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道渊(1913年――2011年6月5日)男,安徽省歙县人,上海大夏大学法学院法律系毕业,中央大学研究院肄业,“革命实践研究院”第十期、中央训练团党政研究班结业。大陆时期,历任中央军校教官中央大学副教授、重庆卫戍总部军法处长、北平警备总部办公室主任、政工处长、朝阳法学院教授等职。2011年6月5日因被去世,享年95岁。
汪道渊_汪道渊 -简介
汪道渊,男,1913年出生于安徽歙县。上海大夏大学法学院法律系毕业,曾任陆军军官学校教官,大学副教授、教授、“考选部司长”、“国防部军法局局长”、“军法覆判局局长”、“国防部常务次长”。
1968年1月出任“司法行政部政务次长”。
1976年6月,经“行政院”局部改组,奉“总统令”擢升为“司法行政部部长”。
1978年5月,“行政院”改组,奉聘为“总统府政策顾问”。
1984年5月出任“国安会秘书长”。
1986年7月任“国防部长”。
1987年4月任“司法院副院长”。
2011年6月5日下午6时27分,前“国防部长”汪道渊因败血症引起器官多重衰竭,病逝于三军总医院,享寿97岁。台“国防部长”高华柱对汪道渊逝世表达哀痛之意,指示业管单位协助家属办理相关事宜。
汪道渊_汪道渊 -生平经历
1949年赴台。初任台湾省立行政专科学校教授兼训导主任、中央大学教授、“考试院”考选部司长。
1954年调入“国防部总政治部”,嗣任“军法局长”军法复判局长,负责军法审判工作,拟“军事审判法草案”,建立复判制度。
1966年调升“国防部”常务次长。翌年转任“司法行政部”政务次长。1976年擢任部长。
1978年受聘“总统府国策顾问”,曾任江南案专案处理小组及华航机事件专案小组成员。
1984年5月特任“国家安全会议”秘书长。
1985年1月,江南案爆发,震惊海内外。蒋经国指定汪道渊为幕僚小组成员之一,协助处理。
1986年就任“国防部长”。翌年改任“司法院”副院长,负责司法革新事项。
1993年寓任。任国民党十一、十二届中央委员。
汪道渊_汪道渊 -主要作品
汪道渊曾先后当选中国国民党第11、12届中央委员及第13届中央评议委员,著有《中国民法总论》、《国际法大纲》等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