选为中央候补委员。长征中任军委第二野战纵队司令员兼政治委员、总政治部地方工作部部长。中央红军长征到达陕北后,仍任中央组织部部长。

1936年9月李维汉任中共定边少数民族工作委员会书记。

1937年1月李维汉任中共陕甘省委书记。3月任中共中央群众工作委员会书记。不久又任中央党校代理校长、陕北公学副校长和党团书记。

1939年李维汉任中央干部教育部副部长、中共中央西北工作委员会秘书长。他先后起草了《回回民族问题提纲》和《蒙古民族问题提纲》,均经中央讨论批准,这是中国共产党系统地研究少数民族问题的开端。

1940年10月李维汉任中央宣传部副部长。

1942年参加延安整风运动,李维汉兼任中央研究院新闻研究室和教育研究室主任。同年9月调任中共西北局委员、陕甘宁边区政府秘书长。

1946年1月,李维汉参加政协中共代表团赴重庆,协助周恩来做了大量的工作。是年底回延安后,任中共中央城市工作部副部长,后改任部长。

1948年底至1964年,李维汉任中共中央统一战线工作部部长,主管党和国家的统战工作、民族工作、宗教工作,成就卓著。

1949年10月,李维汉当选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秘书长。同时,还被任命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务院秘书长、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委员。

1951年5月李维汉作为中央人民政府首席全权代表同西藏地方政府全权代表进行谈判,达成了《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促成了西藏的和平解放。

1954年11月李维汉任中国国务院第八办公室主任。

1956年在中共八大上李维汉当选为中央委员。

在“文化大革命”中,李维汉受到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的迫害。

1979年李维汉任中央统战部顾问。

1982年,在中共十二大上李维汉当选为中央顾问委员会副主任。

1984年8月11日李维汉在北京逝世。

李维汉回忆录_李维汉 -人物评价


李维汉纪念邮票李维汉是中国共产党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政治家,德高望重的社会活动家。他在革命战争年代,从事党政、统战、司法和教育工作,为党和人民立下了不朽功勋。建国后,对党的建设、人民民主制度的建立和健全、社会福利事业和统战工作,都作出了重大贡献。他是中国共产党早期杰出的新闻战士,他晚年担任中国政协副委员,继续为统战工作献出自己的一份心力。李维汉一生,不谋私利,不图虚名,廉洁奉公,艰苦朴素,实事求是,数十年如一日,甘做人民的公仆。他是廉洁奉公的典范,实事求是的典范。

李维汉的一生,秉公执法,是人民的好公仆,也是人民的好法官,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改革开放,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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