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军力现役部队49.2万人。编有省、市、县军事指挥部;每个省、市军指下辖若干个独立团,每个县军指下辖若干个独立营。省军指、国家直辖市军指由所在军区指挥,省辖市、县军指由省军指指挥。
越南军力越南军力
国防政策 1997年,越南继续奉行越共“八大”制定的国防政策:发挥全体人民和整个政治体系的综合力量,建立稳固的全民国防体系,提高武装力量的质量,牢固捍卫国家的独立、安全、主权和领土完整,保卫人民、保卫党、保卫社会主义制度,制止和粉碎一切破坏政治社会稳定、侵犯国家独立、主权和领土完整以及损害国家建设发展事业的阴谋活动,有效地打击和惩治各种犯罪,确保社会治安秩序稳定和安全。为此,要把建设和保卫祖国、国防任务与治安任务、国防安全活动与对外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将巩固国防、保卫国家安全作为全党、全国、全军和全民的经常性重要任务,逐步增强国家的国防潜力,建立革命化、正规化、精锐化、逐步现代化的军队和公安力量,形成牢固的全民国防与全民安全相结合的阵势;贯彻积极主动进攻、随时准备击败一切破坏活动的指导思想;完善保卫祖国的法律体系,使党关于建立全民国防和全民安全的方针政策法制化;加强国家对国防安全的管理,加强党对军队、公安和国防安全事业的领导。
军事战略 1997年,越南仍实行“积极防御” 的军事战略,其主要内容包括:(一)对安全环境的估计:越军认为,越国家安全主要面临3个方面的威胁:一是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利用“民主”、“人权”干涉越南内政,对越进行“和平演变”,企图把越引向资本主义道路;二是国外敌对势力与国内反政府组织相互勾结,伺机制造暴乱和破坏活动,企图颠覆越南共产党政权;三是越与周边国家存在领土争端,有引发局部武装冲突甚至局部战争的危险。(二) 军事战略目标:确保北部和西南边境稳定和安全,维护在南沙的既得利益,保持国内政局和社会稳定,为国家集中力量发展经济和提高地区大国地位创造有利条件。(三)军事战略方针:收缩陆地战线;扩大海上控制范围,巩固已占南沙岛礁;建立“区域防御” 体系;坚决抵制“和平演变”,严防发生暴乱和颠覆活动。(四)战争准备:立足于依靠本国经济和军事实力,随时应付可能在南沙海域发生的中低强度战争和在越北部、西南边境局部地区发生的小规模武装冲突。(五)战略部署:南北兼顾,陆海并重,重点防御北部、西南部和中南沿海方向。 (六)建军方针:削减数量、提高质量,建立―支“革命化、正规化、精锐化和逐步现代化”的军队,同时加强后备力量建设。
国防体制 越南宪法规定:国家主席统帅各人民武装力量,并兼任国防与安宁会议主席。但实际上越共中央军事党委是最高军事决策机构,越共中央总书记兼任军委书记,通过国防部对全国武装力量实行统―领导和指挥。国会设有国防与安宁委员会,负责审查和监督国防与安宁政策的执行;国家机关设有国防与安宁会议,协助国家主席统帅武装力量。国防部既是越共中央军委的办事机构,又是越军的最高军事行政机关,下辖总参谋部、总政治局、总后勤局、总技术局、国防工业经济总局。5大总部(局)分别负责全军的军事指挥、政治思想教育、后勤供应、技术保障、军工及生产经营。国防部直属单位有军事战略研究院、军队监察委员会、军事历史研究院、外事局和规划局等。武装力量由正规军、地方部队、预备役部队和民兵自卫队组成。正规军又称主力部队,分陆军、海军、空军和防空军四个军种。
武装力量 现役部队 49.2万人。
地方部队 编有省、市、县军事指挥部;每个省、市军指下辖若干个独立团,每个县军指下辖若干个独立营。省军指、国家直辖市军指由所在军区指挥,省辖市、县军指由省军指指挥。
预备役部队越南《军事义务条例》规定,男 18―45岁、女18―40岁的退伍军人和依照法律应服兵役而未入伍的公民,都要编入预备役部队。预备役军官―般由军队转业军官、士官和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并受过专门培训的地方人员担任。预备役军人根据其服役经历和受训程度分为两类。凡服满现役1年以上或打过仗的士官和士兵,以及预备役期间参加集训累计达1年者,均为第1类预备役,其余为第2类。两类预备役军人又根据年龄分为两等:A等为35岁以内,B等为36―45岁。预备役士官和士兵在服满预备役年限后或身体不宜继续服预备役,可由省辖市、镇、县军事指挥长决定解除预备役。迄1997年底,越预备役部队约26万人。
民兵自卫队 ―般编成连、排,最大编成营,由步兵、工兵、防化兵、通信兵和侦察兵等诸兵种组成。迄1997年底,越民兵自卫队约170万人。民兵自卫队平时不脱产,定期参加军事洲练,受当地驻军统―指挥;战时担负警戒、侦察、巡逻、运输、救护、防空、消防和组织疏散等项任务,也可配合军队行动,增强军队的作战力量,开展敌后游击战。
部署 1997年,越军部署没有大的调整,仍保持“南北兼顾”、“陆海并重”,重点防御北部、西南部和中南沿海地区的态势。陆军采取区域部署和机动部署相结合方式,全国由北向南划分为8个区域,每个区域部署1个军区;担负战略机动作战任务的野战部队部署是北部、南部地区各占一半;总兵力的 50%部署在北部地区、40%部署在西南部地区、10%部署在中部地区。海军中北向南沿海岸线划分为4个区域,每个区域部署1个沿海区;主要作战舰艇部署在岘港、金兰湾和胡志明市等中南沿海地区。空军按照重点布防和机动布防相结合的原则,将全国从北到南划分为3个作战区,每个作战区部署相应部队;总兵力的2/3部署在中南沿海地区,1/3部署在北部地区。防空军将全国划分为北、中、南3个防空作战区,重点保卫主要城市和地域;总兵力的50%部署在北部作战区、30%部署在南部作战区、20%部署在中部作战区。越拥有海军基地11处(万华、锦普、鸿基、河修、海防、岘港、芽庄、头顿、金兰湾、胡志明市和归仁等);空军基地15处(内排、安沛、克夫、和乐、建安、寿春、岘港、富吉、藩朗、边和、新山一、波莱古、绥和、金兰湾、朱莱等)。
兵役制度越南《义务兵役法》规定,实行义务兵役制度。服役年龄18―27岁。服役年限,士官和士兵2年,士官指挥员、军队培训的专业技术士官和士兵、海军舰艇士官和士兵均为3年,需要时可延长半年。军官服役年限,尉官38岁、少校43岁、中校 48岁、上校52岁、大校55岁、少将60岁,中将以上军官不规定服役年限。
军衔 根据越南《人民军军官法》规定,越南军官军衔分为3等12级,即将官4级(大将、上将、中将、少将),校官4级(大校、上校、中校、少校),尉官4级(大尉、上尉、中尉、少尉)。军官晋衔年限:少尉升中尉2年,中尉升上尉3年,上尉升大尉3年,大尉升少校4年,少校升中校4年,中校升上校4中,上校升大校4年。将官晋升不规定时限。士官分3级:上士、中士、下士。士兵分2级:上等兵、列兵。士兵晋升年限:列兵升上等兵9个月,上等兵升下士1年,下士升中士1年半,中士升上士1年半。
外国驻军俄罗斯在越南金兰湾基地驻有500人的守备部队。
军队节日 建军节12月22日(1944年);海军节5月7日(1955年);空军节4月3日(1965年);防空军节4月1日(1953年)。
军工生产能力 越南拥有武器生产厂、修理厂100余家,只能生产陆军轻型武器及其弹药、海军1000吨级以下辅助船只,能装配和维修部分重武器。重武器和比较尖端的装备主要依赖进口。1997年,越海军自制了3艘运输船,并正在胡志明市制造2艘导弹攻击快艇;边防部队首次研制了1艘铝合金船体高速巡逻艇;空军对部分现役米格―21、苏―22、苏―27型机进行了技术改造;防空军改进了部分防空导弹系统。
越南军力
越南陆军兵力42万人。划分为8个军区、2个特区,编有14个军部、58个步兵师、4个机械化步兵师、 10个装甲旅、15个独立步兵团、若干个特种作战部队(含空降旅和爆破工兵团)、约10个野战炮兵旅、 8个工程兵师、10-16个经济建设师、20个独立工程兵旅。
主战坦克:T-34型45辆、T-54/-55型850 辆、T-62型70辆、PT-59型350辆。
轻型坦克:PT-76型300辆,PT-62/-63型320辆。
装甲侦察车:БΡДM-1/-2型100辆。
步兵战车:БMΠ型300辆。
装甲输送车:BTP-40/-50/-60/-152型1100辆, YW-531、M-113型若干辆。
牵引炮:76毫米、85毫米、100毫米、105毫米、 122毫米、l30毫米、152毫米、155毫米共2300门。
自行炮:152毫米30门,100毫米、120毫米、122毫米、 175毫米若干门。
火箭炮:107毫米360门,l22毫米350门,140毫米若干门。
迫击炮:82毫米、120毫米和160毫米若干门。
反坦克导弹:“耐火箱”式若干具。
无坐力炮:75毫米、82毫米、87毫米若干门。
高炮:14.5毫米、23毫米、30毫米、37毫米、57毫米、 85毫米、100毫米共12000门。
地空导弹:SA-7/-16型若干部。
越南军力
越南海军兵力4.2万人(含海军陆战队3万人)。划分为4个沿海区。
护卫舰:共7艘,即原苏制“别佳”II级3艘,原苏制“别佳”III级2艘,“巴奈加特”(美制“卡特尔”)级1艘,“陈庆余”(美制“萨维奇”)级1艘。
巡逻艇和小型快艇:共55艘,其中原苏制“黄蜂” II级导弹快艇7艘、“蝗虫”级2艘、原苏制“图利亚”级鱼雷艇7艘、“大胡蜂”级16艘。
扫雷舰艇:共16艘,其中“尤尔卡”级2艘、“索尼亚” 级4艘、“瓦尼亚”级1艘、“叶夫根尼亚”级2艘。
登陆舰:共7艘,其中坦克登陆舰3艘、中型登陆舰4艘。
小型登陆艇:共30艘(机械化登陆艇12艘、通用登陆艇18艘)。
越南军力
越南空军兵力l.5万人,编成4个航空师,2个攻击机团,5个战斗机团,3个运输机团,3个教练机团。
攻击战斗机:共71架,即苏―22型65架、苏―27型6架。
战斗机:米格―21比斯124架。
武装直升机:米―24型24架。
海上侦察机:贝―12型4架。
反潜直升机:卡―25型8架。
航测机:安―30型2架。
运输机:共68架,包括安―2型12架,安―24型4架,安―26型30架,图―134型8架,雅克―40型14架。
直升机:米―4、米―6、米―8型约70架。
教练机:L-39型、米格―21U、雅克―18型等共52架。
空空导弹:AA―2、AA―8、AA―10型若干枚。
越南防空军
越南防空军兵力1.5万人,编成14个防空师、4个高炮旅、5个雷达旅;
有雷达阵地100处、地对空导弹发射阵地66处;
装备37毫米、57毫米、85毫米、100毫米、130毫米高炮若干门, SA―2/―3/―6型地空导弹若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