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付金”,英文名“provisions”,亦称“支付准备金”。广义的支付准备金,包括库存现金和在中央银行的存款,前者叫现金准备,后者叫存款准备,其中存款准备金是主体。中国统称的支付准备金,即备付金,是狭义上的存款准备,即专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存入中央银行的存款。中国专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按规定比例缴存中央银行的存款准备金,除了在客户存款下降可以调减退回之外,是不能支取或动用的,实际上不能充当支付准备。从1989年开始,中央银行按照各专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不同情况,分别核定支付准备金占客户存款的比率。除有特殊的情况,在中央银行的存款不得低于这个比率。
备付金_备付金 -基本简介
备付金
备付金是指商业银行为应付日常客户提取现金的业务,而保留的一定额度的现金资产。
中国人民银行已经取消了对商业银行备付金比率的要求,将原来的存款准备金率和备付金率合二为一。目前,备付金是指商业银行存在中央银行的超过存款准备金率的那部分存款,一般称为超额准备金。
备付金”,英文名“provisions”,亦称“支付准备金”。广义的支付准备金,包括库存现金和在中央银行的存款,前者叫现金准备,后者叫存款准备,其中存款准备金是主体。
中国人民银行已经取消了对商业银行备付金比率的要求,将原来的存款准备金率和备付金率合二为一。目前,备付金是指商业银行存在中央银行的超过存款准备金率的那部分存款,一般称为超额准备金。
备付金_备付金 -备付金利息归属
备付金
继40张支付牌照发出之后,央行连续发文,加强对第三方支付的监管。11月4日,央行发布《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存管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称“办法”)。
“客户备付金的利息归属确定为第三方支付公司。”易观国际分析师张萌告诉记者,之前,市场还对利息归客户,还是归第三方支付公司讨论不止。
办法规定,“支付机构计提的风险准备金不得低于其备付金银行账户利息所得的10%。”这意味着第三方支付公司最多可以获得90%的利息收入。
实际上,央行给第三方支付还派发了更大的红包。在以活期存款形式的客户备付金满足日常支付业务的需要后,其他客户备付金可以“以活期存款、单位定期存款、单位通知存款、协定存款或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形式”存放,但“期限不得超过3个月”。这意味着,部分客户备付金可转成为期3个月的单位定期存款。目前,活期存款利率是0.5%,三个月定期存款利率是3.1%。
“客户备付金的利息并不是快钱的主要收入,我们从没想过利用利息来赚钱。我们的收入主要来自行业解决方案与交易手续费。”快钱市场总监王钊告诉记者。
另据信托网称,对于有大量个人用户的第三方支付工具,会有大量的客户备付金存在,那么备付金的利息收入会占第三方支付净利润的一大部分。
对此,支付宝公关总监陈亮对此予以否认,他告诉记者,支付宝的主要营收来自资金归集和支付解决方案。
“一般来说,利息收入在第三方支付公司净利中的比例为5%。” 一位在第三方支付行业工作多年的人士告诉记者,办法出台之前,不少第三方支付企业会抽出一部分客户备付金去进行收益更高的小额企业信贷,少部分会存成活期存款生利息。
“这使得之前利息收入在净利中的占比不高,而办法出来之后,来自利息收入的比例会提高一些。”这位行业人士告诉记者。
“一个交易额达1000亿元的第三方支付公司,净利润大约在2000万。”一位行业人士告诉记者,虽然第三方支付的交易额大,但利润很薄。张萌认为,利息收入将可以对这些企业的营收进行补充。
央行的办法显示,预付卡的残值也属于客户备付金的范畴。今后,支付机构不能因预付卡过期而私自占有残值。据一位利得财富的人士透露,预付卡的残值最后都成为预付卡公司的利润,一般比例是10%,有的甚至更高。
“办法出台之后,央行将从多方面对第三方支付进行监管。”张萌告诉记者,这会让第三方支付行业的信用提高,也更加规范,更加透明。
“办法出来之前,第三方支付公司和大商户第一次合作需要签订履约保函。现在,履约保函就不再需要了。”前文所述的在第三方支付行业工作多年的人士告诉记者,履约保函冻结的资金不少,给第三方支付公司带来的资金压力比较大。
据了解,办法显示,支付机构“开立了5个以上备付金收付账户的,自第5个备付金收付账户起,每新增一个备付金收付账户,其风险准备金的计提比例增加5%,以此类推,直至风险准备金的计提比例达到100%止。”“ 一家支付机构只能指定一个自有资金账户。”
备付金_备付金 -结算备付金
结算备付金是指结算参与人根据本办法的规定,存放在其资金交收账户中用于证券交易及非交易结算的资金。结算参与人应当在本公司开立资金交收账户,用于存放结算备付金。资金交收账户即结算备付金账户。结算参与人申请开立资金交收账户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结算参与人资格证书;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三)开立资金交收账户申请表;
(四)资金交收账户印鉴卡;
(五)指定收款账户授权书;
(六)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七)本公司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