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崇德(1929年1月15日-2014年3月3日),生于江苏省青浦县(今上海市青浦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学家。2014年3月3日晚11时59分因病在北京逝世,享年85岁。
许崇德_许崇德 -简介
许崇德
许崇德,教授,1929年生。上海青浦人。中国共产党党员。1951年于复旦大学法律系毕业,入中国人民大学读研究生,1953年毕业,留校任教。1971年调北京师范大学政教系任教。1980年调回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历任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导师。
中国政治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理事,中国宪法学研究会副总干事,中国香港法律研究会副会长、秘书长,中国社会科学院政治学研究所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委员,全国人大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委员,《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委员,全国人大澳门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委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内务司法委员会特约研究员。
参加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草拟工作,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起草工作。
2014年3月3日晚11时59分,许崇德因病在北京逝世,享年85岁。
许崇德_许崇德 -生平
青年许崇德
许崇德幼年丧父,母亲靠教书将许崇德养大。8岁时,日军占领上海。冬夜,母亲带许崇德逃难,途经淞沪战场。中学时,许崇德在一首诗中回忆此次逃难:“霜浓白骨遗尸冷,月黑腥风带血吹。我念中华多壮士,悲歌慷慨舍身时。”
1946年,许崇德自浙江嘉兴中学毕业。1947年,许崇德考入复旦大学法律系学习,1951年毕业。在复旦大学期间,张志让教授的比较宪法课引起了许崇德的兴趣。日后许崇德在一篇文章中谈到:“我所以对宪法萌发兴趣,一方面,固然同张先生谆谆善诱、分析深透有关,而另一方面,因我生经战乱,吃尽民穷国弱的苦头,政治腐败,斯时为烈。所以一接触宪法这门学科,初识国家根本制度、根本大法的重要性,就情不自禁地产生了一种求知欲。”1948年过后,张志让突然离开复旦大学,赴解放区参加新政协会议的筹备及共同纲领的起草,后来张志让还参加了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起草。
1951年,许崇德自复旦大学毕业,被分配到中国人民大学国家法教研室当研究生,1953年毕业,留校任教。其间,1953年夏,《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颁布后,刚刚毕业并留校任教的许崇德被派往山东泰安,参加中央人民政府内务部在农村开展的第一次基层普选试点工作队。1954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起草工作中,许崇德担任宪法起草委员会秘书处的工作成员,在资料组从事辅助性工作,主要为宪法起草委员会整理材料,并提供相关资料,整理征求意见、全民讨论送来的讨论材料及意见。
文化大革命爆发后,中国人民大学撤销,该校教师被扫地出门。许崇德先在工厂当拌泥工,随后携全家被下放江西劳动。在信江畔的锦江镇,许崇德每天挨家挨户掏茅坑,倒粪便。劳动之余,许崇德写下一首小诗:“汗水何如信水长,书生翻作种田郎。肩挑大粪穿街过,大粪臭污人发香。”
1971年,许崇德调北京师范学院政教系任教。1978年中国人民大学复校,许崇德调回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历任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导师,他还曾任宪法学教研室主任、研究生导师组组长。许崇德是中国政治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理事,中国宪法学研究会副总干事,中国香港法律研究会副会长、秘书长,中国社会科学院政治学研究所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委员,全国人大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委员,《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委员,全国人大澳门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委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内务司法委员会特约研究员。
许崇德
1980年前后,许崇德在多家媒体连续发表《修改宪法十议》等有影响的学术文章,受到社会关注。1980年9月,许崇德被指名要到宪法修改委员会秘书处工作,任职两年零三个月。许崇德从而全程参加了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草拟。1982年12月4日,经过全民讨论的宪法草案高票获得通过。此后,许崇德迅速发表了不少宣传新宪法的文章,并编写《中国宪法》等多种教材及教学大纲。1985年6月18日,许崇德被任命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委员,参加起草《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历时5年。1988年9月5日,许崇德被任命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委员,参加起草《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历时5年。
1990年秋,许崇德访问美国。在参观了独立宣言起草人托马斯・杰弗逊的纪念堂之后,许崇德赋诗一首:“圆厅敞阔立金身,手执宪章瞿有神。我亦草书根本法,从来笔下不输人。”
1998年6月,许崇德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讲座开讲第一课宪法。2002年12月26日,新当选的中共中央政治局领导集体学习宪法,许崇德、周叶中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发展历程等问题进行了讲解,这是中南海集体学习的第一堂课。
1999年1月,香港终审法院作出判决,撤销对《入境条例》的修订,并宣布香港终审法院有权审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立法行为。许崇德乃和参加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的北京大学教授肖蔚云、外交部法律顾问邵天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吴建