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1签证是美国移民局对外国商人和外国专家到美国长期工作的入境许可之一。它主要是鼓励外国企业在美国做生意和投资。美国作为世界经济第一强国,每年都吸引着大批移民和访问者。作为一个移民组成的国家,美国在世界上所有的国家中,接纳移民的能力和对移民的仁厚有目共睹。外国人持非移民签证进入美国后,除了以家庭团聚、投资移民EB5等类别申请绿卡外,对大部分人来讲,最常用的途径都是通过职业移民来申请永久居留。在美国,除了美国公民的配偶、其21岁以下的未婚子女以及21岁以上之美国公民的父母申请绿卡不受配额限制外,其它所有移民申请,从家庭团聚到难民,均受配额限制。
l1签证_L1签证 -优势
其一.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这些年来,随着经济全球化发展和中美贸易联系的加强,中国企业为提高公司的营销渠道,并大力发展连锁公司,在美国设立分公司的中国企业不断增多;而且设立跨国分公司不一定非要是大型国营企业,私人或者中小型规模的企业都可,这成为L1签证申请灵活性的一大优势。
其二. L1签证允许申请人有移民倾向,所以签证官不会以此为理由拒签;
其三. 自己的配偶可以在美国合法打工,子女可以享受免费教育和福利。
其四. 对于想让孩子到美国接受高质量的教育的家庭来说,本项目有很大的优势是到美国以后本签证可以转学生签证,从而解决了一个去美国留学最大的问题--留学签证签证率低;入境美国后孩子在选择学校方面等还可以享受同绿卡持有者同样的福利待遇。办理L1签证成功后,父母可以不在美国办理公司,随同孩子一起赴美,因为入境后转成学生身份很容易,亦可申请好的大学。
其五,L1签证不像工作签证H1B那样有名额限制,所以,不论美国经济好坏,L1签证均不需要抽签或者名额等待等问题。
其六,L1签证人员的家属(配偶和21岁以下的未婚子女)可以获得L2的身份,跟随来美国。办理相关手续后,L1签证的家属可以在美国公立学校就读并可享受本地学费。这对重视教育的华人很有吸引力。此外,2002年颁布的法律还允许L1的配偶在美国申请工卡,即可合法工作,这是L1签证相比其他签证的又一大优势。由此可见,L1签证即可解决自己商务往返身份问题,还可解决配偶子女的身份、就业和求学等问题,申请美国L1签证的意义已经超越了其签证本身。
其七,最后也是最大的一个优点,L1签证可以分为多次往返签证或一次性签证,L1来美后,可在一年后申请第一优先移民,不需要经过复杂的劳工证批准,也不需要绿卡排期的等待,当然,也就没有所谓的名额限制。所以,L1签证不仅仅是企业界人士和相关人员来美的捷径,还为取得绿卡另辟蹊径。
l1签证_L1签证 -申请绿卡
外国人持非移民签证进入美国后,除了以家庭团聚、投资移民EB5等类别申请绿卡外,对大部分人来讲,最常用的途径都是通过职业移民来申请永久居留。而美国的职业移民政策从宏观上来看,以吸收各国优秀人才和保护本国劳工市场为宗旨。可身居第一优先类的人为数不多,他们申请绿卡也无须获劳工部批准,而大多数人都只能进入第三优先类。第一优先类的配额一般用不完,而第三优先类的配额常年不够用。
持L1签证身份的跨国公司经理人被视为第一优先类人群。由此可以看出,美国的移民政策是把促进美国商业活动的国际化同吸收外国优秀人才放在同等的位置。可以说,在所有非移民签证中,L1签证是唯一得到特殊对待的。
非移民签证实质上是对在美国从事临时活动的临时签证,而不是在美国永久居留的移民签证。因此,申请非移民签证的先决条件之一,就是申请人在提出申请时不得怀有在美国永久居留的意图,即通常称为“移民倾向”。在所有非移民签证中,只有L1和H1B这两种不把“移民倾向”作为审核条件。也就是说,L1签证申请者在境外申请签证或在境内申请转换身份时,可以合法地怀有双重企图,即先取得有限期的临时居留,再根据情况和需要取得无限期的永久居留。从申请实践上来看,L1申请也几乎没有因为“移民倾向”而受到拒签的。
同其它签证相比,以L1身份申请永久居留,在申请程序上较为简单,也无须提供各种复杂的材料。也就是说,只要L1身份持有人在进入美国该公司工作后,其所任职的公司只要同海外母公司的隶属关系不变并保持运营,一年后即可提出永久居留申请。在提出申请时,即不用通过申请永久劳工证的复杂程序,也无须提交额外的个人材料。按照这一程序可以说以L1身份申请绿卡是一个自然进程。
最后,取得绿卡的等候时间短也是L1身份的一大优势。在美国,除了美国公民的配偶、其21岁以下的未婚子女以及21岁以上之美国公民的父母申请绿卡不受配额限制外,其它所有移民申请,从家庭团聚到难民,均受配额限制。这种配额从一千名到几万名不等。申请人在申请获准后根据不同的类别,其实际获得绿卡的等候期可以从不用等候到等候十年以上。等候期的长短取决于该类别获得的配额之数量以及申请人的多少而定。根据1990年的移民法,在家属移民配额中,绿卡持有者的配偶及未婚子女类名额最大,每年为114,200名,1996年的移民改革法规定的因抗拒强迫性人口政策申请庇护类名额最少,每年1,000名,第一优先类职业移民每年40,000名。家庭移民类配额虽然最大,但因符合条件者多,还有国家和地区的限制,因此在亚洲地区等候期最长者可超过十年。第一优先类职业移民虽然名额不是最多,但因符合条件者少,因此几乎历年来名额用不完。作为被归入第一优先类职业移民的L1,如果永久居留获得批准,一般不用等候即可获得绿卡。同需要等候数年甚至十年的移民类别相比,L1类别显示了非常大的优势。
由此可见,从申请到签证,从签证到永久居留获得绿卡,美国L1签证类别可以说是集所有非移民签证之有利处于一身的唯一签证。正是这些有益之处,L1签证近年来成为各国工商业者赴美国居留的首选签证。
l1签证_L1签证 -必备材料
所有申请人都必须在面谈时提供下列材料:
1. 有效护照:如果您的护照将在距您预计抵美日期的六个月内过期、或已损坏、或护照上已无空白的签证签发页, 请在前来面谈之前先申请一本新护照。
2. 一张照片: 于6个月内拍摄的5厘米X5厘米见方白色背景的彩色正面照。照片的电子文档要上传的DS160表的网页。
3. 签证申请费收据原件 您可以在中信实业银行在中国的任何分行支付签证申请费938元人民币(此金额会不时有变动,请注意查实。)。请注意申请费一旦支付即无法退款,即便申请人被拒签或放弃申请。申请人必须在递交签证申请时出示申请费收据原件两联。只有符合A-1, A-2, G-1, G-2, G-3, G-4, C-3, NATO和美国政府赞助的签证申请人可以免交申请费。
4. 填写完毕的DS-160非移民签证申请表(所有非移民签证申请人均须填写)。
l1签证_L1签证 -建议材料
除上述必备材料外, 某些类别的签证还需要附加一些支持性文件。您准备好这些材料了吗? 请注意下列文件并非毫无遗漏,在面谈时出示下列文件也并不能保证您获发签证。
I-797工作许可:I-797工作许可批准书原件以及您的雇主在美国国土安全部的公民及移民事物办公室递交的工作许可申请书复印件
工作/研究计划:有关您在美期间将要从事的工作或研究的详细描述
个人简历:详细描述您过去在学术和工作方面的经历,包括一份所发表文章的清单
l1签证_L1签证 -申请条件
1. 必须在国内有公司,公司必须是正常运行的,一般注册时间不低于两年、没有行业的限制;
2. 申请人在中国公司任职一年以上、必须是公司管理层的员工(不提交个人所得税);
3. 以中国公司的名义到美国注册分公司,派遣公司员工到分公司管理业务。
L1签证有效期是七年,一年以后可以申请绿卡
l1签证_L1签证 -申请流程
L-1签证又分为L-1A和L-1B两种。前者是签发给赴美国分机构的经理或主管,其在美国的居留期限最长可达七年;后者签发给专业人员,其在美国的居留期限最长可为五年。其专业人员在美国如果晋升为经理或主管,其居留期可升为七年。但无论是持L-1A或L-1B,在美国都是代表其国外的母公司工作或展开业务,其家人配偶和21岁以下子女可随行,家属可以在美国工作,子女享受美国免费公立教育及福利。
1. L-1签证的申请必须首先由准备调派雇员的外国母公司在美国的分支机构向移民局提出陈情申请。这些在美国的分支机构可以是公司分部、子公司、分公司或合资公司,但其同海外母公司必须有前述隶属关系。如果海外母公司在美没有分支机构,则可成立新公司,以该新成立的美国公司作为陈情人向移民局提出申请。申请材料包括美国公司的有关材料、海外母公司的有关材料、两者隶属关系的证明材料以及申请人个人材料这四类。
2. 所需申请文件均一式两份,全套寄往移民局的地区服务中心进行审核。
3. 美国公司向移民局的陈情申请获准后,将发出I-797批准通知,申请材料全套副本将由全国签证中心寄往I-129表上指定的海外使领馆。
4. 申请人即可凭移民局的批准件及有关材料向境外使领馆申请入境签证。
5. 申请人在当地使领馆进行签证面试, 领事在审核签证申请时,考虑的重点是申请人的海外母公司的状况和申请人是否具备在美国公司工作的能力。
6. 如果领事在这儿方面感到满意,签证即可获准。
7. 签证申请获准后,即可赴美工作。签证有效期一般同批准件的有效期相同,第一次通常不超过2年。
l1签证_L1签证 -申请转绿卡的有利之处
外国人持非移民签证进入美国后,除了以家庭团聚、投资(通常不少于50万美元)等类别申请绿卡外,对大部分人来讲,最常用的途径是通过职业移民来申请永久居留。而美国的职业
移民政策从宏观上来看,是以吸收各国优秀人才和保护本国劳工市场为宗旨。可身居第一优先类的人为数不多,他们申请绿卡也无须获劳工部批准,而大多数人都只能进入第三优先类。第一优先类的配额一般用不完,而第三优先类的配额常年不够用。持L-1签证身份的跨国公司经理人被视为第一优先类人群。由此可以看出,美国的移民政策是把促进美国商业活动的国际化同吸收外国优秀人才放在同等的位置。可以说,在所有非移民签证中,L-1签证是唯一得到特殊对待的。
非移民签证实质上是对在美国从事临时活动临时签证,而不是在美国永久居留的移民签证。因此,申请非移民签证的先决条件之一,就是申请人在提出申请时不得怀有在美国永久居留的意图,即通常称为“移民倾向”。在所有移民签证中,只有L-I和H8两种不把“移民倾向”作为审核条件。也就是说,L-1申请者在境外申请签证活在境内申请转换身份时,可以合法地怀有双重企图,即先取得有限期的临时居留,再根据情况和需要取得无限期的永久居留。从申请实践上来看,L-1申请几乎没有因“移民倾向”而受到拒签的。
同其它签证相比,以L-1身份申请永久居留,在申请程序上较为简单,也无需提供各种复杂的材料。也就是说,只要L-1身份持有人再进入美国该公司工作后,其所任职的公司只要同海外母公司的隶属关系不变并保持运营,一年后即可提出永久居留申请。在提出申请时,既不用通过申请永久劳工证的复杂程序,也无需提交额外的个人资料。按照这一程序可以说L-1身份申请绿卡是一个自然进程。
最后,取得绿卡的等候时间短也是L一1身份的一大优势。在美国,除了美国公民的配偶、其21岁以下的未婚子女以及21岁以上之美国公民的父母申请绿卡不受配额限制外,其它所有移民申请,从家庭团聚到难民,均受配额限制。这种配额从一千名到几万名不等。申请人在申请获准后根据不同的类别,其实际获得绿卡的等候期可以从不用等候到十年以上。等候期的长短取决于该类别获得的配额之数量以及申请人的多少。
根据1990年的移民法,在家属移民配额中,绿卡持有者的配偶及未婚子女类名额最大,每年为14,200名,1996年的《移民改革法》规定的因抗拒强迫性人口政策申请庇护类名额最少,每年1'000名,第一优先类职业移民每年40,000名,家庭移民类配额最然最大,但因符合条件者多,还有国家和地区的限制,因此在亚洲地区等候期最长者可超过十年。第一优先类职业移民虽然名额不是最多,但因符合条件者少,因此几乎历年来名额用不完。作为被归入第一优先类职业移民的L-1,r如果水久居留获得批准,一般不用等候即可获得绿卡。同需要等候数年甚至十年的移民类相比,L1类别显示了非常大的优势。
由此可见,从申请到签证,从签证到永久居留获得绿卡,L1类别可以说是集所有非移民签证之有利处于一身的唯一签证。正是这些有益之处,L-1签证近年来成为各国工商业者赴美国居留的首选签证。
l1签证_L1签证 -在美国停留期限
持有L1签证身份的经理或行政主管在美国停留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七年。持有L1b身份的专业人员最长不得超过五年。但专业人员在美国如果晋升为经理或行政主管,则可转为L1a而获得七年居住期限。L1首次申请一般可获准三年期限,如果是新成立的公司,则一般获准一年。每次延期一般获准三年。工作期限届满后,持证人需在美国境外停留一年以上,方可在申请同类签证。但如果在工作期限届满后,申请人以其他签证进入美国则无限制。
同其它非移民签证在计算居美期限上略显不同的是,其它签证的居住期限按连续性时间计算,L1身份可按间歇性时间计算。也就是说,持有L1身份者如果在美国停留工作的时间是间歇性的,一年内累计不超过六个月,在其七年或五年期满后,如果扣除其在境外的居住时间尚有六个月以上,则可申请补足七年或五年期限。不过,申请人必须证明自己在美国是实质性的工作,离开美国是出于公司的业务需要。但如果持有L1签证是长居住美国境外,只是经常性的来往美国,则不符合这一情形。L1签证与EB5相比较:与需要50万或者100万美金的投资移民相比,L1持有人不仅得到的绿卡速度快,而且不需要大笔资金的投入,是志在美国创业的移民捷径。在领事馆申请签证的过程中,签证官不得以申请人具有移民倾向而拒绝签证,因为L1类别的签证在移民法上给予申请人有移民或者不移民的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