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远华特大走私案,是指厦门远华集团董事长赖昌星涉嫌的走私案。其涉案金额之巨,办案时间之长,规模之大,案件涉及面之广,堪称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经济大案。
杨钰莹厦门远华案_厦门远华案 -案件主角
案件的主角是厦门远华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赖昌星。赖于1994年成立远华集团,从1996年到案发,远华集团从事走私犯罪活动达五年之久,走私货物总值人民币530亿元,偷逃税额人民币300亿元,合计造成国家损失830亿元。
杨钰莹厦门远华案_厦门远华案 -作案手段
赖昌星走私犯罪集团以及其他走私犯罪分子制造的这起惊天大案,只用了短短两、三年时间。
厦门特大走私案肇始于1996年。犯罪分子勾结政府官员,走私物品涉及成品油、植物油、汽车、香烟等货物,价值人民币530亿元,偷逃税款人民币300亿元。走私金额大大超过今年三月有关官员通过电视台透露的400亿元人民币。在移送起诉的走私犯罪案件的案值中,赖昌星走私犯罪集团直接操纵下的走私物品价值达252亿元人民币,偷逃税款人民币115亿元。厦门走私集团犯罪采取的手法为进口货物不报关、伪报贸易性质、伪报货物品名等,并以金钱、女色为手段,有预谋地拉拢腐蚀一批国家工作人员为其走私提供帮助和庇护。
杨钰莹厦门远华案_厦门远华案 -案件揭发
1999年4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纪检组和监察局接到一封长达74页的检举信,信中检举揭发了厦门远华走私犯罪集团利用各种手段走私500亿的大案,而且其中还涉及到公安部原副部长李纪周等人的腐败问题。
2000年初,中共中央派出的“四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