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村,原是重庆警方一员干将,早年曾是重庆上清寺地段的一名联防员,后因工作认真正式进入公安系统。2010年2月1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刑事判决,认定被告人岳村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被判处死刑,同年9月19日被执行死刑。
岳村_岳村 -简介
岳村
岳村,人称“村哥”,本是重庆警方一员干将,早年曾是重庆上清寺地段的一名联防员,后因“工作认真”正式进入公安系统。
后来岳村进入重庆市公安局重案组,90年代因工作突出而被晋升为南岸区南滨路派出所所长。那时的年轻警员都视他为楷模。知情人称,岳村义气、心狠、胆大,有匪气,后逐渐与“黑社会”人物有了深入交往。
重庆打黑成果展的信息称,1996年开始,岳村在南岸区建起了自己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这位所长竟用管理派出所警察的方法,对手下团伙成员实施集中管理模式,并建立起“三要两不要”、“五条禁令”、“三刀六洞”等帮规。
2002年,他成立了重庆市邦德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2004年左右,岳村从警察岗位上病退,很快成为一名千万富翁。重庆打黑成果展披露说,他和他的团伙正是以开办邦德公司为名,长期通过跟踪、监听等手段,疯狂地对党政官员、企业老板进行敲诈。
2009年6月24日,岳村黑社会团伙被打掉,已控制团伙成员79名,查获枪 支15支,各类子 弹277发,缴获犯罪所得共近200万元,车辆16台,查封房产13处,冻结涉案资金5230万元。
岳村_岳村 -犯罪情况
2010年2月1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刑事判决,认定被告人岳村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犯非法买卖 枪 支、弹 药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犯非法持有枪 支、弹 药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亿五千万元;犯非法侵入住宅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犯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犯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亿五千万元。一审宣判后,岳村提出上诉。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经依法开庭审理,于2010年5月26日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2012年9月19日,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岳村被执行死刑。岳村案同案犯银志伟,同日也被执行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