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贸易组织的宗旨 世界贸易组织 世界贸易组织-发展历史,世界贸易组织-宗旨

世界贸易组织(简称世贸组织),1994年4月15日,在摩洛哥的马拉喀什市举行的关贸总协定乌拉圭回合部长会议决定成立更具全球性的世界贸易组织 ,以取代成立于1947年的关贸总协定,1995年1月1日正式开始运作,负责管理世界经济和贸易秩序,总部设在瑞士日内瓦莱蒙湖畔。世贸组织是一个独立于联合国的永久性国际组织,具有法人地位,在调解成员争端方面具有更高的权威性。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一起被称为世界经济发展的三大支柱。1999年11月15日,中国和美国签署关于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双边协议。2001年11月10日,中国被批准加入世界贸易组织。2001年12月11日,中国正式成为其第143个成员。

世界贸易组织总部_世界贸易组织 -发展历史

前身是关税与贸易总协定(1947年10月30日在日内瓦签订,并于1948年1月1日开始临时适用),是全球性的,独立于联合国的永久性国际组织。被称为“经济联合国”。

1995年1月1日,世界贸易组织成立,“关贸总协定”与世界贸易组织并存1年。


世界贸易组织

1995年1月1日正式开始运作,该组织负责管理世界经济和贸易秩序,总部设在瑞士日内瓦莱蒙湖畔。其基本原则是通过实施市场开放、非歧视和公平贸易等原则,来实现世界贸易自由化的目标。1996年1月1日,它正式取代关贸总协定临时机构。世贸组织是具有法人地位的国际组织,在调解成员争端方面具有更高的权威性。它的前身是1947年订立的关税及贸易总协定。与关贸总协定相比,世贸组织涵盖货物贸易、服务贸易以及知识产权贸易,而关贸总协定只适用于商品货物贸易。

自2001年12月11日开始,中国正式加入WTO,标志着中国的产业对外开放进入了一个全新的阶段。

世界贸易组织总部设在瑞士日内瓦。世贸组织的第一任总干事是意大利前外贸部长雷纳托・鲁杰罗,第二任总干事是新西兰前总理麦克・穆尔,第三任总干事是泰国前副总理兼商业部长素帕猜,第四任总干事是欧盟前贸易谈判代表帕斯卡尔・拉米。

建立世贸组织的设想是在1944年7月举行的布雷顿森林会议上提出的,当时设想在成立世界银行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同时,成立一个国际性贸易组织,从而使它们成为二次大战后左右世界经济的“货币-金融-贸易”三位一体的机构。1947年联合国贸易及就业会议签署的《哈瓦那宪章》同意成立世贸组织,后来由于美国的反对,世贸组织未能成立。同年,美国发起拟订了关贸总协定,作为推行贸易自由化的临时契约。1986年关贸总协定乌拉圭回合谈判启动后,欧共体和加拿大于1990年分别正式提出成立世贸组织的议案,1994年4月在摩洛哥马拉喀什举行的关贸总协定部长级会议才正式决定成立世贸组织。

1947--1993年,关贸总协定主持了8轮多边关税与贸易谈判,第8轮谈判于1986年至1993年12月15日在日内瓦举行,称为“乌拉圭回合”。其中第五轮称为“狄龙回合”,第六轮称为“肯尼迪回合”,第七轮称为“东京回合”。世贸组织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世界银行(WB)一起被称为世界经济发展的三大支柱。

2003年8月30日,世贸组织总理事会一致通过了关于实施专利药品强制许可制度的最后文件。根据这份文件的规定,发展中成员和最不发达成员因艾滋病、疟疾、肺结核及其它流行疾病而发生公共健康危机时,可在未经专利权人许可的情况下,在其内部通过实施专利强制许可制度,生产、使用和销售有关治疗导致公共健康危机疾病的专利药品。这不仅将大大降低相关专利药品的市场价格,而且将有利于更迅速和有效地控制、缓解公共健康危机,确保生命健康基本权利得到尊重和保护。

2005年12月13日至18日,世贸组织第六次部长级会议在中国香港举行,会议通过了《部长宣言》,规定发达成员和部分发展中成员2008年前向最不发达国家所有产品提供免关税、免配额的市场准入;发达成员2006年取消棉花的出口补贴,2013年年底前取消所有形式农产品出口补贴。

世界贸易组织总部_世界贸易组织 -宗旨

世贸组织的宗旨:

提高生活水平,保证充分就业和大幅度、稳步提高实际收入和有效需求;

扩大货物和服务的生产与贸易;

坚持走可持续发展之路,各成员方应促进对世界资源的最优利用、保护和维护环境,并以符合不同经济发展水平下各成员需要的方式,加强采取各种相应的措施;

积极努力确保发展中国家,尤其是最不发达国家在国际贸易增长中获得与其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份额和利益;建立一体化的多边贸易体制;

通过实质性削减关税等措施,建立一个完整的、更具活力的、持久的多边贸易体制;

以开放、平等、互惠的原则,逐步调降各会员国关税与非关税贸易障碍,并消除各会员国在国际贸易上的歧视待遇。

在处理该组织成员之间的贸易和经济事业的关系方面,以提高生活水平、保证充分就业、保障实际收入和有效需求的巨大持续增长,扩大世界资源的充分利用以及发展商品生产与交换为目的,努力达成互惠互利协议,大幅度削减关税及其他贸易障碍和政治国际贸易中的歧视待遇。

世界贸易组织总部_世界贸易组织 -组织机构

部长级会议

部长级会议是世贸组织的最高决策权力机构,由所有成员国主管外经贸的部长、副部长级官员或其全权代表组成,一般两年举行一次会议,讨论和决定涉及世贸组织职能的所有重要问题,并采取行动。

第一次会议于1996年12月在新加坡举行。会议主要审议了世界贸易组织成立以来的工作及上一轮多边贸易谈判即“乌拉圭回合”协议的


世界贸易组织机构图

执行情况,并决定成立贸易与投资、贸易与竞争、政府采购透明度3个工作组,同时将贸易便利化纳入货物理事会的职责范围。会议最后通过了《新加坡宣言》。

第二次会议于1998年5月在瑞士日内瓦举行。会议主要讨论了已达成的贸易协议的执行情况、既定日程和未来谈判日程等问题以及第三次部长级会议举行的时间和地点。会议的主要目的是为第三次部长级会议启动新一轮多边贸易谈判做准备。

第三次会议于1999年11月30日至12月3日在美国西雅图举行。由于非政府组织的示威游行和干扰所产生的压力以及成员国在一系列重大问题上的意见分歧,会议未能启动拟议中的新一轮多边贸易谈判,最终以失败告终。

第四次会议于2001年11月在卡塔尔首都多哈举行。会议启动了被称为“多哈发展议程”即所谓“多哈回合”的新一轮多边贸易谈判。多哈回合涵盖大约20个议题。其中农业和非农产品市场准入被认为是最关键也是世贸组织成员分歧最集中的两个议题。这两个议题不解决,其他议题的谈判便无法取得进展。会议的另一个重要成果是批准中国加入世贸组织。

第五次会议于2003年9月在墨西哥坎昆举行。会议对世贸组织新一轮谈判进行了中期评估,同意接纳柬埔寨和尼泊尔两国为世贸组织正式成员,发表了《部长会议声明》。由于各方对《部长宣言草案》存在巨大分歧,大会未取得实质性成果,这是世贸组织成立8年来无果而终的第二次部长级会议。

第六次会议于2005年12月在中国香港举行。会议通过了《部长宣言》,规定发达成员和部分发展中成员2008年前向最不发达国家所有产品提供免关税、免配额的市场准入;发达成员2006年取消棉花的出口补贴,2013年年底前取消所有形式农产品的出口补贴。

第七次会议于2009年11月30日至12月2日在瑞士日内瓦举行。会议的主题是“WTO,多边贸易体制和当今全球经济环境”,会议回顾了自2005年中国香港部长级会议以来,WTO各项工作包括多哈回合谈判的进展情况,同时讨论WTO对世界经济复苏和增长的贡献。

第八次会议于2011年12月15日至17日在瑞士日内瓦举行。会议将讨论的重点放在发展问题上,以认真务实的态度,研究对最不发达国家经济体进行贸易援助等具体问题。

部长级会议的主要职能是:任命世贸组织总干事并制定有关规则;确定总干事的权力、职责、任职条件和任期以及秘书处工作人员的职责及任职条件;对世贸组织协定和多边贸易协定做出解释;豁免某成员对世贸组织协定和其它多边贸易协定所承担的义务;审议其成员对世贸组织协定或多边贸易协定提出修改的动议;决定是否接纳申请加入世贸组织的国家或地区为世贸组织成员;决定世贸组织协定及多边贸易协定生效的日期等。下设总理事会和秘书处,负责世贸组织日常会议和工作。世贸组织成员资格有创始成员和新加入成员之分,创始成员必须是关贸总协定的缔约方,新成员必须由其决策机构――部长会议以三分之二多数票通过方可加入。

总理事会


世界贸易组织

在部长级会议休会期间,其职能由总理事会行使,总理事会也由全体成员组成。总理事会可视情况需要随时开会,自行拟订议事规则及议程。同时,总理事会还必须履行其解决贸易争端和审议各成员贸易政策的职责。

总理事会下设货物贸易理事会;服务贸易理事会;知识产权理事会。这些理事会可视情况自行拟订议事规则,经总理事会批准后执行。所有成员均可参加各理事会。

各专门委员会

各专门委员会部长会议下设立专门委员会,以处理特定的贸易及其他有关事宜。已设立贸易与发展委员会;国际收支限制委员会;预算、财务与行政委员会;贸易与环境委员会等10多个专门委员会。

秘书处与总干事

秘书处与总干事:由部长级会议任命的总干事领导的世界贸易组织秘书处(下称秘书处),设在瑞士日内瓦,大约有500人。秘书处工作人员由总干事指派,并按部长会议通过的规则决定他们的职责和服务条件。 部长会议明确了总干事的权力、职责、服务条件及任期规则。世贸组织总干事主要有以下职责:他可以最大限度地向各成员施加影响,要求它们遵守世贸组织规则;总干事要考虑和预见世贸组织的最佳发展方针;帮助各成员解决它们之间所发生的争议;负责秘书处的工作,管理预算和所有成员有关的行政事务;主持协商和非正式谈判,避免争议。

截至1999年5月,世贸组织共有30多个理事会和常设委员会。

世界贸易组织总部_世界贸易组织 -基本原则

互惠原则(Reciprocity)

互惠原则,也叫对等原则,是WTO最为重要的原则之一,是指两成员方在国际贸易中相互给予对方贸易上的优惠待遇。它明确了成员方在关税与贸易谈判中必须采取的基本立场和相互之间必须建立一种什么样的贸易关系。


中国加入世贸组织

世贸组织的互惠原则主要通过以下几种形式体现:

第一,通过举行多边贸易谈判进行关税或非关税措施的削减,对等地向其他成员开放本国市场,以获得本国产品或服务进入其他成员市场的机会,即所谓“投之以桃”、“报之以李”。

第二,当一国或地区申请加入世贸组织时,由于新成员可以享有所有老成员过去已达成的开放市场的优惠待遇,老成员就会一致地要求新成员必须按照世贸组织现行协定、协议的规定缴纳“入门费”――开放申请方商品或服务市场。

第三,互惠贸易是多边贸易谈判及一成员贸易自由化过程中与其他成员实现经贸合作的主要工具。关贸总协定及世贸组织的历史充分说明,多边贸易自由化给某一成员带来的利益要远大于一个国家自身单方面实行贸易自由化的利益。因为一国单方面自主决定进行关税、非关税的货物贸易自由化及服务市场开放时,所获得的利益主要取决于其他贸易伙伴对这种自由化改革的反应,如果反应是良好的,即对等地也给予减让,则获得的利益就大;反之,则较小。相反,在世贸组织体制下,由于一成员的贸易自由化是在获得现有成员开放市场承诺范围内进行的,自然这种贸易自由化改革带来的实际利益有世贸组织机制作保障,而不像单边或双边贸易自由化利益那么不确定。因此,多边贸易自由化要优于单边贸易自由化,尤其像中国这样的发展中的大国。

透明度原则

透明度原则(Transparency)是指,WTO成员方应公布所制定和实施的贸易措施及其变化情况,没有公布的措施不得实施,同时还应将这些贸易措施及其变化情况通知世贸组织。此外,成员方所参加的有关影响国际贸易政策的国际协定,也应及时公布和通知WTO。

透明度原则是世贸组织的重要原则,它体现在世贸组织的主要协定、协议中。根据该原则,世贸组织成员需公布有效实施的、现行的贸易政策法规有:

(1)海关法规。即海关对产品的分类、估价方法的规则,海关对进出口货物征收的关税税率和其他费用;

(2)进出口管理的有关法规和行政规章制度;

(3)有关进出口商品征收的国内税、法规和规章;

(4)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的有关法规和规章;

(5)有关进出口货物及其支付方面的外汇管理和对外汇管理的一般法规和规章;

(6)利用外资的立法及规章制度;

(7)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法规和规章;

(8)有关出口加工区、自由贸易区、边境贸易区、经济特区的法规和规章;

(9)有关服务贸易的法规和规章;

(10)有关仲裁的裁决规定;

(11)成员国政府及其机构所签订的有关影响贸易政策的现行双边或多边协定、协议;

(12)其他有关影响贸易行为的国内立法或行政规章。

透明度原则规定各成员应公正、合理、统一地实施上述的有关法规、条例、判决和决定。统一性要求在成员领土范围内管理贸易的有关法规不应有差别待遇,即中央政府统一颁布有关政策法规,地方政府颁布的有关上述事项的法规不应与中央政府有任何抵触。但是,中央政府授权的特别行政区、地方政府除外。公正性和合理性要求成员对法规的实施履行非歧视原则。

透明度原则还规定,鉴于对海关行政行为进行检查和纠正的必要,要求各成员应保留或尽快建立司法的或仲裁的或行政的机构和程序。这类法庭或程序独立于负责行政实施的机构之外。除进口商在所规定允许的上诉期内可向上级法庭或机构申诉外,其裁决一律由这些机构加以执行。

透明度原则对公平贸易和竞争的实现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市场准入原则

世界贸易组织市场准入原则(Market Access)是可见的和不断增长的,它以要求各国开放市场为目的,有计划,有步骤,分阶段的实现最大限度的贸易自由化。市场准入原则的主要内容包括关税保护与减让,取消数量限制和透明度原则。世贸组织倡导最终取消一切贸易壁垒,包括关税和非关税壁垒,虽然关税壁垒仍然是世界贸易组织所允许的合法的保护手段,但是关税的水平必须是不断下降的。

促进公平竞争原则

世界贸易组织不允许缔约国以不公正的贸易手段进行不公平竞争,特别禁止采取倾销和补贴的形式出口商品,对倾销和补贴都做了明确的规定,制定了具体而详细的实施办法,世界贸易组织主张采取公正的贸易手段进行公平的竞争。

经济发展原则


中国加入世贸组织

也称鼓励经济发展与经济改革原则,该原则以帮助和促进发展中国家的经济迅速发展为目的,针对发展中国家和经济接轨国家而制定,是给予这些国家的特殊优惠待遇,如允许发展中国家在一定范围内实施进口数量限制或是提高关税的“政府对经济发展援助”条款,仅要求发达国家单方面承担义务而发展中国家无偿享有某些特定优惠的“贸易和发展条款”,以及确立了发达国家给予发展中国家和转型国家更长的过渡期待遇和普惠制待遇的合法性。

非歧视性原则

这一原则包括两个方面,一个是最惠国待遇,另一个是国民待遇。成员一般不能在贸易伙伴之间实行歧视;给予一个成员的优惠,也应同样给予其他成员。这就是最惠国待遇。这个原则非常重要,在管理货物贸易的《关税与贸易总协定》中位居第一条,在《服务贸易总协定》中是第二条,在《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中是第四条。因此,最惠国待遇适用于世贸组织所有三个贸易领域。国民待遇是指对外国的货物、服务以及知识产权应与本地的同等对待。最惠国待遇的根本目的是保证本国以外的其他缔约方能够在本国的市场上与其他国企业在平等的条件下进行公平竞争。非歧视性原则是世界贸易组织的基石,是避免贸易歧视和摩擦的重要手段,是实现各国间平等贸易的重要保证。

1、最惠国待遇原则:一成员方将在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知识产权领域给予任何其他国家的优惠待遇,立即和无条件的给予其他各成员方。

要点:a.自动性-立即和无条件;b.同一性-受惠标的必须相同;c.相互性-既是受惠方又是给惠方,承担义务同时享受权利;d.普遍性-适用于全部进出口产品、服务贸易和各个部门和所有种类的知识产权所有者和持有者。

例外:A.以关税同盟和自由贸易区等形式出现的区域经济安排,在这些区域内部实行的比最惠国待遇更优惠的优惠,区域外世界贸易组织成员无权享受;B.对发展中成员方实行的特殊和差别待遇,如普遍优惠制;C.在边境贸易中对毗邻国家给于更多的贸易便利;D.在知识产权领域允许成员方就一般司法协助国际协定中享有的权利等方面保留例外。

2、国民待遇原则:对其他成员方的产品、服务和服务提供者及知识产权所有者和持有者所提供的待遇,不低于本国同类产品、服务和服务提供者及知识产权所有者和持有者所享有的待遇。

要点:a.适用的对象是产品、服务和服务提供者及知识产权所有者和持有者,但因这些领域具体受惠对象不同,国民待遇条款的适用范围、具体规则和重要性有所不同;b.只涉及其他成员方的产品、服务和服务提供者及知识产权所有者和持有者,在进口成员方境内所享有的待遇;c.定义中不低于一词的含义是指,其他成员方的产品、服务和服务提供者及知识产权所有者和持有者应与进口成员方同类产品、相同服务和服务提供者及知识产权所有者和持有者享有同等待遇,若进口成员方给予前者更高的待遇,并不违反国民待遇原则。

世界贸易组织总部_世界贸易组织 -法律框架

世界贸易组织的法律框架,由《建立世界贸易组织的马拉喀什协议》及其四个附件组成。附件一包括《货物贸易多边协定》、《服务贸易总协定》和《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分别称为附件1A、附件1B及附件1C;附件二为《关于争端解决规则与程序的谅解》;附件三为《贸易政策审议机制》;附件四是诸边协议。

《建立世界贸易组织的马拉喀什协议》

附件1A-有关货物贸易的多边协议,这些协议主要包括:

1994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

农产品协议。

实施动植物卫生检疫措施的协议。

纺织品与服装协议。

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

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议。

关于履行1994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第六条的协议。

关于履行1994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第七条的协议。

装运前检疫协议。

原产地规则协议。

进口许可程序协议。

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议。

保障措施协议。


世界贸易组织

附件1B-《服务贸易总协定》:对国际服务贸易的定义从四个方面作出了规定:

过境交付,即指从一参加方境内向任何其他参加方境内提供服务。

境外消费,即指在一参加方境内向任何其他参加方的服务消费者提供服务。

商业存在,即指一参加方在其他任何参加方境内通过提供服务的实体的介入而提服务。

自然人流动,即指一参加方的自然人在其他任何参加方境内提供服务。

附件1C-《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

附件二-《关于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规则与程序的谅解》

附件三-贸易政策审议机制

附件四-诸边贸易协议

世界贸易组织总部_世界贸易组织 -争端解决

随着国际社会经济贸易的不断发展,国际经贸领域的贸易战也日见频繁。在解决国际经济贸易纠纷方面,世界贸易组织自成立以来就发挥着重要作用。

世界贸易组织的争端解决机构是总理事会,该机构负责处理围绕乌拉圭回合最后文件所包括的任何协定或协议而产生的争端。根据世界贸易组织成员的承诺,在发生贸易争端时,当事各方不应采取单边行动对抗,而是通过争端解决机制寻求救济并遵守其规则及其所做出的裁决。

争端解决的程序是:

(1)磋商:根据《争端解决规则和程序谅解》规定,争端当事方应当首先采取磋商方式解决贸易纠纷。磋商要通知争端解决机构。磋商是秘密进行的,是给予争端各方能够自行解决问题的一个机会。

(2)成立专家小组:如果有关成员在10天内对磋商置之不理或在60天后未获解决,受损害的一方可要求争端解决机构成立专家小组。专家小组一般由3人组成,依当事人的请求,对争端案件进行审查,听取双方陈述,调查分析事实,提出调查结果,帮助争端解决机构作出建议或裁决。专家组成立后一般应在6个月内向争端各方提交终期报告,在紧急情况下,终期报告的时间将缩短为3个月。


世界贸易组织本部

(3)通过专家组报告:争端解决机构在接到专家组报告后20-60天内研究通过,除非当事方决定上诉,或经协商一致反对通过这一报告。

(4)上诉机构审议:专家小组的终期报告公布后,争端各方均有上诉的机会。上诉由争端解决机构设立的常设上诉机构受理。上诉机构可以维持、修正、撤消专家小组的裁决结论,并向争端解决机构提交审议报告。

(5)争端解决机构裁决:争端解决机构应在上诉机构的报告向世贸组织成员散发后的30天内通过该报告,一经采纳,则争端各方必须无条件接受。

(6)执行和监督:争端解决机构监督裁决和建议的执行情况。如果违背义务的一方未能履行建议并拒绝提供补偿时,受侵害的一方可以要求争端解决机构授权采取报复措施,中止协议项下的减让或其它义务。

世界贸易组织总部_世界贸易组织 -标识


世界贸易组织

1997年10月9日,世贸组织启用新的标识。该标识由六道向上弯曲的弧线组成,上三道和下三道分别为红、蓝、绿三种颜色。标识意味着充满活力的世贸组织在持久和有序地扩大世界贸易方面将发挥关键作用。六道弧线组成的球形表示世贸组织是不同成员组成的国际机构。标识久看有动感,象征世贸组织充满活力。

标识的设计者是新加坡的杨淑女士,她的设计采用了中国传统书法的笔势,六道弧线带有毛笔书法起笔和收笔的韵率。

世界贸易组织总部_世界贸易组织 -官方语言


世界贸易组织

根据世界贸易组织的规定,它的官方语言为英文、法文和西班牙文,这三种语言的文本为正式文本,具有法律效力,中文译本仅供参考,不具有法律效力;收录英文、法文、西班牙文文本的意义在于,当与世贸成员国发生争端的时候,这些文本中的条文是可以直接援引适用的,具有正式的法律效力;收录了中国入世法律文件的中文译本,以便不习惯阅读外语的读者学习、掌握世贸规则。

世界贸易组织总部_世界贸易组织 -成员

世贸组织成员分四类:发达成员、发展中成员、转轨经济体成员和最不发达成员。2006年11月7日,世界贸易组织总理事会在日内瓦召开特别会议,正式宣布接纳越南成为该组织第150个成员。

2012年10月26日在瑞士日内瓦召开的总理事会会议上正式批准老挝成为其第158个成员国。据此,世贸组织正式成员已经达到158个。

2012年12月10日世界贸易组织在瑞士日内瓦召开的总理事会非正式会议上通过塔吉克斯坦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一揽子文件,批准塔吉克斯坦的成员资格。根据世贸组织规则,塔吉克斯坦立法机构应于2013年6月7日前批准相关协议,这一国内程序完成30天后塔吉克斯坦将正式成为世贸组织的第159位成员。2013年3月2日,塔吉克斯坦正式成为世贸组织的的第159个成员。

2013年12月4日,在世界贸易组织第九次部长级会议在印度尼西亚巴厘岛通过协议,正式批准也门加入世贸组织。也门成为世贸组织的第160个成员。

成员一览

国家(地区、组织)名称入世时间国家(地区、组织)名称入世时间阿尔巴尼亚2000年9月8日安哥拉1996年11月23日安提瓜和巴布达岛1995年1月1日阿根廷1995年1月1日澳大利亚1995年1月1日奥地利1995年1月1日巴林1995年1月1日孟加拉1995年1月3日巴巴多斯1995年1月1日比利时1995年1月1日伯利兹1995年1月1日贝宁1996年2月26日玻利维亚1995年9月12日博茨瓦纳1995年5月31日巴西1995年1月1日文莱1995年1月1日保加利亚1996年12月1日布基纳法索1995年6月3日布隆迪1995年7月23日喀麦隆1995年12月13日加拿大1995年1月1日中非1995年5月31日乍得1996年10月19日智利1995年1月1日中国2001年12月11日哥伦比亚1995年4月30日刚果(布)1997年3月27日哥斯达黎加1995年1月1日科特迪瓦1995年1月1日克罗地亚2000年11月30日古巴1995年4月20日塞浦路斯1995年7月30日捷克1995年1月1日刚果(金)1997年1月1日丹麦1995年1月1日吉布提1995年5月31日多米尼克1995年1月1日多米尼加1995年3月9日厄瓜多尔1996年1月21日埃及1995年6月30日萨尔瓦多1995年5月7日爱沙尼亚1999年11月13日欧盟1995年1月1日斐济1996年1月14日芬兰1995年1月1日法国1995年1月1日加蓬1995年1月1日冈比亚1996年10月23日格鲁吉亚2000年6月14日德国1995年1月1日加纳1995年1月1日希腊1995年1月1日格林纳达1996年2月22日危地马拉1995年7月21日几内亚比绍1995年5月31日几内亚1995年10月25日圭亚那1995年1月1日海地1996年1月30日洪都拉斯1995年1月1日中国香港1995年1月1日匈牙利1995年1月1日冰岛1995年1月1日印度1995年1月1日印度尼西亚1995年1月1日爱尔兰1995年1月1日以色列1995年4月21日意大利1995年1月1日牙买加1995年3月9日日本1995年1月1日约旦2000年4月11日肯尼亚1995年1月1日韩国1995年1月1日科威特1995年1月1日吉尔吉斯斯坦1998年12月20日拉脱维亚1999年2月10日莱索托1995年5月31日列支敦士登1995年9月1日立陶宛2001年5月31日卢森堡1995年1月1日中国澳门1995年1月1日马达加斯加1995年11月17日马拉维1995年5月31日马来西亚1995年1月1日马尔代夫1995年5月31日马里1995年5月31日马耳他1995年1月1日毛里塔尼亚1995年5月31日毛里求斯1995年1月1日墨西哥1995年1月1日摩尔多瓦2001年7月26日蒙古1997年1月29日摩洛哥1995年1月1日莫桑比克1995年8月26日缅甸1995年1月1日纳米比亚1995年1月1日荷兰1995年1月1日新西兰1995年1月1日尼加拉瓜1995年9月3日尼日尔1996年12月13日尼日利亚1995年1月1日挪威1995年1月1日阿曼2000年11月9日巴基斯坦1995年1月1日巴拿马1997年9月6日巴布亚新几内亚1996年6月9日巴拉圭1995年1月秘鲁1995年1月1日菲律宾1995年1月1日波兰1995年7月1日葡萄牙1995年1月1日卡塔尔1996年1月13日罗马尼亚1995年1月1日卢旺达1996年5月22日圣基茨和尼维斯1996年2月21日圣卢西亚1995年1月1日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1995年1月1日塞内加尔1995年1月1日中国台湾2002年1月1日塞拉利昂1995年7月23日新加坡1995年1月1日斯洛伐克1995年1月1日斯洛文尼亚1995年7月30日所罗门群岛1996年7月26日南非1995年1月1日西班牙1995年1月1日斯里兰卡1995年1月1日苏里南1995年1月1日斯威士兰1995年1月1日瑞典1995年1月1日瑞士1995年7月1日坦桑尼亚1995年1月1日泰国1995年1月1日多哥1995年5月31日特立尼达和多巴哥1995年3月1日突尼斯1995年3月29日土耳其1995年3月26日乌干达1995年1月1日阿联酋1996年4月10日英国1995年1月1日美国1995年1月1日乌拉圭1995年1月1日委内瑞拉1995年1月1日赞比亚1995年1月1日津巴布韦1995年3月5日越南2006年11月7日亚美尼亚2003年2月5日也门2013年12月4日马其顿共和国2003年4月4日尼泊尔2004年4月23日柬埔寨2004年10月13日沙特阿拉伯2005年12月11日汤加2007年7月27日乌克兰2008年5月16日佛得角2008年7月23日黑山共和国2012年4月29日萨摩亚2012年5月10日俄罗斯2012年8月22日瓦努阿图2012年8月24日老挝2013年2月2日塔吉克斯坦2013年3月2日

(以上表格资料来源于甘肃经济信息网和新华网有关新闻报道)

中国入世

1995年7月11日,世贸组织总理事会会议决定接纳中国为该组织的观察员。中国自1986年申请重返关贸总协定以来,为复关和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已进行了长达15年的努力。

2001年12月11日,中国正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成为其第143个成员。

注意: 中国(中华民国)曾是世贸的前身,关贸总协定的创建国之一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但西方国家却因为政治利益原因,拒绝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被迫放弃缔约国成员的身份,以普通新成员身份加入,所以缔约国成员的一些特权是无权使用的。

利弊分析

利:①它有利于中国参与国际经济合作和国际分工,促进经济发展;

②有利于扩大出口和利用外资,并在平等条件下参与国际竞争;

③有利于促进技术进步、产业升级和经济结构调整,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④有利于改革开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⑤有利于促进世界经济的增长;

⑥也有利于直接参与21世纪国际贸易规则的决策过程,摆脱别人制定规则而中国被动接受的不利状况,从而维护合法权益。

弊:加入世贸组织对我国的弱势产业也是一个严峻的挑战。如果不加快改革的步伐,这些产业将面临被淘汰的危险。随着市场的进一步扩大,关税的大幅度减让,外国产品、服务和投资有可能更多地进入中国市场,国内一些产品、企业和产业免不了面临更加激烈的竞争。

中国世贸诉欧盟第一案胜诉

世贸组织上诉机构2011年7月15日发布报告,最终裁定中国在与欧盟关于紧固件的贸易争端中胜诉。商务部条约法律司负责人昨天称此案中方胜诉具有重大意义,将有助于改善中国企业在包括欧盟在内的国际市场的竞争环境,也将增强世贸成员对世贸规则和多边贸易体制的信心。 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螺丝、螺母和螺栓等碳钢紧固件生产国,欧盟是这些产品的主要市场。2009年1月,欧盟决定对中国碳钢紧固件产品征收26.5%至85%的反倾销税。2009年7月31日,中国将欧盟有关立法及反倾销措施诉诸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此案成为中国在世贸组织起诉欧盟的第一案。

世贸裁定美对华高额关税违规

据新华网、中搜等媒体报道。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委员会14日裁定,美国对中国钢铁制品、太阳能电池板等22类进口商品征收高额关税的做法不符合世界贸易规则。这些商品的年出口金额约为72亿美元。

根据《建立世界贸易组织的马拉喀什协议》,反补贴关税仅适用于出口商为“公共机构”。世贸组织争端解决委员会认为,美国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中国出口企业为“公共机构”,此外,美方以基准价格而非实际交易价格来计算中国出口商品成本的方法也是错误的。

但世贸组织同时也裁定,美在进行反补贴调查时使用可获得的不利事实、补贴利益计算、补贴专向性认定等方面不违反世贸规则。

成果展示

“加入世贸组织十周年,是中国对外贸易跨越式发展的十年,是中国积极参与经济全球化,吸收外资水平不断提高,对外经济合作步伐加快,与世界经济实现共同发展的十年。”2011年6月4日,在浙江省宁波市举行的2011第四届中国信托网开放论坛上,国家统计局总经济师姚景源表示,加入世贸的十年是中国经济发展和各项改革取得重大成就的十年。

国家统计局总经济师姚景源表示,回顾入世十年,中国所取得的伟大成就,首先表现在对外贸易实现跨越式发展,中国的出口规模经过十年跃居世界第一。发展对外贸易,是中国对外开放的核心内容,也是参与国际经济合作的重要渠道。

多年来,中国紧紧抓住经济全球化的机遇,着力解决对外贸易中发生的突出问题,对外贸易的规模不断扩大,对外贸易的质量不断提高。

姚景源分析,加入世贸的十年比加入世贸组织前二十四年中国的进出口总额增长了3.8倍,中国的出口增长了4.0倍,中国的进口增长3.6倍。这十年中国进出口贸易年均增长21.6%,其中出口增长21.9%,进口增长21.4%。2010年,中国的进出口贸易再创新高,进出口总额接近3万亿美元,真正的实现了利民利得财富的分配格局。

姚景源还分析,2001年中国的出口总额与英国相近,但是在随后的十年当中,中国的出口总额在2004年超过日本,2007年超过美国,2009年超过德国,跃居世界第一位,占全球出口的比重由2001年的7.3%提高到的9.6%。

在对外贸易有了迅速发展的同时,贸易平衡的状况也经历了由顺差扩大到逐步平衡的一个发展历程。

中国认真履行开放国内市场的承诺,平均关税从2001年的15.3%降到了9.8%,并且进一步简化进口管理,进一步完善进口促进体系,进一步提高贸易便利化的程度,基本上取消了进口配额管理。姚景源介绍说,“我们分批取消了八百多个税务商品的管理,进口格局也发展到逐渐平衡。”

中国外资直接投资累计达到6531.4亿美元,平均每年增长9.5%。全球排名由2001年的第四位上升到的第二位,并且连续18年处在发展中国家的首位。

截至2011年6月4日,跨国公司在华设立的研发中心已超过1400家。在外资研发中心中,从事先导技术研究的接近50%,已经超过从事市场调研型研究的比重。60%以上的研发中心将全球市场作为它的主要服务目标。

加入世贸组织的十年是中国经济发展最快的时期,2001年中国人均GDP是8622元人民币,十年间GDP年均增长10.5%。姚景源表示,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加入世贸组织,中国是受益者,是参与全球化的一个利益受益者,中国加入世贸组织是一个英明、正确的决策。

“我们总结十年成就的同时,应当看到我们的问题,要把这些问题,紧紧的放到十二五期间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实施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一个重要内容。”姚景源坦言,如果做到这一点,相信在有了加入世贸组织十年的基础上,中国经济会有更多更大的辉煌。

高层论坛

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十周年高层论坛于2011年12月11日上午10时在人民大会堂三楼金色大厅举行。国家主席胡锦涛、国务院副总理王岐山、世界贸易组织总干事拉米、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秘书长素帕猜、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副总裁筱原尚之、世界银行副行长出席。这是我国纪念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规格最高的一次论坛。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出席并发表讲话。

俄入世路


俄罗斯18年漫漫入世路

世界贸易组织(WTO)于2011年12月16日在瑞士日内瓦召开第八次部长级会议,正式同意吸纳俄罗斯入世。俄罗斯由此结束长达18年的入世“马拉松”。

2011年11月10日,俄罗斯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工作组一致通过俄罗斯入世条约最终文本。拥有世贸组织最高决策权的部长级会议16日正式宣布,批准俄罗斯成员身份。

按程序,俄罗斯正式成为世贸组织一员只待俄罗斯议会的批准。俄罗斯议会必须在2012年6月15日前作出决定。俄方首席谈判代表梅德韦德科夫先前说,俄罗斯预计将在“2012年早些时候通过条约。

第一副总理伊戈尔・舒瓦洛夫欢迎世贸组织批准俄罗斯成员身份。舒瓦洛夫说,这是改变的迹象,“朝着好势头改变”。

社科院俄罗斯问题专家姜毅指出,俄罗斯“入世”,对中国企业而言,机遇与挑战并存。

2012年8月22日,俄罗斯正式成为世界贸易组织(世贸组织)第156个成员,漫长而又曲折的入世之路终于画上句号。此举为俄罗斯进一步融入世界经济打开新局面,为推动建设公平有效的多边贸易体系创造新契机。

从短期来看,俄罗斯或许并不能从入世中获取立竿见影的“红利”。相反,诸如轻工、农业、金融、保险、汽车和航空制造等行业将备受压力;但从长期来看,入世将提升俄经济整体竞争力,有助于其经济结构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这对谋求创新型经济发展、改变原料型经济增长模式的俄罗斯来说尤为重要。

俄罗斯入世,意味着世贸组织将最后一个重要经济体纳入国际贸易规则之内。尽管不少人因多哈回合谈判久拖未决,对世贸组织运作机制提出质疑,但世贸组织仍是当前最为成熟和有效的多边贸易机制。俄罗斯的加入,无疑将为国际贸易注入新鲜血液。

此外,俄罗斯入世在某种程度上将改变多边贸易体系的力量构成,有助于金砖国家在多哈回合谈判中协调立场,维护新兴经济体的利益,为多边贸易体系建设和全球经济治理注入新的活力。

世界贸易组织总部_世界贸易组织 -贸易趋势


世界贸易组织

根据塞浦路斯金融镜报报道,受欧洲经济形势拖累,世界贸易组织预计世界贸易增长率仅为2.5%,甚至低于过去20年年均增长率的一半。这一数值与WTO四月份做出的3.7%的预测相比明显降低;同时,其对2013年的贸易预测也由5.6%下调至4.5%。根据WTO预测,2012年和2013年世界经济增长率分别为2.1%和2.4%,2012年发达经济体出口额将增长1.5%,发展中国家出口增长率约为3.5%,与此前5.6%的预测值相比大幅缩减;而2013年上述两类经济体的出口增长预测值则分别为3.3%和5.75% 。

世界贸易组织总部_世界贸易组织 -主要成果

首个全球性贸易协定诞生

世贸组织第九届部长级会议2013年12月7日中午在印尼巴厘岛圆满闭幕,世贸组织成立18年来首个全球性贸易协定诞生的喜讯传出。或许是因为之前的谈判太胶着、等待太漫长,会议闭幕式显得格外温情。随着《巴厘部长宣言》一锤定音,刹那间全场起立,掌声夹杂着欢呼声久久不息。

“巴厘一揽子协定”是本次会议上最甘美的果实。这份世贸组织成立18年来的首个全球贸易协定,共包括10份文件,其中涵盖简化海关及口岸通关程序、允许发展中国家在粮食安全上有更多选择权、协助最不发达国家发展贸易等内容。

世界贸易组织总部_世界贸易组织 -存在问题

WTO 此机构的目标原是为了监督新的全球秩序,确保其合法;然而 WTO 没有任何类似民主机构的特征:WTO 秘密运作,没有义务向成员国或他者解释其行动;WTO 的国家代表多是贸易律师,往往会因为企业需要而为之打通关,而该组织也秉持对市场的信仰,往往向企业利益倾斜,常让地方环境法与劳工法受挫、无以伸张。

不公平的决策

一些国家对于在 WTO 框架下的不公机制表示不满,如在数国组成的小团体内讨论而达到协议,往往压缩其他比较“不重要”的国家的权益等等,而在此体制下,大部分发展中国家也较没有足够力量反对一些决议。

密室会议

WTO 最为人诟病之一,即为其不透明的所谓“密室会议”、“绿室会议”或“小型部长会议”(Green Room)。其原文出自起初GATT乌拉圭回合(Uruguay Round) 中,少数会员代表于绿色房间内所作出的决议,另一说则为日内瓦WTO秘书长的办公室颜色。在“密室会议”中,部分对于会议主题有利益关系的少数国家事先就议题做出一致的方案,之后在将此决议公布于所有会员国前决议。此种决议方式在后来于1999年西雅图、2001年杜哈及2003年坎昆部长会议均被采用,甚至成为许多决议失败的原因,因为非洲或其他周边国家在整个会议讨论中,均被排除在“密室会议”之外,故拒绝承认最后的决议。此种决策过程在1990年代常被提出,常为开发中国家或非政府组织对于 WTO 决策不透明的批判焦点。

过去数十年中有许多方案尝试解决“密室会议”的问题,如由数个永久核心会员国及由其他成员国以轮值的方式所组成的执行委员会,以管理 WTO 里的议程,其中的核心会员国可由各国在世界经济体的影响力或其他准则来决定。然至今这方面仍未有明显的进展。许多决策者认为,使 WTO 的会议更为透明无疑是有必要且可取的,但同时也有人认为“密室会议”这样的讨论过程在如此一个日益庞大的组织是无可避免的。

除上述以外,包含了 WTO 中最重要的关税限制及其他由所有会员国决议的资料库无法自由地取得,也常是多方批评的一项。

世界贸易组织总部_世界贸易组织 -巴厘协定

2013年12月7日,比原定时间推迟了1天,世界贸易组织(WTO)第九届部长级会议在印尼巴厘岛落下帷幕,发表了《巴厘部长宣言》。此次会议在最后时刻达成了WTO成立18年、多哈回合谈判启动12年以来的第一份全球多边贸易协定――“巴厘一揽子协定”。这标志着多哈回合贸易谈判12年僵局终获历史性突破。此次会议成果振奋人心,但也要看到这只是世贸多哈回合协议的一个缩水版协议,离多哈回合谈判的全面完成尚十分遥远。

世界贸易组织总部_世界贸易组织 -相关资讯

日内瓦时间2014年3月26日,世界贸易组织公布了美国、欧盟、日本诉中国稀土、钨、钼相关产品出口管理措施案专家组报告,裁定中方涉案产品的出口管理措施违规。商务部条约法律司负责人对此表示遗憾,称中方正在评估专家组裁决报告,并将根据世贸组织争端解决程序妥善做好本案后续工作。

WTO上调2014年全球贸易增长预测至4.7%

2014年4月15日,世界贸易组织(WTO)对2014年全球贸易增长的预测上调至4.7%。多名贸易经济学家此前预计,WTO下调其先前全球贸易增长4.5%的预测。WTO总干事罗伯特 阿泽维多曾表示,他在2014年首季度尚未看到全球贸易显着复苏的迹象。

世界贸易组织总部_世界贸易组织 -中国加入

加入过程


世界贸易组织

1995年7月11日,世贸组织总理事会会议决定接纳中国为该组织的观察员。中国自1986年申请重返关贸总协定以来,为复关和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已进行了长达15年的努力。

2001年12月11日,中国正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成为其第143个成员。

注意: 中国曾是世贸的前身,关贸总协定的创建国之一,但西方国家却因为政治利益原因,拒绝承认,中国被迫放弃缔约国成员的身份,以普通新成员身份加入,所以缔约国成员的一些特权是无权使用的。

利弊分析

利:①它有利于中国参与国际经济合作和国际分工,促进经济发展;

②有利于扩大出口和利用外资,并在平等条件下参与国际竞争;

世界贸易组织的宗旨 世界贸易组织 世界贸易组织-发展历史,世界贸易组织-宗旨

③有利于促进技术进步、产业升级和经济结构调整,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④有利于改革开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⑤有利于促进世界经济的增长;

⑥也有利于直接参与21世纪国际贸易规则的决策过程,摆脱别人制定规则而中国被动接受的不利状况,从而维护合法权益。

弊:加入世贸组织对我国的弱势产业也是一个严峻的挑战。如果不加快改革的步伐,这些产业将面临被淘汰的危险。随着市场的进一步扩大,关税的大幅度减让,外国产品、服务和投资有可能更多地进入中国市场,国内一些产品、企业和产业免不了面临更加激烈的竞争。

中国世贸诉欧盟第一案胜诉

世贸组织上诉机构2011年7月15日发布报告,最终裁定中国在与欧盟关于紧固件的贸易争端中胜诉。商务部条约法律司负责人昨天称此案中方胜诉具有重大意义,将有助于改善中国企业在包括欧盟在内的国际市场的竞争环境,也将增强世贸成员对世贸规则和多边贸易体制的信心。 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螺丝、螺母和螺栓等碳钢紧固件生产国,欧盟是这些产品的主要市场。2009年1月,欧盟决定对中国碳钢紧固件产品征收26.5%至85%的反倾销税。2009年7月31日,中国将欧盟有关立法及反倾销措施诉诸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此案成为中国在世贸组织起诉欧盟的第一案。

成果展示

“加入世贸组织十周年,是中国对外贸易跨越式发展的十年,是中国积极参与经济全球化,吸收外资水平不断提高,对外经济合作步伐加快,与世界经济实现共同发展的十年。”2011年6月4日,在浙江省宁波市举行的2011第四届中国信托网开放论坛上,国家统计局总经济师姚景源表示,加入世贸的十年是中国经济发展和各项改革取得重大成就的十年。

国家统计局总经济师姚景源表示,回顾入世十年,中国所取得的伟大成就,首先表现在对外贸易实现跨越式发展,中国的出口规模经过十年跃居世界第一。发展对外贸易,是中国对外开放的核心内容,也是参与国际经济合作的重要渠道。

多年来,中国紧紧抓住经济全球化的机遇,着力解决对外贸易中发生的突出问题,对外贸易的规模不断扩大,对外贸易的质量不断提高。

姚景源分析,加入世贸的十年比加入世贸组织前二十四年中国的进出口总额增长了3.8倍,中国的出口增长了4.0倍,中国的进口增长3.6倍。这十年中国进出口贸易年均增长21.6%,其中出口增长21.9%,进口增长21.4%。2010年,中国的进出口贸易再创新高,进出口总额接近3万亿美元,真正的实现了利民利得财富的分配格局。

姚景源还分析,2001年中国的出口总额与英国相近,但是在随后的十年当中,中国的出口总额在2004年超过日本,2007年超过美国,2009年超过德国,跃居世界第一位,占全球出口的比重由2001年的7.3%提高到的9.6%。

在对外贸易有了迅速发展的同时,贸易平衡的状况也经历了由顺差扩大到逐步平衡的一个发展历程。

中国认真履行开放国内市场的承诺,平均关税从2001年的15.3%降到了9.8%,并且进一步简化进口管理,进一步完善进口促进体系,进一步提高贸易便利化的程度,基本上取消了进口配额管理。姚景源介绍说,“我们分批取消了八百多个税务商品的管理,进口格局也发展到逐渐平衡。”

中国外资直接投资累计达到6531.4亿美元,平均每年增长9.5%。全球排名由2001年的第四位上升到的第二位,并且连续18年处在发展中国家的首位。

截至2011年6月4日,跨国公司在华设立的研发中心已超过1400家。在外资研发中心中,从事先导技术研究的接近50%,已经超过从事市场调研型研究的比重。60%以上的研发中心将全球市场作为它的主要服务目标。

加入世贸组织的十年是中国经济发展最快的时期,2001年中国人均GDP是8622元人民币,十年间GDP年均增长10.5%。姚景源表示,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加入世贸组织,中国是受益者,是参与全球化的一个利益受益者,中国加入世贸组织是一个英明、正确的决策。

“我们总结十年成就的同时,应当看到我们的问题,要把这些问题,紧紧的放到十二五期间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实施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一个重要内容。”姚景源坦言,如果做到这一点,相信在有了加入世贸组织十年的基础上,中国经济会有更多更大的辉煌。

高层论坛

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十周年高层论坛于2011年12月11日上午10时在人民大会堂三楼金色大厅举行。国家主席胡锦涛、国务院副总理王岐山、世界贸易组织总干事拉米、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秘书长素帕猜、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副总裁筱原尚之、世界银行副行长出席。这是我国纪念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规格最高的一次论坛。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出席并发表讲话。

附:2011年12月11日胡锦涛《在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10周年高层论坛上的讲话》

女士们,先生们:

2001年,中国正式成为世界贸易组织成员。这是中国改革开放进程中的一件大事,标志着中国对外开放进入了历史新阶段。

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是中国全面分析国内外形势、为加快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来,中国坚持享受权利和履行义务相结合、实现自身发展和促进世界共同发展相结合,积极化挑战为机遇,在更大范围、更高水平上参与国际经济合作和竞争,大力发展开放型经济,推动中国和世界的关系发生了举世瞩目的变化。

中国全面履行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承诺,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程度显着提高。我们不断扩大农业、制造业、服装业市场准入,不断降低进口产品关税税率,取消所有不符合世界贸易组织规则的进口配额、许可证等非关税措施,全面放开对外贸易经营权,大幅降低外资准入门槛。中国关税总水平由15.3%降至9.8%,达到并超过了世界贸易组织对发展中国家的要求。中国服务贸易开放部门达到100个,接近发达国家水平。我们大规模开展法律法规清理修订工作,中央政府共清理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2300多件,地方政府共清理地方性政策和法规19万多件。中国对外开放政策的稳定性、透明度、可预见性不断提高。

中国坚持实行平等互利、合作共赢的对外开放政策,为世界经济发展带来有力推动。中国全面享受世界贸易组织成员权利,经济发展获得了良好外部条件,同世界各国在经济、贸易、科技、文化等领域交流合作的广度和深度不断拓展。中国货物贸易额的全球排名由第六位上升到第二位,其中出口额跃居第一位,进口额累计达到7.5万亿美元;累计吸收外商直接投资7595亿美元,居发展中国家首位;对外直接投资年均增长40%以上,2010年达到688亿美元、居世界第五位。中国每年平均进口7500亿美元的商品,为贸易伙伴创造大量就业岗位和投资机会。在华外商投资企业累计汇出利润2617亿美元,年均增长30%。

中国积极承担应尽国际责任,努力推动各国共同发展。我们积极采取一系列重大政策措施,同国际社会一道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着力推动世界经济强劲、可持续、平衡增长。我们坚定支持世界贸易组织多哈回合谈判,参与国际宏观经济政策协调,参与二十国集团等全球经济治理机制建设,致力于国际货币体系、国际贸易体系、大宗商品价格形成机制等改革和完善,致力于促进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我们高举自由贸易旗帜,反对各种形式的保护主义,推动建立公平、合理、非歧视的国际贸易体系。我们积极推动建立更加平等、更加均衡的新型全球发展伙伴关系,加强南北对话和南南合作,加大对外援助力度,近10年累计对外提供各类援款1700多亿元人民币,免除50个重债穷国和最不发达国家近300亿元人民币到期债务,承诺对同中国建交的最不发达国家97%的税目的产品给予零关税待遇,为173个发展中国家和13个地区性国际组织培训各类人员6万多名,增强了受援国自主发展能力。

入世10年来的实践,丰富了我们在经济全球化条件下发展中国的认识,坚定了我们实施对外开放基本国策的信心。实践证明,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扩大对外开放,惠及13亿中国人民,也惠及各国人民;中国的发展是和平的发展、开放的发展、合作的发展、共赢的发展,向世界展示了中国这个东方文明古国的勃勃生机和巨大潜力。

当今世界是开放的世界。只有坚持改革开放,才能不断进步,才能破解发展进程中的难题。30多年前,在邓小平同志领导下,我们正确判断国际国内形势,准确把握时代主题,顺应人民愿望,作出实行改革开放的历史性决策,为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注入了强大活力。中国过去30多年的快速发展靠的是改革开放,中国未来发展也必须坚定不移依靠改革开放。改革开放是决定当代中国命运的关键抉择,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由之路。

当今世界,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各国经济相互依存不断加深,全球经济治理出现新变革,同时世界经济形势复杂多变,国际金融市场动荡不已,各种形式的保护主义明显增多,国际和地区热点此起彼伏,粮食安全、能源安全、气候变化、重大自然灾害等全球性挑战日益突出,世界经济发展面临严峻挑战。

从中国来看,经过30多年的发展,中国社会生产力、综合国力、人民生活水平大幅度跃升,中国的发展基础和发展条件发生很大变化,同时中国仍然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依然突出,经济增长的资源环境约束强化,科技创新能力不强,产业结构不合理,农业基础薄弱,城乡、区域发展不协调,国际竞争力不强,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仍然较多。

面对新形势新要求,中国将坚持以更广阔的视野观察世界、观察中国,根据推动科学发展的要求,实行更加积极主动的开放战略,拓展新的开放领域和空间,完善更加适应发展开放型经济要求的体制机制,提高开放型经济水平和质量,形成开放型经济新格局,更好地以开放促发展、促改革、促创新。

――中国将进一步扩大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我们将适应国际产业转移和国内外市场需求变化,更加注重加强同世界各国的经济技术交流合作,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大力发展结构优化、技术先进、清洁安全、附加值高、吸纳就业能力强的现代产业体系,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我们将继续通过开放市场、引进先进技术提升制造业国际竞争力,推动传统制造业向价值链高端延伸,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我们将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坚持绿色、低碳发展理念,加强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大力发展绿色产业和节能环保产业。我们将扩大服务业开放,积极承接国际服务业转移,加快发展服务业特别是现代服务业。我们将稳步推进农业领域对外开放,促进农业结构调整,推动农业朝着集约化、效益型方向发展。我们将加快构建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吸收外资进入法律法规许可的文化产业领域,鼓励外资企业在华进行文化科技研发、发展服务外包。我们将更加注重为包括外资企业在内的各类所有制企业提供公平的市场准入待遇,更加注重在开放中增强技术进步和体制创新动力。

――中国将进一步促进对外贸易平衡发展。我们将坚持进口和出口并重,把扩大进口和稳定出口结合起来,把积极扩大进口作为转变外贸发展方式的重要内容,努力促进国际收支基本平衡,不刻意追求贸易顺差。我们将完善进口支持政策,降低进口成本,提高进口便利化。今后5年,随着中国扩大内需战略的有效实施,中国消费结构将继续提升,居民消费潜力将进一步释放,预计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长15%以上,2015年有望达到32万亿元人民币,国内市场规模将位居世界前列,今后5年中国进口总规模有望超过8万亿美元,这将给世界各国带来巨大商机。我们将加强同主要顺差来源国的经济合作,通过共同努力逐步解决贸易不平衡问题。我们也希望有关国家尽快承认中国完全市场经济地位,放松高新技术产品对中国出口管制,方便中国企业前往投资,为双边贸易平衡发展创造条件。

――中国将进一步完善全方位对外开放格局。中国区域多样化和发展不平衡蕴含着多层次多元化的投资机会。我们将把扩大对外开放和区域协调发展结合起来,协同推动沿海、内陆、沿边开放,形成优势互补、分工协作、均衡协调的区域开放新格局。我们将继续深化沿海地区对外开放,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参与沿海地区技术研发、高端制造、生态功能区建设和现代服务业发展,在更高水平上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共进。我们将积极支持外商投资企业到中西部地区投资办厂,参与中国中部地区崛起、西部大开发和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我们将加快沿边开放步伐,加强与周边国家的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繁荣双边经济,实现互利共赢。我们将积极扩大文化、教育、科技、卫生等领域对外交流合作,在扩大开放中促进中国社会事业发展。

――中国将进一步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并重。“引进来”和“走出去”是中国对外开放的重要内容,也是中国深化对外经贸合作、促进与世界各国共同发展的有效途径。中国将继续扩大各领域对外开放水平,强化产业政策与外资政策的协调,继续欢迎各国投资者来华投资兴业,鼓励外商在华设立研发中心,利用全球科技智力资源推动国内技术创新。中国将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按照市场导向和企业自主决策原则,引导企业有序开展境外投资合作,重视开展有利于不发达国家改善民生和增强自主发展能力的合作,承担社会责任,造福当地人民。

――中国将进一步营造公平透明的市场环境。我们将按照转变职能、理顺关系、优化结构、提高效能的要求,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继续开展涉外经济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措施的清理工作,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少政府对微观经济活动的干预,健全制约和监督机制,推动政府服务朝着更加规范有序、公正公开的方向发展。我们将加大知识产权执法力度和司法保护力度,健全市场信用体系,完善市场监管体系,加快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全国大市场,为国内外投资者提供良好经营环境。中国将加强自身投资环境建设,继续优化公共服务和管理,不断完善市场体系,为国内外投资者提供公平、稳定、透明的投资环境。

――中国将进一步推动共同发展。我们将高举和平、发展、合作旗帜,积极参与国际事务,承担力所能及的义务和责任,继续在国际经济体系中发挥建设性作用,同各国一道分享发展机遇、应对各种挑战,使中国发展惠及更多国家和人民。我们将加强同发展中国家的务实合作、增加对发展中国家的经济援助和人才培训,扩大同发达国家的互利合作,深化同周边国家的睦邻友好合作,扩大同各方利益会合点,妥善处理经贸摩擦。我们将致力于维护和加强多边贸易体制,继续推动多哈回合谈判,积极参与全球经济治理机制改革,推动国际经济秩序朝着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我们将加快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推动区域经济一体化更好更快发展。面对国际金融危机、粮食危机、气候变化以及重大自然灾害,中国将同各国合力应对国际社会共同面临的挑战,为推动建设持久和平、共同繁荣的和谐世界作出新贡献。

我们多次郑重宣示,中国始终不渝走和平发展道路,始终不渝奉行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在实现自身发展的同时致力于促进世界共同发展。面向未来,中国将坚定不移做和平发展的实践者、共同发展的推动者、多边贸易体制的维护者、全球经济治理的参与者。我们坚信,一个改革开放的中国,一个繁荣发展的中国,一个和谐稳定的中国,必将为人类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世界贸易组织总部_世界贸易组织 -美国修订关税法案

中国要求WTO启动争端解决程序

近日,中国认定美国修订关税法案(即GPX法案)的行为违反世贸(WTO)相关规定,并要求WTO启动争端解决程序,欲与美国在争端解决机制下进行磋商。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就此发表谈话表示,美方在缺少法律依据的情况下,对华发起了30多起反补贴调查,随后又通过GPX法案追认这些调查的合法性。

“这种做法将中国企业置于一个不确定的法律环境,违反了WTO在透明度和正当程序等方面的相关规则。”沈丹阳说。

美国逐步修订《反补贴法》

在采访中,商务部官员介绍,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是WTO多边贸易体制下的三大贸易救济措施,在国际贸易领域,成员国通常采用这三种形式保护国内相关产业。

随着中美之间贸易摩擦不断升级,美国对中国采取的反倾销和保障措施不能满足其国内产业的贸易保护期望。美国国内运用反补贴救济措施对我国产品出口进行法律制约的需求日益高涨。

据悉,本次争端共涉及24类产品,累计涉案金额72.27亿美元。

美国对外使用贸易救济工具时,一直有约定俗成的规则,即不对“非市场经济国家”的产品发起反补贴调查。这一传统是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的“乔治城钢铁公司案”后确立的。

据悉,“乔治城钢铁公司案”是美国针对原产于捷克斯洛伐克和波兰(非市场经济国家)的碳钢发起的反补贴调查。美国商务部于1984年5月对该案作出终裁:反补贴法不适用于“非市场经济国家”。

美国商务部在该案中对此观点进行了充分阐述,明确《反补贴法》中所指的补贴是任何扭曲和破坏市场秩序并导致资源配置不当、鼓励无效率生产和减少财富的行为。对于“非市场经济国家”而言,不存在市场,寻找市场秩序的扭曲和破坏没有意义;在“非市场经济国家”,价格由政府制定,出口亏损比例也由国家补偿。无法计算出“非市场经济国家”对某项产品的实际补贴是多少。美国商务部认为,如果补贴适用于“非市场经济国家”,那么政府的每一项措施都将构成补贴。

因此,美国商务部得出结论:我们不准备把基于市场经济的补贴强加于一个没有任何意义、无法查出、无法量化的“非市场经济国家”身上,并且美国国会选择利用另外两个法规来处理“非市场经济国家”的不公平贸易问题,即《反倾销法》和《1974年贸易法》中贸易干扰条款第406条。美国商务部认为,国会立法意图是用反倾销和防止贸易干扰手段制裁“非市场经济国家”,而不是使用反补贴调查。

上个世纪90年代初,美国商务部在处理“拉斯科金属有限公司电风扇案”时,调整了反补贴法适用于“非市场经济国家”的情形。

2007年3月29日,在对华“铜版纸案”中,美国国际贸易法院法官GregoryW・Carman作出了“美国商务部有权考虑对中国企业启动反补贴调查”的裁定。这开启了美国反补贴法适用于“非市场经济国家”的先河。

中国抗辩从未停止

自美国对华发起第一起反补贴调查开始,中方就明确指出美国无权对其认定的所谓“非市场经济国家”发起反补贴调查。

2011年12月19日,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对非公路用轮胎司法诉讼案的判决再次支持了中方的主张,认定美商务部在《1930年关税法》下无权对非市场经济国家进行反补贴调查。

遗憾的是,美方不但没有根据法院判决及时改正错误做法,反而在随后不到3个月的时间内迅速通过了《1930年关税法》修订法案(案号H.R.4105,即GPX法案),明确授权美国商务部可以对“非市场经济国家”启用反补贴措施,并将适用范围追溯至2006年11月20日以来美国商务部发起的所有反补贴调查。

沈丹阳强调,中方已在不同场合多次重申,中方坚决反对滥用贸易救济规则,反对贸易保护主义,会坚定地行使世贸组织成员权利,维护国内产业的合法利益。中方希望,通过WTO争端解决机制的磋商,美方能够改正其错误做法,妥善解决中方关注的问题。

“前两年,中国对美国发起了WTO争端解决诉讼,上诉机构支持了中方的主张,认为美国在反倾销、反补贴的执行过程中存在违背WTO规则的做法。但是在这个裁决出来之后,美国并没认真执行这些裁决,继续坚持错误的做法,包括在新的反倾销、反补贴调查中仍然采取一些不公平措施。在这样的背景下,中国商务部发起WTO争端解决诉讼,我认为是非常及时,也是非常必要的。”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国WTO研究院副院长屠新泉表示。

世界贸易组织总部_世界贸易组织 -最新消息

我们在近期发布的《全球贸易解析》 (Global trade unbundled)报告中将中国视为贸易额迅速增长的焦点。该现象不仅限于发达市场,在新兴市场间也同样如此,因为商品和服务不仅由这些经济体生产,而且还被这些经济体消费。


世界贸易组织

自2008年起,中国出口开始放缓,导致一些人担心中国贸易长期将呈现下降趋势。我们认为,这种担忧完全没有必要,主要原因有三点:第一,2000年至2007年间,中国的年出口额实现了高于25%的超速增长,之后出现放缓态势在所难免。自全球金融危机爆发以来,中国的出口额受西方国家(尤其是欧洲)需求疲软所拖累,但随着发达市场的经济复苏,中国势必从中受益。

第二,近年来,中国作为全球供应链主要成员的地位日益巩固。在全球供应链中,一个国家负责产品设计,其他几个国家负责产品制造(有时这些国家之间会出现往返贸易),然后发往其他国家进行总装,而后者往往会是中国。以苹果公司的iPad为例,该产品在美国设计,在中国组装,各组件由全球多个国家制造。

我们认为,对全球企业而言,中国以及大多数亚洲新兴国家依然是极具吸引力的制造基地。中国的低成本优势可能会不断减弱,部分企业已经将业务转移到工资水平更低的国家,例如越南、柬埔寨或孟加拉国,或者将生产环节“回流”本土,但这种过渡速度或许较为缓慢。此外,中国企业通过技术投资和提升技能水平,拥有了保留大多数业务所需的规模和专业技术。中国也已然成为创新大国,尤其是在工艺流程方面;近年来,中国向主要国家专利局提交的专利申请大幅增加,且现已成为全球领导者,表明中国在全球制造业中拥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第三,中国在世界贸易中的强势地位不仅仅表现在出口方面。如今,除石油需求仅次于美国外,中国已成为大多数商品的第一大进口国。中国专注于实现更均衡的经济增长和结构性改革,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些措施将拉动国内消费,提升中国对全球企业和新兴市场出口商的吸引力。还是以苹果公司为例,其产品在中国组装并在西方国家销售。如今,中国已成为苹果产品的第二大市场,苹果公司预计中国很快便会赶超美国,一跃成为第一大市场。

此外,中国领导人倡导的经济改革可能会增强中国民营企业的发展,为全球企业提供更多在华建立合资企业的机会。总体而言,我们预计到2020年中国的贸易规模将会增长一倍。下一阶段,中国同其他新兴市场的贸易额有望实现大规模增长。从更长远看,世界贸易组织预计到2030年,中国贸易额在全球贸易总额中所占的比例将增加到20%或以上,进一步突显出中国在全球贸易中的核心地位。

中国作为“贸易巨头”的地位将继续增强,世界各国企业均应认真思考如何把握这一机遇。企业需要确定如何才能以最佳方式把握不断增长的“南南”贸易或新兴市场间的贸易机会,尤其是涉及中国的贸易活动。这不仅会影响它们制造产品的地点,还将影响它们制造产品的方式,以迎合中国和其他新兴市场快速增长的新消费者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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