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
为人师表。终身学习。
新师德规范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新的形势对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此,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的若干意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对1991年国家教委和全国教育工会联合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进行了必要的修订。
师德规范_新师德规范 -简介
新师德规范《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08年修订)》全文如下:
一、爱国守法。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爱岗敬业。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对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不得敷衍塞责。
三、关爱学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四、教书育人。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五、为人师表。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作风正派,廉洁奉公。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六、终身学习。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师德规范_新师德规范 -历史
学习新师德规范(1997年8月7日修订)
一、依法执教。学习和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师法》等法律法规,在教育教学中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保持一致,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爱岗敬业。热爱教育、热爱学校,尽职尽责、教书育人,注意培养学生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不敷衍塞责,不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
三、热爱学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
对学生严格要求,耐心教导,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保护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全面、主动、健康发展。
四、严谨治学。树立优良学风,刻苦钻研业务,不断学习新知识,探索教育教学规律,改进教育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和科研水平。
五、团结协作。谦虚谨慎、尊重同志,相互学习、相互帮助,维护其他教师在学生中的威信。关心集体,维护学校荣誉,共创文明校风。
六、尊重家长。主动与学生家长联系,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取得支持与配合。积极宣传科学的教育思想和方法,不训斥、指责学生家长。
七、廉洁从教。坚守高尚情操,发扬奉献精神,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影响。
不利用职责之便谋取私利。
八、为人师表。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衣着整洁得体,语言规范健康,举止文明礼貌,严于律己,作风正派,以身作则,注重身教。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征求意见稿)
一、爱国守法。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师法》等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和义务。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敬业奉献。忠诚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对工作高度负责,勤勤恳恳,兢兢业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不对工作敷衍塞责。
三、热爱学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的良师益友。保护学生安全,维护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全面、主动、健康发展。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四、教书育人。实施素质教育,遵循教育规律,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培养学生良好品德,塑造学生健全人格,启发学生创新精神。不违规加重学生课业负担,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五、为人师表。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衣着整洁得体,语言规范健康,举止文明礼貌。谦虚谨慎,团结协作。平等对待学生家长,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不以粗鲁言行对待家长。廉洁奉公,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责之便谋取私利。
六、终身学习。树立终身学习理念,遵守教师培训制度,不断学习,与时俱进,自觉更新教育观念,完善知识结构,潜心钻研教育教学业务,不断提高教书育人的能力水平。
师德规范_新师德规范 -新特点
评价学生观念要改变,不再以分数作为评价标准不仅在思想、业务上对教师提出“德才兼备”的要求,新师德规范还对教师在对学生的评价标准上做出了引导。新师德规范指出,教师“不违规加重学生课业负担,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这个要求很符合时代的需求。”广州市第七中学一位老师认为,在目前提倡素质教育的大背景下,“唯分数论”、“题海战术”等旧的、不合时宜的理念确实该摒弃。“这将从源头上有效确保素质教育的推行。”广州市越秀区寺右新马路的一位小学生家长说,“同时,它对孩子们来说是一个好消息,也使我们做家长的更加理性地对待孩子的发展。”新师德规范不仅在对学生的评价标准上与时俱进,还在教育学生成才上引入了比较新的人才观。
教学方式有所改变高徒未必出自严师
据了解,到2009年1月为止上一次修订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是在1997年。相比而言,新师德规范更加切合实际,更加人性化。比如,在“热爱学生”条目下,旧条款提出“严格要求”学生,新条款则修改成“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的良师益友”。
在与家长配合共同培养学生方面,新师德规范不再仅仅是“尊重家长,主动与家长联系”,而加上了“平等对待家长”和“不以粗鲁言行对待家长”。
“我们希望通过对新师德规范修订,更深入学习和大力弘扬抗震救灾英模教师的崇高师德精神,进一步加强师德教育和师德建设。”教育部有关负责人表示。
“保护学生”纳规是把“道德法律化”
有人为新规拍掌叫好,也有人认为需要“冷思考”。有声音认为:“保护学生安全”应是职责规定,不属于道德范畴。部分人认为,作为一种伦常与道德,教师本身就要保护比他/她软弱的学生群体,但这是道德范畴,不需要‘规定’。首先,教师保护学生是人类社会的一种美德,并不与教师职业有直接的关系,无需硬性规定。教师当然要有保护学生的美德,但这种美德并不是教师职业所附加的,而是人性的美德。部分教师认为,教师的工作是传道、授业、解惑,并不包括保护学生,尤其是危险情境下保护学生。因此,虽然按照人性的美德去判断,教师应该保护学生,但这样的要求应该放在社会美德的层面去考虑,应该是对所有人提出的要求,不能也不用在出现“范跑跑”后,把教师当成“盯防”的重点,并且将其写入职业道德规范。更多的人认为,“热爱学生”就已经包含了“保护学生安全”的含义,不需要额外写入规定。为什么同是人民教师,就有谭千秋,也有‘范跑跑’呢?部分人认为,可见不是规定出了问题,而是道德的问题。
师德规范_新师德规范 -引发的争议
保护学生后,谁来保护老师?新师德规范在网上一露面,即遭到不少教师的反感和反对。有的教师认为,有关部门在修订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同时,也应该修订和完善有关教师权利的规定,对教师不仅在道德责任上有“规范”和要求,而且在权利上也要有明确的保障。
有的老师认为,教师的待遇太低,而教师的责任和义务却很多很沉重。新师德规范几乎每一条都带有强制的意味,但教师的权益却鲜有提及。教师有那么多的责任与义务,但并非是教师节的几束鲜花这样的“荣誉”所能对等的。部分人认为,教师应该保护学生,但是请把房子修成保护中国祖国未来的真正避难所。老师的权益和义务应该成正比。
部分人认为,新师德规范,要求老师首先保护学生,又没有任何前置条件,这样怎么可以呢。部分人指出:到2009年1月为止,教师队伍是中国最庞大的财政供养序列人员,不可否认,在这个庞大的系统中良莠并存,如何深化这个系统人员的教育,增强其责任心与道德感,提升多数教师的修养及改善办学条件,想方设法增加师生的安全系数,教育部门要走的路还很长。
师德规范_新师德规范 -参考资料
[1] 搜狐http://news.sohu.com/20080626/n25774624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