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族是中国人口较少、使用语种较多的民族之一主要分布在怒江州的福贡、贡山及兰坪县兔峨乡一带。 按来源不同,怒族大体可分为两支。一支自称“阿怒”和“阿龙”。是当地最早的土著居民。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统称为“怒族”。 怒族使用怒语,怒语属汉藏语系藏缅语族。
怒族_怒族 -历史
从怒族地区搜集到的许多新石器遗物和有关传说来看,怒族在16世纪以前可能还处于新石器的晚期阶段,当时除使用石锄外,还使用木锄和竹锄。16、17世纪除用石锄为工具的农业生产外,采集和狩猎还占很大比重。清胡蔚本《南诏野史》载:“怒人,居永昌(今保山)怒江内外,……射猎或采集黄连为生。”当时他们还处于父系家族公社阶段,土地主要属于家族公社公有,由成员共同耕种。
怒族地区从8世纪起,先后受云南的南诏、大理政权管辖。元、明以后属丽江纳西族木氏土司统治。17世纪开始,怒江怒族除受丽江木氏土知府所属的维西康普土千总和叶枝土千总统治外,还受察瓦龙藏族土千总和喇嘛寺及兰坪菟峨白族罗姓土司的管辖。此外,迁入怒江地区的傈僳族头人也开始强占怒族土地,甚至掠夺人口作奴隶。这样,怒族人民不仅要向纳西、藏、白各族土司和喇嘛寺缴纳贡物,而且还要受傈僳族统治者的压迫剥削。与此同时,怒族社会内部也不断分化,族内也出现了家庭蓄奴。有的蓄奴户从独龙族地区通过放债换取奴隶,然后再转卖到其他地区。这种蓄奴现象,一直延续到清末民国初期。
18世纪中叶以后,社会生产力较前有所发展。清馀庆远《维西见闻记》记载:怒族“复竹为屋,编竹为垣,谷产黍、麦,蔬产薯蓣及芋,猎禽兽以佐食。”“人精为竹器,织红文麻布。”农业有各类作物,手工业也有了相当发展。
辛亥革命后,民国政府于1912年在怒江地区先后成立菖蒲桶(贡山)、上帕(福贡)、知子罗(碧江)等三个“殖边公署”,后改为行政委员公署。1928年至1933年,民国政府又将三个公署改为设治局,步步加强对怒江地区的统治,对人民横加各种苛捐杂税。
1942年到1944年,日本侵略军进犯泸水县,烧杀抢掠。许多怒族群众参加了“福碧泸练游击自卫队”(即福贡、碧江、泸水及当时保山属的练地),开赴前线,浴血奋战,有力地支援了滇西北战场的全面胜利。
1950年春,怒江全境和平解放,怒族人民的历史掀开了新的一页。新中国成立50多年来,尤其是改革开放和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实施以来,在党和政府的关怀、支持和帮助下,在怒族广大群众的艰苦奋斗下,怒族地区各方面均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实现了翻天复地的历史性跨越,人民生活水平有了很大提高。
自治权利的保障不断加强。怒江解放后,在泸水、碧江、福贡、贡山分别建立了人民政权,首先保证了各族人民政治上的平等地位。党和人民政府为怒族无偿地发放了口粮、种子、生产工具和生活用品,初步解决了群众的困难,促进了生产的发展。1954年8月成立了怒江傈僳族自治区,包括碧江、福贡、贡山、泸水四个县,1957年1月改为自治州,将兰坪县划入。1956年10月1日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成立,使怒族人民得以更广泛地参加各种政治活动。1989年,怒江傈僳族自治州颁布了《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自治条例》,1991年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又制定实施了《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自治条例》。怒族人民当家做主的权利有了法律保障。
怒族_怒族 -人口
数量与分布
中国的怒族共有37523人(2010年),主要分布在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的泸水(原碧江县)、福贡、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以及迪庆藏族自治州的维西县和西藏自治区的察隅县等地,与傈僳族、独龙族、藏族、白族、汉族、纳西族等民族交错杂居。怒族也是一个跨国而居的民族,在邻国缅甸的克钦邦北部高黎贡山区及恩梅开江上游地区也有怒族居住,估计人数约有3万多。
支系
1、怒苏支系,约12000人,分布在怒江傈僳族自治州的泸水县和福贡县,自称怒苏,说怒苏语,属于彝语支,分3个方言。
2、柔若支系,约2200人,分布在怒江傈僳族自治州的兰坪县,少量分布在泸水县,说柔若语,属于彝语支。
3、阿侬支系,约7000人,分布在怒江傈僳族自治州的福贡县,自称阿侬,多数已改用傈僳语或汉语,仅有380人说阿侬语,属于侬语支。
4、独龙支系,约6500人,分布在怒江傈僳族自治州贡山县的丙中洛区,自称也是阿侬,说独龙语贡山方言,属于侬语支。
怒族_怒族 -经济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怒族社会经济的发展是不平衡的。分布在兰坪菟峨公社和少数散居在维西县的怒族,生产和生活水平与汉、白、纳西等族相似,早已进入封建社会。泸水、福贡、贡山的怒族,社会发展则比较迟缓。私有制虽已确立,并开始有了阶级分化,但土地占有不集中,还保留着原始公社制的残馀。
怒江地区的怒族主要从事农业生产,社会生产力水平还很低。新中国成立时期,怒族主要的生产工具有砍刀、小铁锄(即怒锄,在木锄尖端包上小铁皮)、小铁犁等。量少质差,多数仰给于兰坪、云龙、维西等县的汉族和白族商人。竹、木工具仍大量使用。目前,在怒江流域,怒族群众所使用的生产工具已有了很大的改进,种类已有所增加,尤其是铁犁得到普及,不过,受到耕地类型的制约,传统农具依然广泛使用。农作物有玉米、荞子、大麦、青稞、土豆、红薯及豆类。耕地分“火山地”、锄挖地、牛犁地和水田四种。火山地用刀耕火种,锄挖地用怒锄挖种,都是不固定的耕地;牛犁地和水田是固定的耕地,是20世纪二、三十年代以来,汉、白族进入怒江后才开垦的。怒江两岸的怒族平均火山地和锄挖地共占耕地总面积的50%以上,说明不固定的耕地占多数。农业技术比较粗放,一般很少中耕除草,不施肥,播种后即等收获,所以产量低,玉米亩产约150斤,每人每年平均口粮不到200斤。缺粮时不得不把狩猎、采集作为生产的补充部门。怒族自制弩弓,几乎每个青壮年男子都人手一张,箭头涂有毒药,是狩猎和战斗的主要武器。
怒江怒族社会分工不明显,手工业和商业还没有从农业中分离出来。家庭手工业有织麻布、编竹器、制木器、打铁、酿酒等。织麻布是妇女的工作,主要供自用,有剩馀才拿到市场上去以物易物。编制竹篾器是男子的主要手工劳动,家用的木碗、木勺,也由男子制作。泸水少数怒族会修补和打制简单的铁刀、铁锄等工具,在农闲季节进行。怒族人民家家会酿酒,且多能豪饮。原来在买卖土地和奴隶以及债务中,大都以黄牛、铁锅作为货币的等价物,进行计算。1929年以后,泸水的知子罗、福贡的上帕等地辟为定期集市,半开银元、铜币、纸币才开始流通。怒族中也出现了一些季节性的小贩。
怒江怒族的土地所有制,新中国成立前既有原始公社公有制,也有个体的家庭私有制,以及伙有共耕制的过渡形态。泸水、福贡在怒江西岸较古老的怒族聚居的村寨,保有较多的原始公社制残馀,在这里还存在着以血缘为纽带的父系家族公社的残馀现象。如碧江原第九行政村有10个家族公社,分住10个自然村,每个公社都有公共的土地,主要是高寒山区和未开垦的荒地,本公社成员可自由开垦使用,但不能买卖。至于已开垦的土地,私有地已占总耕地面积的四分之三,公有地只占四分之一。土地私有制已居主导地位,但伙有共耕还很盛行。历史上由于民族间的矛盾而引起的迁徙,对怒族由家族公社过渡到农村公社,起过一定的作用。古老的家族公社迁入了别的成员,破坏了家族公社的血缘关系,使之逐渐发展成为地缘的村社。
贡山一区和福贡、泸水的怒江东岸地区,由于民族间的交错杂居,一般村寨不仅包括不同家族的成员,也包括不同民族的成分。在这里形成了以地缘为纽带的农村公社。这些村寨还存在着土地所有制的二重性,既有私有制,也还保有村寨公有的山林和未开垦的土地,虽然这种公有地只占很不重要的地位。根据1953年在泸水县知子罗、普乐、老母登,福贡县鹿马登、阁利亚及贡山县丙中洛、候芒等七个乡、村的调查,共有怒族469户、2069人,总耕地面积7568亩。这里不仅土地私有制已经确立,而且随着地主经济因素的发展,土地的买卖、典当、租佃等关系日益增多,在土地占有上也已出现逐步集中的现象。与此相适应,社会阶级也有了分化,469户中,分化出富裕户16户,占总农户的3.4%,中等户占37%,贫苦户占59.6%。占总农户3.4%的富裕户,占有土地总面积的13%,占有土地为贫苦户的5倍,表明土地已开始向富裕户集中。
怒族
有的地区,富裕农民还通过原始互助形式“瓦刷”(傈僳语,意为“将工收集在一起”),进行变相的雇工剥削,也有直接雇佣长工或短工以及通过高利贷进行剥削的。个别地区还有“养子”形式的蓄奴制残馀。
建国后,农业生产取得长足发展。现在的怒族,在其他的兄弟民族的帮助下,生产力得到发展,生产技术也不断提高。怒族有了自己的农科员,他们根据怒江的情况培育出了新的品种,不失时机的举办诸如水稻种植培训班、薄膜栽培技术培训班等农村新科技、农业特色产业知识培训班。科学种田的意识已在部分怒族中扎了根,种植的农作物也越来越多。怒江原来没有的动植物品种也在政府的帮助下引种成功,丰富了怒族人民的生活物资。特别像油桐一类的经济作物现在已成为怒江经济增长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过去没有水利可言的山坡旱地,现在修凿了沟渠,开出了水田。粮食播种面积大幅增长,粮食生产成倍的增长。
怒族地区传统的经济结构的变化极为显着,开始向多元化、产业化方向发展。工业、手工业、商业等已从农业中分离出来。过去“手无寸铁”,连一根铁钉也不会制造的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建起了农具厂;整个怒江自治州有了十几个行业的几十个工矿企业,也有了自己的企业家。工业从简单的手工操作方式,发展到已拥有矿业、冶金、森工、能源、机械、饮料、农机制造和副食品加工等民族工业体系。另外,第三产业也有了很大发展。
怒族_怒族 -文化
语言文字
怒族有自己的语言,怒族语属汉藏语系藏缅语族。由于长期和傈僳族相处,怒族人民普遍通晓傈僳语。无自己的文字,解放后使用汉语。
服饰
怒族
怒族男女服饰多为麻布质地,妇女一般穿敞襟宽胸、衣长到踝的麻布袍,在衣服前后摆的接口处,缀一块红色的镶边布。年轻少女喜欢在麻布袍的外面加一条围裙,并在衣服边上绣上各色花边。男子一般穿敞襟宽胸、衣长及膝的麻布袍,腰间系一根布带或绳子,腰以上的前襟往上收,便于装东西。怒族男女都注意装饰,妇女用珊瑚、玛瑙、料珠、贝壳、银币等穿成漂亮的头饰和胸饰,戴在头上和胸前。耳上戴珊瑚一类的耳环,喜欢用青布或花头巾包头。男子蓄长发,用青色布包头,裹麻布绑腿,喜欢腰佩砍刀,肩挎弩弓和箭包。
宗教信仰
怒族主要信奉原始宗,认为万物有灵,凡举风、雨、日、月、星、辰、山、林、树、石等都是崇拜的对象。怒族自然崇拜有鬼灵和神灵两类。福贡一带信奉的鬼灵是氏族鬼灵、自然鬼灵、灾疾鬼灵等三十馀种;贡山怒族信奉的鬼灵有山鬼、水鬼、路鬼等十馀种神灵则有山神、树神、猎神、水神、庄稼神等十馀种。怒族自然崇拜的祭祀仪式主要被称为由“尼玛”或“尼玛认”的祭司即巫师完成,他们是怒族社会中很有知识的人。
与藏族相邻的贡山北部的怒族,由于受红教喇嘛寺的影响,许多人信奉喇嘛教。十九世纪后期,帝国主义把天主教、基督教传人怒江地区后,也有改信天主教和基督教的。
民间故事
民间故事和民歌,在人民群众中流传最为广泛,举凡龙女、孤儿、大力士、除妖惩恶、爱情、动物等故事,不但情节生动,伦理性、思辨性、趣味性融为一体,而且再现了历代怒族人民同大自然和社会邪恶势力作斗争的英雄业迹,歌颂了世居怒江的先辈们创世立业的聪明才智、美好道德和理想情操。
社会制度
怒族在很久以前即已形成以父家长为主的一夫一妻制个体家庭,但同时,原始的氏族、家族以及村落公社仍然不同程度的保存着。有些地区如碧江原第九行政村、普乐乡、老母登乡则还比较显着地保存着氏族组织和图腾崇拜,氏族血缘纽带还起着维系整个氏族共同利益的作用;福贡木古甲、固泉等村的怒族则还明显地保存父系大家族组织,一个村落基本上是由一个父系家族组成的;有些村落如知子罗、老母登、普乐、果课等则是由几个不同的氏族及家族组成的,这样便形成了许多村落公社。
怒江怒族村寨不论以血缘为纽带的家族公社,或以地缘为纽带的农村公社,个体家庭已构成了社会的经济单位。如碧江九村的10个家族公社,每个公社都包括10至20户的个体家庭。公社有家族长,称“阿沙”,后来的村社长也沿用这一名称。阿沙不是正式选举产生的,一般都以辈分较高、有威信、受尊敬的长者担任,职责为处理公社内外公共事务,调解成员间的纠纷。阿沙通常兼作公社中的巫师,主持宗教祭祀。
家族之上的氏族,在怒族社会里只是名义上的存在,并只有一些残馀现象。碧江怒语称氏族为“起”,福贡怒语称氏族为“休戚”,贡山怒语称氏族为“勒”,即同一个始祖所传的后裔都可称为一个氏族。氏族保有一些图腾名称,各个氏族对于他们的氏族图腾都有各种不同的传说。碧江原第九行政村四个家族分属两个氏族,一个蜂氏族叫“斗霍”,另一个虎氏族叫“达霍”。这两个氏族在历史上有密切关系,还残留有共同的祭祀崇拜仪式。氏族中实行父子连名制,其形式与今日大小凉山彝族及元阳县哈尼族的父子连名制相同。斗霍氏族能追溯到四十一代祖先的名字,约一千年的历史。但贡山、福贡两县的怒族没有氏族图腾与父子连名制,在社会组织、生活习俗上与碧江怒族都有一些差异。
各个家族公社或村社,基本上是一个独立单位,互不统属,各自为政。家族公社碧江怒语称之为“谷”,福贡怒语称之为 “体康”,即为同一父系祖先所传的后裔所形成的一个共同体。如碧江第九行政村“斗霍”、“达霍”两个氏族之下又分为“俄皮谷”、“俄哈谷”、“俄则谷”、“俄衣谷”等四个父系大家族;福贡木古甲乡努族的“仆纳庆”氏族之下又分为“次邦”、“谷乃比”、“夏鄂”、“拉腾”、“西子里”等五个“体康”。村落公社碧江怒语称之为“坑”,贡山怒语称之为“克恩”。村落公社作为一个社会和经济的组织,它具有下列特征:各个村社都根据山岭、溪谷等作为疆界,每一个村社一般包括两个以上的不同氏族和不同家族的成员组成,其他成员迁入村社内居住必须征得村社头人的同意,村社成员通过共同占有耕地,互相协作,共同承担这种经济上和政治上的义务而密切联结在一起;村社成员享有自由开垦共有荒地、捕猎野兽和采集野菜的权利,有共同的节日和习惯法准则,祭祀共同的山灵和树神,政治上是由各氏族和家族长组成临时性的“村社会议”,共同推选一个首领担任村社头人。
历史上曾有过氏族或村寨联盟,如在遇到人身伤害或重大敌对行为时,受害的一方可以“血族复仇”的方式向对方发出木刻,通知举行械斗,具有血缘亲族关系的同一氏族、同一家族甚至同一村落的成员都有义务参加械斗。此时如遇有整个氏族、家族的行动,则往往以血族友好的几个氏族或家族结成暂时性的军事联盟,来共同抵御敌方。如1880年至1900年间,福贡木古甲、固泉、木楞三村曾联合起来,与傈僳族发生过四次较大的械斗事件,但事后这种联盟也就解体了,表明家族、村社之上还没有产生过永久性的组织。
1912年前,怒族内部除了氏族及村社头人“阿沙”之外,还有维西康普、叶枝土司(纳西族)委派的伙头,这些伙头大都是原来的氏族、村社的头人。1908年,清官员夏瑚为了消除土司的影响,重新委派一批怒、傈僳族头人充当“怒管”或伙头,但各“怒管”、伙头仍然互不相属,照旧是一些以村社为单位的独立小集团。1912年云南地方政府的殖边队进驻怒江后,建立了行政委员公署,并从1914年起逐步实行保甲制度,把原来的怒管、伙头委任为乡、保、甲长,原来较为分散的“怒管”及伙头制度逐渐被统一在保甲制度下。
基督教传入后,某些信仰基督教的氏族、村社头人又成为教会的“马扒”(传教士)或“密枝扒”,这样又形成了政治和宗教两位一体的头人制度。
酒文化
怒族喜欢饮酒,也擅酿酒。怒族的酒主要有“咕嘟酒”、“浊酒”和高粱酒等。“咕嘟酒”用“咕嘟饭”(用玉米面和荞子面制成,似年糕)酿制。其做法是将咕嘟饭晾凉,拌上酒曲装入竹篾箩里捂好,几天后发出酒味,或渗出酒液即改装在罐子里,密封十几天就成了。吃时先用笊篱过滤,再兑上一点开水或冷开水,加一点蜂蜜或甜味剂,稍加酝酿,即可饮用。这种酒香甜醇厚,是怒族酒中的上品,既可解渴,又有滋补健身之功效。
溜索
怒族
怒江大峡谷及其两岸的碧罗雪山和高黎贡山层峦叠嶂,危岩耸立,悬崖陡峭。谷中水流湍急,汹涌澎湃。自古以来,这里的交通就十分不便,正所谓“岩羊无路走,猴子也发愁”。整个怒江只有几处水势稍缓的渡口可以用木船摆渡,除此而外,其它地方既无法架桥,又不能涉渡。两岸的怒族人民只有依靠溜索这种古老的渡江工具往来飞渡,保持着彼此间的交往与联系;
溜索是怒族人民不可缺少的重要交通设施。溜索的制作方法,最初是用竹篾扭成手腕粗细的大索,然后横拉于江河之上,固定在两岸的大树、木桩或石崖上。人们用溜板(溜梆)作辅助工具,沿竹索从空中滑过即可。溜板是长七、八寸、宽约四寸的槽形硬木,背面凿有两个对称的用以拴绳的长孔。使用时将溜板的凹槽卡在溜索上,用麻绳或皮条穿过长孔,牢系于腰间,然后以仰卧的姿势手握溜板,即可以顺势滑下。
怒族_怒族 -艺术
音乐
怒族
唱歌对调也是怒族人民生活中最受欢迎的一种民间社会活动,它既是怒族人民心声的自然流露,也是思想情感的直接再现。每逢过节、耕种、打猎、盖房,以及欢庆丰收、举行婚礼,都要以唱歌对调尽兴抒发和尽情欢乐。其中,较有影响和代表性的作品是:《火塘边坐唱》、《祭猎神调》、《婚礼歌》、《若登调》和《祭祀歌》等。
舞蹈
怒族
怒族的舞蹈,因各地居住环境的不同,先祖来源的不同,而形成了不同的风貌;怒族的舞蹈,又因其历史、社会、自然、宗教等方面的原因,仍保留着较多的古文化特征。
福贡县怒族,长期与明代以来大量进入怒江流域的傈僳族杂居,历史上也曾与傣族共居,因此,舞蹈文化与傈僳族和傣族有相仿之处,舞蹈的表现形式及伴奏乐器多与傈僳族相同,动作韵律则明显可见傣族舞蹈重拍屈的印迹。
怒族
福贡怒族的舞蹈主要有两大类型,一类称"达比亚舞",以一种形似琵琶(怒族称"达比亚",傈僳族称"期本")的弹拨乐器作为舞具和伴奏,达比亚的弹奏位置多变,弹奏姿态丰富,可以高弹低弹,上弹下弹,反弹正弹。脚上动作规整,以膝关节带韧性的屈伸颤动为基础,并具有重拍屈的规律特点。节奏也较为规范,有数十套动作组合,表现怒族的狩猎、农业生产及生殖祟拜等习俗生活内容。由于怒族世代生活在高山密林中,与各种动物为邻,对各类动物的生活习性熟悉,因此,在达比亚舞中有着大量摹仿动物的舞蹈。另一类舞蹈称"嘎",没有乐器伴奏,在个别舞蹈中偶尔有歌曲伴唱,但大多以踏地为节起舞。跳嘎时,也以膝关节的屈伸颤动为基础,但动作力度更强,踩踏更为有力。因此,与达比亚舞相比,嘎在舞蹈风格上显得更为粗犷、古朴。内容有祭神驱鬼的,有迎娶新娘的,有祝贺婚礼的,还有歌颂爱情的。在表现形式上,达比亚舞和嘎都有单人、双人、集体等多种形式。
贡山县怒族,居住的区域靠怒江上游,与西藏接壤,与明末清初由北迁徒入滇的藏族杂居,受藏族文化影响较深。他们喜欢跳一种称为"库噜羌"的舞蹈。"库噜"为曲调,"羌"即舞蹈。库嘻羌又叫"怒族锅庄",歌舞的名称和歌词中常出现藏语,歌唱也颇有藏族民歌的格调。库嘻羌一般多在年节喜庆、起屋盖房和迎亲嫁娶时跳。舞时,或男女围圈,或男女各为一排,手拉手、臂挽臂或牵手搭肩载歌载舞,对唱对跳。以进退跺步为基本步伐。内容有对家乡的赞美,对友谊的颂扬。年轻人跳时,则更多是相互间的赞誉、爱慕之心的表露,或是逗乐取笑。
怒族
《怒族舞蹈》 陈玉先
怒族的歌舞活动要数"鲜花节"时最为盛大。"鲜花节"又叫"仙女节",是怒族母系氏族尊崇女性的古老遗风。阿茸姑娘受害的这天正值农历三月十五,每年的这一天,仙女洞旁的山坡上鲜花盛开,怒江两岸三山九乡的怒族男女老少便云集山坡,采摘鲜花祭奠仙女。在这里人们要尽情歌舞三天三夜,欢跳优美的达比亚舞,粗犷的嘎,奔放的库噜羌,而每次的歌舞活动都以库噜羌掀起高潮。
民居
怒族民居
怒族民居的房屋多为干栏式竹楼,木楞房和土墙房,石头顶房。干栏式竹楼俗称"千脚落地"营建时,在在挖平的地基上凿洞后竖上数十根柱子,中间系用三根撑天柱,在木桩上铺设木板或者竹篾笆。柱子四周均用篾笆捆勒加固。一楼底层用于关养家畜;二楼铺以篾笆或长料板住人;再在横梁顶部铺上篾笆或木板,用于存放谷物和其他用具。房顶均用茅草或木板复盖。这种房舍一般不设窗口。整个房屋为长方形,分堂屋和卧室。堂屋中间置一大火炉,火塘上设有铁三脚架或石三脚,主要用于煮饭,取暖和接待客人。木楞房的营造有两种,一种就是楼式木楞房,即以圆木横架垒墙后在墙上铺一层木板或篾笆,再在木板篾笆上架上木垒墙,用木板或茅草复盖房顶。此楼式木楞房上层为居住下层为蓄厩.另一种是落地木楞房,即在挖平的地基上直接营造的一层木楞房。石片顶房是用当地出产的一种风化岩石破成石片盖顶,是一种别具一格的房子。而土墙房则是在较平缓的地方打好石脚后,四周舂上土墙,并以墙抬梁,用草或木板盖的房子。
怒族_怒族 -习俗
节日
相传怒族以前每隔三年才过一个年,后来因受其他民族的影响改为一年过一次,时间有元旦及春节前后两种之分。年前,要准备好烧柴、杀猪、煮酒、舂粑粑、打扫卫生。过年的第一天晚上,要请长者吃饭。新年第一天的凌晨要打祖先水,第一碗饭要让狗吃。初一至初三不串门。春节期间,老人在火塘边饮酒唱歌,青年人则射弩、摔跤、打秋千、弹琴跳舞。
怒族
柔若人的节日有春节、火把节、七月十四、新米节、祭山林节等。祭山林一般在正月初四五举行。此项活动只限于男性参加,牺牲为黑羊。此外,柔若人的贺新房也很有特点。当木楞房的四壁还没有开设门窗时,主人要杀只鸡,请巫师祭新房,后用斧头在木楞房的一壁砍出个洞,装上门。当天,村里人都主动带着鸡、酒、肉前来祝贺,饮酒,欢歌跳舞,通宵达旦。
碧江怒族在农历腊月二十九要祭谷神,三十则要祭雨神。
每年的农历三月十五至十七日,正当杜鹃花盛开的时候,怒族人便要为“仙女”过节,此节又称“鲜花节”,是云南省贡山一带怒族地区民间传统节日。
据传说,在很早以前,怒家山寨滴水如油,田园荒芜,人民生活苦不堪言。当时一位美丽、聪明且力大无比的怒族姑娘阿茸,用手臂劈开悬崖,凿通了一个山洞,为怒族人民引来了清清的泉水,使干裂的土地得到了浇灌,从此荒山变成了绿洲。怒族人民称阿茸为“仙女”,鲜花节就是为了纪念她而举行的民俗活动。
每年的农历三月十五这天,怒族群众以自然村为单位,选择一至三个钟乳石的石灰岩洞为仙女洞(或称经洞),各家各户都去那里祭祀。去祭祀的人们扎好一束束杜鹃花,带上牲礼、酒器;每户还用三到五包玉米立于洞口,并把各种洗干净的粮食堆成圆堆,摆上祭品,烧起松烟,由主祭人念祝辞,打鼓念经,大家叩头献贡。台前和台两侧,有身披暗红袈裟、手持法器诵经的喇嘛和操弄唢呐、吊鼓的吹鼓手。在喇嘛左侧的四方形烧香台上插有松枝、鲜花、玉米和各色彩旗。那松枝寓意吉祥如意、万古长青;鲜花是敬献给“仙女”;玉米表示五谷丰登,年年有馀。
在悠扬的唢呐声中,鼓镲高奏,祭祀活动达到高潮。然后,人群开始向“仙女洞”移动。身着盛装的姑娘们手捧刚采摘的鲜花,带着祭品,来到“仙女洞”取“仙女”的“乳汁”,以祈求仙女的福佑。民间传说,从钏乳石上滴下来的水就是仙女阿茸的乳汁。
回家后,各家都设宴饮酒,歌舞娱乐,年轻人还身着盛装,到宽阔的场地上比赛射箭。晚间,青年男女还要围着篝火对歌、跳舞,彻夜不息。
现在过仙女节,已赋予新的内容。政府还拨出专款,帮助和组织怒族人民过好节日。同时举办物资交流会,组织电影晚会和文艺节目演出,并进行划船和射箭比赛等体育活动。其他民族的干部和群众,也都踊跃参加和祝贺。这样,怒族人民今天的“仙女节”已成为一个民族团结友好、互相交流和学习的盛会。
婚俗
怒族婚姻为一夫一妻制。怒族一般在20岁以上才提亲,看重哪家的姑娘后,由能说会道者上门提亲。得到女方父母的允许,商定彩礼后,即不得反悔。聘礼一般多为黄牛,多则2头,少则1头。
婚期不择日期,不忌年月,男方备好酒肉,女方父母邀请亲戚朋友,背100-200个糯米粑粑送亲即可,男家要招待女方亲友用饭。婚礼一般为一天一夜,回到女方父母家。男方要杀一头猪,带一瓶酒和许多糯米粑粑,以孝敬父母。在女方家期间,新郎要砍柴,修房和做家务。一个星期后新郎才与女方开始共同生活。
怒族婚姻中还有转房习俗和“讨男子”习俗。
食俗
怒族习惯于日食两餐。其主食绝大部分以玉米为主。玉米的食用方法从爆米花逐渐发展为煮焖成咕嘟饭(类似玉米面稠糊)、包谷稀饭,做成包谷粑粑,石板粑粑最有特色。制作时,选用当地特有的一种石片(约1厘米厚)打制光滑,当石板锅。烧热后塌入面糊烙熟,烙好的石板粑松软香酥,别具风味。少数信奉喇嘛教的怒族也吃酥油糌粑。常见的蔬菜有青菜、白菜、萝卜、瓜豆、辣椒等。每年五、六月还需到山林中采集野菜。常采的有竹笋、野百合、各种块根类及蕨类植物,以及做调味用的姜、葱、花椒等。含淀粉为主的植物当粮或制成粉做粑粑而食。不论鱼或猎物均喜烘烤炙熟或清炖而食。怒族食用狗肉者不普遍。儿童还要禁食熊、虎、豺肉,禁食鸡爪、鸡血,妇女在40岁前不吃心肺。喜食漆油,常用漆油焖鸡、烤羊肉,善于酿酒。以贡山怒族的咕嘟酒最有特色。饮用时,对入蜂蜜,清醇香甜、开胃可口。不论男女,都能豪饮,而且饮酒必歌,每饮必醉。怒族地区不产糖,但自古就有以蜜代糖的习惯。怒族饮茶是仿制藏族的酥油茶而制作的漆油茶。由于怒族地区不产牦牛,没有酥油,就以漆籽榨油,然后加茶、盐、核桃仁等原料经搅制乳化即成漆油茶。常可作为产妇或体弱者食用的补品。
每到腊月末,家家都要清扫庭院,除净火塘中的馀灰,并用松枝装饰门面,地上及炊具餐具、各种器皿铺上一层绿松毛(松树叶),象征去旧迎新。除夕之夜,家家要吃团圆饭。初一凌晨,年轻的小伙子要抢先去井里打吉祥水,并给长辈拜年请安,长辈要拿出酒、油茶、麻花等进行招待。烧好的第一顿饭要先给牛和狗分出一份面饼和肉汤牛不吃荤,主人要用手掰开牛的双唇灌进去。过年期间,杀猪宰羊,要相互送礼,邀乡里亲朋好友,共同聚餐,酒菜丰盛,情趣盎然。除过年外,还过鲜花节(农历三月十五)、祭谷神节(农历十二月二十九)和祭山林节。节日期间,除必备酒外,还备有一些应时食品。如在祭谷神节时要将所有的饭、剁碎的肉在簸箕内拌匀,一起用手抓着吃。婚筵是所有礼仪中宴请规模最大的筵席。婚前新郎要推带猪肉、米等物去岳父家帮助砍柴和耕地,然后才能举行婚筵,婚筵时不但酒肉要丰盛,场地也要布置一新。届时新郎、新娘要同喝祝婚酒,尔后姑娘们要向他们抛洒面粉,表示吉祥如意。怒族热情好客,客人来访时,全寨都要献出最好的野味。只要客人进屋,主妇将以最快的速度为客人烹制佳肴,并同时送上两块石块粑粑,中间得夹一块煎鸡蛋或烤猪肉。两块粑象征夫妻二人,中间夹鸡蛋或肉象征有兴旺的后代,最后主人还要与客人共同饮“同心酒”。
怒族_怒族 -人物
阿洪:(生卒年不详)传说生于云南碧江县一区九村,生年适逢怒族第十一代祖先赤赤维时代,即距今八代以前。当时传说有一个“白衣”放人统治着怒江地区和怒族人。
虐罗虐及:(生卒年不详)云南碧江怒族第36代祖。
哇详水:(生卒年不详)十七世纪云南怒江福贡县木古里怒族第九世祖。
邓扒才:(1943~)云南福贡人。建国后培养起来的第一代怒族干部。
李绍恩:(1959~)云南兰坪县人,毕业于云南大学政治系哲学专业。发表(出版)过数十篇共50多万字哲学社会科学方面的着述。
耿地荣:(1943~)民间骨科医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